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这一句,更是让驰骏恼羞成怒,他转头狠狠看向她:“在你看来,我一无是处,就会惹是生非,对不对!?”
“不是这样的。”叶初晓连连摇头,“我是想,既然你现在好好活着,驰叔又不在了。你就老老实实做事,别像以前一样了。”
“以前怎么了?我是杀人放火,还是□□掳掠了?”驰骏像是忽然炸毛一样,大声朝她吼道,“叶初晓,你给老子滚远点!别他妈假惺惺来给我道歉,你当时根本就是巴不得我死掉算了,你的心就是石头做的。还有,昨天我救你也不是因为你是叶初晓,而是因为这是我的店,我不会让我的店员受欺负。现在你跟老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就是立刻在我面前被车撞死,我也不会再管你。”
叶初晓不知他为何忽然这么愤怒,但显然他是恨自己至极。她翕张了几下嘴唇,完全不知道说什么。
驰骏一身怒气,边吼边从口袋掏出一张银行卡丢在叶初晓身上:“你缺钱是不是?所以来这种地方打工是不是?我爸生前说过会送你念大学,虽然他人不在了,但是留了不少钱,我是他的儿子,也得替他讲信用。这些钱给你的,够你用几年了!要是再让我看到你在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出现,别怪我不客气!”
叶初晓愣了半响,看到他一口气说完,歪着头喘气不看她。她低头看了看地上的银行卡,讷讷道:“我不能要你们的钱!”
“那你就马上给老子滚!”
叶初晓被他的怒气震到,往后趔趄一步,咬咬牙,神色复杂地看了看他,真地拔腿就“滚了”。
兴许是脑子有点乱,她跑得很快,也没有注意前方,正要跑下人行道时,与一辆开上来的车子相撞。
好在那车子是要开上来停放,速度很慢,只是叶初晓仍旧被撞倒在地。
驰骏看到她跌倒的场景,神色一震,心中一凛,万万没想到他刚刚的一句气话,立刻就灵验。还没来得及后悔自己的口不择言,只见那司机气冲冲打开车门走出来,对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叶初晓骂了几句脏话。
叶初晓却像是充耳不闻,只继续往对面跑过去。大约是没有受伤。
那司机还不甘心,走到前面看了下车头,又骂骂咧咧了几句。
驰骏本就怒火攻心,见状更是一股无名火窜上来。
他三步并两步走上前,不等司机回到车内,一脚踹上那辆车的车头,怒道:“撞人还这么横,找死吗!”
那司机大概也是不是什么善类,看到车子被踹,冲过来就要朝驰骏动手。却不想驰骏轻轻一闪便避过他的拳头,又侧身一脚,将他踹开。
司机不甘心,还想冲上来。
此时从酒吧门口跑过来两人:“骏哥,怎么了?”
司机一看才知道原来这火气大得不得了的家伙是酒吧的人。
傻子都知道混夜店的,无非都是些三教九流,何况这年轻人还被人叫哥。那人不想吃眼前亏,只得咽下恶气,骂咧咧钻进车内,掉头开走了。
驰骏朝旁边两人摆摆手,语气烦躁道:“没事!”
再抬眼看夜色下的路面,叶初晓早跑得没了影子。
☆、第25章 心思
叶初晓没有再去找驰骏,一来是确定他还活着,而且还活得那么嚣张霸道,这两年来的愧疚也就淡掉了大半。
驰骏对她来说,仍旧只是一个认识多年但并不熟悉的新塘人。
她的生活无比现实,比如没有家庭依靠的飘零感和不安全感,都让她急需用挣钱的方式来填补。
失去了酒吧卖啤酒的工作,她只能重新再找。
好在她运气不错,只过两天便又在学校附近的餐厅找到了一份兼职。
说是餐厅,其实是餐厅夏季在门口临时搭建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叶初晓的工作就是端盘子收拾桌子这类杂工。报酬比起卖啤酒,自然是低了很多,不过晚上能做的工作实在寥寥,又不能去离学校太远的地方,所以对叶初晓来说,能找到这份工作,已经是谢天谢地。
然而,虽然叶初晓虽然从小生活在新塘那种底层社会,但她幼时有爷爷奶奶疼惜,父亲未吸毒之前,也算得上对她宠爱,后来又因母亲搭上驰松年,她并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的艰辛。在家中,无非也只是打扫做饭这些普通家务。所以在烧烤摊的工作对她来说,委实有些辛劳。
大排档是城市里普通男女夏日里最爱的消遣方式,客人多,自然就忙碌。洗菜穿串送餐收盘子打扫,一晚上几个小时下来,叶初晓常常是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更别提那折磨人的呛人烟雾。
一直以来,叶初晓对于自己的生活状态,都努力做到坦然从容的。但实际上,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来说,总会在某种时候生出一丝不平衡感。何况她并不是那种乐观阳光的女孩。
对于飘零感的恐惧,对于轻松肆意生活的向往,都让她时不时艳羡那些光鲜亮丽的红男绿女,
这天晚上不到九点,忽然下起暴雨,大排档提前结束营业。叶初晓回宿舍时,恰好遇到同样提前下班的陈玲玲。
暑期的校道,除了雨声便没有其他。
两人这几天各自打工,回到宿舍都快十二点,都是洗洗倒头就睡,连聊天交流的时间都没有。这下撞见,自然是聊得有些起劲。
尤其是陈玲玲,拉着叶初晓说酒吧这几日发生的奇葩事,还提到酒吧那年轻老板出现了几次。
叶初晓本来对酒吧的事没什么兴趣,听她说起驰骏,又不不由自主认真去听。可惜陈玲玲也只重复说了几次驰骏很帅的话,便再无其他,不免让叶初晓有些莫名地悻悻失望。
两人聊得投入,浑然不觉夜色里缓慢驶过的一辆小车。直到叶初晓感觉到腿上一湿,下意识惊呼了一声,片刻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车子溅到了水。
陈玲玲也哎呀了一声,想来也同样中招。两人在路灯下去检查被水溅的状况时,刚刚那车已经又退了回来,在她们身旁停下。
“对不起,你们没事吧?”车窗滑下来,露出一张带着歉意的面孔。
那人看不太出年龄,大致还算得上年轻,眉眼俊朗温和。
叶初晓并不太计较这种小事,便笑着朝她摇摇头,陈玲玲也赶紧随着她一块摇头。
那人看了看两人,有些歉意地再笑了笑,摇上车窗,缓缓离去。
叶初晓走了两步,发觉陈玲玲愣在原地,她回头奇怪道:“怎么了?”
陈玲玲摸了摸脑袋:“刚刚那人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吗?”叶初晓没放在心上,只道,“在学校里开车的,估计是老师吧。”
“怎么可能?”陈玲玲咕哝,“我可不记得咱学校有这么年轻帅气的老师。要是有,我绝对选他的课。”
叶初晓笑着摇摇头,拉了拉她:“走吧!要不你慢慢再想。”
两人回到宿舍,思索了一路的陈玲玲,忽然一拍脑门:“我想起来,刚刚那人是覃凯。”
叶初晓疑惑:“覃凯是谁?”
陈玲玲一脸不可思议地看了她一眼:“覃凯你都不知道是谁啊?我们学校的风云校友。华夏制药的总裁。华夏制药你总知道吧?就是你打工对面的那栋大楼。”
叶初晓想了想,华夏制药她当然知道,每天晚上去打工都能看到,据说是一家上市药企业,规模很庞大,对面那栋楼是国内总部。
陈玲玲继续道:“我听师姐们说过,覃凯可是咱学校毕业生的奋斗目标。他也是普通家庭出生,不到三十岁就从一个小职员做到总裁,还带领华夏制药上市。据说是国内最年轻的的上市公司总裁。最重要是,他长得还帅,你刚刚看到没有?听说他还是单身呢!”
叶初晓回想了下刚刚雨中车内那男人,只隐约记得轮廓,大约是英俊的。
陈玲玲八卦完毕,端着面盆去水房,只是不出片刻,她就顶着一头水,风风火火折了回来。
叶初晓奇怪:“你这么快洗完了?”
只见她有点郁闷地擦了擦头发:“心情不好,就随便洗了一下。”
“怎么了?”
陈玲玲哼了一声:“说起来就来气,刚刚在楼梯口被隔壁那个张月琴给撞了一下,她不给人道歉就算了,还一脸傲慢。以为自己是谁呢?还不就是傍上了个富二代男朋友,就拽得二五八万似的。谁不记得她当初进学校时那土包子样!”
叶初晓不是爱八卦的人,不过住在女生宿舍,难免听到各种八卦消息。张月琴是他们学院日语专业的学生,长得很漂亮,据说来自农村,家境非常差,刚入学时连学费都是申请的助学贷款。
叶初晓虽然和她不熟,但也记得当初刚大一时,隔壁那个穿着寒酸土气的漂亮女生。
只是她上学期好像交到了一个有钱男友,摇身一变成了都市的摩登女郎。宿舍有女生在卧谈会探讨过,她手上拿的一个包就价值五位数。
陈玲玲大约是气不过,又有点不平道:“听说她那个有钱男朋友,连她毕业去向都给安排好了,还真是山鸡变凤凰。不过话说回来,我要是长得漂亮,也肯定去找个有钱男朋友,谁愿意整天累死累活做苦力挣那点钱。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尤其是我们女生,没有背景真是处处难行。你看我们学外语的,虽说就业不难,但说到底也就能挣那点,说不定到时一个月工资,还赶不上人家一个包呢。”
她说完,看了看叶初晓,继续道:“初晓,其实我觉得那张月琴还没你长得好看呢,她能找到有钱男朋友,你也肯定行。你可别整天就知道傻兮兮读书打工,找个有钱男朋友当靠山才是正道。”
叶初晓讪讪笑了笑,本想下意思否定她的说辞,可心底深处,却又冒出了一丝羞耻的认同,以至于她本来到嘴边的话用吞了下去,只能兀自沉默。
陈玲玲其实也只是随便说说,有钱男人虽然不少,但靠谱的委实不多,周末停在学校门口的豪车,大多不是来接情人就是来找干女儿。真正地找大学生谈恋爱的,凤毛麟角。张月琴那男朋友到底是个什么身份,谁又知道?
她打了个哈欠:“累死了,我还是好好睡一觉,明天继续我苦命的打工日子哦。”
叶初晓坐在椅子上怔神了半响,直到陈玲玲细细的呼噜声响起,她才起身拿着面盆去水房漱洗。
宿舍的水房有一面大镜子,当她冲完澡顶着一身水汽,从隔间走出来,对上的便是镜中的自己。
她从小被人夸赞漂亮,但是她自己从不以为然。倒不是因为谦逊,而是内心几乎麻木的冷漠,让她缺少了年轻女孩应有的热情和感情,甚至连小女儿最常见的爱美之心都缺乏。所以她不热爱打扮,也很少认真照镜子。
所以当她对着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着自己时,竟然一时觉得有些陌生。
镜子里的女孩,白皙纤柔,五官靓丽,符合一切有关漂亮的描述,但是美得并不张扬,而是一种内敛的清丽——除了那双隐约有些冷淡的眸子。
她盯着镜子里的人,脑子里忽然想到雨中车内的覃凯。
她其实并不记得他的长相,但那辆黑色车子的模样却无比清晰。
☆、第26章 看穿
叶初晓打工的餐厅,与街对面那栋华夏制药的大楼,正面相对。她每天晚上来打工,只要抬头,变会看到大门内,那栋大楼上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她上班的时候,差不多正好赶上对面下班时间,里面的车辆和人群便会从里面涌出来。
不过她在雨夜见过的那辆车,却从来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而是要等到夜色渐深,这片街道陷入霓虹之后,才会慢慢从对面大门内驶出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等着看那辆车子出门,似乎成了叶初晓某种奇特的执念。而这种执念,终于在一个礼拜后,发生了一些反应。
照旧是晚上十点多的样子,叶初晓一如既往地忙得脚不沾地,在给顾客送烤串时,她余光习惯性地瞥见对面,果然见那辆黑色的车子缓缓驶了出来。
只是与往常不一样的是,那车准备转弯上路时,忽然又退了回去。
叶初晓微微蹙眉,有些好奇,不出片刻,便见着大门内,一个颀长的男人独自步行出门,直直朝着对面走来。
她虽然不记得覃凯的模样,但是她知道那是他。
那一刻,叶初晓的心脏不由自主地猛跳了几下。
覃凯脸上带着些加班过度的疲惫之色,他穿过马路,站在大排档外,眯眼看了看里面的嘈杂,蹙了蹙眉,终于是锁定一个空着的座位。
叶初晓一直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他,待到他坐定,立刻放下手中的活,拿着点餐的本子,快步走了过去。
“您需要什么?”她拿着小本站在覃凯旁边。
覃凯随意地看着菜单,并没有抬头,而后草草报了几个食物的名字,便拿出响动的手机接电话。
叶初晓暗暗打量了一番他,他身穿简单的白色衬衣,其实算不上特别英俊,只是气质内敛成熟,即使身在这种与他气质不搭的大排档,也无碍他身上的精英味道。
叶初晓从小的生活,从未接触过这类人,于是便有些茫然的迟疑。
她也没有和男人主动搭讪的经历,生怕自己的动机看起来太显而易见。
等到她拿着烤好的食物和啤酒,返回覃凯座位。覃凯已经打完电话,他看了看盘子里的烤串,头也没抬头地说了声“谢谢”,大约是有些饥饿,拿起来便吃。
这时候的他,倒是跟旁边的红男绿女没什么两样。
叶初晓本来拿着启瓶器,准备将他桌上的啤酒打开,但是她想了想,忽然将手放下默默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