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1章 以弱击强

  赵昺纵马前冲,他欲从第二道防线前的空档杀进截击敌骑,这样既可为己方步军后撤重新部署赢得时间,也可以对出城的敌军造成混乱,使其攻击难以持续。此时敌骑冲过第一道防线,他们也在运动中开始变换队形,从纵队转换成横队,如此可以扩大攻击面,又能为后续出城的己方骑军腾出空间。但终归城门狭小,吊桥也不宽敞,还是影响到了攻击速度,已不复初时的强劲。
  在琼州几次大规模的海战,形势稳定之后,赵昺就已经意识到自己亲临战阵的机会越来越少,更不要说亲自上阵了。可他并没有因此马放南山,而是依旧不断的锤炼自己,除了每日不落的练习武艺外,还天天与侍卫营出操、训练,闲事还会与他们进行实战切磋,十余年来从未间断。
  不是说赵昺勤奋,只能说他怕死。想当年在逃亡中被敌追杀的那一幕仍然时时出现在梦中,自己面对敌骑的屠杀是那么的无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向自己聚起屠刀。所以他是居安思危,时时提醒自己,即便当了皇帝也不是高枕无忧,有一技傍身一旦哪天遇险,还能有自保之力。
  与敌相距不过三百步,赵昺不断的以脚跟磕击马腹,将马速提高。他的座下马并非寻常帝王骑乘的‘逍遥马’,脾气好的像头牛,鞭子抽断了也不会跑两步的劣马,而是一匹追风良驹。这匹马早在琼州时花重金走私来的,一直由他调教、训练,不仅跑得快,且十分有灵性,人马间配合默契。只需他一个口令,或是一个小的动作便能领会意图,做出相应的动作。
  赵昺马快一直冲在前头,他自从五岁领兵做战,指挥的大小战斗无数,也算是身经百战了。且也曾亲自操舟上阵对敌,死在他手下的人也有百八十个了,但要说面对面的手持利刃与敌搏杀还是头一次,心里也不免有丝紧张,毕竟在船上或是阵后不需他亲自动手杀人,又有侍卫和亲随时刻守卫。而现下那是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稍有疏忽就丢了小命儿。
  但赵昺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明白越是危险的时候,越要冷静。马的速度很快,三百步的距离转瞬即过,此时与敌相距不过百步,他用眼角的余光向侧后看看,身边除了掌旗官紧随身后外,谭飞等侍卫也不离左右,可想要超过他也是不能,如此正形成了一个以自己为锋刃,十人为横列的锋矢阵型,快速向敌拦腰杀去。
  ‘砰!’
  ‘砰、砰、砰……’
  在距敌五十步的时候,赵昺将刀交到左手,从鞍后的枪袋中撤出火枪单手瞄准了正面一个敌军百夫长,在战马腾空的瞬间,他把握住那转瞬即逝的平稳时刻抠动了扳机,敌将头部中枪在马上晃了两晃便歪倒马下,可一只脚却被马镫挂住在地上拖行,就是没有当场被打死也得被拖死。紧接着身后的侍卫们也纷纷开枪射击,敌骑纷纷坠马,引发一阵混乱,大队冲击的速度不由的一缓。
  射击完毕,赵昺随手将火枪塞进鞍袋。没办法,他们使用的骑兵用火枪为了携带方便改用了短枪管,使得命中率下降,因此要求在五十步之内才准开枪射击。保证了命中率,却使得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再重新填装,所以射击后就要准备肉搏了。但是他向机器猫似的转手又从鞍袋中抽出了一把手枪。
  这种手枪就是‘胡椒瓶’手枪,由于赵昺一直未能找到制造点火药的方法,依然只能沿用燧石点火的方式,但是枪却有六根枪管,经过他的改进可以分次射击,而非历史上上那样‘一锅焖’。可是这种手枪并不好用,由于枪管过于沉重,并不便于瞄准,且射程只有二十步左右,要保证命中率不会超过十米。所以这款并不‘成功’的武器并没有大规模列装,只有侍卫营人手一支,护军营以上军官才配发。
  ‘砰!’赵昺一马当先,首当其冲的与敌遭遇,眼见敌军将弓箭瞄准了自己,便抬手一枪正中其面门,将其击毙。此前觉得手枪就是近战自卫武器,射程短也无妨,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仅便于携带,也可以出其不意的给予敌人暴击,关键时刻可以保命。平日他出行的时候腰里都会别这一支,当下却也成了肉搏前的开胃菜。
  ‘杀!’赵昺连发数枪将子弹悉数打了出去,此刻他已经没有时间瞄准,反正谁对自己有威胁就先给其一枪。眼见又有敌军冲过来,其持矛向自己当胸捅了过来,他抬手拨开矛头,同时向前催马。两马交错之际,敌骑已经来不及撤枪,他顺势横刀在敌握枪的前手肘部划过,锋利的刀刃接着冲力将其的前臂削了下来。
  ‘嗨!’赵昺马往前窜,根本来不及看被自己击中的敌人伤势如何,更来不及补刀。此时又有敌兵冲到,其持矛扎向他的小腹,他横刀拨开敌兵的矛头,并顺势压住其矛杆使其一时难以收回武器,然后迅速探身。此时对方的武器已经在他身后难以施展,他则以身带刀横斩对手,从敌兵脖颈处划过,一股猩红的血随即喷出,将他的战袍染红。
  ‘嘡!’赵昺此时已经冲进敌群之中,他都来不及擦去喷溅在脸上的鲜血,就有敌兵挥刀当头劈了下来。他已来不及回刀格挡,只好将左臂抬起迎了上去,敌人的刀砍在缚在前臂的小圆盾上发出一声脆响,震的赵昺手臂发麻,而他顺手将刀向前递出,从其身侧的甲缝中捅了肚子中,然后向回带刀连肉带甲划开一道口子。
  “杀!”赵昺听得身后‘咕噔’一声敌骑坠马的声,根本无暇去看,便迎上了三名敌骑。他稍拨马头,战马向右前方一窜避开了正面,大喝一声战刀平刺了出去。敌兵听到吼声怔了一下,他的刀已然刺穿其咽喉,抽刀的同时反手又是一刀,刀背将恰恰赶到的另一名敌骑下颚砍碎,其不敢交战负痛跑了。第三个见势不妙拨马便跑,赵昺又催马赶上出刀刺穿了其肩膀,挥盾将其打落马下。
  眼前这时突然一空,赵昺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杀透敌阵,冲了过来。他抹了把脸上的汗,这既有累的,也有吓得。要知道战场之上拼死有‘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之说,宋军骑兵除了火枪外,装备的是骑兵刀,确切的说更像近代西方骑兵装备的骑兵剑,刀长不足三尺,重四斤。而蒙古骑兵除了骑弓外,多装备长矛,并配有长刀、大斧等副兵器,在长度和重量上都占据了优势。
  大家都知道在兵器格斗中武器长度优势非常大,如同徒手格斗中的体重优势。因为兵器越长攻击范围越大,对方兵器短的话就可以在对方凑上来的时候攻击对手而不被对手攻击到。兵器又不像徒手,徒手可能挨一拳还能忍一下,但是兵器挨一下可能就丧失战斗力了。
  虽然长兵器被近身后施展不开,但是短兵器想近身是非常困难的,大多都在试图近身的路上就被长兵器干掉了。短兵器想近身只能冒着被攻击的危险去搏一把,这也就是为什么说一寸短一寸险。一个精熟的士兵,即便武器有一寸的长度优势都能够牢牢的把握住,控制在自己刚好能击中对手,而对手就差一点却无法击中自己的距离。
  不过赵昺以为虽然对抗中兵器短会相对吃亏,但是碰到比自己长的兵器的时候也不可能说直接放弃抵抗而引颈受戮。在面对劣势的时候,劣势的一方是没有资格求稳的,一寸短一寸险,只有冒险争先才能争取到一线胜利的机会。兵器长度占劣势的时候,一般来说比较难以攻击到对方躯干要害,直接攻击对方距离自己更近的部分便是一个最很可行的办法。
  所以赵昺选择了主动进攻,在招式上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巧,就是直接有效。使用兵器和徒手战斗不同,冷兵器无论是否击中要害,都可能让你丧失战斗能力,被击中的肢体可能无法使用,甚至即便治疗都较高概率留下残疾。
  因而战场上格斗的首要目标不是杀死敌人,而是使敌人丧失战斗力。说的形象点儿,并不总是需要一剑把对方心脏扎个透明窟窿,或者一刀把对方脑袋劈成两半。对敌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击,就能让对手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使用武器,或者当面一刀让让对手暂时出现血晕,这几秒钟已经足够了——接着再来几刀或者放个大招用不了多长时间,而且你身边总会有队友随时准备给你补刀的。
  另外赵昺以为就是不要停下脚步,要一直保持快速机动,尤其是在面对重甲骑兵的时候。因为对手在身穿重甲进行战斗的时候,更多的是利用盔甲防御对方攻击,同时进行反击。这就要求动作越小越好。因为在高负重状态下,体力根本不允许你做出那些看似灵活,实际很耗费体力的动作。如果你使用这些很耗体力的灵活动作,要不了两分钟,当你的体力就耗尽,基本上就是在战场上等死了。
  因而赵昺回想前世很多很多艺术作品中,对身穿重甲做出各种华丽招式的场面,当下是嗤之以鼻,那在现实里根本都不会存在。前世他还曾听说些从没穿过盔甲的爱好者,经常吹重甲如何如何灵活,能做出什么动作。而在演示的时候,表演者确实可以做出各种看起来灵活地动作,但是并不代表穿一身板甲战斗起来也很灵活。
  因为你虽然能做出动作来,但穿甲负重的状态下,你动作的速度也要远低于无甲状态。很多看似灵活的复杂动作,能做出来也没用,对方可以轻松躲开。因为你穿一身重甲时,就算能做出复杂动作,也太慢了。当然要说的是,在现实的战斗中,所说的动作慢并不像游戏里一招发过去,会有个几秒的硬直这么慢。
  在练过的人眼里,这个速度简直慢的可笑。因为在格斗中,普通人举起手用力下劈的这一个动作时间,其实都够一个练过的人砍他两、三刀了,因为实际上战斗的动作实在太快了,说一句话的时间足够砍好几个人了。而古典演义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大战三百回合的情况,其实胜负分的很快,否则他们根本不用被打死,而是早就累死了。
  而这就又引申出来一个问题,他们认为古代的将领太腐败了,因为在我国古代的雕塑和绘画中,武将们却大多都是圆脸粗腰,有着大肚腩的将军肚,如此肥硕的躯体怎能战胜敌人。因为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喜欢健身的壮汉猛男,还是影视作品里的欧美动作明星,大多是肩宽腰细八块腹肌的肌肉男,古代武将形象却都是没有很大块的肌肉,没有八块腹肌反而有着大肚腩!
  赵昺却要说他们都错了。古代武将之所以挺着肚腩,并非是古代训练程度低,吃的痴肥;也并非现代人认为的有肚腩就笨拙不灵活,根本打不过八块腹肌的猛男。且我国古代形容猛男的成语,也都是膀大腰圆、虎背熊腰这种,特别强调腰要粗才够猛。
  而中国古代武将膀大腰圆形象的最好代表,可能就是一代名将岳飞了。岳飞生有神力,能拉开三百斤的硬弓,和八石的腰开弩,“时人奇之”。他的画像就是肚子很圆、脸上有肉的胖子形象,标准的膀大腰圆。而不是像现代搏击运动员那样长着一副胸围较腰围宽大许多,从肋骨往髋骨方向上,腰身迅速收缩,线条类似于狗的腰身曲线的公狗腰,肚子上没有一丝赘肉,线条分明的猛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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