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曹喜之心服口服

  曹喜之扫了眼街道上的情况,都有些作呕的感觉。他看向王越,咽下一口唾沫,压下内心震惊,询问道:“贤弟,林丰的个人实力,这么强吗?”
  王越解释道:“林丰能斩杀付罡,实力自是不弱。”
  “不好,贼人要逃走。”
  “上,快冲上去,给我堵住李家贼人的退路。”
  王越迅速吩咐一番,麾下的一众衙役,便迅速的上前,阻断县衙外两侧的道路。以至于仅剩下的几个李家护卫,全都无处可逃,一个个内心更是惧怕。
  “投降,我愿意投降。”
  有李家护卫怕了,躲不掉,又打不赢,只能跪在地上投降。
  “我也愿意投降。”
  “这一切,是李郁谋划的,我们只是听命行事。我投降,不要杀我。”
  “我也投降。”
  仅剩下的六个人纷纷开口投降,全部扔掉武器跪在地上。
  所有人都降,再没人抵挡。
  他们只是李家的亲卫,如今李郁都已经被林丰杀死,道路也被封堵无法逃走,只能降了,没必要为李家赴死。
  林丰看到这一幕,才停止进攻。他手中的破军收起,一招手,附近衙役跑过来,迅速的把仅剩下的六个李家护卫羁押起来。
  林丰一抖袖袍,往曹喜之走了过去。
  曹喜之看着林丰走来,心下难以置信,仍是觉得不可思议。眼前不再杀戮的林丰,浑然不似先前厮杀的狠辣果决,收敛杀气,宛如温润君子。
  前后反差,太大了。
  曹喜之感慨道:“林丰,你文韬武略,才智卓绝。你这样的人,如果担任县丞,实在可惜。即便担任我太守府的主簿,也是可惜。你,可愿意入大秦为官,本官亲自举荐。虽说本官力薄,也能略尽绵薄之力。”
  林丰摇头道:“府君,我这惫懒的性子,不适合出仕,还请府君见谅。”
  走曹喜之的路子,林丰肯定不愿意。
  他有自己的考虑。
  “唉,可惜了。”
  曹喜之摇头叹息一声,他甚至想直接问林丰的详细情况。因为一个上门赘婿,却是有如此的才情,这情况很是不简单,林丰的身份恐怕也不简单。
  可是想了想,也就罢了。
  林丰正色道:“府君,李郁带着人在县衙外劫杀我。因为李郁冲在前面,被我当即斩杀。李家的亲卫,也被斩杀不少。涉及到李家,还得处理一番才是。”
  曹喜之面色恢复严肃,看向王越,吩咐道:“贤弟,李郁的事情,县衙有权处置。所以关于李家的情况,你处理便是。”
  王越颔首道:“曹正!”
  “卑职在!”
  曹正立刻走上来。
  王越吩咐道:“收押所有的李家亲卫,然后再迅速查封李家,以及李家的所有产业。接下来,本官会一一处置。”
  “遵命!”
  曹正抱拳应下。
  他招呼一声,便带着一众衙役迅速离开。
  王越又安排了人清扫街道上的鲜血、尸体,便带着曹喜之、林丰进入大厅,各自落座。
  王越主动道:“贤弟,府君看到了你赠送给我的字和诗,大为震撼,更是喜爱无比。你看,可否赠送府君一首诗?”
  曹喜之那儒雅的面庞上,也多了一抹不好意思,笑道:“林丰,你看如何?”
  林丰先前就听到了曹喜之对王越的称呼。
  官场上,还得有自己人。
  才有足够的力量。
  否则,单打独斗肯定处处碰壁,而王越和曹喜之关系拉近是好事情。
  林丰笑吟吟道:“区区一首诗一副字而已,不足为奇。府君盛情,我岂能大煞风景。来人,拿笔墨纸砚来。”
  曹喜之的脸上,露出笑容,也是开口道谢。等侍从拿着笔墨纸砚搁在林丰的面前,曹喜之忍不住站起身,走到了林丰面前,一脸期待的神情。
  林丰才情无双。
  会做出什么样的一首诗呢?
  王越也走了过去,他的内心却是颇有些忐忑。因为诗词文章,需要酝酿,不是随手可得。所以他担心,林丰做出来的诗句有失水准。
  一旦失了水准,曹喜之这里,肯定是不欢喜。
  林丰却是神色平静,没有任何的紧张。他提笔蘸墨,思忖片刻后,已经有了想法,便不再犹豫,提笔落下。
  《墨梅》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一首《墨梅》,简单质朴,没有瑰丽的辞藻,可是诗句中,清高正直之气扑面而来。以物喻人,清高淡薄,平淡中有味,直中有曲,很是不凡。
  曹喜之一双眸子,愈发明亮,感慨道:“林丰,我个人喜好梅花。先前和贤弟交谈时,就提及了我的喜好。”
  “没想到,你竟是写了一首梅花。这首《墨梅》,字好,诗好,真是绝伦。有此墨梅一首,对我来说,再无更好的梅花。”
  “写得太好了。”
  这一刻的曹喜之,忍不住搓了搓手,待纸上的墨迹干涸,便匆匆收起了这一张纸。
  旋即,曹喜之才继续道:“如此短暂的时间,一首《墨梅》问世。林丰,你的才思之敏捷,在秦国内,年青一代人中,没有能和你抗衡的人。即便是我,也是心服口服。”
  林丰笑道:“府君谬赞。”
  曹喜之是性情中人,笑道:“你和王越称兄道弟,我和王越也称兄道弟。既如此,何必还如此见外,都是一家人。你如果不嫌弃,称呼我一声兄长便是。”
  “见过兄长。”
  林丰站起身,笑着拱手。
  和曹喜之搭上关系,对他来说,也是极有帮助的。一旦商业扩张,要在扶风郡境内推广,有曹喜之的帮衬,就会轻松很多。
  曹喜之听到林丰的话,喜上眉梢。他打量林丰一番,面色又渐渐严肃起来,心中似是下了决定,伸手自衣衫内,郑重取出一枚玉琥。
  这枚玉琥,通体呈青墨色。一尺长,高近两寸,厚近一寸,呈扁平片状。玉琥的虎目圆眼,肢足前屈,作伏卧状,长尾下垂,尾端上卷成孔,呈猛虎怒目伏卧状。
  “墨玉琥!”
  王越看到后,忍不住惊讶出声。
  这一刻,他再看向曹喜之,儒雅的脸上已经有了震惊的神情。原以为,曹喜之是单纯的士人,没有什么背景,可是如今墨玉琥一出,便显露出曹喜之的身份。
  他小觑了曹喜之。
  林丰看到这枚墨玉琥,眼中也掠过了一丝诧异,但转眼又恢复了平静。
  王越惊讶后,深吸了一口气,稳住心神,缓缓道:“曹兄,这一枚墨玉琥,是我大秦文坛领袖韩千秋的信物。”
  “他把墨玉琥给了你,意味着,你是传承他衣钵的弟子。”
  “你这身份,令人震惊啊。”
  “此前我只知道,你曾在韩公的门下学习,可是在韩公门下学习的人,没有上千,也有数百人,许多人都自称韩公的弟子。可是你,却是不一样,是韩公真正的弟子。”
  王越又看了曹喜之一眼,再度道:“你拿出墨玉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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