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拿命搏
董娘子生了,生了个女儿。
开始发动,董郎中请稳婆时喊了万氏来陪着。
很顺利,毕竟前头生过两个了。
万氏抱着洗干净裹在干净柔软小襁褓里的红皮小女娃,抱出来给董郎中看:“可如愿了,千金。”
董郎中抹把额头的汗,熟练接过来贴在怀里大笑:“一看就是我的模样。”
董娘子精神还好,气色也不错,在屋里哼了声:“明明像我。”
外头万氏问董郎中:“可取好了名儿?”
董郎中看着小人,合不拢嘴直摇头:“选了好些,没觉得哪个好。嫂子给取个?”
“我能想出啥来,你们两口子慢慢琢磨吧。我给樱娘端鸡汤去。哎,等等,先把孩子抱进去,可别着了风。”
董郎中怀里一松,等万氏再出来,还张着脑袋往屋里瞧呢。
万氏笑他:“早当爹的人了,让志高志远看见,可不得吃醋。”
“那又咋,这可是妹妹,他们得好好爱护。嫂子啊,我激动啊,盼了十个月啊,要再是个儿子,樱娘还不得撕了我去。”
董娘子在屋里翻白眼,抱着期盼已久的小女儿,心都要软化了。
“我让雷子去给志高志远送个信儿吧,让他们好放心。”
“哎哎,嫂子看着办。”
万氏摇头失笑,这有了女儿,啥都记不起了。当下给董娘子端了鸡汤来,又吃了糖水蛋,看她喂奶,母女俩都睡了,才放心出来。
一看,乐了,董郎中熬了一夜,竟靠在院里药磨上睡着了。喊了他回屋睡,自己先去了学堂,让花雷告个假去县城报信,又急匆匆回了家。
昨晚万氏去董家时,是花长念送过去的,但女人生孩子,一个大男人不好留下,说了几句就回了来。这会儿应该在地里忙活了。
家里有万姥姥和冯氏看着,她没什么不放心的,可一夜没回,她心里格外的想家。
花云见她回来:“生了?”
“生了,给你添了个妹妹。”
“妹妹好,哎,娘,是不是要送小妹妹礼物的?”
万氏笑呵呵道:“当然要送的,不用你操心,娘早想着呢。等洗三的时候,娘送。”
花云好奇:“送啥啊?”
万氏沉吟:“你觉得送个银锁片好不好?”
“娘还没买呢?”
“我可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才买了羊回来,娘又没伺候过,刚上了手,你婶子就发动了,娘这就去。”
“别,我自己去吧,娘眼光没我好。”
万氏:“…”你眼光当然好,什么贵买什么。不过两家的交情,再贵也不算什么,便点了头:“那你去吧,还想买啥都一并买了。”
说着要去给她拿钱。
“娘,不用给我拿钱,我身上有。”
万氏:“…你哥到底给你取了多少银子?”
花云摇头:“不用我哥,跟钱庄打过招呼了,我自己去取也行。”
万氏不说话了,示意她赶紧走。
花云散着步往县城去,出了村,沿着路走,旁边就是自己栽下的百日红。细细的花树都已成活,长出新的枝叶。等天再热些,换上夏衫,这花就能开了。到时粉红淡紫一片,一定很美,能开三个月呢。再过几年,长成茂密一大片,再高些,便是一路怡人的荫凉。
多好的花啊,又不吃人。
花云心情正好,被人劫了路。
高瘦的少年,微黑皮肤,雪白的牙。
张来子灿烂一笑:“这可不是你家的地。”
花云嘴角一牵,的确不是,她从不在自己地盘上杀人毁尸灭迹。
前后左右的看,没人,真好。
张来子见她不动声色,心里没来由的泄气。花长念家的事情都做完了,他没少扛砖铲泥的,愣是没找着跟花云接触的机会。
花雷防着他他知道,花雨花冰见了他就磨牙,肯定是花雷嘱咐了的,他也理解。这位…
这位愣是早出晚归,自己来时人家已经在外头看开地了,自己走时人家还没回来。他总不能不管接来的活,硬闯到外头找花云吧。不说花云,人家陈大河能高兴?自家还要在村里过日子的。
他倒是想过走万氏的路线,讨好万氏,由万氏牵头,再求花云。
可惜万氏说话是好说话,但一牵扯到花云,眼里顿时就警惕起来,说什么都不会再开口。
张来子以为万氏是防着自己保护闺女。
万氏是防着他,却是怕花云的秘密漏出去,到时吓走一众少年郎们。
因此,张来子这么久以来,竟一句话都没得和花云说过。
“我要跟你学打猎。”
“我不教,你有办法逼我?”
花云很纳闷,这孩子不是祖传猎户吗?犯得着跟别人学,自己靠的是速度和力量,真没什么好传授的。
张来子紧紧抿着嘴。
“我一定要学会打虎,一定要亲自打到老虎。”
少年挺倔强嘛。
想想道:“如果只是为了打老虎,我倒是可以告诉你一个窍门,很快很容易。”
张来子眼睛一亮:“什么法子?放心,只要你告诉我,只要我有的都给你。”
“我没有贪图你的,只要你不碍我的眼。”
张来子丝毫不觉得刺耳,追问:“什么法子?”
“你能找到老虎吧?”
张来子挺挺胸膛自豪道:“当然。”
“那就简单了。你找到老虎,惹怒它。”
“啊?”
“等它追着要吃你,你吃下事先准备好的毒药,越多越好,老虎吃了你不就死了。”
“…”张来子涨红了脸:“你耍我!”
花云冷笑:“你不是要打虎?怎么,这法子打不到虎?”
“你当我傻吗?我不也没命了?”
花云目光突然变得冰冷,羞愤的张来子被暖阳晒着本出了一身汗,却大太阳底下生生打了个寒颤。
这目光…好吓人。
“你强,还是老虎强?”
“我…老虎强。”张来子很不甘心的说道。
花云目光更冷:“没有死的觉悟,你还想干掉比你强的存在?你脑袋里装得是屎吗?”
不管你有武器还是有异能,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存在时,如果没有必死的准备,没有把生命豁出去的觉悟,活下来的那个绝对不是你。
这就是为什么花云能在末世中摸爬滚打一路变强的原因,因为她从来都是拿命去搏,从不存在侥幸。舍生才能避死。
在她眼里,不管是面对丧尸变异兽还是人类,她从不会认为那是食物晶核资源或是可炫耀的资本荣耀,眼里只看到一个角色,那就是要夺走自己性命的敌人。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她强大的异能是手段却不是依靠,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冷硬的心。
这个“柔弱”的普通人类呢,想着只要能学几招三脚猫功夫就能轻轻松松去打虎?他以为是去地里拔土豆吗?呵呵,要是这样老虎被他打杀了,自己都要把老虎再打活了吃了他。
对原始兽太不尊敬了。
花云慢慢远去,张来子盯着她的背影双眼无神,慢慢浸满泪水,猛的蹲下抱头,大颗泪滴砸在地上迅速消失,土路并没留下丝毫湿痕。
那道永无法忘记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来子,爹…不想你打猎了…去种地吧,咱家不缺钱…别进山了..一辈子都别进山了,打猎是拿命搏啊…”
他知道打猎是搏命,以前他总想,他太爷,爷爷,爹,都是打猎出身,打了一辈子的猎。太爷断了一只胳膊,失了一条腿,爷爷瞎了一只眼,爹更是…
他喜欢打猎,从骨子里的喜欢。这是家传,他觉得光荣,便是父祖三代都没个完美的结局,他也觉得是猎户的宿命,悲壮而神秘。他理解也赞同的他爹的话——拿命搏。可不就是拿命搏吗?他爹没搏过去,他一定要搏过去,这是宿命。
他以往一直这样的觉着。
可今天,刚刚,那个少女冷冷的话语,似乎更契合他爹留下的话,他竟有种一直以来亵渎了“拿命搏”三个字的明悟。让他恍然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跳着闹着什么也不懂的小屁孩,跟站在老虎跟前浑不知危险还在大摇大摆的哈巴狗一样。
“拿命搏,拿命搏,拿命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