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但宋阳也很清楚,季笙不是没有缺点的。
在今年的暑假,多丽娜和焦达的事情发生之后,季笙不知是想通了什么,还是怎么回事,开始给他描述被寄生后的事了。
她的种种变化。
一开始对太阳的无比渴望,以及太阳下山后的惶然恐惧。
从太阳光给她带来“充电”般的体验后,让她一度以为她可以不用吃饭了。但后来证明她还是会饿的。
她变得越来越漂亮,但同时她的头发生长得越来越慢。
还有,她可以感受到植物的感觉。
——植物是有感觉的!
宋阳是学这个的,事实上在学术界一直都认为植物也是有情绪的,所以才会有给植物听音乐这种事。但另一个问题也在学术界争论不休,人们认为人的所有思考都是通过大脑完成的。情绪也是思考的一种,开心、悲伤、愤怒,这些全在大脑里完成。但如果植物也有情绪,那它们的大脑在哪里?或者其实情绪并不是思考而是本能?大脑并不是唯一的思考器官?
两人坐下来后,顾不上做饭吃饭,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这个。
平时在别的地方也不敢聊这个东西,也就在这里能好好谈谈。
植物的感觉是系统的。它不是单纯的开心快乐,它甚至还能思考!季笙说起秦风从地里爬出来时,那一个小树林的树都在赶他走,因为之前他攻击了季笙,而那一片的树木都曾经帮助季笙打他。
“你不是自己逃走的?”宋阳马上抓住这个问!
“不是。”季笙摇头。可能是因为时间过去很久了,她也能很自然的说出来了。“当时它们应该是攻击了他,但我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做的。他当时压在我身上,我当时一点力气都没有,后来他应该是受到了攻击,我才能推开他逃走。”
宋阳事后按时期搜索了新闻,很快在网上找到了发生在两年前g大林荫路上的一则新闻:经过树林的人都觉得吸入粉尘,有明显的呼吸痛。他还找到了当时提供检验结果的机构竟然就是农大的下属机构。他借着职务之便就在实验室的内部网上搜,结果发现这个检验就是这个实验室签发的!
他立刻去翻档案,找到原检验单,竟然还是他自己做的!
宋阳把检验单复印了一下拿给季笙看,结果她竟然说她可以自体合成生物碱,还当即握住一张试纸,过一会儿松开手,试纸就变色了。
宋阳还记得季笙当时平静(在他看是忐忑,把苦往肚里咽)的看着他:“害怕我吗?”
他不敢说,他当时大脑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是体液的话,她平时尿|尿的时候疼吗?跟她要一杯尿……是不是不太可能?
季笙就看到宋阳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到了极点。
“……脸怎么红得这么厉害?”她问他害怕不害怕,他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一直到二点,两人才吃上宋阳做的饭。
可乐红烧小排骨(黑的),不过味道还是很足的。炒油麦菜(黑的),不过口感还是很嫩的。一荤一素,搭配很好。主食是方便面,加培根肉和荷包蛋,略咸,不过很好吃。
吃完后两人干掉了一瓶半可乐(1.25l)。
接着上一次的话尾,宋阳这回提出想检查一下她的血。
季笙无所谓的说:“我一个月去查一次,你什么时候要?”医院化验室那几个小护士都认识她了,还劝她没病不用常抽血,如果觉得身体不舒服,只抽血也查不出来。
没想到宋阳已经准备好了抽血的工具,跟医院的一样,就是取血时他看起来紧张的像在拆炸弹。
拿到这个血,宋阳有点等不及说:“要不我们现在就去实验室?”
“行。你们那儿有检查的机器吗?”季笙问。
“有。”宋阳当即带着她去了实验室。
419实验室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儿。
宋阳打开门时先不让季笙进去,她就看他像飞贼一样蹑手蹑脚溜到走廊尽头的办公室,轻轻贴着门缝往里看,她心道:老教授肯定特别疼爱他!
他看了半天,再踮着脚尖轻轻跑回来,牵着她悄悄往里走,小声说:“教授在。”
季笙也小声说,“那我们改天再来。”
宋阳摇头,“血不能放。”他那里没有保存血的低温冰箱。
季笙被他拉到实验室里才想起来说,“那下回我再给你抽一管不就好了?”这一管就扔了吧。
宋阳已经把机器打开了,兴冲冲的说:“没事,老教授不过来。”话音未落,老教授推门而入,走了两步才发现这屋里还有两个人,把老教授吓了一跳,“哦,有人啊!”定睛一看,是他的得意门生宋阳和一个眼生的姑娘。
老教授还是很开明的,想着小徒弟这是把女朋友带过来开开眼界,就笑眯眯的说,“一会儿走之前记得把地拖一遍。”说着他的目光就扫到季笙的脚上:她没换鞋。
宋阳马上表示他不但会拖地,还会把紫外线灯打开。
老教授看到机器开了,走过来:“里面放的什么?”
宋阳嘿嘿笑,吱吱呜呜的,季笙怕他隐瞒教授会有麻烦,连忙说,“是我的血,我不想去医院,就托他给我检查下身体。这东西能不能停?要不就拿出来不看了吧?”她说到最后,发现老教授正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瞪着宋阳,表情简直像看到了自家的孽子!
☆、第七十一章
老教授最后痛心疾首的目光让季笙印象深刻,她看她在场老教授不好教训宋阳就避了出去,刚借上洗手间之名避到走廊就听到里面老教授压低声音的责问:“……你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
自从秦风的事情之后,老教授对学生的德行方面看得都比较紧,有一点矛盾都赶紧处理,学生之间拌个小口角,他都要特意叫到一起从中说和。
更别提像宋阳这么严重的“事故”了。偏偏宋阳还结结巴巴的,最后编了个瞎话说只是想替季笙检查下身体。
老教授半信半疑,不过看宋阳脸蛋暴红,急得跳脚,倒是有点信他话里的“我们什么都没有!”
“那行吧,一会儿带你女朋友去公园转转,喝个咖啡听个音乐会。”老教授还很懂浪漫,以前写情书都用法语的,他看宋阳羞窘的厉害,就逗他问是怎么把女朋友约出来的啊?会不会写情书?然后推荐了几本书让宋阳学学里面的诗词,回头模仿着给女朋友写一首,肯定能让女朋友高兴。
“要含蓄,要带点挑|逗,不能太下流。”老教授就像在上课,一个情书写得很有专业性。
宋阳听得都入了神,直到季笙在外面转了两圈后回来,两人都还意犹未尽。
晚上,宋阳送季笙回寝室,站在寝室楼下传了封短信给她。
季笙在楼梯上接到短信随手点开:你离开我,就像树头的小鸟飞离了我的视线,让我怅然若失,像失恋一样,我知道我将再也看不到你的身影
季笙疑心自己丢了一封短信,要么就是少看了一封,翻前面的短信没发现头绪,不得已回了一封:你发错了?
宋阳发完就忐忑不已,觉得自己犯了傻,看到回信更是确定了!马上说:发错了!
季笙回到寝室洗脚时才回过味来,拿着短信细细品味……
——这不会是情诗吧?
宋阳难得想玩一把浪漫!还被她给打击了!
半夜,在宋阳家,他正在憋论文,此时手机一响,他点了下屏幕,短信跳出来:当我闭上眼睛,准备迎接黑夜,恐惧却远离我,因为你在我心中,我怀抱着你,闭上眼睛,等待着黎明到来
宋阳目瞪口呆的看着屏幕直到它变黑,赶紧再点亮又看个不够,最后跳起来兴奋的去冲了一杯浓咖啡,决定今晚就熬通宵了!
季笙躺在寝室床上,已经熄了灯,另外两张床上姚东海和贝露佳都已经睡熟了。
她握着手机,在屏幕亮起来的时候赶紧去看:我有句话要告诉你。它太简单,它太苍白,它太贫瘠。我焦急不已,却找不出更美丽、更丰富的词语。我把它献给你。如果你能垂头看它一眼,那将是我最大的幸福——我爱你。
——我也爱你。
半夜,贝露佳起床上厕所时发现季笙是拿着手机睡的,一边嘀咕:“傻死了。”一边把她的手机拿下来放在桌上,省得这丫头早上一翻身,手一松,手机再掉了。
之后几天,季笙的心情都好得不得了,就连宋阳跟她说血里什么都没查出来,她也不觉得有什么。反正一直没查出来嘛。
“没事,可能是机器的问题。”季笙说。
宋阳却有另一个想法,“如果你发动能力时,会不会能查出来?”如果让季笙在制造生物碱的时候抽血,那时的血液里会不会查出东西来?
季笙迟疑了。他说的她听懂了,可她却没准备好去接受这个结果。
宋阳发现季笙没说话才回过神来,他太想当然了。对他来说当然很期待能找出结果,哪怕是一点点的不同都能让他激动不已。可对季笙来说,这却未必是她想要的。
他马上改口说:“不过最近教授管得很严,不许我们公器私用,每回用都要打申请,所以可能……”
季笙马上说:“那就以后再说吧!”
他们跟着换了个话题。
季笙说起学校开大会,打算让她去当个报幕的。
“我不太想去。你不知道这件事学生会里快打破头了,我是被指名的。”季笙有点头痛。
这大概就是变漂亮后的副作用了。很多事会自己找上门来,不管她是怎么想的。
关老师那边已经提前通知她了,甚至都不是问她愿不愿意,而是直接让她去找一个老师。季笙找过去,那个女老师让她准备一件正式点的套装,到时可能还要化个淡妆什么的。
“要不我跟他们说我没衣服,不去了吧?”季笙说。
宋阳说:“不想去就不去。”
周二下午没有课的时候,季笙特意去找了关老师,隐晦的说她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啊?这是好事啊。很多人都想去的,你还是咱们副校长特意点了名的。”关老师劝季笙,这种出头的事别人求都求不来,怎么点了名的反倒不想去了?
季笙说:“我没套装,也没上过台,实在怕出错。老师你帮我推了吧,就说我不敢去。”
关老师笑了,替她打了个电话给那边的老师,季笙听他在电话里跟人家说,“……那什么,我们这边这个学生去不了了,你们那儿还有人能去吧?对,主持的……没有生病,她没有衣服,也没上过台,没自信……行,行,那我叫她去找你。”挂了电话对季笙说,“你去找一下上回接待你的那个老师吧。”他语重心长的劝道,“季笙啊,这对你是有好处的,不能畏难,要迎难而上。你知道这件事学校里争得有多厉害吗?你都上去了,再下来,肯定会有人说闲话的,要我说,你要是能坚持就坚持,万一不行再说退下来的事。”
季笙被关老师说的只好答应再试试。
“你这个孩子,怎么还让你们关老师打电话过来?没衣服就说嘛,走,我带你去买一件。”方晴坐在办公室里等到季笙来就好笑的对她说,她拿上包,给办公室里的另一个老师说道,“马姐,我带这个学生去买件合适的衣服啊。”
马姐坐在另一边抱着手机看电影,声音外放,听到抬头特意看了季笙一眼,笑着点头说:“去吧,反正预算也花不完。”还对季笙点点头,夸道:“外形是不错。”
“不错吧?好几个人都说她好。”方情拉着季笙出去,边走边给她解释:“你当主持是定好的,一共四个人,你是最先确定的那个。校长很看好你的。”
季笙被拉着往外走,不太情愿的说:“我不认识校长啊。”
方晴笑着说,“你是学校的学生,校长认识你啊。”
这个会是几个省的学校一起牵头办的,让g大当个东道,这还是他们学校争取了很久的,非常重要。
关于主持人的事,学校里一开始就决定用学生。学校里两万个学生选出来的,首要就是形象好。
“是你们关老师推荐的你。”方晴在服装店里对季笙说,“每个班推荐一个,然后再筛选。你以为是你一句话不想做就能不做的?”
季笙快被学校的强盗作风惊呆了,说:“那不想干……学校也不能强迫人啊?”学生天然就有听学校和老师的意识,可季笙听方晴这样说,还真有点不舒服。
方晴一听就知道这学生犯犟了,她发现自己选错说服的办法了。季笙长得这么漂亮,估计从小就是被人宠出来的,对这种孩子要怀柔,她这一强硬,季笙真撂挑子了,学校还真不能把她怎么样。
方晴马上改口说:“是我说错话了,别生气,别生气。看看这条裙子喜欢吗?”她拿着一件白色直筒裙在她身上比划,越看越满意,“进去试试吧。”
等季笙试了裙子出来,方晴又问她入党没,听说她还没入党,马上悄悄跟她说:“你交个申请书给我,我给你报上去。”
季笙古怪的看着她:“我们班是党员投票的。”名字报上去还要公示,不经投票会被人刷下来的,到时可就出丑了。
方晴说,“你当了这个主持,我保你入党!”
“……不用,谢谢。”季笙心想我又没问题,要当党员走正常途径多好,非要走个后门,该光荣也光荣不起来了。
方晴给她买了条裙子,还买了双皮鞋,交待她到时要穿条丝袜,腿和胳膊还要除毛,最后还想拉她去做头发,被季笙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