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张莲上前拍拍她:“你也别太难过,生老病死都有定数,你爸吸毒那么多年,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走运。”
  叶初晓深呼吸了一口气:“从我十二三岁开始,他就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我恨过怨过,也不想见到他,但从来没想过他会死。”她顿了顿,“我也一直记得,他没有吸毒之前,有多疼我。”
  是的,他对自己的父亲又怨又恨,不知一次诅咒过他去死,但却从没真正将死亡和他联系起来,所以当这件事来临时,她还是接受不了。
  叶建刚是在两天后过世的,弥留之际一直叫着叶初晓的名字,而叶初晓就在他旁边,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但奇怪的是,明明很悲伤,可她竟然没有哭。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从火葬场领回骨灰盒,坐在车上的叶初晓接到驰骏的电话。
  她回来之前给驰骏留了口信,说叶建刚生病回来看他。回来之后,纷沓而至的意外和悲痛,让她暂时没心思再联系他。
  “叶叔怎么样了?”驰骏在电话里问。
  叶初晓愣了两秒,忽然痛哭出声:“我爸死了,我再也没有爸爸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失态地哭过,像是要把所有积郁的痛苦都发泄出来。说完那句话后就没再说什么,只是抱着电话哭。
  那头驰骏也不说话,屏声静气听着她痛哭的声音。
  直到回到新塘的家,抱着骨灰盒的叶初晓才止住哭声:“驰骏,我没事,我两天我就回去。”
  “嗯。”驰骏低声应,挂上电话前,又道,“你别太难过,还有我。”
  叶初晓愣了一下,只觉得有点酸酸的暖意涌上来,将之前的悲伤驱散不少。
  晚上,张莲见叶初晓面色很差,便让她早早上床休息。
  或许是连日的心力交瘁,叶初晓躺在床上,倒真的不一会就迷迷糊糊睡去。
  还在客厅的张莲听到敲门,打开一看,大吃一惊:“阿骏?”说完意识到怕吵到女儿,又压低声音:“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驰骏眉心微蹙:“白天在电话里听到说叶叔过世,我就赶了回来。叶初晓呢?”
  张莲侧身让他进屋,小声道:“她这几天太累,已经睡了。”
  驰骏嗯了一声,直接朝叶初晓的卧室走去。不过走到门口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推开那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张莲看他消失在女儿卧室的门口,幽幽叹了口气,回了自己房间。
  叶初晓房间的灯还开着,驰骏走到床边坐下,他声音很轻,并没有吵醒她,只是在感受到床微动的时候,眉头微微皱着像是不太舒服地哼了一声。
  昏黄的灯光下,这张脸写满了不符合年龄的憔悴,眼睛下方都是青色一片。驰骏坐在床头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叶初晓并没有醒来,却像是有感应一般,反身在他身旁蹭了蹭,伸手将他抱住。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叶初晓迷迷糊糊发觉自己在一个温暖的怀里,抬头一看,竟然是驰骏。
  她半撑起头,揉了揉额角,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怎么在这里?”
  驰骏淡声道:“叶叔的事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叶初晓听他提到父亲,鼻子禁不住又是一酸,趴在肩头:“这几天我很乱,不过你回来了我就安心了。”
  驰骏握住她的手:“下面的事情都交给我。”
  叶建刚火化时,叶初晓和张莲没来得及准备葬礼。驰骏回来后,便一手操办这件事,给叶建刚找了墓地,立了墓碑,在新塘办了一场葬礼。
  对于这个操蛋地过完一生的男人来说,也算是风光下葬。
  叶初晓所有的遗憾和抱怨,在这种妥帖的安排下,如风渐渐散去。
  不过到底是有点伤了元气,叶初晓同上司请了长假,暂时留在了新塘的老家,准备过了年再做打算。
  张莲如今四十多岁,算不上太大的年纪,但这些年孤身一人生活,过得不算如意,如同一朵早早凋零的花,再不复当年的美艳,与底层市井里的妇女没有任何不同。
  驰骏自然也在叶初晓家住下。
  这一年的年底,新塘除了叶建刚的葬礼这桩大事外,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发生。
  这个被城市远远抛在身后的城中村,即将走完了它最后的人生,因为整个城中村已经确定在年后拆迁。
  这个为人诟病的地方,不久之后,就会变成这个城市里受人瞩目的商业街。
  老人们的恋恋不舍,抵不过拆迁补偿的诱惑。新塘所有的街坊都已经签好了拆迁协议。
  因为新塘位置在城市腹地,周遭都是商业区,补偿算得上可观、已经有好几家领了补偿,陆陆续续搬离了新塘,住进了高层公寓。
  在年前几天,叶初晓陪张莲看好了房子,装修好的现房,只等过年后就搬进去。
  这个新年,新塘不复叶初晓记忆里的热闹,随着搬迁,街道两旁的小店大多数已经关门,来往的人稀稀落落,几乎找不到新年的气氛。
  倒是叶初晓家,这么多年来,迎来了一个近乎于团圆的除夕。
  张莲主厨,叶初晓和驰骏打下手,三人做了满满一桌年夜饭。虽然都不是爱说话的人,又加上发生了叶建刚的事,一顿年夜饭,吃得颇有些沉默冷清,但谁都能感觉到冬日里这一丝难得的暖意。
  饭毕,张莲收拾饭桌的时候叹气道:“明年就不能在这里过年了。”
  叶初晓安抚她:“在新房子里过年,不是更好么?”
  张莲又叹气:“搬去了新房子,我就真的是一个人了。”
  她说的没错,没有丈夫和孩子,也没有橡树多年的街坊邻居,在陌生的公寓,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人生活。
  叶初晓看着母亲发白的头发,一时怔然,片刻之后才道:“妈,我正打算回来工作,这里毕竟是我的家,我们母女也好有个照应。”
  张莲连连摇头:“你在江城好好的,回来做什么?”
  叶初晓道:“这几年鹿城发展的不比江城差,我回来工作也是一样的。再说,江城再好,也是别人的地方。”
  坐在餐椅上的驰骏,看着两人,忽然道:“张姨,我觉得初晓说得不错,如今鹿城发展这么快,机会不会比江城差。等我们结婚后,你就跟我住在一起,方便照应。我和他现在加起来,也就你一个亲人,怎么能让你再一个人生活。”
  自从他受伤后,叶初晓从来没有听到他提过“结婚”二字,但现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说出来,让她一时有些愕然。
  张莲听了后,看了眼叶初晓,又看了看驰骏,只长长叹了口气,收了碗筷去厨房。
  驰骏见叶初晓愣愣的模样,起身牵起她的手进卧室,两人倚在窗边,看外头稀稀落落的烟花,片刻之后,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枚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戒指:“我以前曾想过,那件事结束后,就好好做事挣钱,和你结婚生子。但是好像很多事都可能没法做成,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和你结婚。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这个暂时连任何工作都没法做的男人?”
  叶初晓摇头失笑,将那枚戒指套入无名指:“其实我不从来不介意这些,介意的一直是你自己。”她叹了口气,“其实你那么别扭,我都已经做好了三十岁嫁不出去的准备。”
  驰骏笑了笑吗,有些自嘲道:“我一直很矛盾,怕你跟着我受委屈,所以想无私一点,放你去寻找幸福。可只要想到往后的日子如果没有你,我又受不了。你看,人都是这么自私的,所以我还是决定把你留在身边。”
  “我喜欢你自私点。”叶初晓靠在他胸前道,说着又抬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问,“这戒指什么时候买的?”
  驰骏笑道:“当年我们俩刚好上的第二天,一直放在箱底,这次回来才找出来。”
  叶初晓撇撇嘴佯装抱怨:“你的求婚也太随便了吧!”
  驰骏轻笑,低头吻上她的唇。
  过年后,叶初晓辞了职,将那套才住了几个月的小公寓挂在网上去买,整理文件的时候,看到有一小袋驰骏的东西夹在其中,大约是被遗忘的一些什么。
  她好奇地抽出来看,看到一份很多年前的合同。
  转让的是一家网站,这个网站的名字她曾经在电视里面听过,正是如今最大的分类信息网站的前身。
  那位成功的ceo,在网站上市时曾谈及自己创业史,对自己的独到眼光侃侃而谈。说当年发现了这家由一个年轻人创办的网站,觉得很有前途,本想去投资那家网站,没想到年轻人不愿再经营,只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直接卖给了他。他只花了两万块钱。
  那时很多网上还有很多人吐槽,当年那个年轻人看到如今这网站的市值,会不会肠子悔青。就连叶初晓看到新闻,也暗笑过那年轻人的鼠目寸光。
  如今才知道,原来那个人就是驰骏。她从前就知道驰骏电脑技术不错,但不知他曾经离it界的大佬也许只有一步之遥。而他对于当年选择放弃网站的创业,带着一身愚勇到江城做那件事,如今会不会有一丝后悔?
  叶初晓将那份合同装回纸袋,她不打算去问他答案,因为这都已经是尘封的往事,再也与他们的未来无关。
  拍婚纱照的那天,已经是阳春三月。
  驰骏的身体又动了一次手术,身体里的碎片差不多清理干净,疼痛也渐渐减少,免疫力和抵抗力逐渐恢复,不再是走几步就喘气的状态。
  婚纱摄影店对他们选择的外景地点很意外,对于新人来说,新塘尤其是正在拆除中的新塘,委实不是一个适合拍婚纱的地方。
  叶初晓和驰骏没有多做解释,对于他们的疑问两人只是默契地笑笑。
  因为这是他们共同生长的地方,刻着他们的记忆。
  无论好的坏的,想忘却还是努力纪念的,这都是他们无法抹去的人生,也是他们生命里的永恒。
  对他们来说,这个即将消失的地方,意义深重。
  此时的新塘已经拆了大半,只有那块竖了百年的牌坊还完好地站在新塘的入口处。因为里面正在拆迁,也不好进去,两人就在牌坊处拍了几张。
  镜头里破旧的牌坊下,是英俊美貌的男女,却丝毫没有违和。
  拍了一会儿,一行人歇息时,两三个少年抽了烟从旁边路过,朝正在拆迁的新塘走去。
  驰骏转头看了几人一眼,恰好看到两个孩子鬼鬼祟祟拿出一些东西互相交换。
  他怔了一下,眉头微蹙,起身朝几人叫道:“你们干什么?”
  那几个孩子慌慌张张藏好东西转过来,他们都是新塘的孩子,虽然驰骏离家时,这些家伙不过□□岁,但肯定都还记得这位曾经在新塘叱咤风云的……混混。
  其中一个少年支支吾吾道:“骏哥,刚刚没注意是你?”
  驰骏冷着脸道:“你们手里拿着什么?”
  叶初晓应声看过去,才发觉这几个少年,其中两个脸色非常差。这种状态她再清楚不过,在曾经的很多年里,叶建刚就是这样。
  有些东西,仍旧在往复循环。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使了个眼色,转头往新塘一溜烟跑去。
  驰骏没有去追,只和叶初晓并排站立,默默看着这些孩子消失在残垣断壁的小街。
  此时阳光正好,一切如同倒带的影片。
  嘈杂的老街。
  旧日的少年。
  白驹过隙,白云苍狗,一梦数载。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正文完结,还会有几个番外随便写。
  这个文就是尝试正正经经讲一个故事,虽然写得不是那么好看,但至少完完整整讲完了,感觉自己萌萌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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