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归墟 第68节
苍冥带他走的是下坡路,往下,往下,再往下,一直下到仅容一人通过的土质隧道,隧道尽头传来潺潺水声,走过去一看,是条波光粼粼的地下暗河。
到这步,苍冥的任务就算接近尾声,他最后自怀中掏出一根黄金凤唳,将它物归原主:“尊主说,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来是为失礼,所以还请少侠收下,哪怕不用,也算留个念想。”
沈墟不想留什么念想。
这一步步走来,他已明白,凤隐早就算到他要离开,也早就安排好了临别赠言,一桩桩一件件,可说是交代仔细,事无遗漏,唯独就是不肯亲自现身。
竟连说声再见也欠奉么?
沈墟攥紧拳头,又松开。
苍冥将掌心摊在沈墟眼皮子底下,凤唳在幽暗的光线下流转金芒,看苍冥的架势,大有沈墟不收下他就能这样摊着掌心杵在原地直到地老天荒的意思。
沈墟此时只想快点离开,耐心耗尽,一把抓起凤唳塞入怀中,冰冷的金属隔着一层里衣挨上来,激得他打了个冷战。
苍冥明显舒了一口气,指着河流道:“这条暗河通往天池山下的鹰眼湖,沈少侠只需沿河泅水,不消一柱香的时辰,便能出去。”
沈墟颔首,想也不想,跳入河中,河水甚浅,只到胸口,沈墟涉水往前。
苍冥在背后喊:“对了,尊主还有一句话,望少侠谨记。”
沈墟扭头:“何事?”
苍冥:“九月廿五,是为良日。”
沈墟:“什么意思?”
苍冥摇头:“在下只是传达,不知其意。但九月廿五,历来是我教承光节。”
第71章
黄昏。大悲寺。
大悲寺在白云深处,白云已被残阳染红。
沈墟慢慢扒完最后一口斋饭,戴上斗笠,走出厢房,步入禅院。
他静静地立着,双手拄着那把漆黑的剑。
宽檐斗笠遮去了他大半张脸,没人能看清他的相貌与神情。
但所有人都不会认错,他就是沈墟。
一阵风轻轻吹过,他身上的青衫袍袖随风而动,这件衣裳已洗得泛白,袖口衣摆起了毛边,但它很干净,干净得不像话。一个正在经历江湖追杀的人,一个整日在血泊泥地里打滚的人,不该有这么干净的衣服。他就是不死,也该是伤痕累累,狼狈不堪的。
但他没有。
夏已逝,秋已至。
他还是那么体面。
苍松间的昏鸦惊起,取而代之的,是几道黑色的人影。
刚开始的时候,沈墟还会问,来者何人。
如今,他已不想问,也不想听,因为这些陌生的名字到最后都会变成冰冷的尸体。
日复一日的追杀,反杀,长夜奔袭,死里逃生,会使最有活力的人变得疲惫,也会使最慈悲的人变得麻木。
沈墟的剑已越来越快,也越来越无情,他已不再畏惧杀人,他已数不清杀了多少人。
他名震江湖。
他的剑令人闻风丧胆。
蜂拥而来取他性命的人越来越少,身手也越来越好,他们尽量避免单枪匹马,转而谋求合作共赢。
在一次次的交锋中,沈墟已能通过他们出手的招式辨认出他们所属的门派,海沙,点苍,崆峒,峨眉……
剑光如惊虹电掣,追击而来。
沈墟脚尖沾地,飞速后退,剑出鞘,寒芒闪过,“铮”一声交击,那人就倒在了地上,那人的剑也飞插在地上。
接着,剩下几人互使眼色,贴向墙根,低矮的院墙上忽地冒出十来条蒙面大汉,每个人手里挽着张强弓,弦拉满,箭在弦上。
弓弦一响,乱箭飞蝗般射出。
沈墟就地一滚,拉上地上的尸体覆在背上,尸体顿时被射成了刺猬,一轮射完,这排弓箭手蹲下,又是一排弓箭手换上,弦同样也已拉满。
等他们瞄准禅院中央,那道青色身影却已凭空消失了。
“在上面!”有人大喊。
弓箭箭头齐刷刷上扬,只听“嘣、嘣、嘣”一阵脆生乱响,一连排强弓的弓弦,竟同时被一道白光划断!又听“吱嘎吱嘎”一阵断折声,另一排强弓的弓身直接被拦腰砍断劈成两截!
极尖锐的风声从每一条七尺大汉的后颈划过,近在咫尺,稍有偏差人头落地。每个人的面色都变了,冷汗淋漓,心中都浮现出一个可怕的猜想,他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飘忽的鬼魅,是提命的阴差,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剑魔!
溪水潺潺,血丝散开。
沈墟清理着上臂被流矢箭镞擦出的伤口,伤口很浅,但泛黑。
箭上有毒。
沈墟轻轻蹙眉,并不如何担忧,也不害怕,如果老天真让他命丧于此,他也绝无怨尤。他只是面无表情地撕下袍边,勒紧上臂,再连点几处穴道,阻止毒素继续蔓延。
象征性做完这些,他起身,往前走了两步,一阵强烈的眩晕袭来,身体不受控制,他失去意识,栽向地面。
他终于可以休息了。
但他很快就醒来,并发现自己已不在溪边,而是身处一间破败不堪的农舍,纸糊的窗外在下雨,外间下大雨,里间下小雨,身上的旧被子潮气逼人,冰冷似铁。
喉咙里一阵痒意,他咳嗽两声,坐起身,一抬头就望见门槛上立着一位大辫子姑娘,睁着空洞而迷茫的大眼睛,盯着他笑。
沈墟久已不与人正常打交道,堪堪想扯出一个笑来回应她,姑娘扭头就冲进了雨幕。
沈墟的头还有些晕,他揉了揉额角,发现手臂的伤口上糊了一层黑乎乎黏兮兮的东西,凑近了闻,有草药和泥土的味道,还有一点腥,这东西应该是救了他的命。
沈墟磨蹭着下床,光脚踩在湿冷的泥地上,屋里烧着炉子,门外又冲进来一个十岁上下的男孩,衣衫褴褛,满脸脏乱,唯独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你就是傻大妞捡回来的小相公?”男孩很不客气地打量沈墟。
傻大妞?沈墟想起那个大辫子姑娘,问:“你是谁?”
“我是鸭蛋。”男孩抱起双臂,“傻大妞是我姐姐。”
“……”沈墟沉默了两息,从善如流,“那鸭蛋,你姐姐呢?”
“不知道,又跑出去鬼混了,成天往家里带男人,烦死了。”鸭蛋不满地嘟囔,对沈墟挑三拣四,“你会什么?种田会不会?割猪草会不会?养鸭子会不会?”
沈墟想了想,很诚实地说:“我都不会。”
鸭蛋越发鄙夷了:“讨饭呢,讨饭总会吧?”
沈墟:“我不讨饭。”
鸭蛋斜眼看他:“那你有钱吗?”
沈墟摇头。
鸭蛋一早就料到了,因为沈墟昏迷的时候他早就把他的衣物里里外外都翻遍了,除了一把破剑,愣是一枚铜钱都没找到,他鼻子都快气歪了,没好气地道:“那我们救了你的命,你拿什么来报答?”
沈墟笑了,弯腰撑膝,与他平视:“说说看,你想要什么报答?”
妈呀,这人笑起来真好看呀!
鸭蛋眨眨眼,脸红了:“也,也不多,这,这么多勉强就可以了。”
他张开五指。
“这么多是多少?”沈墟以为他起码要个五百两。以前跟凤隐那个穷奢极欲的有钱人待惯了,使得他对银钱的概念开始有些模糊。
鸭蛋眼睛一瞪,狮子大开口:“五两!”
沈墟:“……”
要是被外面那些追杀沈墟的人知道,沈墟一条命只值五两银子,怕是要气得吐血吧?
“好。我答应你。”沈墟拍拍鸭蛋的头,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
鸭蛋看他像看傻子:“你笑什么?你有五两吗?”
沈墟刚想回说我没有但我可以赚,外头又冲进来一白发老妇,揪着鸭蛋耳朵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数落:“混账伢子小祖宗!人才刚醒,路都还没走利索,你少来敲竹杠哩!”
边骂,边跟沈墟赔不是:“郎君否要怪哦,小畜牲淘气个,冒见过世面。”
鸭蛋捂着耳朵,冲沈墟挤眉弄眼吐舌头。
老妇官话掺杂着乡音,沈墟听了个大概,微笑道:“不怪,您孙子很机灵。”
“机灵有啥子用撒?咱们庄稼汉,要的是脚踏实地。”老妇把手里的一碗稀粥推给沈墟,枯瘦但慈祥的脸上堆满了褶子与善意,“天凉了,又落雨,郎君喝点热的暖暖身子罢。”
沈墟饥肠辘辘,捧了粥一口一口小心地喝起来,胃里逐渐充盈,他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他在这里呆了两日,弄清楚了一些事。
老妇人姓林,原先是村里赤脚大夫的妻子,后来大夫死了,她就成了寡妇,因为常年伴君行医,所以知道些土方子,才得以误打误撞解了沈墟的毒。林姥姥终生未得一子,早年在村口捡到一名弃婴,就带回来养,孩子天生痴愚,人人都叫她傻大妞,但其实她有名字,叫林白芷,白芷是味中药,林姥姥的丈夫给取的,取完就撒手人寰了。鸭蛋也不是林姥姥的亲孙子,谁也不知道鸭蛋是哪里来的,有一天他来了这里,就不走了,他说自己反正也没爹没妈,留在哪里都一样。那年冬天雪很大,林姥姥就收留了他。
这个贫寒的家里只有三口人,三人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们住在一起,彼此相依为命,比真正的亲人还亲。
第三日,沈墟背着剑出去了一趟,第五日回来时,他给了鸭蛋五两银子。
鸭蛋惊得合不拢嘴,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钱,不敢收,连忙喊了姥姥来。
林姥姥也觉得这笔钱太贵重,跟沈墟推辞了很久,她问沈墟这钱是哪来的,沈墟回说是挣来的,干净钱,她点点头,望了望痴笑的林白芷,又望了望还没抽条的鸭蛋,咬牙收下了。
从此,沈墟就成了这个破败屋子里的第四口人。
沈墟把不欺剑装在布包里,埋在院子里,换上姥姥亲手缝制的粗布衣裳,他有时下田帮姥姥收麦子,有时衔着草根把五只鸭子赶到芦苇荡里吃虫子再赶回来,有时还要充当鸭蛋的兄长,去吓唬村里那些欺负他的小萝卜丁。
这个村子很偏僻,仅有人家十余户,与世无争。
在这里,没人认识沈墟,也没人能找到沈墟。
沈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平静与快乐。
他每日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只有在极偶尔的时候,在很深的夜里,他才会想起师父,想起剑阁,想起凤隐。
但有一个人名却始终压在他心上。
司空逐凤。
恨意,一旦在心里埋下种子,往往会比爱还要长久,还要难以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