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

  俗话说,小暑不见日头,大暑晒开石头。七月末的天气就连轻轻拂过的微风都变得十分粘腻。
  在知青点的大院里,童颜正蹲在房檐下洗衣服。她上身穿了件短袖海魂衫,外面又套了件长袖白衬衫,下身是军绿色长裤外加一双绿胶鞋。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
  随着搓洗的动作,额头上的汗珠儿沿着秀挺的琼鼻“噼里啪啦”得往下掉,落在洗衣盆里最后晕染开来。
  衣服清洗两遍,原本混浊的水才变得清澈透亮。
  童颜望着水盆里的倒影轻轻叹了口气……
  齐耳短发瓜子脸,黝黑的皮肤一笑牙齿都比肤色白,一双灵动的桃花眼里装满了憋屈。
  她已经穿过来一个多月了,可还是有点不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份。
  童颜原本是一名演员,刚斩获金象影后的桂冠,没想到在去庆功宴的路上却遭遇车祸,再睁开眼睛就来到了这里——华国1974年。
  也不知道自己在原来的世界死了之后,爸爸妈妈怎么样了?应该会很伤心吧……
  现在这具身体和她长得六分相似,如果皮肤能变得再白皙一点应该能有七分像。
  其实她应该感谢上天能让自己重活一次,可是为什么要让她穿进自己看过的一本年代文里呢?
  而且还是个病秧男配!
  对,是男配……而不是女配。
  说是男配,其实也只不过出现三章,每次出场都是为了给男女主感情的发展添砖加瓦,最后的结局更是一笔带过。
  她也不知道原身是怎么消失的,当她的灵魂进入到这具身体里的同时也接收了记忆,虽然有些记忆还很模糊,但还是能透过各种碎片了解个大概。
  原身也叫童颜,性别:女,今年十七岁。她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童大宝,两人是双胞胎长相有9.5分相似,童大宝被朋友忽悠一时脑热申请下乡当知青,直到上火车前家里人才知道这件事。
  他们的父母都是重男轻女的极品,哪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儿子来乡下受苦,于是只能兵行险招让原身女扮男装冒充童大宝来到杏花村下乡当知青,并威胁她不许暴露身份。
  原身是个性格懦弱的女孩儿,并且从小被教育成了扶弟魔,什么事都以弟弟为中心,于是家里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她做出了妥协。
  如今成了女扮男装的原身,童颜简直是欲哭无泪。
  虽然她在穿越前刚刚出演过花木兰这一角色,但一丁点儿都不想每天提心吊胆地扮成一个男人!
  “童大宝,外面有人找!”
  一声透着幸灾乐祸的呼喊把她从神游太虚拉回到现实中。
  童颜抬起头,见好几个知青嘻嘻哈哈走进院门,也不知道他们交头接耳在嘀咕些什么?从她身边经过时更是一脸同情。
  放下手里的衣服,童颜抿着嘴唇,默默站起身往外走去。
  那几个知青像是习惯了她这副德行,随后笑嘻嘻地假装进了屋。
  “欸!你们说童大宝艳福真是不浅啊!”
  “拉倒吧!那种艳福一般人可消受不起!”
  “估计老田家这是赖上他了,可怜啊……”
  院门外,童颜看着眼前的女人就是一顿心塞。
  这姑娘谈不上漂亮,性格却是极品中的翘楚,即自私又恶毒。
  童颜能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人是书中女主的反派妹妹——田小娥。
  “大宝哥,这是我娘烙得苞米面大饼子,送给你。”田小娥对眼前的瘦弱少年打心底就瞧不上,可脸上仍然虚伪地笑着,就像少女怀春一般。
  她上前一步,一心想把手里的食物塞到对方手中。圆圆的脸蛋上点点雀斑,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清晰可见。
  “我妈说过,不能随便收别人的东西。”童颜不自觉地往后退一步,心里忍不住埋怨自己招惹了这么一个粘人精。
  这事还要追溯到一个多月之前。
  童颜穿越过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公社组织社员挖水渠,因为天气过于闷热再加上她刚刚穿越和这具身体不太契合,结果眼前一黑,在摔倒之前本能地扶了一下身边人的胳膊,被扶的人就是田小娥。
  这是个男女大防的年代,即使只是轻轻碰触也会有闲言碎语传出来。
  因此,田小娥趁这个机会赖上了童颜,一心想要嫁给她成为半个城里人。
  童颜曾义正言辞地拒绝过田小娥的“爱意”,可这丫头偏是不听,我行我素像极了狗皮膏药。
  如今,她只能改变套路,发挥上辈子的演技把一个唯唯诺诺的妈宝男演绎得淋漓尽致。
  田小娥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如果不是别的男知青都看不上她,她才懒得搭理这个懦弱的男人!
  “你妈又不在这儿,再说我又不是别人。”这么说着,她故作羞涩地低下头声音也是越来越小。
  “我妈说了,除了她以外不管谁都是别人。”童颜露出一脸憨态,语气里尽是漫不经心。
  这田小娥是书中男女主角成功走在一起的阻力之一,如今她不去招惹男主却总缠着自己,这和书里写得不太一样啊?
  田小娥被她的言语气个半死,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大宝哥,现在村子里都在传……”
  “你先等等!”
  知道她要说什么,童颜忙伸手喊停懒得继续扯皮下去,正好这时书中男主沈绍卿从他们身边经过,她赶紧出声把人叫住,“沈点长,你等一下,我有事找你!”
  沈绍卿止住步,蹙眉看向面前的两人,一个娇纵蛮横一个病恹阴沉,都没什么好印象。
  “什么事?”
  “咱们回知青点再说吧。”童颜没错过他眼底那一闪而过的厌烦。
  比起被别人烦,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烦别人。
  “那个,田小娥同志,我还有正事就先回去了。”童颜说完,头也不回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个转身就进了知青大院。
  留下田小娥气得使劲儿跺了跺脚,手里用布包好的苞米面大饼子被她捏到变形,有沈绍卿在,虽心有不甘,也只能暂时放弃纠缠。
  她刚想重新堆起笑容,就见沈绍卿漠然地扫了她一眼,这一眼让人不寒而栗,随即便进了知青大院。
  田小娥不自觉地缩了缩肩膀,立刻把到嘴边的问候又咽了回去……
  “你找我什么事?”回到知青院里,两个人对立而站,沈绍卿俯视着比他矮一头的童颜,雌雄难辨的弱鸡样不禁让他又重新皱起眉头。
  童颜不明白这人为什么每次看见自己都是这副德行,好像欠他钱似的。
  作为书中男主,本世界的天选之子,她就算再生气也不敢轻易得罪。
  一般小说里的男主角都是上帝的宠儿,沈绍卿也不例外,身材高大颀长,皮肤冷白薄唇,一双略长的丹凤眼像一汪古潭,幽深如墨,而又自带多情。
  整个人看起来矜贵斯文,一眼望去,能让人轻易怦然心动……
  其实就是一个妥妥的白切黑!
  当初看小说的时候童颜觉得这种人设特别带感,如今见到真人,她只想离得远远的。
  “点长,听说你过几天去市里,能帮我寄封信吗?”
  自从原身下乡之后没收到过一封家书,更不用提包裹之类的补给。
  童家人在忽悠原身下乡时曾经承诺过每个月会寄五块钱贴补她,结果现在变成了没影儿的事。
  她脑子里原身的记忆不太全,童颜想往童家寄封书信,试探一下他们的态度究竟如何,顺便提一提补贴费的事隔应隔应他们。
  想象着那对极品父母看信之后的表情,她偷偷勾起唇角,眼底划过一丝狡黠。
  在今天之前,童颜给人的印象就是个死气沉沉的病秧子。沈绍卿见她笑得像只小狐狸,微不可察地轻挑了一下眉。
  “嗯,可以,在我临走之前把信给我。”
  “好的,谢谢点长!”童颜还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中,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人设有点崩。
  “不客气。”沈绍卿又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言语便转身回了屋。
  这座知青大院原本是地主的房屋,前几年被征用之后就一直给下乡来的知青居住。
  为了避嫌,男女知青宿舍中间砌了一道院墙,院墙上的红字标语非常醒目。
  算上童颜,院子里的男知青一共有六个人,每三人一屋,幸亏原身当初还有点儿小聪明,在下乡那天偷偷吃了几粒花生把自己弄得一身红疹子,大家不知道她这是过敏,以为是什么皮肤病便把她单独安排在一个装杂物的小土房里居住。
  晾好衣服回到屋,童颜这才敢把穿在外面的长袖衬衫脱掉凉快凉快。
  撩开衣服看着那犹如竹竿般纤细的腰肢,她重重叹了口气,原身在下乡前没少吃苦,皮肤粗糙黝黑,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处白净的地方。
  而且她这副小体格还有点儿羸弱,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这具身体的发育都不需要刻意束月匈。从曾经的36d突然变成贫乳,童颜适应了一个多月每次看到那处飞机场还是有点想哭。
  不过,以目前的处境来看,这副模样倒是让人充满安全感……
  此时,在不远处的田家,田小娥把那两张苞米面大饼子气呼呼地扔回锅里,“咕咚咕咚”喝下一葫芦瓢的凉水再算把心底的怒火压下去。
  “你这是咋了?嘴撅得都能拴头驴,这是谁惹你生气了?”焦翠英见她回来拉长个脸心里有了一定猜测。
  “娘,那个童大宝跟个大傻子似的,我真是太烦他了!”田小娥一脸的不耐烦,微厚的嘴唇撅得老高,如果拴头驴,没准还真能拴上……
  “傻点好,这样的人以后不管啥事都会让你说了算,忍一忍,享福的日子还在后头呢!”焦翠英安抚性地拍了拍她的胳膊,吊梢眉下的三角眼里满是算计。
  “就他那样我是真看不上!”
  田小娥还想继续发牢骚,就被她娘的话打断了,“那可是京市来的知青,你不想个当城里人了?”
  “……”她死死咬着嘴唇没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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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本开文:《七零反派的心头肉》
  简介:
  百花仙子凝瑶因为得罪天帝被贬落凡间,可是下凡的途中却出现偏差,神魂被卷进一本书中。
  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原身是这本书里知青男主的未婚妻女配。
  据书中介绍,女配叶凝瑶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国营大厂的厂长,母亲是妇联主任,大哥是部队营长。本该一辈子顺风顺水的人生,就在男主下乡没多久后改变了。
  男主竟然背着她喜欢上了当地的村花女主。
  此时,穿过来的凝瑶正代替原身坐在去往大洼村的牛车上,成了一名千里追夫的下乡女知青。
  将要面对她的剧情是:被冷酷男主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占尽便宜,最后郁结而终一场大病撒手人寰……
  回顾完剧情,凝瑶探过身子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赶牛人的肩膀,问:“我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黑芝麻汤圆小仙女x人狠话不多二流子
  ps:1女主白切黑,男主没啥三观只会无脑宠女主。
  2这是以家长里短为主,俩祸害边虐渣边恋爱的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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