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太子其人

  真金在赵昺前世的记忆中十分模糊,只是因为在一篇奇趣文中谈起被吓死的皇帝中,提到过其还未继位就被自己的爹给吓死了,因而真金在他脑子中就是这么一个怯懦的印象。但是到了这个世界,真金作为皇位的继承人自然进入了自己的视线,而他也发现这孩子还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忽必烈共有十多个儿子,长子早卒,因此视真金为长子,其又为察必皇后所生,占长又占嫡,若是在中原皇朝就是天然的继承者,不过在蒙古就不一定了。而其命好,彼时尚未继承汗位的忽必烈正跟一群汉儒打得火热,其当时总领漠南汉地事务,搜罗了一大批汉人儒士。
  忽必烈便把真金的教育交给汉儒姚枢,并命勋臣后代土木各儿等为伴读。姚枢等对真金日以三纲五常、先哲格言熏陶德性,并以《孝经》作为启蒙课本教授真金。后姚枢随其征大理,便改命窦默接任师职,是为真金第二位老师同时命刘秉忠之弟子王恂为真金的伴读。王恂长期侍奉真金,经常灌输三纲五常、为学之道及历代治乱的道理。
  忽必烈即位的次年,敕封十七岁的真金为燕王,领中书省事。中统四年建枢密院,又以真金守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但实际上真金只是每月两次至中书省署敕,中书省和枢密院的事务都交给了王恂。由此可见真金在年轻的时候受汉儒的影响之深和对他们的充分信任。
  而人都是有私心的,忽必烈战胜阿里不哥获得蒙古的统治权以后,便欲对蒙古传统的汗位忽里台大会推举制继承制度进行改革,以求千秋万代汗位永远出自自家。于是心领神会的姚枢、张雄飞等汉臣纷纷建议“建储副以重祚”、“早建储贰”,即采用中原王朝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来确保汗位继承。忽必烈最终采纳了汉臣的建议。
  在至元十年二月忽必烈下诏立嫡长子真金为皇太子;三月十三日,派遣伯颜持节授玉册金宝,举行了册封仪式。册文中虽然标榜册封皇太子是成吉思汗遗训,但实际上是对蒙古传统汗位继承制的重大变革,也是忽必烈遵用汉法的一大成果。同年九月,忽必烈又为真金设立了“宫师府”,择儒臣为官属,而真金既自幼耳濡目染汉文化,其政治前途也与汉人儒臣息息相关,为他以后坚定支持汉法做了铺垫。
  平定江南之后,忽必烈对汉法的兴趣日益减少,转而重用回回人阿合马理财,再加上刘秉忠、史天泽、赵璧等汉人重臣相继去世,汉臣地位降低,无力抗衡,因此汉臣们便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完成护送八思巴进藏任务,刚刚回到大都的真金身上,他们串通了道士李居寿指使其利用斋蘸之的机会,向忽必烈建议让太子参与朝政,同时董文忠也从旁劝谏。
  此事即应天命,又应人意,忽必烈自然顺从其说,从此真金开始参决朝政,凡是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之事,都先上报真金后再奏闻忽必烈。而真金上台后俨然就成为汉法派的领袖,与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形成尖锐对立。至元十七年,有人提议出身南人的礼部尚书谢昌元建议设立门下省以封驳制敕,真金知道这正符合忽必烈使臣下相互检察以防奸欺之构想,他便准奏实行,并有意让畏兀儿儒臣廉希宪任门下侍中。
  但在阿合马的阻挠及汉臣内部意见不一的情况下,设立门下省的计划很快便流产了。不久廉希宪病重,真金派杨吉丁探望,廉希宪遗言铲除“误国害民之大者”,即暗示除掉阿合马。当年十二月,江淮行省左丞崔斌弹劾阿合马一党贪虐不法,被阿合马迫害致死,真金在宫中吃饭,听到这一消息后丢下筷子,十分悲痛,并连忙派人制止,结果崔斌已经死亡。
  赵昺以为这件事导致元廷理财派和儒臣派的暗中对抗转为了生死之斗,从而诱发了阿哈玛遇刺事件的发生。至元十九年三月,阿合马被汉人王著、高和尚刺杀。当时真金虽然与忽必烈一同在上都,但他认为真金仍然难逃干系,阿哈玛毕竟是忽必烈最为信任的大臣,真金即便没有明令制裁,也必定默许了此次刺杀行动,否则谁敢当着众臣的面,拿锤子将阿哈玛活活砸死啊!
  事后忽必烈震怒,将王著、高和尚和留守大都的中书省平章政事兼枢密副使张易通通处死,阿合马死后,真金荐举支持汉法的和礼霍孙出任右丞相,并告知其大胆对朝廷体制进行改革,自己做他的后盾。与此同时又大量起用汉儒以为后盾,中书省以何玮为参议,徐琰为左司郎中,又征召潞州的杨仁风、东平的马绍,并任用杨恭懿到中书省议事,命卫辉总管董文用练达官政,与杨恭懿同调入中书省中。
  赵昺一直抗拒儒士们的教导,就是因为担心自己被他们‘教坏’了,因为他懂得秀才造反十年不成的道理。这些士人做事有激情,有担当不假。但是也太过理想化,行事往往不切实际,且十分偏激,看人看事都是非白即黑。而到了关键时刻又犹豫不决,导致错失良机。
  这个时期正是察必皇后病逝,忽必烈陷入消沉中,酗酒无度,对政务倦怠,按说正是他们儒法派借机培植实力,闷声发财的机会。实际上真金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两年半的时间里,众人在他的关怀和支持下和礼霍孙主要完成了这么几项重大任务:一、查处阿合马的罪行,籍没阿合马家财;二、起用汉人旧臣;三、改善吏治。
  见其这么做,赵昺都替真金着急,阿哈玛已经死了,又何必急着‘鞭尸’,是想证明自己正确,还是欲证明阿哈玛错了呢?如此虽然抄了些家财,也让忽必烈将阿哈玛从坟里刨出来剁碎了喂狗,但是其在政治上已经失分。他分析忽必烈如此愤怒,多半不是因为气自己眼瞎,而是怪自己的儿子太不懂事,从而以此泄愤,同时表达自己的不满。
  另外,赵昺认为真金做事分不出轻重,虽说以整顿吏治作为起用汉臣的借口也是培养班底的措施,但还为时过早,只会引发其与蒙古旧臣的对抗,而这些人可都是功勋卓著,手握兵权,对其能否继位有着话语权的实权派。因此在登基之前要做的不是得罪他们,而是要收为己用,以便保证自己能顺利继承汗位。
  而真金最不该是居然忽视了忽必烈的想法,其起用理财派的目的正是为了解决财政困难,所以真金打倒了阿哈玛后,这时的首要工作也应是‘敛财’。但是,真金没有那么做,反而利用汉臣们实施所谓的‘仁政’,结果是成全了自己的仁名,却忽略忽必烈的想法,结果是什么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到。一个不能领悟自己意图,与自己政见相左的儿子不是一个好的继承人。
  真金政治上短视也就罢了,最离谱的是错估了形势。他太看重自己太子的身份了,却没有想过自己一日没有继承汗位,那么他就仍然只是一枚棋子,即便已经参与朝政也无左右朝政的权力,而大权终掌握在精明专断的乃父手中,随时可以剥夺给予其的权力,这也导致他一再犯错。
  就在去年,真金在不断推动汉化政策的同时,他还要求蒙古国子生学习汉文,对其只学蒙古文不以为然,又在十月通过和礼霍孙奏请开设科举,不过没有成功。而忽必烈对理财派的念念不忘和对其的失望之下,于十一月任用汉族商人卢世荣理财,同时新任正宫南必皇后颇有干政的迹象,这又为真金与汉臣所不满。
  在发现自己有失宠的苗头后,赵昺觉得自己若是在这种情况下,要做的即便不支持,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反对忽必烈的决定。而应该趁着卢世荣的理财政策引起权贵们不满的机会,转移自己于蒙古旧臣和大汗之间的矛盾,坐视他们斗的你死我活,然后再坐收渔利,扭转自己在朝中不利的局面。而南必皇后没有子嗣,其弄权无非是想为自己寻个后路,真金要做的应该是与其交好,换得其支持,却不是着急与其对抗。
  但是一帮糊涂蛋培养出了一个自大的糊涂蛋,在如此形势下,不但没有趁机避让,反而将自己推到了风头浪尖,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自己作为‘领袖’的作用。卢世荣上任不到十天,御史中丞崔或即“言卢世荣不可为相”,随即被忽必烈以忤旨罢职。明眼人一看便知,大汗的意思是告诉众人,卢世荣是我罩着呢,你们都不能擅自动他。
  真金却不以为然却大秀自己的存在感,还从儒治角度对卢世荣“以言利进”的政策进行摘指,曰:财非天降,安得岁取赢乎。恐生民膏血,竭干此也。岂惟害民,实国之大蠹。他自己可能以为自己说得很对,是一片好意,却没有考虑忽必烈的心情,自己亲自选拔的官员、推行的政策,可自己的儿子带头反对会让其怎么想?
  眼看自己的发言没有引起忽必烈的重视,真金又指使自己的亲信监察御史陈天样就上章弹劾卢世荣过去有贪赃劣迹,执政后所奏行者多无成效,建议将其免职。而卢世荣也不肯坐以待毙,频频上奏自己改革中自己遭受的阻力,变相的告真金的状。忽必烈又表示了支持,告诉其自己知道了,对其所奏之事皆照准。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聪明人应该看出忽必烈的意思,本应及时收手,避免引起大汗的猜忌。可真金无事警告,继续指责卢世荣。
  俗话说狗急了还跳墙呢,被真金逼到墙角的卢世荣便展开了反击。经卢世荣重新起用的阿合马余党答即古阿散等,找到了一个搞垮皇太子真金的绝好机会。在此以前,南台御史曾封章上言:“帝春秋高,宜禅位于皇太子,皇后不宜外预。”真金深知忽必烈不愿禅位,闻知此事后甚为恐惧,指示御史台因秘其章不发。担任都事的尚文偷偷地把这份奏章隐匿下来,然而此事已被阿合马余党答即古阿散等得知。
  卢世荣就在忽必烈面前请收内外百司吏案,名为大索天下埋没钱粮,实为揭露此奏章,乃悉拘封御史台吏案,谋取这份奏章。尚文深知关系重大,请准于右丞相安童、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拒不付予。答即古阿散乃报知忽必烈,想想有人想篡位,忽必烈能不生气吗?即刻命令大宗正薛尺索取该奏章。真金得知此事后,知道害怕了,可关键时候也没了主意……
  赵昺得到的消息现在只有这些,他现在是大松了口气,忽必烈已经是病入膏肓命不久矣,若是一气之下嗝屁了岂不合了自己的心意。而在如此局势下,真金能否顺利继位也难说了,到时候己方势力打成一锅粥,自己的机会也就来了。而即便真金能顺利继位,其能力和威望比之忽必烈也差之千里,这样的对手也不足为惧。
  另一个可能就是忽必烈没死,而真金却先被吓死了。赵昺相信连遭打击的忽必烈也多活不了几天,那样其即使在弥留之际再度指定了继承人,恐怕这么一位未经培养,又缺乏根本的新皇帝能否顺利上台,并掌控朝政也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同样会给赵昺留下可乘之机。
  正当赵昺欣赏这部真实的宫斗大戏,并期待出现自己想要的结局时,事务局送到的一份元廷人事变动的情报却让他紧张起来,这件事不仅可能打乱自己的复国计划,且可能会让自己和大汉民族蒙羞千年,他绝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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