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余生要和他在一起度过。
  想到这些,心里特别踏实。
  她不自主地微笑起来。今生她会过得更好,也要让他过得更好,那些不甘、遗憾、寂寥,不会再有。
  无所适从的手抬起来,落在他背部,又和他拉开一点距离,笑着凝视他。
  他是这样好看的人,她可以看一辈子。
  他是这么好的人,她也可以对他很好。不,要比他对自己还要好。
  这时候,裴奕也在凝视着她。她不知想到了什么,笑意到了眼底。
  她有着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有着那么干净、美丽的笑靥。
  他抬起手,指尖抚过她的眉宇、脸颊、唇角。
  叶浔不知所措起来,想和他说说话,又找不到话题。
  他指尖覆上她双唇,描摹着美好的唇形,触感一如柔软的玫瑰花瓣,细腻温润。
  他的手转到她后颈,轻轻扣住,亲吻落下去,并不急切,却不容她拒绝。
  叶浔眨着眼睛,没有回避。他容颜趋近的过程,在她意识里被放得分外缓慢,除此之外,脑海里空茫一片。
  她屏住了呼吸。
  他吮吸着噬咬着她的唇瓣,动作极为克制、轻柔,怕惊吓到她似的。
  随着心弦的轻颤,她呼吸紊乱起来,手无意识的抓紧了他的锦袍。
  他像是个新猎手,探寻、索要更多的新奇美好,尽量保有着冷静克制。可这是无从理智的事。唇舌交错时,他呼吸急促起来,将怀里的人更紧的拥住。
  两世为人,叶浔从不知道,亲吻是这样——无法言喻的一件事。引发的悸动心颤几乎让人想举步逃离。却是逃不得的。整个人都软绵绵的,似在云端漫步,完全失了气力。又像是将要溺水的人,他就是她的浮木,手臂自有主张地环住他肩颈,寻求依附。
  慢慢随着他沉沦到妙不可言的感觉之中。
  仅有的一点点意识告诉她,他是裴奕,她可以安心享有他带来的一切。他最是克制,他懂得分寸。
  事实亦是如此。
  裴奕侧开脸,愈发用力地抱了抱她,竭力按捺下那股无名的冲动,在她耳边唤她的名字,“阿浔,阿浔……”
  并不是要说什么,只是喜欢这样唤着她的名字。
  阿浔是他要娶的人,阿浔要成为他的妻子。
  变得低哑的语声在她耳边响起,灼热的气息在她耳边萦绕,她的心跳得更快了。
  她尽量让呼吸恢复平静,想到一件事,轻声说道:“我有东西要送你。”
  裴奕却道:“不是已经送了么?”
  叶浔拿他没办法,笑,“是真的,我拿给你,好不好?”
  裴奕这才放开她。
  叶浔转回到炕几另一侧,从炕几的小小抽屉里取出一块羊脂玉牌,“我小的时候,外祖父带我去玉石铺子,这个是我自己挑的,也是误打误撞,成色还不错,这些年都戴在身边——跟我最久的物件儿只这一个,别的想来你也不缺……”
  裴奕起身到了她面前,凝眸看了看,见莹润的玉牌上篆刻着兰花,缀着络子,以黑色、银色丝线编成的——女孩子不会用这种颜色的络子,一看就知是用心给他备下的。
  “这礼物很好。”他笑着俯身,手落在她身形两侧,撑住炕沿,“帮我戴上。”
  “嗯。”叶浔依言帮他戴在颈间,细心地将玉牌塞进领口,又道,“不早了,你快回家去,好好儿睡一觉。”还记挂着他初进门时眉宇间的疲惫。
  “才来你就撵我走?”他吻了吻她额头。
  “……”她是好意好不好?她垂了眼睑,双手又不知该放到哪儿了,眼睛也不知该看哪儿,局促得很。
  裴奕爱煞了她这小模样,又俯首吻了吻她面颊,“夜静更深的,的确是不宜久留。改日再来看你。”
  “嗯。”
  他托起她的脸,“再给我亲一下。”
  只亲一下才怪。
  那感受如同蛊毒,是初尝就会上瘾的。直到叶浔气喘吁吁地推他,他才放开她。
  他刮了刮她鼻尖,“我走了。”
  叶浔点头,起身送他到东次间门口。
  他满含眷恋地抱了抱她,又叮嘱:“既然你已知道我与燕王熟稔,平日里遇到我不方便出手的事,你就去找燕王妃帮忙。不必顾忌什么,记住,只有你平安无事最要紧。”
  “我晓得你的意思。”叶浔笑着承诺,“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也一样,办差时千万要小心啊。”
  “嗯。”裴奕拍拍她的脸,“早些歇息。”语必转身离去。
  哪里能够有睡意。叶浔宽衣歇下,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发散的思绪一时想着裴奕,一时想着前世的很多事。
  前世宋清远一意孤行,用她不齿的方式将她娶进了门。她用大大小小的事情向他证明:他毁了她一辈子的同时,他的一辈子也会被她毁掉。
  宋清远平日说话动辄就是一辈子要如何如何,她从来不说。
  她默不作声的打击他。
  他与他的家也总给她出手的理由。
  认命是一回事,破罐破摔是另外一回事。
  她用很多事告诉宋太夫人:她嫁到宋家,她就是当家做主的人,她不好过,谁也别想好过。宋家的日子想过的好,要看她高不高兴、允不允许。
  她用了很多手段惩罚宋清远:平日淡漠疏离、阻挠他的仕途,自己不能再孕育儿女,对他实言相告,让他尽管纳妾,却将妾室拿捏得死死的,哪个也不能不经她允许停药。
  她承认自己的歹毒,也承认后来宋清远与叶浣的事自己也有些责任——宋清远就是那种以貌取人的男子,喜欢女子漂亮之余对他百依百顺,她清楚,却处处拧着来,妾室怕她,也不敢尽全力讨他欢欣。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她逼着宋清远到外面拈花惹草的。
  她嫁过去之后,态度就是“我要做的只是宋家的主母,而非你宋清远的妻子”。她从第一天开始,就不掩饰极其厌恶任何亲昵行为的神色。换个脾气大的,估计不出三天就把她休了,可宋清远没有,宋清远长期忍受着她这种折磨,忍不了了也没事,他会去找别的意中人。
  宋清远,再加上娘家的叶鹏程、叶世涛,一度让她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是那样的,或是下流,或是风流。也相信传世佳话,相信男人中有痴情人,但那是极少数幸运的女子才会得遇的良人。她是那种运气奇差的人,不能幻想,不能奢望——已是那样的命运了,任何憧憬都是多余的可笑的。
  真正看清楚裴奕长久的无言护助的那一日,她正病着,端着药碗,眼泪开始往下掉,没完没了的。
  也是从那一日开始,她懒得再服药调理身体,汤药全部浇灌盆景了。
  生已无欢,死有何惧。
  在那之后,也总是坦然接受裴奕的帮助。明白的,接受会让他心里好过一些。有机会就和他见见,试图规劝他娶妻。却是到死都没能听说他的婚讯。
  她从没想过和离嫁给裴奕。
  已被宋清远玷污了名节、身体,她配不起裴奕。倒不如早些容颜憔悴命凋零,兴许他还能再遇到更值得他善待珍惜的女子。
  ——她没这样认真的想过,后来种种,却分明是这种心绪的驱使。
  此生,她知道自己不能贪心,寻常女子憧憬的花前月下浓情蜜意,她还是不敢奢望。
  事实却非如此。
  最起码,她如今是喜欢裴奕的。喜欢看到他,自心底就不能抵触他的靠近、亲近。
  如今已不止是感激他。是在意他的。这样最好,人与人之间最坏的情形,就是出于某种目的相处。
  前生关于宋清远的回忆,叶浔想着,日后要尽量摒弃。她有着全新的光景,她是获得新生的叶浔,实在不需要再用那些记忆折磨自己的心魂。
  下定决心,她有了睡意,阖了眼帘。
  这晚却似注定要她无眠。先是院中传来丫鬟慌乱的语声,随即新柳走进寝室,犹豫着站在门口。
  “怎么了?”叶浔坐起来。
  新柳走进来点燃宫灯,踌躇地道:“大少爷和大少奶奶吵起来了。国公爷和夫人那边不好惊动,丫鬟没办法,只好前来找您,看看您能不能去劝劝,说是大少奶奶要连夜回娘家呢。”
  叶浔吃了一惊。她从不记得兄嫂争吵过,偶生口角时,叶世涛从来是拂袖而去一言不发,今日倒是奇了,“可知道是为何事?”
  ☆、第32章
  新柳回道:“绿云姐姐没说,许是不便说吧?”
  叶浔起身穿衣,“你去请大少奶奶过来,就说我不舒坦。”她能怎么劝?只能和稀泥拖延时间。到明日两个人气消了,这风波也就过去了。
  过了一阵子,红着眼眶、发髻凌乱的江宜室来了,进门后只是问了句“没事吧”,就坐在一旁生闷气。
  叶浔吩咐丫鬟铺床,又问江宜室:“今晚歇在我这儿?”
  “不。”江宜室气呼呼的,“等会儿外院备好车马,我要回娘家。”
  叶浔劝道:“已到宵禁的时辰,遇到巡夜的官兵,少不得被盘问。你这么晚回去,家里的人也要担心慌乱一番,还是明日再说吧?”
  江宜室语声哽咽:“我一刻也不想留在这府中了!”
  “看我也不顺眼了?”叶浔去携了江宜室的手,“先睡一觉,天大的事都放下,睡醒再说。”说着给绿云递个眼色,两人哄劝着江宜室洗漱歇下。
  江宜室在床上翻来覆去,哭了好一阵子,呼吸才慢慢匀净下来。
  叶浔却给折腾得全没了睡意,索性轻手轻脚下床,到西次间绣屏风。
  半夏走进来。
  叶浔哑然失笑,“你这丫头,不会是连夜过去打听了吧?”指一指旁边的小杌子,“坐下说话。”
  半夏坐下来,“大少奶奶过来之后,大少爷就歇下了。我问了红蔻姐姐,她说这次吵架,是因您的婚事而起。”
  “我的婚事?”叶浔一头雾水。
  “是。”半夏低声道,“您与长兴侯初定亲的时候,大少奶奶是从心底高兴。但是,昨日淮安侯托人走了大少奶奶的门路,说淮安侯一生都不会纳妾。大少奶奶也是为您着想,便和大少爷嘀咕了几句,说国公爷和夫人决定的太早了,应该再权衡一段日子,您要是嫁给淮安侯,这一辈子都不会为妻妾争宠的事费心;又说长兴侯生得太好看了,日后不知有多少为了他寻死觅活的女子,话越说越多,翻起了旧账,大少爷就来了火气,两人就吵了起来。”
  叶浔啼笑皆非,“大奶奶可曾见过淮安侯?”
  半夏摇头。
  叶浔也没见过淮安侯孟宗扬,却没少听贵妇闲话时谈起他的是非。前世的孟宗扬不曾娶妻,妾却不少。见过他的贵妇,都说那人有着一双鹰隼般的眼睛,让人一见就生畏惧,根本不敢细瞧他的样貌,但是见的次数多了,便会觉得很是俊朗。常有人叹息:“唉,怎么跟锦衣卫指挥使一个样?想结亲的门第不知道有多少,偏生无动于衷。”
  前世不娶妻的人,今生说不会纳妾……
  孟宗扬倒是会取巧,不纳妾这说法的确能让女方心动,谁不希望养在身边的女孩子嫁一个一心一意的?
  叶浔认可半夏的话,江宜室是一心为自己好,她是受够了夫君妻妾成群的苦,才不想让自己也陷入这种局面。但是,不纳妾的允诺,听听也就罢了,他若食言,谁还能跟他打官司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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