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朱天赐的手顿了顿,没吱声。
  四郎答道:“没看见。我们一下午都在做法事,院子里并没有来过其他人。”
  那个小厮急的团团转,诉苦说他家少爷今日吃过馔食之后,不知为何有些坐立不安,说要出去看看袁大哥再回来。
  仆从们要跟着,少爷只说不许,还说些“你们在他就不肯来看我了”之类的胡话。少爷脾气本来就不好,他们做下人的哪里敢违拗,只好放任他一个人离开了。
  谁知这么一走到了傍晚也不见回来。因为朱少爷这么大一个活人居然走丢了,朱家的车队自然没走成。家里人都很害怕,派了下人到处去找。
  那天夜里四郎睡在床上,还听到朱家的下人点着火把沿着后头的小溪一路喊魂一样呼唤着自家少爷。
  第三日,就有朱家的下人报了案,江城的衙门也来了人,胡乱问了一通就不了了之。
  如今天下大乱,豪强割据一方,因为道门,临济宗,新起来的巫教各自支持一方势力,这些势力之外还有小股流民、匪徒四处流窜。江城的府君正在一门心思考虑该投哪一方才能把江城卖个好价钱,这关头自然没心情关心一个没落世家子的生死。于是朱道晖就这么消失了。
  唯独一些有心人注意到了,这家分茶铺子的牲口棚里忽然多出来一头毛驴。一问老板娘,说是朱天赐公子早就订好了,要先卖给他。
  到亡灵醮结束的那天,朱天赐牵着毛驴来和四郎告别。
  “朱公子打算去哪里呢?”
  “我也不知道,往西走吧。等这头毛驴长大了,就买一头母驴或者母马,让他们生一群小驴子和小骡子,到那个时候,我就找一个小村落,开一家磨坊店,靠着这些驴子们安心养老吧。”这么半开玩笑似的畅想着未来的悠闲生活,朱天赐身边的毛驴不知道为何忽然嘶叫起来。朱天赐可不惯着这畜生,举起鞭子就劈头盖脸的抽了一顿,直打的驴子皮开肉绽。这驴子很有灵性,居然也知道疼,被打了还会大颗大颗流泪。
  畜生东西就是惯不得,打一顿便老实下来,于是朱天赐翻身骑上了毛驴,对着四郎拱拱手,便消失在江城郊外的杏花烟雨中。
  大概从此以后,仇恨便是支撑着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过,岁月终究会抹平一切,连恨意都会在时光中被消磨干净。也许到那时,昔日冷眼望天的少年就会娶一个爱笑的傻姑娘,生一个叫朱念七的儿子。到少年白发苍苍之时,也许还会坐在炉火边,给叽叽喳喳闹个不停的儿孙们讲那些关于人变驴子的可笑怪谈呢。
  ☆、64·金钱肉1
  过了二月二,转眼就快到惊蛩了。
  民间传说,每逢农历二月初二,是天上主管的龙王抬头的日子,从此以后,雨水会逐渐增多。虽然是传说,但是似乎自从二月二那日村民祭过龙神,舞过龙灯之后,雨水的确就没有再停过。
  那天四郎也站在门口看村民舞龙灯,虽然龙灯只是用竹子、木棍、布等扎成的,大红大绿,十分简易,但村民们舞的很认真很虔诚。四郎看的津津有味,巴掌都要拍红了。
  前几日碰到过的那个行商在四郎旁边撇着嘴指指点点,说什么自己在江城中见过的舞队是如何如何珠翠锦绣,炫目华丽。制作的匠人是城中富有巧思的刘傀儡,龙皮是绒鞍制成的,所谓绒鞍就是金丝猴皮,还要饰以珠翠,极其精致。
  四郎听完笑了笑就走回厨房干活去了。他现在可不是老板了,摸鱼须适度。
  倒是旁边有些客人好奇的追问这么精巧的龙灯是否真的请来了龙神。
  那个行商嗤笑一声,说纵然耗费数万钱,也不过一个玩物,傻子才会当真呢。要的只是那样浮靡的气派而已。
  江城外的田垄间已经泛出点点新绿,郊外桃花红、梨花白,黄莺鸣叫燕飞来,呈现出万物复苏的勃勃生机。似乎地下的那些蛰伏的生命都在等待一声春雷后破土而出。
  四郎吞吞吐吐给苏道士说了自己还想在江城外多留几天的打算,本来已经做好各种极端的准备,谁知道苏道士居然一口答应了下来。
  “你同意了?”被认定另有图谋的苏道士居然这么好说话,四郎不由得有些惊讶。
  苏道士好像觉得这件事十分顺理成章:“本来就是为了带你逃难,既然江城还算太平,在这里多呆几天有什么不好。”说着,苏道士又跟着前来接他的村民走了。
  江城郊外有个青田村,分茶铺子与青田村只隔了一道溪水。前几日道士做度亡醮时,不少村民受雇来帮忙,回去把道士传的神乎其神。这几日便有很多些人来请他去做斋醮会。苏道士端着一张冷脸,看上去很有高人范儿,但是基本随叫随到。没办法,高人也要吃饭啊。
  “二月二 ,在民间又有一个可爱的称呼叫做 ‘豆豆节 ’。这一天,家家炒豆豆,据说在二月二炒食豆类 、谷类的话 ,就能将粮食中的各类虫子炒死,以禳虫灾,开发农事。为了应时,四郎前几日也炒了些村民送给苏道士的嫩豌豆和嫩蚕豆。
  嫩豌豆用来做兰花豌豆最妙。把豌豆放进米粉煳中调匀,稍微加些盐和酱,用筷子挑着放进麻油锅里炸,炸好后切碎,作为馅料包在饼子里头也好吃,放在碗里嘴馋时随意抓着吃也方便。
  苏道士带回来的新蚕豆,四郎是每日必炒光的,因为新蚕豆就是要随采随食才最妙,过一夜便不好了。用腌芥菜炒新蚕豆,滋味甚妙。
  可惜这些豆子,吴娘子和葛大叔是一点不吃的。苏道士倒不挑食,可惜他常常被热情好客的村民留在家里吃饭。幸好还有店里零星的客人愿意捧场。
  “我最爱吃四郎做的菜。春天吃点炒豆子好,我说店家,你们也该在屋里四处撒些灰了,我昨日还看到地上有虫子爬。”那个矮小的行商说道。
  说起来也是奇怪,乡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在这一天将灰撒在墙角,意在“辟除百虫”;“二月二”这一天 ,还要用木棍或者竹竿敲击房檐 ,有的地方敲击床沿,以惊动屋内房顶上虫子乱跑,便于清理消灭毒虫,毋使为害。可是一向勤快的吴娘子却好像忘记了一样。
  此时听得有人问起,她就说:“我家虽然是个路边小店,到底是吃饭住店的地方,落了灰怕客人嫌脏。再说,我们这里日日打扫都很勤快,没有什么虫子的。”
  众人一想也是,也就不再纠缠这个了。
  那个行商眼睛一转,又起了新的话头,笑呵呵的跟四郎搭话:“胡小哥,今天是不是你掌勺啊?哎呀,我最近可是吃什么都不香甜,你说我莫不是得了什么病吧?”
  “客人想吃什么尽管点吧。”四郎好脾气的说。
  艾发才果然点上了:“我平生没有其他爱好,唯有爱财。就给我上一道炸翡翠,一盘金钱肉吧。翡翠要晶莹碧绿水头足,铜板要求不高,但是也要几可乱真才行。”
  那行商看看众人的神情,颇有些得意得接着说:“若是小哥做不到也没关系,我这个人最是怜香惜玉。只要小哥来给我敬一杯酒就好。”说完,还自以为风流倜傥的扯出一个奇怪的笑意来。
  吴娘子有些不高兴了,这不纯粹难为人吗,来这么一家乡野小店,又是翡翠又是铜板的,莫不是梦游还没醒吧?
  四郎却对她轻轻摇了摇头,转身走回了厨房。
  吴娘子有些担心的看着他:“都是我不好,叫你受那种东西刁难。看婶娘待会给你出气!”
  “没事,我恰好会做那两道菜呢。”四郎遇见过许多故意找茬的客人,这个行商也不算特别出格。
  虽然听名字好像是在刻意刁难人,其实那两道菜都只是普通食材而已,不过是对厨师的技巧要求高一些,得做到惟妙惟肖,假可乱真的地步。
  第一道菜做的是炸翡翠。先将野生的葵菜摘洗晾干,切成段;再以鸡蛋、湿淀粉、虾米、葱丝、蒜片、辣椒、精盐、味精调制蛋糊;待炒锅中油烧至七成热时,速将葵菜倒入蛋糊盆内拌匀,放入油锅速炸即可出锅。
  做出来的成品晶莹碧绿、香脆透明,用来下酒再好不过。
  第二道菜是金钱肉,就是把肉切圆片,用酱油和黄酒浸泡,然后拿削得四四方方的木棍穿了放在火中烤,吃的时候将肉片卸下,就成了一个个如铜板的肉块。四郎做出来后的确惟妙惟肖。连一旁的吴娘子都惊叹。
  四郎把菜端上去的时候,艾发才似乎也有些吃惊。
  他的确有些居心不良。开头他还担心道长法术高强从中作梗,结果发现那道士连店里的两个妖怪都没认出来,看来的确是个欺世盗名之辈。所以,他就想要难为难为四郎,然后找机会把四郎买回家。这样的货色,可真是少见啊,自己享用过后,说不定还能得到奇货可居的效果呢,他可听说江城城主也是同好中人。
  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此事易缓不易急,他此时就没有吱声,低头尝了一口金钱肉,那味道让他挑了挑眉头。
  艾发才原本估摸着四郎就是个会做几道菜的小道童,想着先刁难几句叫他害怕,之后再卖个好多多用银两笼络,这事也就成了七八分了。毕竟,在艾发才心里,什么东西都是有价的,人也不例外。
  旁边的同伴宋正明看他挑眉,等四郎走了就压顶声音打趣他:“艾发才啊艾发才,你那点鬼心眼当我看不出来。店家,他平生最爱的是金灿灿的元宝,你给他上一盆银子他吃的最香。”
  艾发才哈哈大笑,点头承认:“连孔夫子都得承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可见这就是人的本性了。”
  另一桌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有些不悦:“那不过是你自己的本性罢了,何必以己度人,却拿圣人说事?”
  旁边有个壮汉,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听了这话也跟着骂艾发才:“你们商贾牟取暴利,兼并土地,甚或官商勾结,祸害一方,江城风气就是这么被你们这些外来的商人败坏了的。”这汉子不知为何,越说越激动。
  艾发才被这么两个愣头青当众反驳,脸上有些挂不住。他是商人,见识还是有的,此时就扯出一个笑脸:“呵呵,我不过一介商人,既没有田地,也没有俸禄,没有钱只好饿死。难道你每日吃的饭菜不用钱?没有钱,你拿什么去取妻置业奉养双亲?拿什么去交友买奴追逐享乐?……”
  “好了好了,”同伴宋正明劝阻道:“吃饭吃法。”
  四郎看他们争论的热闹,也不多言,自己又回去了厨房。其实他觉得那个宋正明说的是事实,这些商人,大约真的希望吃进肚子里的都是真金白银吧。
  艾发财这天半夜又醒了过来,他抬头一看,雨下的很大,朦朦胧胧中厨房里透出一点晕黄的光线来。
  这是个走南闯北的行商,可他这样的老练商人也得承认,最近生意不好做——他前段时间在北方饥荒严重的地区囤积居奇,结果自家的粮队被流民哄抢一光,后头又改为卖霉烂变质的陈米,吃死了人,被官府狠狠罚了一笔。虽然这些跟他的家业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可他依旧忍不住觉得心疼。
  自从见过店家驱使金蚕蛊耕种做饼的事后,便动起了歪脑筋,心里十分羡慕店主家里的金蚕蛊,很想要据为己有。听说南方人欲求富则蓄金蚕,一旦养成,则宝货财源滚滚而来。这种金蚕就好像招财貔貅一样,能够使人暴富,但是貔貅是神兽,自然不是一介凡人敢奢求的,如今金蚕却唾手可得。
  虽然养金蚕据说也有些副作用,可是,如今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那点小小的副作用便被顺理成章的忽略了。毕竟,富贵险中求,就算是老老实实做生意,还会遇上天灾人祸哩。
  艾发才念叨着:我不做把人变成驴子的恶事,我只要一条金蚕蛊转转运就好。
  这么一边小声嘀咕,一边忍不住偷偷起了床,穿好蓑衣戴上帽子,轻手轻脚的来到厨房门口。
  厨房里点着灯,门窗紧闭,不知道里头在做什么勾当。艾发才屏住呼吸,把眼睛放在门缝里看。
  不知道是不是今晚厨房里湿气太重,火光太暗,他有些看不清楚里面的场景,一开始,眼前只有一片模糊的红,然后他就看到了……看到了一双眼睛!
  一双红色的眼睛在门缝后面,有什么东西和他面贴着面得对视!
  这么一想,艾发才吓得猛地往后退了半步。
  这时,他才注意到,不同于那一晚叮叮当当的响声,今天厨房很安静。不过,也有可能是哗哗的雨声压过了厨房里的动静。
  等了半晌,看门里并无异样,艾发才再一次把眼睛凑到门缝离去看,这一回,他换了一个缝隙。
  只见那个丑陋的老板娘对着一些木头罐子和瓦罐在跪拜,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什么。
  【这女鬼不知道又在使什么害人的邪法了。】艾发才在心里暗骂。
  然后他看到那个厨子不知道从哪里端出来一盆鲜血,跪着举到头顶,发出“咪咪”的叫唤声,这么唤了一阵,从正中间那个瓦罐里接二连三飞出来几道如彗星般的光点,拖着尾巴到血盆里。
  老板娘口里的祝祷之声更急切了,到最后还带上了奇特的喉音。艾发才从来不知道人类也能够从喉咙里发出那么多奇特多变的声音来。
  艾发才知道这些光点应该就是金蚕蛊。看到那盆鲜血在减少,他不由得把眼睛又往门缝里瞅了瞅,还用手扒着门,然而,他没有发现的是,他的手指似乎被什么划破了,带出来一条极细微的血痕。他的全部身心都用来屏住呼吸,以及注意屋中的景象,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手上那点微不足道的伤口。
  当那盆鲜血慢慢消退后,盆子里就只剩下些白色的蚕。葛厨子温柔的把那些蚕放回了瓦罐了,然后换一盆鲜血继续。
  但是这一次却出了意外,一个光点并没有往血盆中飞来,而是飞向了门外。
  老板娘一直闭着眼睛祝祷,葛厨子虽然看到了,却知道这样祈祝五谷丰登的巫族仪式不能中途废止,于是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还没有炼成的金蚕蛊飞出了窗外。
  窗外的艾发才只觉得眼前一片血红,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65·金钱肉2
  宋正明和艾发才是一个商队的,他们本来想囤积大米狠狠赚一笔,谁知道都折了本。两个人灰溜溜的逃难回到江都。他家生意不如艾发才做的大,这回折了本钱可算是要了他的老命,回去和自家的凶婆娘不好交代,所以连城都没敢进,只在城外的分茶铺子里住着。这几天愁得头发都快白了。
  这天晚上,一觉醒来的宋正明睁眼一看,同住的艾发才不知抽的哪门子疯,浑身赤裸的提着一盏油灯站在自己床。风从打开的门户里穿堂而过,把他身上的衣服啊饰带啊吹得乱飘,大约是艾发才人长的太过猥琐,不见吴带当风的潇洒惬意,吓死人才是真的。加上艾发才手里那盏油灯发出青碧色的光芒,把他的脸也照的有些发青。不过睡醒一觉,宋正明觉得本来就瘦小的艾发才看上去又缩水不少?
  “发财儿,半夜不睡,瞎晃悠什么呢”宋正明半开玩笑的问。
  艾发才僵硬的把手伸了出来,似乎想要给他什么东西,可是宋正明一看,他手里什么都没有。
  宋正明有些不耐烦的把艾发才的手拂开:“好了好了,大半夜的别开玩笑了,擦干净衣服回去睡觉吧。”他知道艾发才这个人有些好色,而且男女不忌,半夜不睡觉不知道去做什么猥琐勾当,把自己脸都熬青了还不知收敛。
  可是艾发才却露出一个古怪而僵硬的笑意,坚定的做出把什么东西塞给他的动作。
  “行了行了,就算是把那个小厨子搞上手了,也别瞎乐呵,我可不好这一口。”说着轻轻推了艾发才一把。
  只听“碰”的一声,艾发才提着的油灯落在了地上,然后宋正明惊悚的发现艾发才顺着他这么一推就像一件失去了架子支撑的衣服般垮塌下去。
  看着堆在自己面前那堆和衣服搅在一起的人皮,宋正明有些不敢相信一般把衣服一拨拉,就看到人皮的背面露出血糊糊的一片,就好像是被什么东西仔仔细细啃过一样。
  艾……艾发财他……他只剩下一个皮囊,身腔子里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吃空了!那个头颅就歪在一旁,在青色油灯映照下凝固着一个奇诡的笑容。宋正明似乎看到有许许多多形状不一的虫子从艾发才的眼耳鼻口中涌出。
  妖……妖怪!怪不得这几日艾发才总是神神叨叨的说店里有妖怪,因为语焉不详,他开始压根没有当真,谁知道……谁知道居然是真的!
  宋正明吓疯了一样跑出去大叫到:“有妖怪!有妖怪!快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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