第171章
【“我喜欢冬天的时候坐在阁楼的窗户边抱着猫喝茶,这样可以听到雪花落在屋檐上的声音;我喜欢在春天站在樱花树下,在微风中感受花瓣从枝头落在指尖的轻软;我也喜欢秋天的时候坐在我家院子里的桂花树下,都不需要风吹,就感觉全世界都好甜好香啊!”】
【“先生,我只是失明了,看不见,但是这不代表我的人生也是黑暗的,我就一定要活得不快乐。”】
【“不包括夏天吗?”】
【“也,也不算啦,就是夏天太热了,我怕热,不太喜欢夏天。”】
估计爱看古龙小说的人都多多少少感觉得到,这一段话,她是模仿着花满楼的话。
可是,谁又会不喜欢那样乐观美好的花满楼呢?
谢皎做不到,她觉得所有人都做不到。
不过这个世界有《陆小凤传奇》吗?古龙老师不会和陆小凤、楚留香一样也当着一个浪子吧?不要啊。
然后呢?
就是杀手先生不仅没有如愿杀死这个影响着自己内心的少女,相反,还全程不远不近的走在她身后,送她回家。
【在之后的日子里,她每天手持盲杖回家(谢皎:这,女主失明时间毕竟比较短,像花满楼原随云那样外表看起来像正常人,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不远不近跟在她身后五米的距离送她回家,一个星期之后,他没有看到她如以往一样进到院子里,而是转过身“看”向他:“先生,天冷了,要不要进来喝杯茶?”】
嗯,就这样,两个人的关系因此而被拉近了距离。
一点点的靠近,一点点的熟悉,然后就是心动与欢喜。杀手离开了组织,和少女走在一起。他还自学了做蛋糕,从一开始的笨手笨脚到后来的熟能生巧,蛋糕与咖啡的组合,给这个小小的花店又增加了客流量与收益,也热闹了许多。
谢皎之前想的结局是个悲剧。杀手曾经的对家想要和杀手先生一决高下。但是被金盆洗手的杀手先生拒绝了。杀手先生说他再也不想杀人了。
为了让杀手先生拿起曾经的枪,对家把杀手先生的恋人,这个花店少女给杀死了。痛失爱人的杀手,在悲愤下,还是再一次的拿起了曾经放下的武器。
结果和曾经的对家同归于尽了。
这是不是有点俗?
而且,她最初不是想写织密欧与太丽叶的爱情吗?这这这,自己是糊读者一脸黑泥还是撒一把糖?
但是,如果写成纯纯的喜剧,那就不俗套了吗?而且,她一开始大脑中冒出来的那个想法【如果我手里有枪,我就没有办法拥抱你。如果我放下枪,我就没有办法保护你。】,还怎么实现?
所以......
当选项a和选项b都让人犹豫不决的时候,那为什么还要在a和b之间做选择呢?
我选c!
还是杀手曾经的对家,对家还是想要和杀手先生一决高下。
只是,他没有杀死盲眼少女,而是选择了劫持。(谢皎真心觉得,反派大坏蛋应该不会选择劫持这样“温柔”的行为,应该是先x后杀才符合反派大boss的缺德形象,但是吧,唉,一切都是剧情需要,剧情需要。)
而杀手在一番心里也是正反斗争,一面是自己觉得自己只有双手干干净净不染血才有资格拥有自己心爱的女孩,另一方面,他如果不动手杀人,他就没有办法保护好他的女孩。
那个如茉莉花一样清秀美好的女孩,她不该经受这样的苦,她应该站在阳光下,抱着她喜爱的花,一生都无忧无虑,不知人世苦难。
于是,他到底拿起来他的枪。
至于最后的结局,选择c的谢皎写成了开放式的。是的,她没有明着写最后的结果。
【很多年后,关于那一场惊动这个城市地下世界的比拼,现任杀手之王与前任第一杀手之间的结果,有人说两个人同归于尽,因为他们比拼的地点出现了严重的爆炸,尸骨无存。】
【可是,也有人说,前任第一杀手还活着,他到了一个新的城市生活。因为有人曾经见到一个身形和他很像很像的男人,在那个城市开着一家花店。除了卖花,还会卖一些蛋糕和咖啡,他还经常抱着一个小小的女婴在店门口晒太阳,也会拉着他的妻子一起去买冰淇淋。】
【有点奇怪的是,他的妻子,好像眼睛看不见。】
完结。
好了,现在大纲有了,剧情构思好了,就差两个了。
第一,男女主叫什么名字。
第二,小说叫什么名字。
说到取名字,谢皎就脑仁疼,她最烦的事情就是取名字了。总不能真叫“织密欧”和“太丽叶”吧?
也不能叫费佳和安娜,谢皎的书里,费佳的cp永远都是安娜,这对cp只有幸福没有绝望!所以,用在本书不合适!
那总不能叫杰克和罗斯吧?还不如杰克和茉莉......好吧,就叫杰克和茉莉好了!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emmmmm就叫《茉莉花开》!
女主叫茉莉,而在男主眼里,她也是茉莉花一样的少女——长相顶多算是清秀的,但是恬静内敛,只有靠近了,才会嗅到动人的清香,看到她远胜于长相的美好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