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太刺眼了。
她眯着细长的眼睛嘀咕道,本能地爬起来找阴凉地。狐狸一般睡在树洞土穴里,她觉得散发腐泥苔藓气味的树洞土穴很脏,一定会有很多虫子,但为了不做其他动物的食物,她只能捏着鼻子忍受。
夏凌云。
她起身张望,就无法忽视身边那浑身浓绿色灵光氤氲的俊逸仙君。
他双目微闭,盘膝而坐五心向天,也在修炼。因为他体内无比浑厚的灵力,使得他的练功时周身灵光氤氲。
仗着他凝神修炼,名为雪华的小灵狐大刺刺地打量他。
他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皮肤如白玉般白皙温润,泼墨长发很随意地用一根蓝色发带系在颈后,几缕不听话的发丝飘逸地在他儒雅文静的脸庞便垂着;他漆黑剑眉,高挺鼻子有些偏西方人种,薄唇因为肌肤白显得很红润。
他好帅,帅得没天理,他是她的男神!
雪华望着,悄悄站起来向他爬去,然后贴着他的盘着的腿轻轻地磨蹭起来。
她不害羞地想爬进他的怀中,只是她不敢,因为他们之间主人和宠物的感情还没有深到那种程度。
在危机无处不在的野外,夏凌云是不可能全神贯注修炼的,雪华收功之后起身,他便知晓了。他没有收功,因为雪华这种等级的修士、灵兽攻击他也只会被他体内运行的灵力反击回去,他想知道这只灵智很高的古怪狐狸在他不看着它的时候会做什么。
它鬼鬼祟祟地,磨磨蹭蹭地走到他身边,依着他的腿趴下,小脑袋轻轻蹭他的腿,仿佛是一只非常依恋主人的小宠物。
这个小东西呀……
他如古井不起波澜的心微微扬起了一丝温柔。清儿现在是三品修士,该出师门自行修炼了,他不如把这个通人性特别喜欢和人亲近的小家伙当作一个新收的弟子培养。
想到这里,他快速收功,把小灵狐抓到腿上,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道,“雪华,你是不是饿了?”手掌轻翻,一个苹果就出现在他手掌中。
“呶,你吃吧,吃饱了就睡觉。”将苹果递到小灵狐的嘴边,他柔声说着,另一只手抚摸小灵狐的皮毛。这小家伙洗干净之后,皮毛雪白蓬松,摸起来很舒服。
“哇喔~~”小灵狐雪华幸福得嗷嗷叫,男神喂她吃,男神为她顺毛,穿越之后做宠物的福利也太好了!
小心而文雅地将苹果吃掉,她便就这样趴在他的腿上睡觉。
夏凌云平静地看着,嘴角勾起一抹温馨的笑意。这种照顾可爱小动物的感觉好像一百二十年前才有过一阵子吧?他记得掌门师侄从山下抱了一个一岁多的弃婴回来,他那时候静极思动,发现男弃婴灵根天赋绝佳,便把他从掌门师侄那边要过来收作徒弟。
那时候清儿很可爱,可是等他渐渐长大,虽然容貌长到十七八岁便没有了变化,但性格就变得一点也不可爱了!
这个小狐狸……看本派那些被弟子照顾的灵宠,貌似它们的性格几百年都变化不大。这只小狐狸应该也会几百年保持可爱粘人吧?
想到这里,夏凌云对这次的出行收获很是满意,就这样坐在溪边,感受天地自然,将意识稍微融入其中寻找自己的徒弟耿清远。
当他意识外放之后,他能感应以自己为中心点方圆十里的所有事物。
搜寻了一遍,他没有找到徒弟也没有找到大黑狼,倒是发现了十几株有些年头的灵草。
朝着不远处用衣服折叠起来的垫子招招手,那衣服便飘飘荡荡地飞过来落在他的手中。将衣服重新折叠好,他将睡得很熟的小灵狐挪到衣服垫子上。
是因为他在,所以连野生动物的本能警觉都放弃了吗?它蜷曲着身子睡得真沉,那埋在自己身体上的鼻子呼吸着,轻轻吹动了鼻子周围的雪白皮毛。
看着它睡得一点警觉都没有,他轻轻摇摇头,伸出手指绕着它的身子画圈。他手指划过,一道浓绿色的光从他指尖溢出,凝滞在地面上。
划出一个圈,然后画一个五芒星,再画一些字符,他布置了一个简单但非常坚固的防御法阵。
妥善保护自己的小宠物,他飞身离开去采药。既然发现灵草,他便要将想法子将灵草移植回天灵山去。至于灵草的下场,是被做成丹药,还是继续养着以后用,还是帮助它修炼成人形,端看天灵山派需不需要这株灵草入药了。物竞天择,正道修士的良善也只针对同类!
○○○
雪华,雪华……
“你是谁?”雪华在迷雾中穿梭,寻找呼叫自己的人。
“我是…………管理……意志……记住……任务……”这个忽远忽近,声线介入男女之间的声音提醒道。
“任务,什么任务?”雪华疑惑道,“我为什么会穿越,是你干的吗?”
“……最终……是阻止凌云……成为厉君华的后宫。”声音说道,越来越清晰。
“厉君华是谁?我为什么要帮你做任务?”雪华好奇道。
“暂时不能……否则这……你也会……消失掉。”声音说道,“由于……阻断,联系……不容易。长话短说,我把你……金手指……出来了,你必须阻止厉君华染指凌云仙君。”
“喂,什么乱七八糟,没头没尾的任务呀,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雪华不耐烦地叫道。
可能真的有能量阻隔,那声音消失了。白雾散去,她的面前一片空白,然后一条悬挂晶莹透明的梅花链坠的金链出现在她的面前,金链子边上还漂浮着一张纸。
这是她的金手指?看起来还不如她抱到的大腿厉害。
她疑惑拿起梅花链坠和看看,再拿过纸张。纸张上写着:五行水晶梅花链坠,又名天地灵气凝聚转化器(此为赝品),神器,正品制造者易五,正品拥有者厉君华,使用说明:可以自动快速吸收天地灵气,转换成拥有者可以直接吸收的属性灵力,是平时快速修炼之法宝,战时迅速恢复灵力之利器;拥有强大防感应能力,存放在拥有者意识之海,可升级。
一个赝品?
“易五”是谁,“厉君华”和她有什么关系?
雪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现在是这个赝品的拥有者吗?正品属于厉君华,她就拥有一个赝品?拥有赝品的她有能力阻止凌云仙君成为拥有正品厉君华的后宫?
我靠,后宫!
那厉君华是男的还是女的?凌云仙君指的是夏凌云吗?
厉君华如果是女的,他岂不是要和别的男人共享老婆?厉君华如果是男的,他岂不是小受?
我的天啊,我的男神,你怎么可以被私生活□□的女人染指?你怎么可以成为别人身下的小受?
我若不保护你的贞操,天地难容!
☆、第4章 四与男神相处在野外
小灵狐娇小的雪白身子动了动,毛茸茸的小脑袋抬起来迷茫地转动,一双狭长的狐狸眼睛带着几分惺忪。发现夏凌云不在附近,她顿时一咕噜爬起来四处张望,嗅闻身边的气味,然后夹着尾巴嗷呜叫了起来。
~~~~(gt_lt)~~~~我刚刚抱到的粗大腿跑掉了!
~~~~(gt_lt)~~~~一定是我还不够聪明可爱,或者空有漂亮却不够强大,所以男神左思右想还是不要我了;
~~~~(gt_lt)~~~~有道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一定是我前世修行不够虔诚,我和我的男神只有半天一夜之缘……
嗷呜……嗷呜……我失去了重返人类的机会了,要做一辈子的小狐狸精了;
我不要这样呀,我是人,我要做人……
不对,梦里那个古怪的声音吩咐她阻止男神成为别人后宫,这是她的任务,貌似必须完成;
只有男神才能安全地将她带进人类世界,她才能接触真正的修行,才可能脱去皮毛变成人,所以她必须找到她的男神,努力缠住他!
沮丧地哀嚎了一会儿,雪华恋恋不舍地嗅闻了一下身下犹带着他气息的淡蓝色长衫,然后毅然朝着溪边奔跑。
男神不在,她必须自力更生。这条小溪其实她一定也不陌生,因为小溪附近就是她的生存领域。她在这里抓鱼,偷袭过来喝水的动物,当然,也要防止自己被其他大型动物吃掉(由于她会释放火焰,比她体型大好多的老虎豹子也不敢狩猎她)。
刚跑出两步,她陡然感觉自己的身子好像穿越了一层膜一样的东西。
此刻她将警惕性提高到最大限度了,感觉到异常便立刻回转身去检查。
“嘶嘶~~”一道蓝色树杈状的小雷电凭空蹦出,她伸在最前端的敏感鼻子遭到了雷击。
“嗷~~”她陡然尖叫。这忽如其来的雷电电得她本能地向后弹跳,然后弓着被电击得抽搐的身子龇牙咧嘴。
好疼啊……
她痛得眼泪狂飙出眼眶。
怎么回事?
她的面前赫然出现一道由能量形成的绿色圆形屏障,而且巧巧地将她她刚才睡觉的位置全部包围在里面。
这屏障上逆时针方向飘动着一些深绿色的字体,似古来的象形文字,但又比象形文字复杂了许多,更像是几个象形文字相互叠加而成的文字。
这是什么?这个世界的法术,法阵?
她小心翼翼伸出小爪子,一点点接近那深绿色能量光圈。当接触到那深绿色的能量光圈时,一股强大的电流嘶嘶地通过她的爪子贯穿她的全身。【嘶~~好厉害!】她心中咂舌道,虽然她随即收回爪子,但就那瞬间,身子还是被电击得又麻又痛。
她能很轻易地从里面跑到外面来,而她无法从外往里的穿过能量光圈,这就是说只要她待在能量光圈里面就会很安全。
哇喔……太好了,男神并没有打算抛弃她,只是暂时离开。他离开了也考虑到她的安全,给她布置了一个带电的防御圈。
小灵狐雪华顿时高兴得两只耳朵都支楞了起来,眼睛眯成了弯月,尾巴像小狗一样左右摆动。
“原来是你这个小淘气鬼在测试我的防御法阵。”天空突然耳边传来清越悦耳的男声。
雪华听到声音立刻扭头回去看,见到是夏凌云便连忙朝着他拉长脖子嗷嗷叫。如果来人懂得兽语或者跟他能和雪华意念相同,便知道她在说,男神,你去哪儿来?你回来呀,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呜呜呜呜。
漂浮在半空中的夏凌云尊贵威仪,脑后束着的泼墨长发发丝随风飘飞,身上蓝色长衫被半空的风吹得翻飞如浪。他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眼中流露几分欣赏。对于小狐狸的聪明机智,他非常满意。
【夏凌云,男神男神,我已经拜倒在你的脚下了!】
【我就算豁出命去也要阻止你成为别人的后宫男人!】
雪华开心地叫道。
夏凌云降落下来后,柔声文道:“雪华,你睡醒了?”说这话时,他又凭空掏出两个苹果。
“咔嚓咔嚓。”雪华便就着他的手吃苹果,然后跑去溪水中清理一下个人问题,清洗干净身子才回到他的身边。
夏凌云就这样望着,对她的良好卫生习惯再次表示满意。小灵狐体型比较小,食量不大,又会自己照顾自己,很好饲养
“雪华,跟我去挖人参。”等雪华跑到自己身边,他将它身上的皮毛弄干爽,然后抱着它飞回他之前的位置。
人参,这个山中原来有人参呀。动物都出现了会法术的,不知道那人参有没有成精,会不会法术。要是人参成精了的话,把它挖出来是不是有点伤天害理?
再一次被男神抱着在天空飞翔,雪华欢欣雀跃,然后想起了人参精。
○○○
飞了一会儿,夏凌云带着雪华降落在一尺背阴的山坡后面。这里比较平缓,草木横生,一棵一尺高的植物被一根红布扎着,它周围的草木已经被清理掉,周围的泥土也被挖掉了不少,露出深黄色长满皱褶的老根。
是绝对新鲜的老参!
就从已经暴露出来的根体来看,主根大比大药店里泡在大玻璃瓶的人参粗壮多了。人参须像蜘蛛网一样伸展在泥土里,想要完好无损地将它挖出来是个大工程。
“站在这里看着,不许打扰我,如果饿了自己去狩猎。”夏凌云说着,蹲下来,拿着离开前放在人参边上的小铲子小刷子慢慢地清理人参边上的泥土,希望能尽可能地将它完整地从泥土里挖出来。
这是一株成长了八百年的野生人参。草木精怪的修行比起有灵根灵智的禽兽、万灵之长的人修行起来要困难得多,所以它虽然体内凝集到浓郁的灵气,但还没有产生意识。没有意识的人参就只能称为人参,不能称为人参精,被人和懂得利用它的灵兽灵禽发现的话只有被食用一种下场。
雪华目不转睛地望着,对他的耐性和细致敬佩得五体投地。她曾听说,人参的营养一般在人参最外面的表皮上,人参须的药用价值比人参主根要好。人参主根好挖,那延伸在泥土中的人参须根则非常难挖,挖断了,据说就会降低人参的品级和人参固有的灵气和功效。
太阳落到山后面去了,余晖也一点点消失在天际。森林里一片漆黑。雪华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幽冷的绿光,这是成了精怪的动物的某些特征。
天黑好像并不妨碍夏凌云的视力,他一直在挖人参,蹲得脚发麻了站起活动一阵。他自己不吃不喝,但估计着时间会给雪华两颗水果。
狐狸是吃肉的,雪华虽然喜欢吃苹果,但身体自身需要吃肉。于是她便在他附近狩猎。
普通的狐狸除了吃肉还吃昆虫,雪华对昆虫敬谢不敏,只是由于夏凌云和她在这里,这里的小动物都吓得搬家了。她只好去四周转转,偷袭(对,是偷袭,因为她是只连兔子都跑不过的狐狸)到猎物后就咬死猎物,将猎物拖到夏凌云身边,然后挖空内脏释放火术,将猎物烧烤的外焦里嫩才咬掉最外层的焦皮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