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表示不想说牛牛。
  他已经三岁整了,五官轮廓像璞玉渐渐被雕琢清晰,都是我熟悉无比的样子,有时候我看着他的时候常常会晃神,好像我仍然是那个初到李家的孩子,第一次遇到这么漂亮的小孩子,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总让我想起郑敖,
  所以我才常常担心没办法给他最好的。他遗传了郑敖的外貌,也遗传了他的聪明,有时候根本不像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普通的童话书他看得不耐烦,我有想过送他去幼儿园,试听过一节课后放弃了这个打算,他根本不想和同龄的孩子交流——准备来说,叫不屑于,他的眼睛像极了他父亲,那个轻蔑的眼神,我是很熟悉的。
  我查过相关的资料,智商很高的小孩子是不能和同龄人玩的,据说这会让他们很烦躁,因为对方的交流速度根本跟不上他。
  我学了很多食谱,买书和玩具的时候也比照着比他大几岁的孩子买,我发现他的记忆力很强,看书的速度也快,我只能把店里那些不适合他看的书放到比较高的层。
  我自己在教他英语。
  我很想陪着他长大,一辈子做他的父亲。当初我遇见他的时候,他还那么小,满身是伤,连洗澡的时候都不喜欢我碰他,他才几个月,什么都不懂,就已经有这样的条件反射。我一点点接近他,让他习惯我。小孩子大概天生有忘记坏事情的本能,他很快把我当成了他的爸爸——也可能是妈妈,整天腻着我,稍微放一下就哭,睡着了还抓着我的衣领不肯放手,那时候我还住在我前一所房子里,哪里有点乱,邻里却很热心,帮了我不少忙。她们都说我太娇惯他了。
  但我很喜欢他。
  那么小,软软的一团,浑身奶香味,什么都不懂,你对他好,逗他一下,他就咯咯地笑,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手臂像莲藕一样白白嫩嫩的,头发细软,琥珀色的眼睛清澈无比,我在地上铺了地毯,给他买了个小恐龙的连体衣,他穿着在地上爬来爬去,拿到什么都往嘴里塞。
  我跟李貅说我决定留在这个城市,我不想回去了。但我心里清楚人生没有绝对,我没有问过郑敖的消息,不知道他现在和叶素素结婚了没有,有没有自己的孩子。
  我怕他发现睿睿,我给睿睿起的名字是许睿,但我心里清楚他的父亲是谁。他长大之后也许会怀疑自己的身世,怀疑自己不会有个这么平凡的父亲。
  如果他一辈子注定是要做大事的,我把他从北京带出来,到底是对他好,还是把他的起点硬生生压低了?叶素素并不是坏人,她也许会好好对待睿睿,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太早了。
  睿睿把头埋在我肩膀上,蹭了一会,嗅了嗅我头发:“爸爸。”
  “怎么了?”我拍了拍他的背,他吃过饭也看过书,应该睡午觉了,他天生有扇子一样的睫毛,非常好看,头发细软墨黑,皮肤白得像牛奶,让人想要咬一口。
  睿睿在我怀里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伸手抱住了我脖子。
  “爸爸,我最喜欢你了。”
  -
  我把从院子里剪来的向日葵插在花瓶里,我的书店靠近学校,买书的多是小女生,天生喜欢花,最近门口的两丛绣球花开完了,我准备补种几棵虞美人,可是花店那边一直没空,我准备明天自己开车去一趟。
  牛牛撅着屁股,蹲在绣球花下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牛牛,你在干嘛呢?”我走了过去。
  “我在帮你种花。”牛牛给我看他手上的蚯蚓:“这是我爸爸挖来钓鱼的,书上说是益虫。”
  我揉了揉他的光头,他的脑袋圆圆的,像动画里的小和尚,皮肤晒得黑黑的,他也像他爸爸,笑起来眼睛就不见了。上次他跟着街上的大孩子去烤红薯,把眉毛都烧掉了,现在总算长好了。
  我从店里拿来松土的小锄头,把土松开,那些被他捏得半死不活的蚯蚓都慢慢钻进了土里,牛牛专心地蹲在旁边看,这个小孩不管做什么都是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看起来很好玩。
  “睿睿爸爸,这样花就会长得好了吗?”他认真地问我。
  “肯定会的。”我牵着他黏糊糊的手:“走,我们去洗手,别让睿睿知道你玩过蚯蚓,不然他一定不肯跟你玩了。”
  “睿睿总是不肯跟我玩……”牛牛很沮丧的样子。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那怎么办呢?”
  “没关系的,”牛牛仍然心情很低落,却很看得开地安慰自己:“我愿意跟他玩就好了。”
  -
  搬来这边已经两年多了,原先在河东,地方小,建筑挤,我开的店虽然生意好点,但睿睿渐渐长大了,我担心他整天呆在只有高楼大厦的地方会没有童年的感觉,就换到了这边来,李貅原先留给我的钱不少,我开了个书店,还剩了很多,今年书店熟客多了,已经可以回本了。
  这个学校位置并不算非常好,背靠着后山,外面横七竖八地有几条街,这条街是最宽的,背后就是学校的树林,我这栋房子后面有个小院子,我在里面种了很多花,算是无聊时的消遣。
  李貅告诫过我,我也没有做过会登记在案的事,连租房子都是用他给我的假身份证,当律师更是别想了。
  但看着睿睿一天天长大,虽然没有郑敖他们小时候那种吓人的聪明,但性格还是很端正的,大是大非分得很清楚,虽然对人还是有点冷淡,我已经很欣慰了。我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辈子大概做不了什么大事,能够给睿睿一个快乐的童年就好了。
  直到那个客人走进店里之前,我这一天都是很好的。
  店门口设置了会自动招待客人的录音机器,我坐在椅子上看《洗冤录》,听见门口有人进来,也没抬头招呼。那个人似乎在门口站了一会。
  然后那个人朝我走了过来,他走得很近了,挡住了我的光,我才抬起头来。
  他的声音很奇怪,像是有一点紧张,又有一点难以置信。
  他说:“许朗。”
  70爱恨
  我没想到郑敖会出现在这里。
  这几年来,我偶尔也会梦见他,但都是支离破碎的片段,比如当初小时候一起在李家玩的场面,比如那年大年初一,我送他走出去坐车的那个大雪天。
  但是我从没想过他回来找我,我记得我走的时候他已经订婚了,现在应该快结婚了,他确实成熟了很多,头发短了,人瘦了高了,现在是秋天,他穿着的风衣很好看,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他的目光比以前更有力了,看着我的时候,感觉那里面沉甸甸的都是时光的重量。
  我知道我该说点什么,该云淡风轻地招待他,像个多年的老朋友,时光荏苒,我们都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了,三年都足够睿睿从一个小婴儿长成能说能笑的孩子……
  对了,睿睿!
  我的心里像有什么东西开始渐渐地硬起来,我知道那是我的支撑。我不能让他知道睿睿在这里——就算他知道了,也不能让睿睿跟他走。我努力打叠起勇气,我甚至对他笑了一笑:
  “好久不见。”
  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闪了闪,又被压抑了下去,然后他也跟我打招呼:“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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