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合兵一处
刘烨虽然看似豪迈,实则心中忧虑:幽州军怎么还不来支援?要是再不来,那他的这支部队可就惨了,除了撤军再无选择,总不能够和黄巾贼死磕到底,好不容易带出来的精兵可不能毁于一旦。
就在这时,远方一杆刘字大旗缓缓推进而来,军旗之下簇拥着千余锐卒,士气正盛的平推而来,如同一支箭矢直插中军。
刘烨大喜:“大伙儿坚持住,幽州援军已到!”
历城军自然也看到了那杆迎风飘扬的刘字大旗,因此军心大振,死死抵御住了数万黄巾贼的冲击。
而黄巾贼的侧翼已经和幽州军开始交战。
张飞关羽两人一黑一红,奔驰在前,丈八蛇矛和青龙刀闪耀出凛冽的光芒,两人合力之下竟然硬生生从上万黄巾贼中杀出了一条血路,其后的幽州军锐卒则是紧紧跟在两人开辟出的通道之中,飞速向前。
恰好此时邹靖的幽州军及时赶到,在刘备之后担任后军,保护了先锋军后方,因此刘备军得以直突中军。
徐和正在率军围剿刘烨军,当即命令魏宫率一军拦截幽州军,魏宫领命而去,但是哪里想得到幽州军以关张两位万人敌为先头,直接杀透了他的部队,还没能来得及反应,一道大喝声已经震得他耳膜一阵生疼。
“兀那贼将,可识得燕人张翼德么!”
魏宫还未交战,心头早已畏惧,而张飞拨马而来,无人敢拦,两人相距数丈之远,张飞甩手刺出,锋利的蛇矛携带着战马飞奔之势,一矛顿时刺进了魏宫的胸膛,随手一甩当即掉在地上,被幽州军马踩成一滩肉泥。
魏宫一死,黄巾贼之中顿时乱作一团,大为骚动,而幽州军则是见缝插针,在刘备的指挥下,直奔徐和的中军而来。
乐和见到魏宫身死,心中兔死狐悲,悲切道:“大帅,咱们退军吧,然后再重整旗鼓!”
徐和满面通红,恶狠狠的甩开了乐和的手:“撤军?你让我撤军?某为青州渠帅,却被几千官军给打成这样,还有何面目统帅数万黄巾军。”
徐和语气先是激昂,后来却转为平静,乐和心中知道他已有退兵之意,因此力劝道:“官军两部,互为犄角,若等到官军合围一处,我军必可破之,今日暂且退兵,昔年高祖不正是在鸿门屈尊与项王,这才有了大汉朝四百年基业么?”
徐和叹一口气:“好罢,传令诸军,退往营寨。”
正当数万黄巾贼各自为战之际,听到中军鸣金之声响起,陷入苦战的黄巾贼纷纷大喜,也顾不上和官军死缠烂打,纷纷撤退,一时之间数万黄巾贼退如潮水,刘烨和刘备两人见状,挥军掩杀一阵,又得了数千首级这才停下来,毕竟穷寇莫追。
眼看着黄巾贼徐徐退去,刘烨转过身来,看着刘字将旗麾下的三名居中之人,一个白脸一个红脸一个黑脸,顿时面露笑意。
刘备!关羽!张飞!
三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人所共知的时代,正是因为这一段时间将星闪耀,你方唱罢我登场,英雄的光辉照耀千古,而刘关张无疑是其中最闪耀的几颗。
可惜...刘烨叹一口气,刘备素有大志,不甘心久居人下,即便是以曹操之雄心,都未能够折服这位未来的蜀汉昭烈帝,他刘烨一介白身就更不必说了。而关羽和张飞两人同刘备桃园结义,等同生死,除非等到刘备死了才有可能投奔他人,但是有关张两人保护,刘备又不可能死,等于说谁都不可能把这两位“熊虎之将”收入麾下。
“文则,汝率同众军清点人数,清理战场,某去去就来。”刘烨长啸一声,带着管亥,许藏等十余骑飞奔而出,朝着刘字将旗而去。
如此猛将不能收为己用,见识见识也是好的。
刘备在将旗之下,远远看到对面十余骑飞奔而来,都是骁勇之士,尤其为首一人更是目露精光,顾盼自雄,心中不由得起了欣赏之意。
“小将军解围辛苦,不知道高姓大名?”
听到刘备率先开口,刘烨放慢马速,激动的朝这位刘皇叔拱手道:“在下乃是历城刘烨,字玉卿,将军便是涿郡刘玄德吧?”
刘备微微惊讶:“玉卿也知区区备之薄名?”
这刘备不愧是三国枭雄之一,一见面就直呼表字,态度亲切,怪不得能够和枭雄曹操一争长短,建立蜀汉,果然不简单。
刘烨一笑:“玄德兄幽州大破黄巾贼,天下谁人不识君?”
说罢,刘烨又分别看向关羽和张飞,朗声道:“早听说玄德兄两位义弟从破黄巾,有万人不当之勇,今日一见,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
饶是刘备喜怒不形于色,听到这句“天下谁人不识君”,也不由得心花怒放,面带微笑,而关羽听到刘烨语气真诚,也不由得轻抚长髯,点头示意,至于性格豪爽的张三爷,那就更开心了。
“哈哈哈,刘兄弟能督军破贼,为人甚合我意,大战之后咱们可要好好喝几杯。”张飞嘿嘿一笑,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刘兄弟和俺大哥一样也姓刘,不会有什么亲戚吧,莫非刘兄弟和俺大哥一样也是汉室宗亲?”
关羽眉头一皱,而刘备则是付之一笑:“大哥这汉室宗亲的身份算得什么,天下刘氏子孙皆乃高祖血脉,说来惭愧,备乃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玄孙,苟活二十八载却无建树,好在两位贤弟生死相随,这才大破黄巾。”
刘烨眼前一亮:“说来巧了,某乃城阳景王刘章之后,与玄德兄倒是颇有渊源。”
城阳景王刘章乃是高祖刘邦之孙,汉景帝同样为刘邦之孙,不过要是真论起辈分来,刘烨竟然还是刘备的叔叔。
饶是以刘备城府之深,也不由得面色微微尴尬,就在思索如何称呼刘烨之际,刘烨却是率先开口。
“哈哈,玄德兄年长,吾当以兄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