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化劲成

  落城市距离落山两百公里。省道上,由五俩轿车组成的车队,急速行驶着。
  车队正中间,黑色的奥迪a8中,一名中年人,挂掉手机,摇摇头,“慈母多败儿!”
  老何给他打电话,要他帮忙追究一个暗劲高手的责任。他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只是,这件事不能草率。等他从落山回去,调查一番再说。
  坐在中年人身旁的女孩,噗嗤一笑,不屑的道:“爸,我跟你说,起因八成是何同那个纨绔又和人争风吃醋!”
  中年人慈爱的摸摸女儿的秀发,温和的笑道:“雪琳,你何叔叔对你不错吧?”
  少女娇俏的翻个白眼。
  …
  …
  湛蓝色的夜空中,明月高悬。御江世家别墅区中静悄悄的。人工湖泊,平滑如镜。月光,将围绕着湖泊的灌木丛,倒映在湖水中。
  人工湖西南,位于一处小山坡上的18号别墅,灯光熄灭。
  二楼宽敞的客厅中,一只大木桶摆在正中。里面全是淡绿色的药草液。沈余正坐在木桶中,双目闭合。颈脖之下,全在药液中。
  沈余的呼吸声绵长、粗壮。这并非简单的一呼一吸,而是充满着某种韵律。仿佛,月光下有一只神龟,在大口的吞吐日月精华,正欲化龙!
  玄武真诀第一层,先练肌肉,后锻炼内脏。修炼至暗劲境界后,就算打开人体的宝库,潜能释放。而第一层的最后一步,便是以内脏之力,淬炼全身。
  不仅仅是骨髓,筋膜,还要使得牙齿,舌头,指甲,头发这些末端都充满着力量。达到“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的境界,这就是化劲!
  月影从树梢,走到二楼的阳台上。时间悄然的流走。木桶里的药草液都浅了几分。
  沈余的呼吸声逐渐的平稳,随即,他睁开眼睛。在那么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清晰起来。就像是刚到眼镜店配了一副眼镜,将双目的视力提升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深夜里,别墅二楼的客厅中的家具,在月光下,仿佛披着一层朦胧的轻纱。但,沈余此刻,却是可以将客厅中的一切细节,看得一清二楚。
  随即,耳边,一些细微的声音传来。夜里的虫鸣,风声。这种体验,就仿佛整个世界都变的精彩。整个人就像是进入一个新的境界中。
  事实也确实如此。修炼至暗劲境界,人体潜能开发,可以在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而到修炼化劲,人体内脏充满生机,筋骨强健,寿元可至一百五十岁。
  这是一种生命层次的跃迁!与练气士同寿。而普通人,活到一百岁的,都并不常见。
  “果然如我所料!”感受着变化,沈余迈步从木桶中走出来。此时,他身上还残留着药渍、水珠。他脚在地面一顿,双手展开,正是一个形意拳桩,运劲勃发,双拳双脚一抖。
  空气中仿佛陡然的出现一声嘹亮、尖锐的鹤啸声!伴随着鹤啸声,整个房间中,劲风忽起。别墅二楼,距离沈余最近的一扇窗户上的玻璃,“哗啦”几声,碎裂开来。
  抖动之威,凌厉如斯。
  而此刻,沈余身上的药渍、水珠全部抖掉,不剩一丝一毫。这正是化劲的标志:将力量练到了全身。
  化劲成!
  “要赔玻璃钱了。”沈余穿上衣服,看着地面上的玻璃,微笑一笑,倒没怎么放在心上。练成化劲,他心情不错。
  简单的收拾一下,沈余看看一楼的挂钟,已经是凌晨五点许,便离开别墅,往三中而去。
  他回宿舍拿换洗的衣服。虽然身上的水珠干掉,终究还是洗个澡舒服。他素来喜洁。何况,今天还要和王紫岚等人一起去落山,总不能带着一身中药味。
  …
  …
  回三中拿换洗的衣服,沈余在别墅里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后,打的到海棠中学门前的天心湖三路。
  昨天下午、晚上,他潜心修炼,将手机关机。王紫岚给他打了两通电话未接后,给他发了条短信提醒:星期六上午八点,在海棠中学大门口集合。
  沈余清晨开机时,才发现这条短信和未接电话提示。
  星期六清晨七点半,天心湖三路的街道上,人流略显密集,临街的几家早点铺子,基本都坐满。当然,这时候,师范大学侧门的天湖二路那边,人更多。
  沈余在临街处,随意的找一家早点铺子坐下来,喊老板,点早餐。
  落城市有两所省级重点中学:二中、海棠中学。二中是百年名校,名重一时。每年考取燕大、华大的学生,历年来,最低记录是十三人。
  而海棠中学则是私立贵族学校。每年都有约十名学生,被美国常青藤名校录取。国内高考,亦是屡创佳绩。
  这两所学校,和落城市师范大学,都位于市区南,相互都只有一街之隔:天心湖二路、三路,构筑成一个繁华的学校商圈。
  落城市以旅游、教育立市,城南这里,算是教育圣地。沈余这时,倒不会有朝圣的心态。坐在临街、阴凉的桌子处,舀着刚送来的豆腐脑。
  手里拿着两根炸的金黄、香脆的油条。豆腐脑加糖,油条酥软,味道很好。
  再要了一碗热干面。芝麻酱、香油、葱花的香气飘散。沈余还加了辣椒,拌匀后,大口吃着,大快朵颐。
  他突破化劲,用的凝寒草蕴含的生命精气,和八珍药浴汤的药力,这会饿倒不饿,但,吃饭本来该是一种享受。日后,他到北辰界,都未曾放弃这项乐趣。修真界是仙厨掌勺。
  沈余正吃的痛快,一辆红色的高尔夫徐徐的停在马路边。随即,车门打开,一个美丽的女子从驾驶位下来,喊道:“沈余,你怎么在这儿?”
  都市女郎略显高挑。一米六八的身姿。二十四岁,穿着件浅蓝色的长袖衬衣,青黑色的修身长裤。衣着时尚,明媚动人。鹅蛋脸,肌肤白皙。
  秀发中分齐颈,精致小巧的眼镜架在秀美的鼻梁上。一股遮掩不住的灵气,扑面而来。混合着知性、温婉、明媚的美感,水灵灵如一颗白菜。
  随着,明媚的都市女郎在路边喊沈余这一声,早点铺子近二十名食客,全部都看过去。嘈杂的声浪,在有那么一瞬间,有些安静!
  沈余循者声音看去,随即微怔,“胡老师?”喊他的正是他的语文老师,胡梦!拿纸巾,擦擦嘴,起身走过去。
  胡梦从车门边绕过来,走上街边的路面,看着眼前的少年,轻扶一扶秀美鼻梁上的眼镜,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怎么了啊?逃课被老师抓到,很慌吧?”
  海棠中学,向来是每周双休。而三中,星期六还在上课。
  朝阳的斜照中,沈余轻轻的笑一笑。他此刻的心境,并非隔着大半个市区,还遇到胡梦的惊讶。而是,时隔万年后重见,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
  温婉的胡老师,自是比说话刺人的老封,更让人心生亲近。
  胡梦数落道:“沈余,你这周逃了我几节课?我说找你谈谈,总没遇到你。你语文成绩好,可总逃课也不行啊。你这个年纪,要认真学习,知道吗?”
  胡梦的声音悦耳动听。说是教训沈余,一段话说下来,不疾不徐,温润如水,尽显她温婉的美人气质。
  沈余点点头,道:“胡老师,我知道。”科目成绩前几名,和倒数第几名,一样受老师关注!
  他偏科严重,数学、物理、英语很差,语文却是很好。高一时,胡老师对他很不错,时常给他开小灶。高二文理分班,他选择文科,胡老师没带他的课。
  胡梦清亮的美眸看着沈余,展颜一笑,道:“你呀,和老师耍滑头!周一记得找我拿一套二中的试题刷一刷。老师现在有事,先走了。拜拜。”
  说着,挥挥手,踩着高跟鞋,走下路面,坐进红色的高尔夫中,点火启动,往不远处的海棠中学驶去。今天没课,她和好友约了一起回东海。
  “再见!”沈余目送着胡梦的车离开。据说,她丈夫是省城东海市的公务员。她每个周末都会开车回东海。只是,想起她的结局,令人感叹。
  他大二时,在班级群里听说,胡老师死于乳腺癌。她选择放弃治疗,在那个春天,自葬于花海中!绝笔里有一句: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即便沈余曾为混元境修士,但于此时,再见她繁花盛开时,心中亦有些感伤。
  日后,胡老师,如果愿意,他会出手治疗。区区癌症而已,对于修士而言,并非难事。
  沈余结了帐,往百米开外气派的海棠中学大门走去。
  周一的语文课,他八成去不了。辜负胡老师一片好意。此次去落山,他不成为练气士,绝不会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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