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她本来就有一头发质极好的头发,浓密而柔顺,黑得像研好的墨汁,瀑布般垂在胸前,丝毫不比电视机里拍洗发水广告的模特逊色。
  这一低头的温柔,看在某位五岁就已能口齿清晰地说出:“这位小姐你好,我对你一见钟情,请问你可以嫁给我吗?当然如果你觉得太唐突了的话,我们可以先订婚。”这样惊人言论的“非典型儿童”眼中,真真就是那水莲花一样的娇羞动人。
  再回想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让去首都看亲戚的大婶带回来的,大婶是他家老子的司机的老婆,对他很好,是个好女人。大婶与司机大叔都住在他家……哦不,其实应该这么说,在他老子回婺源看他时,司机大叔才会住在这里……平时就他和大婶,他老子是工作狂,在外地开了家破公司,听说还是家挺大的破公司,于是就乐不思蜀了,一年就难得见他回几次。
  大婶没有想到司机大叔会回来,当然,其实是没想到他老子会回来,所以一开始是打算让这个长得好看但是有点病怏怏的女人……哦,还是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跟她一块住的,他老子这么一回,害得人家差点没地方住……
  话题扯远了,其实他想说的是,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坐在他家客厅那张从国外空运过来的沙发上,坐相很规矩,眼睛呆呆地不知在看什么,听大婶吞吞吐吐说完原委后,他和他老子走过去,她就抬起头看了过来。
  当时他和他老子都呆了好几秒。
  用比较有诗意的话来讲就是:明明很空洞的眼睛里,却偏偏流转着璀璨动人的光华。
  刘喜欢心想,这个女人真像家里客厅挂着的那副美人画像,好看得不得了。
  娇气包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于是,春心大动的刘喜欢小朋友心潮澎湃地郑重其事地开始了他第n次的求婚,“涟漪,你嫁给我吧,我爸爸和那个怪叔叔都不是好东西,你别理他们,我会对你很好的。”
  李涟漪望向天花板,陷入思索中,怪叔叔……不是好东西……
  笑了。
  说得真是好,甚得她意。
  见她又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刘喜欢不高兴了,虽然很注意自己的修养,但他还是没忍住不悦,问道,“涟漪,为什么我每次跟你聊天你都会走神?你别告诉是在想那个怪叔叔。”
  李涟漪呆了一呆,忽然就有些怔愣。
  平静的日子过得太久,很多事情在大生大死的起落之中,渐渐地就淡化了颜色。也不是真的忘记了,而是想明白了想通了,反倒心灰意冷,她知道自己从未后悔过,但心又常常因此隐隐作痛,找不到排解纾缓的方法,便不愿再去刻意地想了。
  回头想想,当初自己走得真是潇洒,挥一挥衣袖招呼都没打,留下一封离婚协议书当晚就搭火车走人。也怪不得一接到她的电话,程程没有表现出半分惊喜反倒是劈头盖脸破口一阵大骂,说她的心肝都让狼叼走了,受点刺激就任性地跑个没影没踪,也不管他们这些亲朋好友的感受……说到最后,不知是气的还是高兴的,居然你你你的一个字都说不出话来了。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反驳的话来。
  只得呵呵笑得挺傻。
  难不成告诉她:你姐姐我当初是被赶出来的,不是真的想走,刺激是受了,还是大刺激,更大的刺激还有呢,人家直接把行李箱丢你面前叫你滚蛋,你不滚还死赖着不成?
  顾方泽在她面前冷冷转身,再也没有回头地走远时,若说之前只是无法接受现实的幻灭,那一刻她当真觉得是心如死灰了。
  他从未曾在她面前如此决绝过,可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样子。
  他说的那些话她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他当时的眼珠子比以往还要黑还要寂冷,就仿佛有些燃烧的东西终于熄灭了似的,连一点火星都看不到。
  在他们不长也不短的婚姻里,她从来就没有站在主控权这一方过,他什么都不缺,而她的价值也仅止于她是顾家大少爷的妻子,仅此而已,除此之外,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想保护好自己不至于输得太多太惨,不想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十八九岁的时候,爱情就是她的全部,只要能和苏唯一在一起,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亲人与名声算得了什么?私奔在她心目中是神圣与浪漫的同义词。可后来才知那什么都不是,曾经的轰轰烈烈奋不顾身最后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现代社会里,女孩儿的清白在许多长者眼中仍然非常重要,顾家二老由此对她不喜也就成了必然。
  她在这场婚姻里过得很辛苦,强颜欢笑那么多年,于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再爱一次。
  而就在她终于心生动摇时,他却松手了。
  她知道,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结果,可这样的结果,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她造成。
  当苏唯一告诉她,她走后,是那人授意不让人去找她时,她虽早已料到,但仍是不由僵直了身体。
  别说顾家那么大的势力,单苏唯一一人就有能力在短短一个月之内找到她。
  当然,还有她的父母。
  她到婺源的第三个月初,她身体非常的差,几乎连床都下不了,就是那个时候,她的母亲打来了电话。原来他们早就找到了她,只是知她是不愿意回去,就放任着没敢来打扰她。直到她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回来,他们才得到消息,这下可吓慌了,哪管得上什么打扰不打扰,宋轻蝶坐在轮椅上全身都发抖发寒,在电话里一听到女儿的声音居然立马就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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