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所以在得知白玉堂要去开封府找他闹事时,展昭便担心非常,生怕因为找不到自己,那白玉堂会在开封办了什么无法挽回的错事——锦毛鼠白五爷行事素来但凭心意,任性妄乃是江湖人所共知的,也是因此没人敢惹他。
  叶姝岚听了这个故事后,倒是挺有兴趣了:“这么说,这只锦毛鼠也不是奸的喽?”
  “哈哈。”丁兆蕙笑道,“道不同不相为谋。陷空岛的卢大哥向来高义,既然其他四位能与之结为异姓兄弟,必然都是义气之辈,哪里会有什么奸人。不过白老五虽然乐善好施、行侠仗义,但行事狠辣,我丁二是看不上的。”
  丁兆蕙一边说着,一边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丁月华。
  叶姝岚没看懂,丁月华却有些红了脸——他们丁府跟卢家庄以芦花荡划界而治,倘若能联姻对彼此都有好处。而陷空岛与她年龄相当且才貌相配的也就一个白五爷,当初丁家两位兄弟也不是没考虑过白玉堂。只是白玉堂行事不计后果,他们兄弟二人却有些看不上,所以这事就没有明白地提起过。
  叶姝岚则是一边转着轻剑,一边若有所思--虽然她以前曾经看过《少年包青天》,不过五鼠什么的是真的没印象了,听着那些个诨号什么钻天什么彻地的倒是蛮威风的,不如等瞧完包大人,再去陷空岛转转?
  丁兆蕙将两个姑娘带回府,简单吩咐了几句后就离开了——府中下人刚才来报,展大人听闻白五爷的事情后便要告辞离去,竟是连晌午饭都顾不上了,丁兆蕙赶忙过去告别。
  只是等丁家两兄弟送走好兄弟兼妹夫展护卫回府之后,看到的就是急得差点哭了的妹子。
  “怎么了?”丁兆兰诧异,自家这妹子自小父母双亡,性子十分好强,几乎就没见她哭过。
  丁月华根本无心解释,只甩来一封信,又继续把下人们指挥得到处跑。
  丁兆蕙也凑过来瞅了瞅,看完信的内容后,立刻哭笑不得——那个从大唐莫名其妙掉到他家院子的叶家妹子竟然也来了留书出走这一招。
  暗黄的信笺上是一笔龙飞凤舞的草书,虽然稚嫩,却已略显风骨:“感谢丁家哥哥姐姐们的照顾,江湖儿女志在四方,我就出去闯闯了,等我闯出名头后,再来府上致谢,拜拜啦!”
  后面还画了一个古怪的图案,丁兆蕙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琢磨着倒是挺像一个笑脸的。
  看到丁兆蕙笑,回来准备喝口茶的丁月华登时满脸怒容:“二哥你还笑,小叶才十岁出头,一个人出去还不被人欺负死?再说她还是大唐来的,怕是连路都不认得,我都要急死了!最要紧的是,她还没有带路引和银子!”
  丁月华还有几句话没有说,那叶家妹子看那一身金灿灿的衣服就知道价值不菲,还有那镶金嵌玉的轻剑重剑,以及手头这封只有下了功夫才能练出来的草书,显见这姑娘在大唐家世很好,如今却没有带金银出门,还不知道会被怎么欺负呢。还有路引,没有路引,怕是难以在大宋正大光明地走动,万一被官府注意到,可不是玩的。
  这边丁月华担心的不得了,另一边,已经走在郊外官道上的叶姝岚则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她是趁着丁月华去见丁老夫人回报事情时,找了上午那个丫头,让她带着自己出府的--没办法,被藏剑山庄出不去的属性吓到了,她现在一看到花团锦簇,装饰精致的庭院就打怵,总是不由自主地就开始绕圈子,上午就是怎么走都出不去。
  当然,为了避免丁家姐姐担心,她还是好心留下了书信——丁家规矩太大,她实在待不住。
  想到这里,叶姝岚故作忧郁的叹了口气:明明同是古代,怎么就差这么大,大唐的风气开放多了。
  叶姝岚一边拿轻剑把左手掌砸得啪啪响,一边低头沉思,嗯,既然离了丁府,她也该好好想想去哪里——那就先去开封吧,不是说包黑子在开封吗?先去围观了史上最黑的清官,然后再转转陷空岛,最后再……闯闯江湖?
  敲定了注意,叶姝岚又看了看天色,本来她离开丁府时就已经快到晌午了,所以此时大概也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样子,看来得赶紧赶路,至少得在天黑前找着家客栈住下。
  这般想着,叶姝岚随手将轻剑往背后一插,使着玉泉鱼跃,急速往前掠去。
  天黑前,叶姝岚总算到了一个看起来还颇为热闹的地方,据说叫双义镇。既然是个镇,想必客栈什么的也不难找。叶姝岚晃晃悠悠地进了镇子,经过打听后,随便找了一家客栈进去。
  这家客栈看起来到还不错,虽然设备什么没法子跟现代的酒店宾馆想比,但还算比较干净,而且店里住宿的看起来大部分都是些举止斯文的书生,叶姝岚也不想再麻烦了,瞧着店小二正在招呼其他客人,她便准备去柜台问问掌柜的还有没有空房。
  正在这时,一个男人突然跌跌撞撞地冲进来,把她挤到一旁后,就趴到柜台上,粗声粗气地问掌柜的还有没有空房间了。
  也许是叶姝岚长得太矮,那掌柜的隔着台子一时没瞧见,然后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个子还挺高,此时恰好完完全全地把她挡住,所以掌柜的一直没有注意到她,反而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人。
  这人头戴儒巾,留着一圈络腮胡子,看不出年纪,一身蓝衫略显凌乱,一副落魄样貌,实在不像书生,于是掌柜的面上便明显露出几分不喜,不客气地推了推人,没好气道:“没啦没啦,没见店里全是人吗?就是有怕是你这穷书生也住不起!”
  说完,把身子一扭,也不管那书生被推了个趔趄,自顾自地噼里啪啦拨起算盘来。
  服务态度可真差。正期待地竖着耳朵听的叶姝岚瘪了瘪嘴,顺手托了一下那差点跌倒的儒生,犹豫着要不要换家店,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没有服务意识,恐怕换家点还是一样——咦,不对!叶姝岚饶有兴致地抬眸看向挡在自己面前的人,自己刚才扶的那一下根本没有扶实,也就是说对方根本没有要摔倒的意思,大概是装的。
  这可就有意思了,要被推倒很简单,被推了仍然纹丝不动也不难,可难得是像这样装作差点跌倒,没练过的根本不成。可看对方的儒生打扮……嗯,长歌门那群人也是书生,可论武艺,在江湖上也是不逊色的。
  叶姝岚不由地仔细打量了对方两眼——满面尘埃,却仍难掩俊眼修眉——敲下巴:喔唷,至少是个美大叔喔。
  没想到这书生看着落魄,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一听这掌柜敷衍的口气立刻怒了,狠狠地拍了拍桌子:“爷来住店那是照顾你家生意,给你脸面,你不要倒罢了,竟还敢小瞧人!口出脏话,侮辱斯文,惹恼了爷,就将你这店一把火烧了!”
  这书生的话音提得很高,整间店里的人都看了过来,正在忙着招呼其他人的店小二也看来过来,一打眼便瞧见对方身后一身金灿灿的叶姝岚,忙告了罪,然后跑过去过去戳了戳掌柜的,示意他注意着点——得罪了这穷鬼到没什么,可这姑娘穿金戴银的肯定很有油水,可不能怠慢了。
  掌柜的终于注意到矮矮小小的叶姝岚,原本因为那书生的威胁而恼怒的脸色立刻堆满讨好的笑:“哎哟,这位大小姐是要住店还是打尖啊?咱家有上好的客房,要不要看看。”
  第 6 章 书生
  一听这话,那本就气得够呛的书生立刻挑高了眉头,指了指叶姝岚:“你这奸商,不是说没有房间了吗?怎的她就有了!”
  叶姝岚从刚才就一直在关注这人,此时对方侧过身指她,正好能看到他的侧脸——话说,侧脸也很好看啊。
  叶姝岚对这人非常感兴趣——明明武功高强却还偏偏扮作弱书生,明明长得不赖却偏偏满面尘土,那掩藏在这一身零碎衣料下的……该不会是万贯家财?等等,看他这身衣服的料子,啧,貌似确实很好啊……
  叶姝岚正要凑近一点好好看看对方的衣服料子时,这书生却转脸看向楼上,高声道:“这位兄台,你来给评评理。这掌柜的才刚明说没有房了,却又对这位小姐说有上房,这不是以为我等书生好欺负么?不教我住就算了,还推搡我!哼,读书人是能由着他这奸商欺辱么!”
  叶姝岚好奇他在跟谁打招呼,抬头一看,正从楼上探下头来的也是一个儒生打扮的年轻公子。比之眼前这位儒生的落魄模样,那位公子更像个读书人——虽然一身麻布衣服浆洗得有些发白,隐约间还能看出有几块补丁,但收拾的十分干净利落,衬得这年轻俊雅的公子分外有精神。
  那年轻公子倒是个热心的——堂内倒也不是没有别的读书人,只不过其他人一听这边吵吵起来都赶紧低头躲闪,只有他听到后非但不躲,反倒热情相邀:“无妨,愚兄这里恰有多余的房间,兄台若不嫌弃,何不一起?”
  他一边说着,一边下楼往这边走来,后头紧跟着一个小书童,一脸的不情愿不赞同,跟在后头扯着他的衣服,试图把他拦下来。
  叶姝岚本以为这落魄书生会拒绝——毕竟看衣着,对方肯定不是什么富裕之人,去了没什么好享受倒是次要,占了人家本就不多的便宜,感觉不像是这人会做的事。
  叶姝岚自然又猜错了,那落魄书生客气了两句,直接就迎合着上了楼。
  叶姝岚正要再跟上去看看时,掌柜的已经从柜台里出来了,凑到她跟前,讨好地笑着:“这位大小姐是要住店吗?咱家的上房都是顶好顶好的,您不如先看看?”
  还是找住处重要!叶姝岚回过神,立刻笑着点头。随后就跟着掌柜的去了另一个院子,看房去了。
  上房果然是上房,布置得格外雅静,虽然比在丁家庄的住处逊色不少,但出门在外,也足够了。
  挑了个还算不错的位置住下,立刻有店小二端了壶香片茶送了过来,然后擦了擦桌子,点头哈腰地问叶姝岚:“小姐您要点什么吃食么?”
  “照着最好的标准给我整一桌……还是不要太多了,就一荤一素两个招牌小炒,要清淡点的,再配上二两白米饭送上来好了。”
  店小二愣了一下,忙一叠声应着退下了。
  叶姝岚则放下包袱,将金银随身带好,背着轻重剑就溜溜达达出去转悠。
  转悠着转悠着就见店小二迎面端着一个木盆往走来,盆里却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
  叶姝岚好奇歪头:“哟,这么条鱼不送去厨房,这是要送去哪里啊?”
  店小二一瞧是大主顾,眉开眼笑地解释道:“是前头一个顾客点的。”说着有压低了声音,“就是那位挡在小姐跟前的书生点的,姓金,看穿得不咋的,对吃的倒是忒讲究,这鲤鱼得过一斤,还得活蹦乱跳的,您看这鱼尾巴,是不是跟那胭脂瓣似的,那金生点名要求呢。小的估摸着,那金生怕是要我们在他那里当即开了膛呢。”
  叶姝岚听得咋舌,看不出来,这落魄书生对吃食还挺讲究么——她在藏剑山庄饮食也是极为讲究,可更讲究的是君子远庖厨,说白了,他们只会吃,至于怎么做……还是交给专业的来更让人放心。
  叶姝岚想了想,又问店小二:“那位金生还点了什么东西吗?”
  “他们点的是上等饭——两海碗、两旋子、六大碗、四中碗、八个碟,具是鸡鸭鱼肉海参鲍鱼各类合配,啊,对了,还有一坛子十年的女贞陈绍。”
  好多!本来也想照样来一份的叶姝岚摸摸容量有限的胃,到底没开口,不过——“那女贞陈绍还有没?有的话给我那屋也来一坛子。”
  “好嘞。”一坛子女贞陈绍四两银子,可不少呢,店小二高兴地唱了声喏,“等小的把这鱼给前面送过去,就给您送酒去。”
  “嗯,去吧去吧!”
  叶姝岚略转了转,就回到了自己房间,刚坐下,房门就被敲响,那店小二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大小姐,您要的饭食已经备好了,要现在上吗?”
  叶姝岚喊了进,就见店小二带着几个粗使的人端着食盒进来,正是两份小炒,一道木耳炒白菜,一道春笋炒肉丝,具是清清淡淡的卖相,让人十分有食欲。再来是一小碗粳米饭,碧莹莹的饭粒看起来很是香甜,最后是一坛子酒。店小二一巴掌拍开封泥,酒香四溢,立刻盈满整间屋子。
  果然是好酒。叶姝岚吸吸鼻子,那位姓金的书生真是好会享受啊。
  “行了。剩下的我自己来。”看着店小二要给自己倒酒,叶姝岚立刻拦了下来。之后店小二就知情知趣地带着人退下了。
  叶姝岚坐到桌前,拿起坛子倒了杯酒,这酒颜色是金红的,倒在碗里犹如琥珀,略尝了尝,醇厚浓郁,不愧是陈年女贞!
  ——其实叶姝岚之前也不会喝酒,顶多同学聚餐喝点啤酒。只是在藏剑山庄,各类烧酒,不光要会喝,更要会品,喝出品位喝出境界那才是世家子的风范,耳濡目染之下,叶姝岚对酒也算比较懂了。
  喝着小酒,吃着小菜,倒也挺舒畅,心里琢磨:难怪庄里的兄弟姐妹们都喜欢闯荡江湖呢,原来江湖这么自在、这么好玩呢。
  等吃完饭,已经是傍晚了。叶姝岚又出去散了散步,消消食,便早早回屋歇下了——毕竟也算是背着重剑跑了一天,太累了。
  身为藏剑山庄培养出来的人,叶姝岚的睡姿非常规矩。她本以为累了一天会很容易睡着,没想到躺了一会儿就觉得不舒服,索性翻个身继续躺。又过了一会儿,还是不舒服,继续翻……
  等翻得整个床面乱糟糟的以后,月亮都已经升至中天了,叶姝岚还是觉着躺得不舒服,睡不着——这个床,太窄、太硬、太潮,还有一股若有似无的霉味儿,怎么睡都不舒服!
  不说她在藏剑山庄的闺房那都是大大的红木跋步床,就是在丁家,那些下人们瞧着她跟丁月华的感情亲似姐妹,给准备的房间也是比照着大小姐闺房的标准的,被子是好好晒过的,被罩也熏了好闻的熏香,褥子更是拿好棉花铺着特别暄软。而这个客栈,毕竟是只是镇上的,就算是上房,这床也不过是多铺了两层毡子,被子别说用熏香熏,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见过日头了。
  翻来覆去睡不着,叶姝岚索性也不睡了,恰好白天的酒还剩了大半坛子,她提着酒,一个纵身,灵巧地翻身上了房顶——
  如今大约是月中,一轮明亮滚圆黄澄澄的大月亮高悬中天,照得整个客栈的院子十分明亮。
  这么明亮的月光下,另一个房顶上的人影,格外清晰。
  这人是谁?自然是白天偶遇到的那名落魄书生,店小二称为金生的那个。
  叶姝岚瞧见了对方,对方自然也注意到了她。
  明亮的月光下,可对方却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而后继续仰头看月亮。
  喔唷,这么冷淡呀!对方与白天判若两人的态度更加引得叶姝岚的兴趣,索性提着酒坛子,三两步,便跃至对方所在的屋顶上,站到对方跟前,笑眯眯地将手里的酒坛子递过去:“喏,女贞陈绍,十年的,要不要喝?”
  瞧着对方看月亮的专注劲儿,叶姝岚还以为对方不会要呢,没想到对方根本连犹豫都没有,直接接过酒坛子,瞧了瞧,又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叶姝岚,眨眨眼:“……没有杯子?”
  诶?叶姝岚显然没想到对方会在意这个,不由地搔搔头:“……我这不是打算一个人喝的吗?”直接对着坛子灌什么的……
  对方皱了皱眉,将酒坛子塞回叶姝岚怀里:“等会儿。”
  说完,一个纵身跳下房顶,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第 7 章 饮酒
  叶姝岚也不明白对方要干嘛,一屁股坐在房脊上,将酒坛子放在房顶,单手扶着,另一只手则撑着下巴,也开始仰头看月亮。
  没过一会儿,身边落下个身影,对方将酒坛子接过去,然后递来一个杯子,单手举酒坛,将两个杯子都斟满,竟也一滴酒也没洒出来,可见手腕上功夫的厉害。
  叶姝岚捏着酒杯慢慢啜着,而对方虽然看起来动作也颇为斯文,喝酒的速度却是不慢,更厉害的是,对方明明是在看月亮,却总能在她杯里的酒即将喝完时给斟满,简直像是……下巴长了眼睛一样!
  叶姝岚不由地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画面逗得笑了出来,然后在对方又一次给自己倒酒的时候笑眯眯地搭讪道:“我叫叶姝岚,一叶知秋,女朱姝,山风岚,你呢?”
  “……”对方倒酒的动作顿了一下,才道:“在下……金懋叔。”
  “金懋叔?”还以为对方的停顿是不太愿意告知名字,叶姝岚也没在意,只把这个名字在嘴里嚼了一遍,“好奇怪的发音,那你的朋友们叫你懋叔的时候不就像在叫叔叔吗?比如李叔张伯之类的,占人家的便宜哦?”
  叶姝岚说着,又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摸下巴:“唔,不过看你这样子,我叫你叔叔大概也不算吃亏?喂,你多大了?看起来不像三十多,不过二十八九也该有了吧……”
  叶姝岚正絮絮叨叨说得得劲,金懋叔却突然把酒坛子又塞回她怀里,然后不等她说什么,一个翻身,又下了房顶。
  “喂,你……”叶姝岚刚要问怎么走了,只是一掂量酒坛子,发现里头的酒原来都已经喝光了。
  叶姝岚顿时哭笑不得——一喝完酒就要走了吗?
  不过叶姝岚很快就知道自己想岔了——因为没过一会儿,她就听金懋叔消失的那个方向传来一阵悉索声,再仔细一听,原来跟金懋叔住在一起的人里头有起夜的,他大概回去装作睡得正熟吧?
  真是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叶姝岚摇摇头,提着酒坛子也回去了——虽然还是有可能睡不着,但也不能在房顶上待一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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