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上

  午夜梦茴
  “午夜梦茴,不由潸然泪下。”
  1.
  我梦见那场篮球赛。
  仿佛时光倒流,我猛然站在了赛场中间。我仰视整个篮球场,看上去熟悉又陌生的人围了一圈又一圈,“f中必胜”的条幅在风中飞舞,呐喊声像海浪一样向我袭来,忽远忽近。远方是正奔跑着的苏凯,场边是打着石膏的赵烨,拿着水的乔燃,一脸急迫的嘉茉,还有,安静的恍若一直在那里的方茴。
  球在我的手里,对手们渐渐围攻过来,赵烨焦急地大喊:“陈寻,你丫投呀!”可我根本不想动,我就想在这儿站一会儿,好好地看看他们,好好地看看她。
  对方球员越来越近了,我干脆把球抛出了场外,我听见了惊诧声、怒骂声,我看见方茴疑惑又焦虑地望着我,我跑到她身边,跟她说:“傻瓜,你不懂。我想从这开始重新来过,和之前不一样地重新来过。”
  “为什么?”方茴问。
  “因为,我后悔。”
  一切都寂静下来了,方茴就那么静静地望着我,可是那眼神并不是高中看我们篮球比赛时的眼神,而是大学时从医院出来我抱着她的眼神。
  然后我就醒了。
  我突然发现一件事,我说了,我后悔。
  有人的确这么问过我,比如林嘉茉,比如吴婷婷,比如张楠,问我后不后悔,我都答没有。世界上最没辙的事大概就是后悔,它不能改变任何,只能是毫无用处可怜兮兮的一种情绪。我不愿意令自己牛逼闪闪呼啸而过的青春,变成这样一种情绪。所以,我都说我不后悔。
  而刚刚梦里那么恳切说着后悔的自己,让我情不自禁地笑了,随即发现有点奇怪。
  操,眼窝是湿的。
  2.
  凌晨4点半,我爬起床洗脸。
  我并不常常想起方茴,但也不曾忘记她。有一种说法,我们一生中遇见多少人就会失去多少人。也许真是这样,只不过我觉得,有的人离开你的人生会令你从此忘记,而有的人则会让你深深记起。很显然,方茴是后一种。
  说实话,记忆里的方茴并不那么清晰,关于那些年的事到底还是输给了逝者如斯的岁月。但是我知道,她就存在在那儿,在北京入夏熟悉的湿热的空气里,在我们奔袭过的大街里,在姑娘们细碎清浅的笑里,在醉酒后蒙太奇一样的灯光里,在老吉他的和弦里,在我的梦里。
  而清晰的,是镜子中30岁的我自己。一个看上去还可以,但又不太能细看的熟悉青年。
  闹钟又响了一遍,我要搭最早的航班去杭州,赶一个会。我匆匆往脸上浇一把水,想想接下来那一大堆工作,所有存在就都立马不见了。
  我已经早就不干审计了,那杂碎的活真让人干不下去。转行之前我特意给比我先一步远走高飞的张楠打了个电话,虽然那小子经常性不靠谱,但在大事上商量商量还是可以的。可那回他不太够意思,接起电话半天不出声,我听了听居然还有个姑娘喘气的声音。后来没说两句他就挂了,我估计他正背着付雨英“办事”呢。这也让我下了决心,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办事肯定比我天天扛着笔记本做工作底稿强啊!
  辞职后我开始做酒店房地产,冥冥中与方茴最后一点的相关也没有了。这世界大概有许多种人生,对我来说,有方茴的是一种,没有的是另一种。
  有时我也纳闷,当年我怎么能那么二逼地少做一道13分的大题。这道13分的大题除了非常13地让我考了个二流大学,弄丢了一个姑娘,学糙了一个专业,就没给我留下丁点好处。哦,对了,还有一样,夜店泡妹子玩那种只有我干过的游戏时能赢一局。
  说起来我就是这么认识七七的。
  3.
  前些天海冰和孙涛正要开第二家店,俩人理念不合,有点分歧。最好的兄弟不一定是最好的生意伙伴,眼看他们就要闹崩,我赶忙做起和事佬,常常拉他们出去喝点酒。那天好像是在美高美吧,凑了那么一桌,除了我们仨,还有好几个女的,都是周围陌陌摇出来的,个个长发大妆低胸短裙,猛地看上去长得都差不多,不是亲姐妹也是表的。孙涛玩这个上瘾,显然成功约炮过好几次,夜店的姑娘们也不客套,呼之即来。
  前后喝了几圈酒,唱歌、玩色盅、吹扑克,海冰说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脱衣服的,妹子们说这个不流行了,于是开始玩那个游戏——“我曾经”,说一件事,如果一桌子人里只有你干过,那么你就赢,其他人喝酒;只要别人也干过,那么你就喝一杯纯的。
  孙涛有点大了,似乎男人一老就猥琐,所以丫说的不是“让人怀过孕”就是“第一次未满18岁”这种黄腔。
  海冰也在那胡吹,什么“砍过人”“劫过车”“混过杀人犯”都出来了,丫顶多砍过他们服装店里橱窗的假人,劫过自行车,混过白锋那样的过失伤害。
  相比较起来我真的是正经人,连喝了几杯又装孙子似的接了领导电话之后,我悲从中来地想起了那道13分的大题,于是我一拍桌子使出了撒手锏。
  “我,为了一姑娘,为了能和她在一块儿,高考少做了一道13分的大题!”
  有那么两秒钟吧,大家安静了一下。然后他们就笑起来了,一边骂我傻逼到牛逼的程度,一边喝干了杯子里的酒。我也笑了,在座的人里估计一半不懂高考是什么玩意,另一半因为知道它是什么玩意而觉得我这么拿它不当回事着实不是个玩意。
  后来七七说,就是这会儿她坐到我旁边来的,那时候她刚高考完,拼死拼活上了个二本,所以不由对我这位可笑的大叔有了点敬仰之情。
  然后我们就喝大了,然后我们就回家了,然后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一睁眼就看见全裸的七七了。
  4.
  对所有男人来说,性都很重要。当然我们也不排斥女人们顶礼膜拜的爱,这都没关系,我爱你,我想睡你;我不爱你,我也想睡你。当男人懂了性,他就不怎么懂爱了。
  不过男人也有过这种时候,我爱你,但不想睡你,或者说不是不想,是不会想,不敢想,不舍得想,来不及想。不过一辈子估计也就那么一回,好多人管这叫初恋,我这一回属于方茴。
  还有另一种时候,我爱你,特想睡你,睡了你之后甚至觉得睡你比爱你这事还重要,你若睡在我身边,便是晴天。这种事吧,基本上一辈子也就那么一回,好多人管这叫初夜,我这一回属于沈晓棠。
  毕业之后我没怎么见过沈晓棠,即使是我跟老大、高尚、宋宁聚一块喝喝酒,她也不会跟来。下意识地,我们达成了默契,不如不见。老大当时挺苦闷的,他和沈晓棠谈恋爱的事,沈晓棠家里非常特别很不同意。沈晓棠他们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吧,但也是小康之家,爸爸在个大国企里做中层,妈妈是个老师,也算高级知识分子。老大呢,那真是一穷二白的典型凤凰男,父母都是农民,小学文化,家里还超生了个妹妹,技校毕业后在省城做美容院小工。这种差距真不是我爱你三个字就能轻易解决的。不过当时老大和沈晓棠是真心想在一起,所以虽然沈晓棠家里百般反对,也没碍着俩人一起规划美好蓝图。沈晓棠为了表示不屈从家里,还大剌剌地在一个五一节把老大带回了家。
  沈晓棠的父母不便当面发作,她爸爸躲在屋里看报纸,她妈妈则客气简述了一下沈晓棠的生长环境和自身优势之后,直截了当地说:“森昭,我看你也是个好孩子,但是不一定适合我们家晓棠,你看,你们俩个人之间的差距还是挺大的。你虽然能够与我顺畅地交流,但是晓棠却不一定能与你的父母顺畅交流。而且你家里这个情况,你还是留在了生活成本这么高的北京,家里不但负担重,未来也是未知数。你们和上学的时候不一样,结婚是要一起生活的,你喜欢晓棠,你想娶她,但你知道现在光在北京办个差不多的婚礼要多少钱吗?”“多少钱?”王森昭懵懂地问。“十万块。”沈晓棠她妈轻描淡写地说。
  当时老大费劲巴拉好不容易找了个工作留在北京,月薪也就5000出头,这还是税前。他在沈晓棠家附近跟人合租了个狭小的两居室,每个月再怎么省吃俭用,也存不下1000块钱。十万块,对他来说那真的就是天文数字。但是他仍执着地有了盼头,他认为只要攒够了十万块钱,他就能大大方方地向沈晓棠求婚了。他和沈晓棠两个人一起开了个银行户头,两人一起往里面存钱,其实基本就是老大在存,沈晓棠一个北京大妞,从小就不懂什么叫省吃俭用。老大自己能省的钱都省下来了,他不舍得抠着沈晓棠,他觉得让正值妙龄的沈晓棠连件像样的裙子都舍不得买,连场正热映的电影都舍不得看,这不成,太亏心。
  那时候没人能帮老大,我们这些人个个月光、半月光,挣的钱都不够花的,十万块只能是个传说。他家里更甭说,偶然在电话里听他提起这事,过了半年他妈给他寄了12000块钱来,这已经是他们家全部存款了,里面还有4000是他妹和邻村一个大她好几岁的男的订婚的财礼钱。就这么晃悠了一年多,老大和沈晓棠的那个存折上,总共才不到两万,距离十万块,仍旧遥遥无期。
  后来老大他们公司有外派的任务,驻藏,管吃管住那是肯定的,工资能涨到8000多一个月,年底有奖金,回来还能升职。虽说物质条件还可以,但是离家千里,又地处高原,人生地不熟,没有家人朋友,这种事根本没人爱去。可对老大来说,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他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临去西藏之前,我们一起聚着送了老大,那顿饭沈晓棠来了,全程话不多,眼圈红红的。我知道她是难受,她从小到大没经历过的难处在谈恋爱这件事上算是全赶上了。那晚大家都有点醉,在一次次的举杯中,我们向可怕的未知的未来致敬,希望它能放我们一条生路。我到现在还记得老大压着嗓子喊:“两年,晓棠!你等我挣够十万块钱,我就回来娶你!”沈晓棠哭倒在他怀里,我突然有点羡慕他们,他们能从遥不可知的未来中期待什么,祈求什么,而我,没有。
  如果说我有唯一一个惦记的人,那就是方茴,可她没给我一丁点可寻觅的未来。
  在老大的存折还差2000块钱就凑够十万的时候,沈晓棠和他分手了。老大没细说原因,我觉得能让他们分手的原因太多了。
  虽然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但是这个世界让二十几岁的穷小子看到的东西和让二十几岁的漂亮姑娘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这个世界让身处青藏高原布达拉宫的老大看到的东西和让身处纸醉金迷繁华都市的沈晓棠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这个世界让出生在黄土地上一步步成长的男人看到的东西和娇养在浩瀚帝都的女孩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所以,最终老大和晓棠不在同一个世界,也不再有同一个梦想。
  老大从西藏回来后我们也聚了聚,那次沈晓棠也来了,但根本没有进门,她只是在门口跟老大说了几句话,把那张差2000块就到十万的存折还给老大就走了。透过窗子,她似乎望了我一眼,而我忘记了这一眼里是埋怨还是感念。她姣美白皙的背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留下的印象。
  许多年后老大作为提拔最快的年轻干部挣了好多个十万块,他喝了酒大声说他希望沈晓棠幸福,特别幸福,永远幸福,比我幸福。
  我没说,但我心里也一样这么想。
  5.
  沈晓棠白皙的背影渐渐远去,身旁白皙的背影越来越清晰。七七翻了个身,醒了。
  她睁开眼睛看了看我,特别平淡地说:“我是处女。”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往下聊天了。
  我坐起身,点了支烟,七七还挺贴心地把放在她那边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递给了我,然后用被子把自己裹得更紧了些,只露出了半个洁白的肩头,似乎怕我会禽兽地再去侵犯她。
  第一截烟灰掉下去的时候,我拍了拍七七纯洁的肩头说:“姑娘,昨儿晚上那避孕套是你拿的。”
  七七纯洁的肩头抖了抖。
  “现在处女流行随身带避孕套吗?”
  七七把我唇边的烟抢了过去,并不在乎因动作过大而露出她洁白的乳房。
  “你到底喝没喝大啊?这事都记着!”七七大口吐吸着烟说,“还有啊大叔,这么大岁数了家里都没个避孕套!做人太失败了吧!”
  “上礼拜用完了。”我暗自庆幸,那盒半年没用不知扔到哪儿去的避孕套拯救了我一道。
  “没劲!”七七愤懑地掐了烟。
  “干吗说自己是处女啊?”我逗她。
  “你们男的不是都喜欢处女么,”七七没精打采地说,“大叔,我要是真是处女的话你怎么办?”
  “抱着你大腿哭求负责呗,正愁找不到老婆呢。”
  “……”
  “大叔,看你这条件不像找不到老婆的啊。”
  “那你嫁我?”
  “不行,你太老了。”
  “……”
  我不忿儿地翻身坐起来说:“你一口一大叔的,我至于那么老么?!”
  “你八几的?”
  “八三。”
  “哦,整大我十岁,我九三的,”七七随意地说,“大叔,有水么?给我倒一杯。”
  “……”
  90后成长太快了,我自认大叔。
  我套起睡裤,去厨房给七七倒了杯苏打水,回来看她已经不在床上了,想想还不知她叫什么,就对着屋子喊:“嘿,哪儿去啦?你叫什么啊?”
  七七从衣帽间出来,穿着我一件t恤说:“田琪,大家都爱叫我田七,就是田七牙膏那个田七,你就叫我七七吧。你呢?你叫什么啊?”
  我愣愣地望着七七,她少女的体态套在宽大的运动t恤里让我恍惚了一下,也曾经这么穿着的那个女孩似乎盈盈笑着到了我的面前。
  “嘿!看傻了?说话啊!你叫什么?”
  “我叫陈寻。”我喃喃地说,仿佛是向时光另一头的那个人郑重地介绍自己,提醒她小心,一定要小心,以后要注意这个人,彻底祸害了她青春的人。
  七七接过我手里的水杯,窝在沙发里环视房间说:“看来是真单身,素了挺长时间吧,你那位13分女孩呢?她没和你好?”
  七七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她跑了。”我答。
  “跑多久了?”
  “八,九,十……快十年了。”我抬头算了算,突然觉得,呀,我竟然那么多年没见过方茴了。
  “十年!大叔!都快十年了你还记这么清楚!甭说,她肯定是处女!”七七几乎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你们90后现在这么有节操么?我怎么觉得你比我还在乎处女这事儿啊!”我纳闷地问。
  “我也觉得不重要,但我喜欢的那男孩在乎,他说因为我不是处女,所以他不能和我好。可我也不是成心不是处女的,我之前喜欢过别人,想和喜欢的人做爱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可他就受不了。”七七郁郁地说。
  “傻丫头,他不是因为你不是处女才不跟你好。他就是不喜欢你,所以看你头发不顺眼,眼睛不顺眼,吃饭不顺眼,走路不顺眼。你不是处女他不顺眼,你是处女他还是不顺眼。”我笑笑说。
  “是吗?就是反正他都喜欢不了我了?”七七沮丧地说。
  “他要是喜欢你,别说你不是处女了,你就是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他都愿意在你身后接着你。”
  “我不信!你们男的怎么可能那么为爱痴狂啊!就说你那13分女孩,当年她要不是处女,你至于这样吗?”七七不服气地说。
  “当年是。”我点点头。
  “后来跟你好就不是了。”七七不怀好意地说。
  “不,跟我好的时候一直都是,她跟别的男人一夜情后就不是了。”我淡淡地说,我抱着方茴从医院出来时她那个眼神,老在我心里那么望着我,不能提,一提她就眨一下眼。
  “啊?”七七张大了嘴。
  “然后她怀了那个男人的孩子。”
  “啊!”七七的嘴能吞下鸡蛋了。
  “然后我带她去了医院,出来后没多久,她就跑了。”
  “……”七七已经惊讶得说不出来话了,她愣了好一会儿,才颤颤地指着我说:“所以你就压根没睡上人家,别人睡了她,你净帮忙善后了?”
  “别人睡了她”这句话我至今听着仍觉得刺耳,不由不耐烦起来,说:“你能不能高尚点,一个小女孩,就知道睡啊睡啊这点事儿!”
  “我这辈子是不能比你再高尚了,”七七狠狠地摇摇头,说:“大叔,你又不想跟她上床,那你喜欢她图什么啊?”
  “你知道塞林格么?”
  七七懵懂地摇摇头说:“是唱歌的么?”
  “不是,他是个作家。你没事多念点书吧!”我叹了口气说,“他写过这么一句话:‘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大叔,我不懂爱,”七七像看着外来生物一样看着我说,“我对你理解无能了。”
  我被她逗笑了,她也笑起来,我们一起凑合吃了顿早午餐,她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临走前她管我要了电话号码,我给了她500块钱打车,她也没推辞。我想这就是90后姑娘和80后姑娘的区别,90后的姑娘们比80后大方,80后的姑娘们比90后她们含蓄。
  6.
  正想着七七的事儿,她就拨来了电话,开着会我也没法接,可刚按掉,她就又打了来。这也是90后姑娘的可怕之处,她们能夺命连环call到你没命为止。没辙,我只好撤出会议室,气哼哼地接起了电话。
  “干吗?我他妈开会呢!”
  “大叔,男的干坏事和干正事时都会说在开会,你到底干吗呢?”七七根本不吃我那套吼。
  “姑奶奶,我真开会呢!”我无奈地说,“你什么事,赶紧说。”
  “没事,大叔,我就是挺想你的。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彻底不理我了,我们俩之间是我想碰触,可他收回手。大叔,怎么办,我想跟你聊聊,我找你去吧。”七七的声音听上去不太好。
  “不行,我在杭州呢。”
  “你什么时候回来?”
  “周末。”
  “那我周末找你去!”
  “不行,我同学约了一起打球。”
  “大叔!你还会打球哪!那我去看你们打球吧!我可是啦啦队主力!”七七兴奋地说。
  “好吧好吧好吧!”我急着回会议室,实在不耐烦和她纠缠下去。
  “噢耶!那周末见啊大叔!”七七高兴地挂了电话。
  我们在青春里遇见的大多数人和事,无论是姑娘还是梦想,最终都还是留在了青春里。
  对我来说,在告别青春后还能继续带走的,想来想去也就剩打球这一件事了。所以只要周末有时间,哥几个就互相约着,一起出来打一场球。这事一般都是赵烨组织,因为他们那高档小区楼下有个设施完备的场地。
  赵烨现在已经是赵总了,也是我们几个人里第一个混到以“总”相称的人。其实想想也挺逗的,如果让当年我们那些老师猜,谁会是这些学生里最先发迹的人,估计他们从我和乔燃开始排,排半个年级也排不到赵烨头上。但是偏偏,如果以挣钱多为衡量出息的第一标准,那么显然赵烨是最成功的那一个。他大概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先驱,当年在大学里为了挣泡网吧和泡酒吧的钱,他果断上网开店。那时我大淘宝还没有兴起,他混的是ebay,靠卖山寨版周杰伦、蔡依林什么的盗版碟赚了第一桶金。后来淘宝崭露头角,他跟随马云的脚步又果断转战。也就是那时候,他遇见了他们家刘爽。
  他们俩呢天生就有相近的地方,因为刘爽也是淘宝店主,专门卖山寨版nba队服。她是在篮球场上看上赵烨的,主动搭讪邀请他做球衣模特。赵烨觉得虽然不是同一个领域,但是还是会在同一个海报栏打广告,有瓜分市场的嫌疑,于是很干脆地拒绝了。如果就这么下去显然就没有后来那场巨大规模的婚礼了,而就在赵烨转身离去的时候,刘爽使出了撒手锏,她大声说:“拍一版给五块钱!”就为了这五块钱,赵烨停住了,他单身的历史也停住了。
  我想刘爽大概是一开始就喜欢赵烨的,东北姑娘,直来直去的,她也从来没掩饰过。但那个时候,赵烨还不属于她,赵烨喜欢的是林嘉茉。我不知道赵烨这场冗长的单恋到底持续了多久,但我知道,直到走过了中学时代,走过了许多冬夏,走过了两个城市,他还是没能放下林嘉茉。赵烨一直给嘉茉写信,他平时精明得不得了,生意经一套一套,可是面对林嘉茉,他就变成了最傻大方的人。赵烨用的信纸都是最好的韩国信纸,他不懂这些,就托刘爽去给他买,按刘爽的话说,老贵了。我也不知道刘爽是以什么心情看待自己喜欢的人这么喜欢着别人,但我知道,她以最单纯的方式在不停爱着,这种执着的爱,其实和赵烨、和嘉茉都一样。
  赵烨做生意赚的第一笔钱就花在了林嘉茉身上,那是那年年底,他准备给林嘉茉一个羡慕毙全校的圣诞礼物。他找刘爽商量了很久,最后买了49枝蓝色妖姬,之所以买了个这么不吉利的数,主要是因为钱不够,所有存款加起来就够买49枝的。他别出心裁地把这预示着悲剧的玫瑰放在了一个大纸箱里,并在其中的10枝上绑了氢气球,这样当林嘉茉打开箱子,它们就会摇摇曳曳飞升到她身边。然而,就在赵烨喜滋滋地预计嘉茉将会多么有面儿、多么惊喜的时候,她先给了他一个特别没面儿的惊悚。就是那封信,写着关于我与方茴、她与我的那封信。
  看信时赵烨正和刘爽在一起,两人商量着最后的包扎方案,用氢气球做着试验,怎样打开才会有最佳效果。看完信的赵烨整个人都僵住了,刘爽让他帮忙拉线,他走过去,一脚踢翻了那个纸箱子,49枝蓝色妖姬散落一地,其中有那么几枝歪歪扭扭地升上天空,遮住了刘爽惊诧的脸和赵烨不甘的泪。
  那天晚上赵烨喝了好多酒,回来时他看见刘爽还在地上拼凑那些衰败的玫瑰。他摇摇晃晃地走过去,又狠命踩了几脚说:“你干吗?扔了!全都给我扔了!”
  “我不!”刘爽蹲下来,继续捡,说:“她不要,我留着。”
  可能就是这么一句吧,她挤进了赵烨的心里。
  在我们北京那顿狼狈的饭局之后,赵烨说他在回学校的路上反倒是有点雀跃的,因为为爱奔袭了这么多年,他也累,好在总算有一个女孩在那里为他留着呢。
  再然后爱情片就变成了励志剧,赵烨和刘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终于开发出了他们的最大市场——韩式外贸内衣。那时两人的宿舍都成了库房,刘爽那里放不下,就只能放到赵烨那儿,因为那么多胸罩和女式内裤散落在房间,赵烨还被宿管老师拉去谈了好几次话,大致意思是大好青年不要有这种怪癖。尽管如此赵烨还是把美好的青春贡献给了祖国的外贸内衣事业,当其他室友一起魔兽的时候,他总会开一个淘宝旺旺的窗口,跟不知哪个省份什么身材的姑娘聊“亲,请告诉我你的罩杯哦”“亲,这款有聚拢效果特别适合你哦”“亲,不抹零哦,满200包邮哦亲”。就这样,建立在广大女同胞的三围基础上,赵烨的内衣帝国建立了起来。大学毕业时,他已经成为了淘宝金冠卖家,一年后他有了自己的加工工厂,并向国外大客户供货。到如今,赵总早就是笑傲江湖的优秀青年企业家了。
  而每当他成交一笔生意时,无论是最初几十块钱的订单还是日后成百上千万的订单,只要刘爽在旁边,赵烨都会感慨地聊一句:“爽啊,爽么?”刘爽就会笑眯眯地答:“爽!”
  赵烨和刘爽的婚礼是在我们公司做的一家顶级会所里办的。伴郎乔燃,伴娘嘉茉。要按我们的原计划,新娘应该是嘉茉,伴娘应该是方茴,可是现在,新娘变成了伴娘,伴娘没了踪影。这就是所谓现实,要是拍电视剧可以这么拍,先一个镜头是少年赵烨向嘉茉表白的情景,后一个镜头是青年赵烨穿着结婚礼服,摄像机缓缓摇向他的身旁,新娘美丽恬静,但不是嘉茉。
  刘爽和嘉茉关系挺好的,这就是我觉得刘爽最牛逼的一点,大气!可能是赵烨的单恋太苦逼了,直接塑造了嘉茉在刘爽心中的女神形象,尤其见了面,嘉茉也符合女神的所有标准,所以两人没有什么隔阂。唯一一点让刘爽质疑的,就是嘉茉选男人的品味,第一次见宋宁,刘爽就毫不客气地评价“比我们赵烨差老远了”,把宋宁气得没辙没辙的。
  扔捧花的时候,刘爽把花扔给了嘉茉。那天嘉茉特高兴,我们几个都特高兴,但是越高兴就越觉得少点什么,我们少了一个人。
  那天的高潮是赵烨的致辞,这小子在感谢了爹妈、媳妇爹妈、亲朋好友和各路神仙之后,特意感谢了我们。
  他说:“我从小不是一个出息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我英语总是不及格,哦不,很多课都不及格。如果谁穿越回去,拍拍我的肩膀给我看今天的照片,我一定认为他是个骗子。但是那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在一起,我们从不羡慕什么。不管遇见多牛逼的人,我们顶多感叹,而不是羡慕。因为我们以为,我们的未来太大了,大到任何可描绘的人生都装不下的程度。当然了,后来我们就发现,这世界其实小得不得了,小得很多东西都会轻易支离破碎。我们开始不断地经历失去,当我们中间有人默默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遇见了的幸福就绝对不能放手,所以我一路拉着刘爽站到大家面前。我要谢谢我的朋友们,谢谢陪我们走过一段路而继续在远方的人,谢谢到今天还愿意陪在我们身边的人,谢谢。”
  我们为赵烨鼓起了掌,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小块什么,朝我们挥了挥。那是一片黄黄的碎石膏,他走到我们这桌说:“瞧,其实那天我还是捡起了一块,我舍不得都扔了。”
  赵烨把那片石膏塞在了我手里,那上面隐隐有字,我仔细看了看,才发现是半个“茴”。
  当时嘉茉就哭了,她说,这个臭丫头,赵烨结婚的大日子都不出现。
  而我,而我。
  背着他们,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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