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七章 我就喜欢多管闲事!路见不平!
翌日清晨,林枫为周古雄和东珠检查身体,见二人并无大碍,才安心回家。
抬表一看,只有六点半,林枫不想吵到其他人,直接用钥匙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打算先弄点东西吃。
“你昨天干嘛去了,彻夜未归?”,万万没想到,孙明月站在厨房煎荷包蛋,新打的鸡蛋很快变成焦黄,冒出一股蛋香味。
“我去周茵茵家给她三哥看病”,林枫不想隐瞒,如实相告。
孙明月握着铲子的手蓦地一抖,转过脸问:“她三哥病了为什么不去医院,难道你比医生还权威?”
“大家尊称我为神医传人,虽然有几分谬赞,但我的医术还算不错,她三哥的病比较特殊,她眼巴巴求我看一眼,朋友一场,我不好意拒绝。”
“哼”,孙明月一声冷哼,随即将荷包蛋翻个身,酸溜溜地说:“周茵茵有点事儿,你比谁都积极。如果你放不下她,干脆入赘周家,继承他们的百亿家产,到时候我会送你一个大红包。”
林枫凑到孙明月身边,帮她准备几个干净的盘子,道:“老婆,你别说气话,咱俩才是合法夫妻,我怎么能入赘周家?
我真的是为了救周古雄才去周家,现在他已经醒了,不信我马上带你到周家当面对峙。”
“我才不稀罕去她家,你省省吧”,孙明月的语气越来越刻薄。
“你直说吧,怎么样才能原谅我?”
孙明月沉默片刻,忽然道:“你要是真心悔过,以后就按时回家,另外,今晚替我出席一个酒局,陪吴老板吃饭。”
吴老板是孙氏企业的一个客户,年过五十,当爷爷的人还一副花花肠子,几次谈判时不时偷瞄孙明月的胸。
林枫也注意到这点,自然不希望老婆在酒局上被人揩油,一口答应道:“好,我替你去,而且不需要公司的女员工作陪,凭什么便宜这个老色狼?”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让他签约?”,孙明月虽然不屑于用美人计,不强迫美女员工们在职场上牺牲色相,但也明白美女在商业酒局上的重大作用。
“这还不好解决,去夜总会请一批美女不就行了?今晚的酒局,我现在就去夜总会做准备。”
孙明月的脸顿时一沉,“你是不是想趁机找小姐风流?”
林枫哭笑不得,“老婆,家里有辆加长林肯,同时有四五辆兰博基尼想挤进我的车库,我犯得着去坐公交车吗?”
孙明月很快反应过来,自己在林枫心里是加长林肯,周茵茵柳青青暮雪雪卢芷晴大概是兰博基尼,这个林枫,还真想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林枫吃了一块煎蛋,喝了一瓶牛奶,随后开车前往本地一家中档夜总会,花了上万元搞定这件事儿。
晚上七点,华灯初上,吴老板在龙腾酒店最大的包厢等候,掏出小镜子照了照苍老的面容,自以为很帅,又用小梳子理了理头发。
孙氏企业美女如云,虽然总裁孙明月已经结婚,能看不能吃,但以柳青青为首的几个女高管也很漂亮,今晚运气好说不定能泡上一个共度春宵。
一想到这儿,吴老板小腹一热,自己先喝一小口红酒。
“砰砰砰”
“吴老板,你在吗?我们来了”,林枫在门外叫道。
吴老板辨认出林枫的声音,多少有点不高兴,但还是把门打开,勉强笑道:“林总,你一个人来的?”
“孙总不太舒服,让我陪你喝酒,我请了几个设计部的小妹。”
林枫一招手,三个女孩儿立即走过来,一个穿红裙,开衩很高,妆容艳丽,身材傲人,光是胸前一对快突出来的白馒头就能迷死一大票男人。
一个穿白色吊带短裙,笑容甜美,大眼睛忽闪忽闪,别提多可爱了。
最后一个穿一件蓝白两色的拼接裙,发型很时髦,戴着彩色手链和芭蕉叶耳环,一看就是个性美女。
吴老板心头一荡,眼球差点凸出来,没想到林枫善解风情,一下子带来三个美女,还是设计部的,将来没准就是著名设计师,比销售部的小浪蹄子们着实高一个档次。
“林先生,快请进,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吴老板原本嫉妒林枫,现在看林枫贼顺眼,主动为他倒酒。
“娜娜,你陪吴老板喝一杯,他可是你的知音,很喜欢你设计的耳环”,林枫向白裙女孩使了个眼色。
娜娜立刻眨了眨眼睛,端着酒杯绕过吴老板的胳膊,“吴总,咱们来个交杯酒。”
吴老板立即没了魂,一饮而尽又趁机亲吻娜娜的手,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三女使出浑身解数与吴老板调情,林枫则冷眼旁观,甚至嘲笑吴老板的品味和眼光。
这三个女人根本不是设计部的新人,而是夜总会的公主,每人的出场费五千,负责装新锐设计师陪吴老板一晚。
林枫可舍不得让这老家伙糟蹋公司的美女们,而且正经的白领也不同意干这事儿。
酒过三巡,吴老板已经烂醉如泥,林枫叫两个男服务员把他扛到楼上的房间,随后转脸看向三女,“我再给你你们一千,今晚在他房间过夜,他醉成这样根本不能人事,你们做个样子糊弄他就行。”
“大哥,一千是不是有点少啊?我们夜总会的小姐包夜费至少两千”,娜娜眉飞色舞地说。
林枫冷笑道:“但你并不是小姐,公主根本赚不到那么多钱,一晚四千啥都不干,真的不少了,记得拍视频和照片发给我,否则的话,你们可以想想后果。”
三女不寒而栗,今天上午林枫一进夜总会,经理就迎上去点烟倒茶,十分恭敬,她们并不知道林枫的真正身份,但猜想林枫是个黑白通吃的厉害人物。
“好,四千就四千,那我们上去了”,娜娜带两个同伴上楼。
刚才埋头吃了不少菜,林枫感觉有点撑,懒得坐电梯,自己溜达着下楼,到了楼下后没直接开车回去。
月光潋滟如水,他在酒店周围遛达一圈,忽然听到一声尖叫,循声望去,酒店后面有几个人影闪动,看动作好像是几个男人揍一个可怜鬼。
百无聊赖,他想过去看看,几个起落蹿到人影附近,同时听到几句不和谐的声音。
“你小子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居然想泡大小姐,现在我就让你上西天。”
“天生贱种,别想翻身,一个园丁还想当门主的女婿?”
林枫没吱声,几个正在揍人的嚣张青年反而注意到他,其中一个直接骂道:“看什么看,小心我挖掉你的眼珠子。”
三个人对一个青年拳打脚踢,另一个高大男子按住一个瘦弱的女孩,女孩儿的脸贴在车上,只露出一只哀伤的眼睛,一行泪划过脸颊,似乎在为青年伤心。
林枫皱了皱眉,怒道:“本来我不想管闲事,可你的态度太嚣张,我看你不爽,今天非收拾你不可。”
话音未落,他飞起一脚踹到那个人的心口,随后伸手扣住另外两个人的头,迫使两个头颅相撞。
“砰”地一声,两人眼冒金星,脑海嗡嗡作响。
第四个人很有眼色,见林枫身手不俗,不想与其相争,反而打开车门,作势要带女孩儿离开。
“你也跑不了”,林枫一记手刀披在此人的肩膀上,随后踹了他一脚。
这人的抗打能力还不如前几个,倒在地上不断嚎叫。
“求求你,救救彬哥,都是我害的他”,女孩儿扑通一下跪倒,悲声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