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48节

  县令没有判死刑的权利,像这次正月十四闹的沸沸扬扬的拍花子事件,被拐的既有孩子还有未婚少女,按照本朝刑统,无论是首犯还是从犯,都逃不过一个死字,最轻斩监候,严重的就是凌迟。
  若被拐的人里面没有县令的掌上明珠,他可能也就老老实实将这一众恶徒转交到府城衙门了,可偏偏这群人贩子动的是他的爱女,这群人贩子被抓获之后,高县令就以防止天花扩散的名义,将他们全部都关到了一起,如今十七名人贩子已经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熬过来的也不过两三人,余下几人还在继续受着天花的折磨。
  而这些人就算能够熬过天花,等待他们的也将是移交庆阳府,然后被判死刑,只是因本朝刑统规定,凡天下大辟罪案件,都要送往刑部复审,期间允许罪犯本人和其家属鸣冤。
  只不过这场略人案闹的如此沸沸扬扬,这些罪犯的家人躲着都来不及了,自然没人会出来鸣冤,到时候只等刑部复审完文件批下,这几名人贩子就会被斩首。
  高静姝倒是因为身份不同,当时被掳到广教寺之后,享受到了单人间的待遇,这才逃过了一劫,而壮壮虽不幸染上了天花,但却又幸运的痊愈了。
  “如今他虽说快要回京述职,可到底还在任上,这次又抓了一批人贩子,回京之后多半就要留京任职了。”
  沈惊春心中又涌上了那种怪异的感觉来,她定定的看着陈淮半天,见他坦坦荡荡的与自己对视,没有丝毫闪躲,这才轻声问道:“你难道想结他这个善缘?”
  沈家现在无权无势,牛痘的事情报上去,到时候朝廷的奖赏下来,估计也就是御赐的匾额和一些金银之类的奖励,但将这件事呈报上去的官员就不一样了,若是由高县令呈报,只怕回京后,能官职不会低到哪里去。
  陈淮直接点头承认:“周桐如今官拜刑部左侍郎。”
  说着又冷笑一声:“他与我娘和离之后,再娶的是镇北侯的嫡次女,没两年镇北侯府没落,他倒是有本事,又与鲁国公家的庶女有了首尾,借着周家二房无后,要兼祧两房的名头,又将人娶回来做了二房夫人。”
  沈惊春一开始听到周桐两字,还在想这名字有点熟悉,又听到陈淮后面说到和离两个字,这才反应过来这周桐不就是她那没见过面的渣男公公么。
  真是没想到他居然还是个这么有能耐的人,有老婆的情况下,能搭上镇北侯的嫡女不算,居然在再娶之后,还有本事搭上鲁国公的庶女,最关键的是像他这种海王,浪了这么久,居然还没翻车。
  她忍不住看向陈淮那张清隽的脸。
  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当爹的不说是个绝世大帅哥,但肯定长相也很出众的。
  陈淮本来说的一本正经,可被沈惊春这么直白的眼神盯着看,他也有些受不住,轻咳了一声低声道:“我脸上有花?”
  沈惊春若无其事的微微一笑,总不好跟他说,你爹是个绝世大渣男,你这个做儿子的体内流着他的血,以后发达了会不会有样学样变成一个大渣男吧。
  因此只道:“我是在想,以你这张脸,春闱只怕就算中了状元,也要被点成探花郎的,到时候打马游街风光无限,凭这张脸还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小姑娘。”
  这话里的不自觉的酸味都要飘出二里地了。
  陈淮反应十分迅速,立刻抓着她的手表忠心:“那长相也不是我能选择的呀,再说了,我生是你的赘婿,死那也是你的死赘婿,只要迷倒你一个就够了,其他人又与我有什么相干呢。”
  陈淮这个人少有这么不正经的时候。
  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人这么跟她表过忠心,说的比陈淮这几句不知道要动听多少倍,但那时候沈惊春只觉得那些跟她表白的人,油的都能炒一盘菜了,看着都腻。
  可现在听陈淮这么一说,她只觉得浑身上下说不出的神清气爽:“快别这么肉麻了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这并不是沈惊春第一次怀疑陈淮,但却是第一次这么坦诚的问出来,这说明在她心中,两人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陈淮的双眼很亮,看着她的眼神温柔的简直都要滴出水来:“这个说来就话长了。”
  这眼神谁能抵得住?沈惊春被他看的脸都红了,眼见他越靠越近,忙推了他一把:“你有话说话,别想动手动脚的。”
  二人隔着一张书桌坐着,陈淮被推的往后一仰,也不恼,索性顺势靠在了椅背上,笑眯眯的道:“你从京城来的,想必也听说过柱国公陈牧的事吧。”
  沈惊春仔细想了想,才点了点头。
  柱国公府早就在十五年前被抄家了,理由是谋反。
  陈淮道:“陈家祖先因为有从龙之功,所以开国就封了柱国公,乃是当时四大国公之首,爵位世袭罔替,传至陈牧那一代,又加授了正一品光禄大夫,因国朝并没有尚公主就不能做官一说,所以陈牧尚的是昭阳长公主。”
  昭阳长公主这个名号沈惊春没听过,但平阳长公主她却是知道的。
  “昭阳长公主与先太子都是先皇后所生,而今上与平阳长公主则是当时的德妃所生,后面先太子被废,今上上位,陈牧手握实权自然就被猜忌,今上便将陈牧与昭阳长公主的嫡女指婚给了如今的内阁次辅张承恩。”
  “陈小姐虽有意中人,却不能违抗皇命,只得下嫁给当时还是户部侍郎的张承恩做继室,婚后生下二子,不久就郁郁而终,陈牧便请旨从张家抱了个孩子改姓陈,”
  沈惊春听的神色复杂,忍不住道:“你让我来猜一下,不会正好那么巧,陈家救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妇人,然后让这个妇人做陈小公子的奶娘,后来陈家被抄,陈牧让奶娘带着陈小公子逃了出去,而这位小公子又正好行四,字季渊吧?”
  陈淮先是一脸的惊讶,听到后面又有些哭笑不得:“前面猜的没错,我娘和离之后,身上没钱连祁县都回不来,机缘巧合之下被昭阳长公主所救,看我跟那小公子年纪相仿,便留下我们母子,一个做了小公子身边的管事娘子,一个做了小公子的书童。”
  “后来陈家被抄,我娘受昭阳长公主所托,带着我和小公子逃了出来,身上虽带了些银钱,可根本不敢拿出来用,东躲西藏的出了京城没多久,我们俩就都染上了风寒,我娘为了照顾我疏忽了小公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身子都凉了。”
  沈惊春表示有点疑惑。
  剧情实在不应该这么发展啊?
  电视里可都不是这演的,小说里也不是这么写的。
  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世家公子流落小山村,蛰伏多年杀回京城,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最后推翻□□,要不自己上位当皇帝,要不扶持一个皇子当皇帝,最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功成名就事了拂衣去,带着妻儿游遍大好河山的故事吗?
  沈惊春想的天花乱坠,陈淮还在语气平稳的叙述。
  “我娘发现小公子死了,就将他就地掩埋了,拿着钱财到了庆阳府也不敢回祁县,就买了一座小院子带着我生活了几年,后来见无人找来,这才回了祁县,但回到祁县没两年,就真的有陈牧以前的忠仆找了过来,我娘不敢说小公子死了,只能谎称她的亲生儿子死了。”
  “说起来倒也巧,我与那小公子的后腰处都有一颗红色的痣,只是位置不太相同,但已经过了好几年,再加上那几个忠仆没有亲眼看过那颗痣,也就信了我娘的话,将我当成了陈家小公子,而我娘也因为陈家人找来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熬了没几年就去了,临去前还嘱咐我如果以后有机会,要帮陈家翻案。”
  那颗红痣沈惊春有幸见过,说是在后腰,其实是在臀部骶椎骨上方和腰椎连接处的边上,也就是现代人们常说的腰窝的位置,在细腰翘臀的衬托下,那颗红痣真是要多性感就有多性感。
  沈惊春手指动了动,想摸摸那颗红痣的想法蠢蠢欲动,怕自己做出什么不合时宜的事情,连忙将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翻案恐怕是有点难,要是别人也将你当成那陈小公子,也是桩麻烦事。”
  陈淮看着她紧紧握住的手,轻笑一声探身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放心吧,周桐可以容忍我跟母姓,但绝对不会容忍我认别人做父亲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54章
  自国朝立朝以来, □□废中书省,中央集权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由皇帝直接统管六部, 再之后世祖设内阁, 到如今已经完全成为国朝的行政中枢。
  而能入内阁的辅臣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
  周桐当年科考虽是二甲, 可朝考上考中了庶吉士, 是正经的翰林院出身, 而国朝以左为尊,周桐能在区区十来年的时间爬上刑部左侍郎的位置,已经很了不起了, 未来只要不是他自己作死, 不出意外等刑部尚书致仕,他便能接任, 进而入内阁。
  这样一个人, 别说陈淮本来就是他亲生的, 就算不是亲生的, 恐怕他也无法容忍陈淮认别人做爹。
  “不过话说回来, 你真的不是那位陈小公子?”
  哪怕陈淮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但沈惊春还是忍不住怀疑, 这真的太小说了:“不过陈家这几个找过来的忠仆倒是真的忠义, 你骑马什么的都是这群人教的?”
  “不错。”陈淮点头道:“像柱国公府这样的世代勋爵人家, 一般都在外面置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产业, 都由极为信任的心腹打理, 他们找过来之后,我娘就将这事的始末说给我听了, 因害怕陈家人报复,又不敢将真相说出,只能谎称我是那陈小公子,但我知道我不是,所以在接受了陈家的恩惠之后,才会答应娘,以后有能力了要为陈家翻案。”
  他叹了口气:“可是这条路真的好难啊。”
  翻过年来他已经二十岁,即便今年院试乡试都一次考过,明年春闱能考中进士,可等他站稳脚跟,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
  有时候他真的怀疑,这辈子到死之前,他有这个机会翻案吗?
  沈惊春道:“我小时候听过一句话,很多年过去了,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句话。”
  “什么话?”
  “有人梦虽然遥不可及,但并不是不可能实现,失败的人只有一种,就是在抵达成功之前放弃的人,你现在只要想一件事,那就是你一定可以做到。”
  ……
  沈延富头七之后,沈惊春总算是找到机会单独跟沈延安说话。
  也不敢直接问牛痘的事,怕他回去说漏了嘴,被沈老太太察觉,只好拐弯抹角的问了些他小时候跟沈惊秋一起玩耍的事来。
  沈延安还真当沈惊春这个做妹妹的,想了解自家大哥小时候的事,说起这些事来也算知无不言。
  聊着聊着就聊到小时候跟沈惊秋一起放牛,后来有一次生了大病之后,沈老太太就不准他再去放牛了,这件事才彻底落到了沈惊秋头上,还说那场高烧差点都把他人都给烧傻了,身上起了些疹子,他痒的受不了抓破了留了疤。
  说到这里沈惊春几乎已经可以确认,沈延安小时候肯定是得过牛痘了,又聊了几句谢过他,才告辞回了家。
  等到了家,又将这个消息说给陈淮听。
  “我将牛痘的始末整理一下,包括咱们全家种了牛痘之后的反应,什么时候发热,什么时候起的疱疹,都记录清楚,过两日我请老师作陪,去一趟县衙,顺便将你上次抓到那名人贩子的奖励也给领回来。”
  若非陆昀已经致仕,且家中无人在朝为官,这件事其实托给他更好一些。
  陈淮虽然拜入陆昀门下才十年,可他还是很了解自己这位授业恩师的,虽然嘴上说着从此以后一心就窝在闻道书院教书育人,可其实心底还是很关心民生大计的,知道牛痘可以防天花之后,只怕比他还要热情很多。
  请他出面,这件事必定能成。
  夫妻俩花了两天的时候,将种痘的经过誊写了出来,反复检查没有遗漏之后,第三天一早,陈淮就出发去了县城。
  沈惊春倒还不觉得有什么,倒是方氏这一天就跟屁股长了刺一样坐立不安,一会念叨着这事不知道能不能成,一会又嘀嘀咕咕的叫地下的沈延平保佑闺女和女婿。
  沈惊春实在受不了她这副神神叨叨的样子,索性在工具房里待了一天,刨了一天木头。
  陈淮是在天黑之前到家的,一身的酒气,由陆昀身边的小厮架着马车送了回来。
  大约是喝的实在不少,真有了几分醉意,一下车看到沈惊春就抓着她的手不放了。
  沈惊春到底皮还没厚到那种程度,当着别人的面,真有几分不好意思,叫了豆芽拿了钱谢过了陆昀的小厮将人送走,就拖着陈淮回了房。
  吃晚饭也没叫他,等到沈惊春忙好洗漱完回房,才发现陈淮早就醒了,正倚在床头,就着并不太明亮的烛光翻着手里的书,但一看到沈惊春进屋,立刻便将书收了起来。
  “事情办妥了,高县令中午就写了奏本连同我写的那本册子一起,四百里加急送往京城,祁县到京城一千四百多里路,四天就能到,防天花这种大事,利国利民,想来不久之后就有天使莅临。”
  “那就好,族长心里还是有数的,沈家如今的读书人不多,沈延富没了之后,十年内拿的出手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你如今对外而言是入赘的,光耀门楣的希望还是放在你身上啊,我想这也是他完全不争这次功劳的原因之一,多半是想等你拉扯沈家。”
  沈族长真的算是一心为沈氏一族着想了,要不是这些年来,沈家一直都没出什么读书的好苗子,只怕沈氏早就今非昔比了,有这样一位家族掌舵人在,实在是沈氏的福气。
  就拿年前那波开垦荒地的事情来说,有陈正行和陈里正在,陈氏一族开垦出来的荒地反倒还没有沈氏一族多,这其中沈族长那真的是劳苦功高,几乎是一家一家的去劝说,连沈老太太这种不想跟沈惊春有任何牵扯的人,都在他的劝说带着老宅的人开垦了二十亩荒地出来。
  陈淮笑道:“也是沈家时运不济,要不然有这样一位族长在,怎么也轮不到我这个赘婿光耀门楣了,对了,我看高县令的意思想请你这几日上门为高小姐种痘。”
  高小姐这次也算是死里逃生,与天花擦肩而过,她本人还没觉得怎么样,反倒是高县令吓的够呛,这也是他将牛痘之事呈报上去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原因之一。
  如今因天花引起的动荡表面上渐渐平静了下来,可实际上,这影响是真的有点深了。
  防疫点那边从开始设立之初,到现在,被送过去的前前后后已经几百人了,要不是有人死和痊愈,那个小庄子说不得根本收容布下这么多人。
  那一晚十七名人贩子也并未全部到县城,还留着几人在广教寺里,就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谁知道这祁县里,还有没有隐瞒不报的天花患者。
  高县令的想法也是有点病急乱投医了。
  反正沈家一行人是肯定不敢在这种大事上撒谎的,既然他们一家都种了牛痘,包括两个五六岁的小孩都没事,那先不管种了到底能不能防住天花,但起码种了牛痘不会出事,再者要是牛痘真的能防住天花,那不是越早种越好吗?反正不过是七八天的时间就好了,怎么都不亏。
  沈惊春一听这话,就忍不住扶额。
  虽然她跟那位高小姐只有短暂的一次会面,但不难看出,高小姐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人,她这种村姑在高小姐眼里,恐怕连给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不由苦笑一声:“这高县令倒是会给我找事。”
  本来就是想借着牛痘跟高家攀上关系,高县令说是想请沈惊春去给高小姐种痘,实际这事根本没得拒绝。
  陈淮一声轻叹,又说起来另外一件事:“上次与吴家说的茶叶的事情,多半也不行了,今日在酒桌上,高县令也喝的有点多,隐隐透露出个意思,户部尚书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罢黜了,原户部左侍郎升尚书,右侍郎升左侍郎,如今就是户部右侍郎一职空悬,高家那边替高县令走动,想替他谋这个位置,之前争议很多,但这次牛痘的事情由他呈报上去,只怕这个右侍郎的位置是稳了。”
  七品县令直接升正三品侍郎,简直是原地起飞,不成还好,这事要成了,只怕高家就要欠沈家一个大恩情了。
  至于茶叶的事,原本就是为了陈淮春闱做铺垫的,如今搭上了高家,这事成与不成,倒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了,相反不成话,反倒比成了更好。
  平时交友,自然是多多益善,但关系到京城这种错综复杂的势力,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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