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 第54节
她大大方方的,怎么会赖账呢。
像是想到什么,沈厌对她说:“贺璟恒给你的糖还带着吗?”
温书梨边向前走边想,看了眼手中突然多出的好几颗玫瑰糖,疑惑:“玫瑰糖?我喜欢的口味。”
然后才对上沈厌的问题:“那位贺学长给的糖,我没带,在我桌肚里。”
“别吃,扔掉最好。”他的醋意上涌,凡是对她好的同龄男生,总想自私一点把他们的不明来意挡回去。
“我一颗也没吃,扔掉是不是……不太好?”
“没有不好,你喜欢吃的口味是玫瑰,不是甜橙。”
初二没多久,沈厌就知道她喜欢吃玫瑰味的糖果,除了玫瑰味,她吃不进去任何其他的。
说着,他撕开透明糖果的包装,小小的一颗递到温书梨唇边,她嗅到味道,张口含住。
指尖和柔软的唇相触,沈厌承认,他心里有更过分的想法。
可乘虚而入不好,他不想让他喜欢的女孩儿留下阴影。
温书梨点了点头,两只手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好甜。”
醉酒的她比平常更加大胆,好像更容易相信别人,也更容易靠近别人。
沈厌忽然想到了一个字形容——磨人的小妖精,明明之前说过她不是妖精,就当他说错了。
话题一转,温书梨对他不开心这件事念念不忘,“你……开心吗?好了吗?我刚刚有没有安慰到你啊,没有的话,我再想个理由……安慰一遍。”
她怎么这么可爱。
沈厌轻笑,心说:安慰到了,没什么事情比让他知道她还喜欢她这件更重要。
刚想开口说话,不过半秒,温书梨又发现了路边其他的新奇玩意,蹲下身看向树根旁边的小蚂蚁。
秋储冬粮,世间万物动物运作的规律,不被打破。
灰色石砖上的小蚂蚁排成长队,一点一点地挪着步子往前走,对它们来说,人类一块微不足道的面包屑足有千斤重,它们没有放弃,为了生存本能每年都是这样,不厌其烦。
“啪嗒”一声。
温书梨手中的玫瑰糖掉了一颗。
小蚂蚁们闻声,吹响集结食物的号角招呼大部队前来,身躯脆弱,指尖稍微用力便可以使其支离破碎。
它们到了温书梨脚边,她退了退让路,小蚂蚁们懂了她的意思,叫上更多的伙伴来。
沈厌也蹲下,两腿高低错开,手臂分别搭在上面,看起来像凹造型,不过蹲下去好像都是这样。
“看那么认真啊?”他说。
温书梨迷迷糊糊地应:“看它们搬东西可以让人的心情放松,还挺治愈的吧,我喂惊蛰的时候……就喜欢看蚂蚁。”
对,惊蛰,现在的狸狸就是惊蛰,还没告诉她。
不过,她为什么会取名叫惊蛰?
沈厌偏头看向她,瞳孔里映着她的模样,“惊蛰,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温书梨继续观察小蚂蚁的行动轨迹,眸子微敛:“有的,因为他的……生日是三月五号,惊蛰那天。”
青春年华有喜欢的人,无异于单一的天空出现绚烂的七彩祥云,多种自然颜色相互交织,仿佛极为罕见的油画。
他的生日是三月五号,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喜欢他。
想到这,沈厌给温书梨戴上蓝牙耳机,点开屏幕的一首歌,那首歌名叫《万有引力》。
曲调轻松欢快,内含校园青春的懵懂悸动,美好而令人向往。
他的歌单匮乏,很少,零星几首。
在给她听之前,沈厌特意在网上搜索了下,蓝字引擎上写着表白神曲之一——《万有引力》,说用这首歌表白对方肯定会同意的。
耳机一人一只,声源极为清晰,此起彼伏地律动。
温书梨稍稍怔住,注意力没在歌词上,而是对沈厌提要求:“沈厌,你……能唱给我听就好了,我想听。”
……
散完步,沈厌打车送温书梨回家。
到落夏江汀不远处的7-11,少年付钱让司机停了车,扶温书梨下来。
温书梨不解地看向他,指着前面的小区大门,“前面才是我家,我家在那儿。”
沈厌揉了揉她的头,说:“给小醉鬼买解酒药和蜂蜜水,回家别忘记喝。”
便利店二十四小时营业,白班和晚班的工作人员交替换班,人不多,其中也包括用便当解决晚饭的上班族。
电动门一开,前台收银员鞠了个躬:“欢迎光临。”
沈厌颔首,示意打招呼,可身旁的温书梨不太老实,脑袋时不时动动往他怀里蹭,挺痒。
果然,别想让醉酒的人安静。
收银员小哥眯了眯眼,“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就差没把“我都懂”这三个字写在脑门上了。
“帅哥,她是你……女朋友?”小哥一副“磕到了”的表情,现在要确认cp关系。
沈厌突然觉得他管得有点多,但女朋友这个说法,他不想否认。
“对。”
话音刚落,温书梨扬手抱住沈厌,不撒开似的。
不抱还好,这一抱就是在默认啊,也不知道她到底听没听见。
小哥了然,又发现女生身上的男生外套,更加确认想法,于是长“哦”了声:“醉酒了吧,解酒药和蜂蜜水在后面的第三排货架。”
“好,谢谢。”
就这样,沈厌像带了只小考拉,脚步放慢往前走。
指定货架的解酒药和蜂蜜水多种多样,因为考拉拽着他,有点妨碍动作,采用就近原则,他拿了两瓶。
然后就听见温书梨说:“不想喝。”
今晚,全然因为温书梨,他不知轻笑多少次,“喝了会好受些,听话。”
她还想“叛逆”,行动打败了思想。
坐在便利店的吧台上,温书梨盯着眼前的纸杯看了好几秒钟,几秒后,感情深半口闷,就像喝淡酒白兰地那样。
解酒药酸、甘、温,甚至有点发苦,所以才会和蜂蜜水搭配着卖,就像经济生活中的互补商品,一方有缺点另一方来解决。
不喜欢喝苦的东西,喝了两口之后,温书梨便放下了。
沈厌单手撑着头看她,好脾气地哄:“喝完有奖励。”
“什么奖励?”温书梨打了个哈欠,想困。
“你不是想听我唱歌吗?我唱给你听。”
温书梨笑笑,留了个心眼:“那你先唱,唱完我就喝,我怕我……做亏本买卖。”
沈厌嗯了声:“两句。”
“好。”
他没骗她,真的唱了,声线缓缓地——
天空有太阳暖暖的放晴
却又期待下一场大雨
我和你撑伞雨中穿行
收集每一个点点滴滴
……
音色清透,每一个音节跳动着找到最正确的调,随之驭风而扬,是独属于他的少年感。
说是唱了两句,沈厌唱了不止两句。
第一次听这首歌就能完全唱下来,是天赋,更是她想听,他就会满足她。
“我在怀疑,上帝给你关了……哪扇窗呢。”
温书梨遵守约定,等沈厌唱完,她端起纸杯把苦涩的解酒药喝到底,继而不自觉抖了抖身子。
仲秋,便利店开有空调,温度不冷不热。
温书梨拉开衣服拉链,空气以衣袖为切入点偷跑进来,缓缓向上覆盖,先是小腹、腰侧,后来是肩膀、锁骨。
“外套……给你。”她放在白色的长桌上一推,“你也穿上,别冻感冒。”
沈厌的外套给了她,自己身上只有一件白色卫衣,卫衣是宽松的,不贴身,保暖作用不明显。
“还知道心疼我。”
“因为……本来就是你的。”
这是物归原主。
角落里的他们,归于所有人的视线盲区。
少年眼底的情绪漾起波澜,现在也该和她说再见:“温书梨,你能答应我件事儿吗?”
意识稍微清醒了些,她的醉意渐渐散去,点了点头:“你说。”
沈厌欲言又止,想想还是放弃。
他想说:“今天晚上的事情,别忘。”
要记得我的表白。
这话奢望不是一点,应该有很多点。
“算了,你可能会忘。”
“我尽量……不忘。”
视线落于她柔软的唇,泛着水色,像是银勾一样摄取心魂,内心的欲/望仿佛逃离禁锢、冲破理智。
沈厌倾过身,两人距离拉近,温热的呼吸无限被放大,意外的是,温书梨没有避开,长睫低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