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以史为鉴

  俩老头的话题从国家政治制度,转到了官制,又引着自己跑到了历代的监察制度上,让赵昺不由的顺着他们的话题聊开了,由奏闻也变成了君臣对答。可起初的那种不好的预感又冒出头儿来,却又一时摸不清俩人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只能接着话题聊了。
  “入汉之后,复置监御史,监察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踰侈,及弩力十石以上等九项,一般是三月还监,满两年轮换,引为制度!”刘黻继续言道。
  “不错,但效果非尽人意吧?”赵昺喝口茶轻笑道。他知道汉初中央派出的监御史,但范围只在京畿三府,即冯翊、扶风、弘农三郡,也非常设,满两年更换他人,其监察的对象是郡县的官吏,并不是代替郡县行政。
  在制度设计上监郡的御史是定期到指定的地方考察,然后回朝廷述职,御史不是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两年便要更换,这样可避免御史在地方久任与地方郡守建立共同的利益关系。可想象与施行的效果往往是两回事,即便有了防范措施,仍能出现监御史与郡守互相勾结,包庇地方贪吏的事。
  “陛下深愔其中成败,看来外界所传陛下不读经史乃是不实之言,误会了陛下!”刘黻听了捋捋胡须一副甚是欣慰的模样笑道。
  “刘知事拗赞了,还是几位先生悉心教导之功!”赵昺心中已有警惕,自然不会被‘蒙蔽’,便转手将功劳送给了应节严。
  “臣可不敢居功,还是陛下勤奋,多年来能够读书不缀!”应节严却不接招,而是指指书房中几个矗立的大书架言道。
  “嗯,陛下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自然对前人所为有了独特的见解!”刘黻笑着点点头,接着话题道,“正是因为看到了其中弊端,汉文帝便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使丞相出刺地方,并督监察御史,以求解决吏治上的贪墨之风!”
  “丞相遣使分刺州郡事实上也只有一时之效,却使得地方屋上架屋,机构重叠,职责叠加,不仅无法根本解决问题,还为后世留下隐患!”赵昺给俩老头儿亲手斟上茶水道。
  汉时由丞相府派丞相史到地方监察地方行政,包括由御史台派出的监御史也成为被监察的对象。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与后世明朝的秘密警察倒有一比,先是设立锦衣卫进行特务活动,可皇帝又觉得他们全力太大感到不放心,便由身边的宦官成立东厂来监督锦衣卫,后来又觉得东厂也不可控了,就再选一帮亲信宦官建立西厂监督东厂,最后导致宦官权力爆棚,连皇帝也管不了啦!
  “陛下对此为何有此感悟呢?”应节严说道。
  “自然是历史教训!”赵昺又给自己斟上茶,放下茶壶道,“汉武帝当政时以为‘天下郡守多为奸吏’,为了加强监督,才有元封五年设立十三部刺史。而所谓十三部刺史,即除京畿诸郡外,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监察区,设一刺史负责所在州部郡国。就此在地方上设立一个相对稳定的与郡县区划不完全一致的监察机构,专司监察地方。刺史之名便是由文帝时丞相府派遣丞相史出刺诸郡县,并督监察御史而来。”
  “嗯,陛下所言不错,刺史之名正是由此而来。”刘黻点点头道。心中更觉小皇帝不读书之名的帽子可以摘了,只此一番话便能表明陛下还是用心读书的,否则对历史上的典故岂能不假思索,张嘴就来。
  而这十三州正如其所言,汉时至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正是十三部,区划与中国古代九州的区划相近,这样便由十三州刺史分区监察全国一百零三个郡国。
  “刺史问事有六,非条不问。”赵昺接着说道,“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也。”
  “陛下可知这六条之意指?”应节严对小皇帝的回答也十分满意,但为师者的毛病又犯了,端起茶水喝了口问道。
  “刺史所遵条例的中心是治官,而非治民。但这六条来看,比文帝之时又有扩大,而也正是由于其肆意增加刺史之权,以致后期刺史开始参与行政,为汉末的动乱埋下隐患!”赵昺言道。
  随着年龄‘增加’和执政的经历,赵昺意识到前世的那些经验和知识已不够用了,他不得不潜下心来研究那些自己从前最厌恶的经史。这两年他床头的游记和地志已经换成了历代史书,以从中吸取经验,而他有了这么多年名师教导的底子,加上超乎常人的领悟能力,潜下心来还是有所得的。
  如此应节严的问题是难不住他的,这六条中,除第一条是针对地方豪强并限制贫富两极分化的,其余五条都是针对郡守二千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地方官员行政过程中背公营私,不允许对民众滥用刑罚,制造冤案,不允许买卖官职,贪污纳贿,其中有一条还包括郡守二千石的子弟,换一句话说干部子弟如借父母之势为非作歹,也在监察范围之内,比之文帝时权力已经有所扩大了。
  “陛下对汉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官员似另有所想,且以为无益于国家治理。”应节严话似平淡,可谁都听得出来,他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不错!”赵昺回答的很干脆,并不否认自己的看法道,“文帝与武帝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本是临时之策,当时国家内部社会动荡不定,地方豪强欺压百姓,郡守暴虐,权贵们更是横行不法;外有匈奴压境,加上自然灾害频发,社会上群体事件连续不断,面对这样的情况,那就不得不派遣刺史来巡行下属的郡县。”
  “初时刺史并无固定的治所,也无自己的属官。但随着发展,刺史不仅有了固定的治所,而且也有了自己的属官,且也干涉起郡守在地方上的行政事务。成帝时任御史中丞薛宣在奏疏中讲到当时社会不稳定的原因时言:殆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至众庶。可见其害。”
  “而刺史直接插手干预郡守的事务,直接干预所属诸郡的行政事务,那么它的行为方式已远远超出监察官的范围了,它自然而然地成为郡县一级以上的一级行政机构。一旦局面形成,刺史作为监察机构的功能便逐渐消失了,业已成为郡县以上的行政管理机构,刺史与郡守之间就成为利益共同体了,且州部刺史控制的区域比郡县大得多,一旦朝廷由于内部的分裂和矛盾的出现,对地方控制力下降时,州部与朝廷势必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因此朕以为此乃亡国之道也!”
  “陛下所言正是。东汉后期,汉灵帝中平五年改刺史为州牧,刘焉等以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当时刘焉是太常卿,以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董卓之乱以后,朝廷分裂,各地的州牧便成为各地的诸侯王了,州牧的官职亦可父子世袭。正如刘昭注《后汉书》中所言:焉牧益土,造帝服于岷、峨;袁绍取冀,下制书于燕、朔;刘表荆南,郊天祀地;魏祖据兖,遂构皇业。汉之殄灭,祸源乎此。”刘黻点头称是,引经据典道。
  “嗯,彼时郡的地盘小,郡与郡之间,互相有一定的牵制,故要称雄一方比较困难,而州的地盘大了,州牧的地位高了,州牧在地方上军权、政权、财权、民事裁判权全部掌握在手的时候,朝廷的政令自然被置之脑后。留下来的问题是群雄割据、逐鹿中原,看鹿死谁手!”赵昺颔首道,却又若有所思。
  他突然想到汉末由于州牧的权力增大导致尾大不掉而最终造成地方割据的局面,后来明清两代巡抚和总督的职能和地位的演化,实际上也是监察系统逐渐演化成新的行政系统,最终尾大不掉,一旦风吹草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便会发生变化,义和团运动、庚子事变的东南互保,慈禧只能承认既成事实,它为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各地的独立准备了条件。
  辛亥革命以后,联省自治的思想抬头,最终还是靠内战来结束各地军阀割据的局面,实现国家的统一,才能回归统一和稳定的局面。于是历史又一次重演,再一次缩小地方的行政机构,重建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系统,从而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模式,这几乎是中国两千年历史难以跳出的、反复不断循环的圈子。
  “以史为鉴可知兴废。”应节严这时又说话了,“历代帝王皆深谙此道,官大了,权重了,朝廷往往指挥不动了,其自成体系,且可一手遮天,何以制之?太祖立国,分天下为路、府、州、县分治,路分设帅司、监司和仓司,路府设通判皆由朝廷派员担任,相互监察制衡,便是以此避免出现汉、唐割据之祸出现。陛下也要引以为戒,不可不查啊!”
  “嗯。”赵昺看向应节严,老头儿的如今已经是须发皆白,再难觅一根黑的,眼睛如初见时一样明亮、深邃,充满着洞察一切的睿智,但今天其中却有着忧郁和担心。至此他再不明白两人前来之意那就是装傻了,其是借回报俢敕之事,前来劝谏自己的。
  “陛下,汉武帝当初设置十三刺史,而其职品位不高,但是却能制衡食禄两千石的郡守,其中虽有弊端,可其一路巡视的过程,对地方官员行政多少有一些威慑和约束的作用,使地方官员多少有一些收敛。其中却也有不畏权贵者,做了两任刺史以后,很快便提升为秩二千石的郡守,所以他们行部郡国时都很努力,如朱博、翟方进,都是如此晋升的,可却入了酷吏之列。陛下从中可有所感悟!”应节严也看着小皇帝的脸色,见其脸色变幻,便意识到他应领会了自己的话中之意。
  “朕明白!”应节严言罢,赵昺却是愣了下才答道。他听出老头儿的话起先可以说是提醒和劝谏,但此时就有了警告之意了。
  赵昺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知道当君王一个人无法对付那么多在位权重的大人物,那就支持小人物起来造反,让小人物作撬棒,以观大人物的动向:如果大人物收敛听话了,便到此为止;如果不听话,那就放手让小人物去作梗,打压大人物的威风,而小人物有君王的支持,也有恃无恐,自能领悟君王的意图,尽心尽力,君王则能利用这种关系,谋求权力结构的平衡。
  如果小人物出了问题,或者当局面临难以收拾的局面时,那对小人物可以弃之若敝屣,或作为替罪羊,那也无碍大局。为君者之所以使用小人物亦出于无奈,只因大人物不听号令和指挥而已,而小人物则宁可肝脑涂地,感激涕零、心甘情愿地为君主所用,则也为以小制大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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