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此时那个混血小子的眼睛居然敢如此直视心中的小女神,简直是不把他这个第一顺位追求者放在眼里!
他顿时面色不善地走了过去,仰着略长的下巴问:“小子,看什么呢?”
男孩并没有说话,只是冷淡地瞟了他一眼,然后起身拿起一只长杆大网,去一旁的大树落到泳池里的落叶。
这下在场的女孩子们心凉了半截,原来帅得这么丧尽天良的青年居然只是度假酒店的小工……
可是这小工的气质也未免太好了吧!站在泳池边手持长杆的样子,从容镇定得如同手持长笔在挥毫泼墨的仙人一般沉静。
在场的人中,只有一个人没有被这男孩所迷惑,那就是郝遥雪,她的确认识那男孩。
他是爸爸的老战友——乐叔的儿子,那个乐叔据说还是爸爸当兵时的老班长呢,只不过后来时运不济,人生颇有些坎坷,娶了个俄罗斯女人,可是生完了儿子之后就离婚了。
他不知什么时候打听到了父亲也在鞍海市做生意,便带着儿子来与父亲拉拉关系,可是就算是送礼的方式太笨拙,居然带了几只据说是自己亲戚家农场里散养的土鸡还有些土特产就登门了。
爸爸倒是不以为意,战友嘛!就算是端来咸菜做礼物,也能在一起笑呵呵的就着白酒吃个精光。
可那鸡也是调皮,躺在客厅里时,居然不知怎的,居然挣脱了脚上的绳子,扑棱着翅膀,满屋子乱飞,恰好遥雪放学,迎面看到一只鸡抖着羽毛往自己的脸上扑了过来,吓得她“呀”的大叫一声,幸好坐在沙发上的大男孩突然站起,迅速伸手将遥雪拉拽了过来,逃过了一劫。
可是这男孩劲儿用得太大,女孩的胸一下撞了男孩的怀里,被男孩的身体撞了个正着!
这下撞个正着,男孩坚硬的骨骼,撞得她当时就留下了眼泪,偏偏不明就里的爸爸和乐叔还围过来直问,撞到哪里了。
小女孩脸皮薄,被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一个劲儿地追问,哪里好意思说,偏偏男孩是知道内情的,却手抄着兜,尽管面无表情,但是似乎脸上挂着一丝困窘……
从此她对乐叔,连带着乐叔的儿子都陷入了一种固执的厌弃印象里。
不过,爸爸却对乐叔好极了,一向不太爱梳理这样人情往来的他,居然主动要安排乐叔进自家的公司做高级主管。
可是他的一番好意却被乐叔婉言谢绝。
他当时笑着跟跟爸爸说,要死真想帮忙的话,多帮衬一下他现在就职客房部经理的度假酒店,据说每个高级主管都有拉客户的任务额的,他是来看看父亲最近有没有商业会议,是否可是安排在他工作的酒店。
父亲当然一口答应,于是就把她的生日会安排在了这里。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这个叫乐恩泽的男孩,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店旁的池边捞落叶。
这时,韩伟同学也彻底放下了思想上的包袱,他原想着乐恩泽长得很是健壮,而且也是遥雪的客人,又不知是哪一家的公子,稍有些顾及。
现在得知男孩不过是酒店打工的,顿时觉得觉得火气更胜!
心目的女神岂容这种粗野的打工仔觊觎!
仗着自己的柔道功底,他抬起脚来,就照男孩的腰上踹了过去。
哪知,乐恩泽的脑后就像长了眼儿似的,微微一偏身,就躲了过去,韩伟收不住脚了了,踩着太空步就掉进了水池子了。
偏偏这位柔道大湿又是个旱鸭子,这下水花四溅,生日会眼看着要酿出人伦惨案。
满场一个大人都没有,叫人也来不及了,虽然有会游泳的孩子,但是离在水里救人的水平还差一截呢,谁也不敢贸然下水,手足无措地站在水池边。
遥雪当时急得不行,顺手拽着大男孩的手臂说:“你快救救他!”
大男孩低头看了看女孩拉住自己的那双细白的小手,又无动于衷地看着韩伟连吞了好几大口水,最后一刻才将手里的长杆伸出去,将韩伟拉拽了上来。
落汤鸡很狼狈,俊帅的刘海全都贴在了脑门上,没了它的加持庇佑,韩式明星的形象一落千丈。
这下少年的心啊,在小女神的面前滴着滚烫的热血,那个打扫泳池的!跟他没完了!
还没咳净水呢!他立刻爬起来,抓起桌子上摆放的小天使雕塑向大男孩的后背砸了过去。
旁边有些女孩吓得惊叫了出来,乐恩泽转身看到了那飞来的石膏像,他的身子微微一晃,看架势是要躲开,这不禁让在场的众人替他身后的女孩捏了把冷汗,因为遥雪就在他身前几步之遥的地方,要是躲避开来的话,石膏像很容易砸到女孩的身上……
可那男孩也不知为什么,突然急急地收回了本来已经侧开的身子,于是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那石膏像被男孩生生地用后背接住了,身子一趔趄,栽倒在了一旁的桌子上。
几十瓶还没有启封的fillico矿泉水被男孩一下扑倒在了地上,摔得粉碎。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闻讯赶来的大人们,看着凌乱的场面皱起了眉头。
在场的大部分人虽然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一边是相熟的豪门公子哥,一边是不知命的酒店打工仔,会偏向谁自不必说了。
郝遥雪本来是想跟乐叔解释一下的,毕竟青年也不是挑衅的一方。
但是乐叔的当时脸色很难看,只是跟她的父亲说,既然是酒店的客人,那就没有什么该道歉的地方,是他的儿子不对,不该跟客人起冲突。
当时他就掏出了钱包要赔偿酒水钱。那个落汤鸡韩伟看见乐叔掏出伍佰元,顿时像是抓住了反击的把柄一般,笑开了,斜着眼看着他们父子说:“这点钱,连一瓶fillico矿泉水都不够赔的!没喝过也没听过吧!真是够丢人现眼!土包子往这会场里钻个什么劲儿?想来见见世面怎么的?”
一席话,让乐叔当时尴尬得脸涨得通红。爸爸当然不会收老战友的钱,
可是她却记住了,一直默默站在一旁的乐恩泽,他的脸色是多么的阴郁……
这一觉睡得昏昏沉沉,几次醒来时,感觉眼皮都在着火,烫得眼珠微微作痛,身上的衣服好像也是湿漉漉的,眼睛还没完全张开,又昏昏沉沉地睡得人事不省。
等她彻底地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铺着细软羊绒褥子的大床上。四周挂着粉白相间的帷幔……这分明是自己卧室的大床啊!
待她惊厥地坐起来,才发现她的确是在自己的卧室之中。
自己家的别墅明明被查封了,为什么自己会突然出现在这呢?
一时间,有些恍惚,她甚至觉得也许这一个月来经历的这一切都是场噩梦,而现在噩梦惊醒,一切又回到了平和的起点。
可惜,这一点小小的奢望很快就破灭了。
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正坐在床边一脸欣喜地看着她:“郝小姐,你终于醒了,怎么样头痛不痛,要是肚子饿的话,我一会就吩咐厨房给你准备写易消化的吃的。”
郝遥雪紧紧地抱着胸前的蚕丝被,警惕地问到:“你是……谁?”等张嘴说话时,才发现她的声音粗哑得像是换了一个人。
“你叫我高阿姨就行了,你发高烧了,整整烧了一天一宿,差点转成肺炎,你先别说话,我去拿蜂蜜水给你润润喉,顺便告诉乐先生,你醒了。”
在听到“乐先生”三个字时,郝遥雪的心就开始往下坠。
待到女人走出了房门,她也摇摇晃晃地下了床。
还好,自己身上穿得不是那件该死的女仆装,而是一件宽松的纯棉睡袍。她穿上拖鞋,走到了房门外,来到了楼梯口边。
顺着楼梯往下,是客厅的一扇落地大窗。
那里是整个别墅视野最好的地方,可以一下子望向院子里的草坪,爸爸亲手为她搭建的秋千,还有妈妈的花圃。
所以在那里放着一张宽大的梨花米的摇椅,爸爸最喜欢坐在那,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含笑望着在花圃里忙碌的母女俩。
可是现在还是那张清代的梨花木雕摇椅,自己的宠物泰迪犬毛豆也如同往常一样,翻着雪白的肚皮在摇椅的脚边晒着太阳。
可是坐在摇椅上的人,却不是爸爸,而是乐恩泽!这个入侵者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从小就生活的房屋中,坐在爸爸专属的座椅上,伸着腿,懒洋洋地拨弄着正在卖萌的毛豆的尾巴,甚至腿上披盖的,也是她在埃及旅游时,亲自为爸爸挑选的波斯手工毛毯!
“你……给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跟大家炫耀一件事儿,这次文的封面是狂仔自己p的呕~~~~~~~~~~~制作封面的技能点刷亮之后,狂仔觉得任督二脉有一股生气的流淌~~~~~好想再挖几个坑挨个挂上封面呦~~~~~
☆、七
虽然听到了女孩粗哑的声音,乐恩泽却并没有抬起头来,套着室内羊毛袜的脚又在毛豆的小圆肚子上蹭了蹭,然后朗声冲着厨房的位置喊道:“高姐,既然她能起来了,就在楼下用餐吧。”
郝遥雪的身子还虚脱,往下走几步,腿就有些打晃,差一点跪在台阶上,乐恩泽慢慢地站起身来,迈开长腿几步走上了台阶,一把将女孩抱起,再走下台阶。
小毛豆看见女主人出现了,摇头摆尾地也跟着上窜下跳,活脱是卖主求荣的小狗腿子。
等把她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时,桌面已经摆满了几小碟吃食。老街红记的小瓣水晶甜蒜在小瓷碟里堆叠在一起,切成了细丝蒸过的火腿拌着四季豆,甚至还有小瓶的英式酸黄瓜,而在她面前的是撒了芝麻的白米粥。
坐在她身旁的乐恩泽用筷子夹起了火腿丝放入了郝遥雪的碗里,然后用汤匙搅匀,做完这一切,他端起碗,自顾自地自己先吃了起来。
这是郝遥雪最喜欢的吃法,将爱吃的云南火腿放到粥里搅匀,白白的米饭就会洋溢着火腿的香气而火腿又不至于变成没味儿的碎渣。
可是男人为什么清楚?而且满桌子都是她喜欢吃的小菜?
“我……你,为什么会在这?”好不容易脑子有些清醒过来,她开口问道。
乐恩泽咬了一口酸黄瓜,英吉利小菜怪怪的味道让他的眉头一皱,显然不是很合乐先生的口味,不过他还是斯条慢理地把它咽了下去,然后说道:“这个别墅我已经买下来了,从今天起,你和我都要住在这,吃饭吧,好女孩吃饭时不要说话。”
这种训孩子般的口吻,真是让人无法忍受,可是当男人的眼神飘过来时,里面警告的意味分明。
郝遥雪想起昏倒前的那一幕,手又开始微微颤抖,慢慢地拿起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粥。
身在着熟悉的环境里,可房子却已经不再姓郝了,这种怪诞的感觉真是让人如鲠在喉。
可男人偏偏时不时地停下筷子,冷冷地提醒她再吃些,郝遥雪不习惯被人紧盯着的进食方法,好不容易将一小碗粥吃完了。
乐恩泽起身又抱起她来到了书房。
昔日爸爸的书房倒是被改造得彻底,书桌上换上了最新式的电脑,又增添了一个新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厚厚的各国文字的原装书。
乐恩泽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大二的时候,就被保送到美国读书了,这也让乐叔骄傲不已。
当乐恩泽把女孩放到了书房的沙发上时,又拿来了一摞厚厚的文件,并拧开钢笔,让郝遥雪逐一的签字。
“这是……”郝遥雪拿过来一看,居然是爸爸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和房屋的更名合同书。
“你爸爸留下的公司资不抵债,但是如果我接手的话,起码能保桩‘永浩’的牌子。”
爸爸已经不在了,留住这块牌子又有什么用呢?郝遥雪心中默默地想着,可是手却接过了那支钢笔:“能不能……不要解雇以前的员工?”
就算最后爸爸被人陷害,公司陷入了严重的商业危机,连工资都开不出来时,还是有一批老员工,在人心惶惶的时刻坚守着岗位,因为他们相信爸爸能力挽狂澜,其中有几个元老甚至比爸爸的年岁还要大,再像年轻人一样去找工作,早就没有了竞争力。
相信爸爸在天之灵,也希望能跟这些员工们未来的生活留一条出路吧?”
男人这次倒是没有讲条件,伸手撩拨着女孩颊边柔软的长发,漫不经心地说:“既然接手了这个赔钱的烂摊子,留下那几个员工也无妨,只是……我丑话说在前面,不听话的人,我是没有耐性养着的……”
这话里的一语双关。郝遥雪当然听得出来:只要她听话,乐恩泽就留下那一群老员工。
虽然男人以此为要挟,但是郝遥雪觉得还是应该对男人说一声“感激”的,毕竟爸爸留下的债务,男人并没有义务承担。
“谢谢……”当女孩说出这话的时候,乐恩泽专注地看着女孩的脸,突然笑了一下,伸手捏了捏女孩的脸:“这么乖。”
郝遥雪被人当成小朋友一般对待,被捏过的脸顿时红了一片。
她低下头在文字上签字,却发现文件后面有几页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陌生语言的文件,她不由得停下笔来。
男人却搂过她的肩膀,找文件一角处点了点,低声说:“在这里签。”她开口想问,却发现男人开始面露不虞,轻敲着沙发扶手说:“怎么?开始不听话了?”
事已至此,最坏的结果又能怎么样呢,郝遥雪觉得现在的自己真是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了,她迟疑了下,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名字。
男人又递过了一方印泥,让她在文件上按下了手印。
当这一切都做完后,可以看出男人的心情大好,微笑的时候露出了尖尖的虎牙,甚至慷慨地允许她回房休息。
郝遥雪其实对乐恩泽这个男人了解甚少。回想起来,除了在生日宴会上的那次不愉快的经历外,她与他有限的几次接触都是不欢而散的结局。
遥雪自认为自己从小到大,很少会在言语上冒犯别人,虽然待人亲切但是并不亲近,就算是上学时比较要好的朋友,如果对方不主动联系,时间久了也就淡了,有的甚至连名字也想不起来。
可是这个姓乐的男人就是本事气得她牢牢地记住他脸上的那种不屑高傲的神情。他出国留学后的事情,偶尔听起父亲提起过,似乎发展的很顺利,是个商业上的奇才。
但是她最在意的,却是终于不用再看见这个讨厌的家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