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去做上门女婿?

  “武人粗鲁,不识礼数,昨日进城领粮之时,与贵县的衙役们发生了冲突,实在是不该啊,我已严词训斥过了,今日特来登门致歉,还请主簿大人海涵,这是小小心意,请笑纳!”
  ……
  出乎李主簿的意料,对方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反而是来道歉的,并在长袖的遮挡下,悄悄推过来一封银子!
  “好说,好说,不知者不怪嘛!”送上门来的银子,没有不要的道理,李主簿顺势接了过来,用手掂了掂,起码一百两!
  再用目光一扫,心中顿时乐开花了,竟然是两锭-五十两的金花银!
  金花银,银锭中的上品,一般是给朝廷的文武官员发俸禄用的,河间府距离京师不远,身为正五品的千户,是有机会领到这种银锭的。
  看来对方身份不假,的确是卫所千户之子,也只有这种宦官之家的贵公子,才会出手这么大方!
  不像自己这个小主簿,只有每年上交赋税的时候,才能刮一点油水,每次弄个几百两就不错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来人啊,给李公子换一杯好茶,把我珍藏的峨眉-竹叶青拿出来,公子出身名门,又长在天子脚下,不知为何来到了杞县呢?”
  发了一笔小财,李主簿心情大好,一面拿出好茶奉客,一面借闲谈的机会,盘一盘对方的底细!
  “小生奉父母之命,要前往云南府-左卫,拜见舅父、舅母大人,并在今年年底之前与小表妹完婚,然后把落籍的……的……呵呵!
  此行路途遥远,父母大人放心不下,故而让我与张小旗的队伍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顾,等到了陕西-渭南之后,再南下翻越秦岭、通过蜀道前往云南!”
  薛羽假装失口,并露出了忐忑之色,好像不小心暴露了大秘密!
  而这一切吗,都被李主簿看在眼中,听进耳中,想在心中!
  ‘原来这小子是去舅舅家,并与表妹完婚的,表兄妹之间亲上加亲,本是一件大喜事,他忐忑不安什么呢?
  另外吗,现在是七月中旬,从杞县到达云南府,起码要走三四个月多的路程,也就是说十月以后才能抵达!
  这小子又说年底之前完婚,那他就不是接新娘子回河间府了,而是在云南当地成亲,这岂不是入赘吗?
  堂堂卫所千户之子,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
  古代,赘婿的家庭地位极低,男方要到女方家入户,所生子女一律跟随母姓,甚至男方也要改成女方姓氏。
  赘婿的社会地位就更低了,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国家的二等公民,经常被迫服劳役或戍边,而且没有参加科举、或者做官的权利!
  这小子看着并不傻,怎么往火坑里跳呢?
  “敢问一声,公子的舅父大人是?”
  “哦,云南府左卫-指挥同知!”
  “原来如此,难怪,难怪了!”
  李主簿微微点头,一个千户的儿子,给指挥同知(正三品)做上门女婿,也不算是委屈了。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还是有点不对!
  这个少年取名李探花,又是县学童生,说明一心要走科举的路子,如果给人做了上门女婿,可就不能参加科举了!
  就算是父母之命难违,他也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很抵触这门婚事才对,如今却一脸窃喜之色,仿佛有天大的好事一般,这是为什么呢?
  成婚、入赘、落籍……原来如此,我想明白了!
  李主簿本是心思敏捷之人,回味刚才的对话,瞬间想到了一个答案:偷天换日,金榜题名!
  这个答案比较复杂,要想解释清楚呢,就必须说说大明朝科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南北榜血案!
  ……
  大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份,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来临了,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任命了翰林学士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为主考官,经过三个月的廷试,共计录取了五十一名进士!
  可是榜文公布之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来录取的这五十一名进士,竟然全都是南方人,北方考生一个也没有!
  这下北方考生们不干了,于是联名上疏,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人营私舞弊,偏袒南方考生!
  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诏,复查考生们的试卷,是否有徇私舞弊之事!
  四月末,复查结果出来了,却让朱元璋瞠目结舌,这次考试非常公正,录取的五十一人南方考生,的确是成绩优秀,没有任何问题!
  换而言之,北方考生中的第一名,连南方考生的第五十一名都不及,故而一个都没录取!
  这也不奇怪,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北方出将、南方出相的传统,在读书做学问上面,南方人的确略胜一筹!
  南方又是鱼米之乡,经济发达,文教昌盛,故而优秀学子不断涌现!
  北方刚刚经历了元末混战,地方残破,民生疾苦,人们连饭都吃不饱,那有心思读书呢!
  两相比较之下,北方人自然考不过南方人了!
  问题是,一个北方考生都不录取,北方人心能服吗,人心不服的话,又如何安定天下呢?
  要知道,大元灭亡之后,其残余势力退居蒙古草原,秣兵历马、积蓄力量,时刻准备卷土重来,恢复大元帝国的荣耀!
  如果北方人对大明朝廷不满,转而投靠了蒙古人,朱元璋的皇位恐怕就坐不稳了。
  在帝王的眼中,没有公正,只有利害,朱元璋当即下旨,追定主考官-刘三吾为蓝玉余党,以老戍边,白信蹈﹑张信等考官被凌迟处死,陈䢿(状元),刘谔(榜眼)﹑宋琮(探花)也遭遣戍,其余南方进士一律罢黜,受牵连者不下千人!
  六月份,朱元璋亲自策问,重新取录了六十一名进士,而且全部是北方考生,故而称之为北榜,而之前那次考试,则被称为南榜,这就是大明朝历史上有名的南北榜事件了!
  可以说,朱元璋是用无辜考官、考生的鲜血,拉拢了北方人心,进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问题是,南北榜的事件解决了,南北考生的事情却没有解决!
  以后还要开科取士,如果公平考试的话,北方人还是考不过南方人,久而久之呢,必然会引发南、北之间的矛盾!
  这个问题,朱元璋没能解决,因为南北榜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朱元璋就搬家去了紫金山-孝陵,驾崩了!
  (阎王爷让你搬家,谁又能不搬呢?)
  直到明仁宗时期,大学士杨士奇才制定了解决办法,就是科举考试之时,在考卷上标明南、北字样,而后按照区域录取考生,其中南六,北四!
  也就是说,国家录取一百名进士,其中南方六十人,北方四十人!
  那怕南方第六十一名考生的成绩,远远高过北方第一名考生,也要淘汰前者,录取后者,从而达成南北区域平衡!
  到了景泰五年,为了照顾偏辟的西南地区,进一步对科举名额进行了规划,分成了南、北、中三卷,比例为55:35:10!
  南卷:包含浙江、江西、福建,湖广,以及应天府,苏州府等地!
  北卷:包含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以及北直隶各府!
  中卷:包含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滁州等地!
  (凤阳是朱元璋老家,也是大明王朝的中都城,故而特殊照顾一下。)
  这种分区录取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了内部政治关系,进而维护了大明王朝的统治!
  不过吗,很快就有聪明人,找到了这种考试制度的漏洞了!
  比如一名南京籍考生,学习成绩一般,如果在南场考试,与江南各大才子比拼,他只怕一辈子也中不了进士!
  可是他的成绩放到北场,或者中场,就变成了佼佼者!
  于是乎,这个考生就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户籍从南京迁移到北方地区,最好迁移到西南地区,这样就有金榜题名的机会了!
  可是前文中说过了,大明朝实行黄册制度,对人口的管理非常严格,想换个职业都很难,换个户籍区域就更难了!
  难,不代表办不到,有些人还是可以改变户籍区域的!
  比如这个李探花,是家中第四子,没有机会承袭父亲官职的,估计学问也很一般,如果在北场考试的话,是很难金榜题名的!
  不过他到了云南,跟小表妹完婚,做了上门女婿之后,就能把户籍落到云南了。
  按理来说,赘婿是不能参加科举的,可是堂堂千户之子,指挥同知的女婿,肯定有办法绕过规定,进而顺利参加科举考试!
  在北场考不中,换到了中场,这家伙就可能考中了,如果运气好一点的话,没准真能当个探花郎呢!
  因为皇帝点状元、榜眼、探花,不止看学问,还要看容貌,这小子可是英俊潇洒,卓尔不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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