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夜里的都市远远要比白日繁华,放眼望去车水马龙,霓虹不时的闪烁,在灯光的点缀下整座城市宛如笼罩在一片绮丽奢华的光彩之中。
银灰色的宾利缓缓滑出夜色,一路上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像是有意无意的,在找着什么东西。
卓然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恰好看到路口处的红灯,他踩下刹车。
抬手对了眼手表,夜晚九点,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家里的沙发上,陪着身旁的女人看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电视剧……
目光晃了晃,他坐在驾驶位上耐心的等待红灯过去。
静谧滞缓的空气在车厢内流动,他突然觉得胸口有点闷,降下车窗一只胳膊搭上车门,从兜里掏出烟,看了眼又扔了回去。
随着夜风鱼贯而入,他沉浸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当中。
有点愤怒,也有点心冷。
他从没把方明雅当过对手,因为他知道她没那个本事与他斗,而十几年来他确实小瞧了她,轻敌的后果就是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她的道,入了她的魔。
别看她外表没什么心眼,可手段却高明得很,凭着一股蛮劲闯入他的世界,无微不至的对他好,惯着他,宠着他,一切以他为尊。
而等到他习惯了这种好,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之后,她突然告诉他,他们的过去只不过是一场错误,她已经不喜欢他,决定投入别的男人怀抱,然后将他原本拥有的感情,毫无保留的用在其他人身上。
知道她生死不明,他一颗心便悬了好几天,如今好不容易放下,随之涌来的则是铺天盖地的疲惫。
后来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在这个城市里走了好几圈,他知道这么做能碰上方明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至少在这个夜里,他不需要回家,回到那个空荡清冷的房子。
又到了一个路口,当眼前的红灯再次亮起时,卓然放在裤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李学铭的来电。
“刚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用明雅的身份证买了一张车票。”
他目光蓦的一紧,直到对方将发车时间,目的地告诉他以后,他不由得一愣,连红灯是什么时候转绿的也不知道。
“嘟嘟!”
听到身后响起了喇叭声,卓然一拧眉头把车开走。
明雅的目的地是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县城,那个地方他出差的时候去过几次,生活水平完全不能与大城市相比。
尔后他细想一阵,顿时恍然大悟,如果没记错明雅的母亲就葬在那里,之前曾经听她提过几次,可他一直以公务繁忙作为借口,拒绝了陪同她前往,毕竟那个小乡村距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两人如果前去,一来一回就得费去十几天的时间。
卓然突然沉下眼,他一直以为自己将丈夫这个角色饰演得很好,岂料他连她的老家,她的母亲具体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连在新婚燕尔之时,她试探性的邀他前往也被他冷淡的拒绝。
也不怪她会心冷,在他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好的同时,他却从未真正的看她一眼。
“学铭……”
沉默好半晌,他突然对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数秒之后,那人顿时挑起了眉头。
银灰色的宾利重新滑入车流,渐渐隐于夜色当中,也正是因为周围太过炫目的光线,卓然并没有看到几步远外,就站在斑马线上的背影。
一身某山寨品牌的运动服,鸭舌帽,黑边框眼睛,站得直挺挺的身影,可不就是那个方明雅吗?
天气有点冷,明雅捧着一大叠的传单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抬头看了眼不见星光的天空,笑容满面的往人家手里强塞传单。
可眼瞅着人家冷漠的与她擦肩,匆匆而过并且一脸嫌弃的模样,她不由得感叹一声:还让不让人下班了,就不能爽快点,一人领十张再走?!
明雅傻兮兮的站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这会儿早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
发传单一天七十虽然不多,好说歹说也算是个收入,更何况她没时间了,明天就上火车的人,与其在宾馆里呆着,倒不如出来挣点小钱。
村里的物价不高,她妈妈还给她留了一间租屋,回头跟外公拿了钥匙,打扫打扫就能居住,只不过想到外公,明雅不禁一阵难过,从小到大,她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有一幕却至今记忆深刻。
就在四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回去找外公,那天太阳很大,将脚底下的泥土烤的滚烫,踩上去跟踩在锅里差不多。
她年纪小受不了,缠着要妈妈抱,可妈妈却没理她,慢慢的来到一个大宅子前,用力的敲了许久的门,可谁知迎来的却是一盆又臭又脏的污水。
当时她懵懵懂懂的牵着母亲的手,仰起脸看她满面的水光,只知道扯着她的袖子大喊:“妈妈,我饿了。”
远远传来一道刺耳的喇叭声,明雅一惊猛然由回忆中惊醒。
手上的传单还有很多,厚厚的一叠估计以这块地方的人流量,她就是派到天亮也不见得能派完。
于是明雅抖擞抖擞精神,一路往pub的方向走,那条路遍布了各种娱乐场所,人流量也比这里多,说不定再站一小时就能派完。
其实明雅也是傻,她第一次发传单人太老实,人家叫她派完她就真老老实实守在原地派,殊不知跟她一块来的小姑娘早早就走了。
明雅沿着路口走,眼瞅着有电动车经过就冷不丁的往人车篮里塞,白眼自然是受了不少的,可这法子确实管用,没多时手上的传单已经变薄。
她心情不错,步子也迈得快,一身轻便的运动服下,灵活俏丽的身形与还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无异。
夜色很好,霓虹灯映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明雅摸摸还没有明显突出的肚子,不由的想起与大都市截然相反的小村。
那里地方虽小,可是人情淳朴,物价低廉,生活节奏也没有这里的紧绷,是一个安胎的好去处。
而她之所以选择母亲的家乡图的也是那里的物价,她钱不多,也知道在生产之前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临时工又太辛苦,所以她将目光放在了清净的小山村,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估计卓然也就放弃找她了,到时候她就能拿着爸爸给的钥匙回来,将遗产的一部分取出作为日后的生活与教育费……
明雅有自知之明,她又不是什么天仙大美人,顶多能算是个中等姿色,脾气也不好,钱也没了,卓然能图她什么?男人么,老婆还在的时候也能会因为道德的束缚而循规蹈矩,可当这伴侣不在,周围八成又会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了。
明雅对他往后会与谁相伴不感兴趣,如今哪怕是沈从榕脑癌康复,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与她无关,她已经有了一个与自己骨肉相融的宝宝,这当爹的要不要也罢。
走着走着,额边落下了几丝碎发,她顺手拨弄了一下,谁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夜色正好,酒吧外的霓虹灯似乎有赛过天上月亮的架势,一个比一个闪。
明雅受不住的眯了眯眼睛,瞅着不远处那道东倒西歪的人影,看身形有点像是卓丽清。
她揉揉眼皮又凑近了些,就在门庭若市的酒吧大门前,她看清了站在招牌下身影,还真是卓丽清。
只不过她此时似乎喝高了,醉醺醺的攀着旁边的大树稀里哗啦的吐,在霓虹灯的闪烁下,一张脸被照成了各种颜色,时黄时绿,还挺吓人。
明雅抓抓耳朵条件反射的就想往回走,她与卓丽清向来不和,她见了她也没给过好脸色,所以她不打算多管闲事,省得回头还得被反咬一口。
可她脚步刚抬起来,眼角却瞥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朝卓丽清靠近。
卓丽清妆也化了,眼也肿了,醉醺醺的攀着树根刚吐了个干净,别说奋力挣扎,她连句骂人的话也没力气说。
于是明雅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人围过来,一人夹着她一条胳膊,连拖带拽的把人往一旁的面包车里带。
明雅站在原地内心那叫个煎熬,扒了扒头发左右张望一阵,自认倒霉的上去,拽着卓丽清的胳膊吼道:“你们是谁,想带我妹妹去哪?放开,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
她边说边往兜里掏手机,掏出来后往按键上就是一阵乱按,然后扯着嗓子朝周围喊。
“喂,警察吗,这里是江南路口的聚缘酒吧,有几个流氓抓着我妹妹不放,你们快来!”
果然,那几人也是年轻,抓卓丽清也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一身名牌看着也不穷,所以起了沾点便宜的心思,如今被明雅一吓唬,几人交换个眼神放下她就走了。
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明雅松了口气,她刚才真怕他们动手,虽然路口人多,却不见得会有人跳出来帮自己一把。
可这会儿人是走了,她却愁了。
看着倒在墙边又是一阵狂吐,并且边吐边哭的卓丽清,她一阵恶心的往后站了站,隐隐约约的能听到她的呢喃。
“正国……正国,你为什么不要我……”
明雅有些讶然,正国是谁?明显是个男人的名字,而且见她哭得眼肿妆花的模样,难不成一向眼高于顶的卓大小姐失恋了?
等到卓丽清吐干净以后便一屁股坐在墙边不动了,任由明雅怎么喊也不见清醒。
明雅站在寒风中冷得不停发抖,内心别提有多想把她扔在这里,然后自己回去睡大头觉,可好歹她跟卓然夫妻一场,没道理把人丢路上自生自灭,回头她要是出点什么事,哪怕跟她没关系,她这小心肝也得内疚小半天。
伸手往她包里翻了翻,她找出手机想给卓然打电话,可号码刚按出去又被她挂断了。
她苦恼的抓了抓头发,如今好不容易有了离开这座城市的机会,可不能因为这点破事给搞砸了。
于是看着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卓丽清,她从背包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二话不说的就朝她脑袋倒下去。
夜晚的气温几乎快要接近零度,由瓶口不停往外倾泻的清水与刚从冰箱里拿出的没什么区别。
“啊!”卓丽清冷得尖叫了一声,有些迷离的睁开眼,入目的便是明雅那张没有表情的脸。
虽然她此时脑袋有些蒙,视线也不太清晰,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当下她憋着一口气,模模糊糊的骂道:“方明雅,你这个贱人!”
面对辱骂,明雅表现得很淡定,这一路走来她被骂得还少吗?所以早早炼成了一颗金刚心,任她辱她骂她痛打她,她……
她抬起手,直接把一瓶冷水全浇在她花花绿绿的脸上:“你再骂一句试试,我立刻就把你丢给那群小流氓,让他们糟蹋你一晚上。”
卓丽清愣了好半天,也顾不得浑身有多冷,看着明雅突然“哇”的一声,跟个孩子似的哭了出来:“我要跟哥哥说,你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王八蛋……”
明雅用空水瓶敲了敲她的脑袋,听着“咚咚”的响声,知道她还没完全酒醒:“哭够没有,哭够就把车钥匙给我。”
明雅取了她的车钥匙找到那辆亮红色的宝马,顺手又把人拎上车,看着她在后车座醉得稀里糊涂的模样,一踩油门直接往她公寓的方向行驶。
透过后视镜默默瞥了眼那个一脸泪痕的女孩,明雅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卓丽清,她自己刚认识卓然那会儿,本着爱屋及乌给她送了不少礼物,刚开始小丫头也喜欢她,见着她就跑过来,一嘴一个明雅姐姐的叫得香甜。
可从什么时候起,卓丽清开始敌视她?
明雅拧着眉头努力回想,终于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让她想了起来。
可不就是沈从榕充当她家教的那会儿?
那时候卓然忙着打工,忙着考试,根本无暇顾及妹妹的功课,然后她自己……她抓抓头发,自知不是什么读书的料,小学生的课本搁她面前,她都不一定会写,正巧那时候沈从榕有时间,也需要挣点小钱给家里补贴,所以她就提议自己每个月从零花钱里扣一点出来,当是给她的工资,然后……
明雅咬牙切齿,一踩油门连闯数个红灯。
原来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第九十三章 明雅,一切还不晚(一更)
最终明雅把车驶入了卓丽清居住的小区。
卓家人的基因之优秀,是她老爹那个五短身材无法比的,男的俊美女的靓丽,卓家兄妹不去当模特,明雅觉得那纯粹是一种对资源的浪费。
可问题也来了,明雅拉开车门看着身高一米七几的卓丽清,只稍想到要把她背上六楼便觉阴风阵阵,还没背可怜的腰已经开始疼了。
“喂,别装死。”她满头黑线的翻了翻自己的背包,瞥了眼已经空荡荡的矿泉水瓶,头一次认真思索起把她一个人丢在车里的可行性。
“正国,别走……”她嘀嘀咕咕的不停叫着那个男人的名字,两只手在空气中胡乱摸索。
明雅拧了拧眉头,心里突然好奇起这个男人的长相。
像卓丽清这样的白富美,既有钱又漂亮,她哥还是卓氏企业的董事长,如果娶了她,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财有财,连人脉都不愁了,谁会这么不开眼,把一块金子当石头砸了?
当然这事明雅管不着,她也不想管这些狗屁倒灶的闲事,今天会帮她不过是看在多年情分上的举手之劳,更何况今日之后两人怕是不会再见,她就当做做好事,也算还了卓然一个人情。
拉开房门,她气喘吁吁的把卓丽清扔在沙发上,四处打量起她的闺房之余用力的抹了抹头上的虚汗。
难怪她这段日子不常来找卓然,瞧瞧桌子上的烟灰缸,玄关处的男款皮鞋,还有丢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敢情这个卓丽清是跟人同居了。
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她嘴巴里的“正国”,名字真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