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

  方晏初不说话季千山也不敢吭声,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
  干嘛去?
  季千山身体猛地一抖,整个人僵在原地,声音中带着明显的颤抖:师父
  他的动作非常明显,手指向的是伸向电灯的开关,方晏初摆了摆手道:不用开灯了,我看得见,你过来一点。
  季千山的身体素质非常强悍,在长时间的奔袭赶路之后还跪了整整三天,居然只休息了一个晚上就恢复了精神。只是脸上还带着一点小鸟似的惊惶,直到走近方晏初之后满心都是眼前的人,专心凝视着他的脸色,才渐渐隐去了这一丝情绪。
  方晏初看着他,暗自心惊。别人不了解,他自己是最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的,虽然现在也不算很好,但是远远不到走两步路就要晕倒的情况。
  那一天,这小崽子带着满手的鲜血毫无保留地抓着自己,肌肤相贴的那一刻,方晏初感觉到一股莫大的冲击力,被抓过的地方火烧火燎地疼痛,扎得他差点没跳起来。
  那种感觉太熟悉了,每一个从血海里走过的上古魔神都不会忘记那种烈火灼烧灵魂的痛苦。
  伸出你的手来。
  季千山立刻从身后把手伸出来摆在面前,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猛地把手缩了回去,在衣服上用力地擦了两下,又坦然地把手摊在面前。两个眼睛亮得跟个探照灯似的,方晏初都觉得自己的房间不用开灯就亮了一个度。
  对不起,师父。我不是故意要打扰你们谈话的
  方晏初也没搭理他这句话,反而拉过他的手,扯着手指仔细地观察了起来。
  季千山这手,一看就知道不是干活的手,除了虎口上有一层老茧之外,剩下的地方都细嫩得跟小姑娘似的。当天在门口说的话果然是胡扯的,就这种手还什么上山砍柴,哪个山能让他砍走一根树枝?
  手上的几个伤口也都被创可贴贴住了,没有血液的双手看起来就像一双再普通不过的手,现在触摸来也不过就是普通触感,再也没有了当日一把烈火穿过皮肤直接烧在灵魂上的痛楚。
  方晏初端详着这双毫不出奇的手,心里有点不太敢相信:就是这个玩意把我放倒了?
  小子,你是从哪儿来的?方晏初再次问出了这句话,但这次却没有上一次和善了。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季千山,病容未退的脸上泛出一丝苍白,但眼神却锐利如刀,活像从冰上燃起的一缕火焰,直把他苍白的脸色也照出了一丝诡异的红色。
  季千山像是被吓到了,眼睛瞪大了,一颗眼泪含在眼眶里似落未落:我我不知道
  那你知道什么?
  你。连思考都没有,季千山脱口而出,话说出口才知道给自己打补丁,委委屈屈地低下头,我是说,我是从海边醒过来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亲人,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大,我只知道我是季千山,要去找师父。
  他虽然委屈地快要掉眼泪,但双手依然摊在身前,丝毫不敢收回去,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形容实在是委屈又可怜,饶是方晏初铁石心肠也不能不为之动容,缓缓地收回力气,把他的手放开。
  方晏初重新倚回床头,又恢复了那个世外高人的模样。虽然一脸病容,但却丝毫不损他的风度,这个人也许是从古至今都享受着外表带来的优势。
  他的脸是非常正统的美丽,不像季千山一样好看得像藏在花丛里的刀,他像八月十五的月亮,温和而有威严。鸦羽一样纤长浓密的睫毛在脸上打出一个小小的扇形阴影,令他垂眸的姿态看起来就像是大殿中的金身菩萨,温和可亲又高高在上:辛苦你了,可是我不是你师父。
  他这话伤人得很,但季千山本就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方晏初再三强调过自己不收徒弟,他也被掌门耳提面命过不准在方晏初面前提收徒的事情,统一跟着大家一起叫小师叔。
  哦。季千山认命地低了低头,但还是心有不甘地问了句,那小师叔,你为什么不收徒弟?
  这孩子是不是不会看人脸色?
  方晏初心想这还用得着问吗,我说不定哪天就死了,收徒弟留人给我披麻戴孝吗?
  一千多年了,你是第一个敢问我的。
  那您会回答我吗?
  不会。方晏初回答地很干脆,简直一点犹豫都没有,随后闭上眼睛,一脸送客的表情,走的时候把收音机给我拿过来,我《致富经》还没听完呢。
  方晏初的收音机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大盒子,长有接近一米,拎起来最起码十多斤,跟新世纪的收音机看起来不像是一个物种的,八成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采购的。但是喇叭播放功能很好,在凌云殿是仅次于掌门嗓子的第二把好手。
  说起来也奇怪,凌云殿一大帮人赶时髦赶得飞快,换手机比换内衣都勤快,唯独这么一个小师叔落后于时代,要不是掌门硬塞了一个智能手机给他,说不定现在还在用大哥大呢。
  季千山乖乖地把收音机拎到床头的柜子上,打开旋钮,左调调右调调,直到能够清楚地听到声音才恋恋不舍地关门出去。
  崇明市的夏天很热,太阳炙烤着大地,就算是在开了四季阵法的凌云殿里也依稀能感受到夏天的热情。
  季千山抬头望了一眼太阳,转身钻进葡萄架下的棋桌前,打开棋盒把手伸进去,在黑白交错的棋子间感受着一丝玉石带来的清凉。他从棋盒中抓起一把棋子放在棋盘上,黑子白子一颗一颗地分明了,分成两小堆,一左一右地放着,另一只手托着腮,微笑着看着对面空出来的座位,眼神温柔如水,只是语气中却透着一丝凉意。
  又不要我了吗?明明还留着我磨的这副棋子啊
  第三章
  (三)
  山中不知岁月。
  虽然凌云殿不在深山,但崇明市的街巷深处是闹中取静的绝佳去处。掌门每天挑着一担西瓜走过几条小巷,叫卖着凌云殿特产的有机西瓜。
  日复一日,直到西瓜就要卖完,八月也走到了尾声。
  我不想上学。季千山以一种让全门派都感到震惊的姿态抗拒着方晏初给他的安排,不用给我什么身份,我不需要!
  在掌门眼里,季千山已经超出了能够胡闹的最高程度,毕竟自己进门修道十几年唯一的执念的就是二人转,除了这个之外他从来就没有忤逆过小师叔。
  可是,这孩子
  崇阳市户籍科的民警站在凌云殿的院子里,无措地看着这个哭得满脸都是泪珠的孩子:这个方先生,要不您再跟孩子做做思想工作?最好能尽快给孩子上户口,咱们这边学校资源也紧张,要是再不报名就有点晚了。
  您稍等。方晏初也从来没想过一时好奇心重居然还给自己找了个麻烦,整个凌云殿从掌门到道童再到早就入土的、四处游历的所有人,就没见过比季千山还难搞的,周几道,请几位警官到前厅待茶。
  掌门人一听到自己的声音条件反射地向前迈了一大步,高声喊了一声:是!
  他的嗓子堪比铜锣开道,惊得两个民警一个激灵差点就跳起来了,只有一个道门来的特使和两个特警还四平八稳地站着,五个人在周几道的指引下穿过院子往前厅去了。
  现在没人了,你不用再装了,方晏初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眼睛半闭不睁,但就算不睁眼他也知道季千山这小子不是真哭,为什么不愿意上学?
  季千山伸手抹了一把眼泪,鼻音浓重地说:我不想离开师小师叔
  说实话。
  季千山噘着嘴,看起来跟自己抗争了许久似的,我不喜欢那个秃老头子。
  那是国家道门组织的长老,日后你少不了要跟他打交道。
  不得不说季千山的感知还是挺敏锐的,那个秃老头子是道门那边专门派过来盯着方晏初的,恨不能方晏初放个屁都要写个书面报告回去。要不是摄像头这玩意历史还短,方晏初都要觉得他是摄像头成精了。
  整个凌云殿没有一个看得上这老头子,但是国家道门组织到底是国家认定的正统,跟凌云殿这种虽然历史长久但是没有正规编制的野路子不一样。
  修道者一旦沾上国家二字,就沾染了人间国运,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修道人了。这一点上倒是有利有弊,借助国运修道的路总是要顺利一些,但是伴之而来的就是浓重的因果,天劫之下因果重的人容易被劈死。
  但这都什么年代了,新世纪的修道者能修到渡天劫的人已是凤毛麟角,知道这些秘辛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所以,你就算不喜欢他,也得给我乖乖的上户口,九月背上书包上学去。
  修道者天生沟通天地,对人间都有基本了解,就比如之前季千山一拿到方晏初那个古董级别的收音机就知道怎么鼓捣一样。但是人类现在的发展太快了,只凭借沟通天地了解到的那一点完全不够。
  更何况
  凌云殿不像道门,没有国家拨的活动经费,想买东西都要靠自己来赚,不上学你怎么找工作?不找工作怎么赚钱?不赚钱怎么买东西?
  我可以跟掌门一起卖西瓜。
  傻!方晏初狠狠地敲了这个不开窍的小子一把,周几道卖西瓜就是一个爱好,他可是正经大学毕业的植物学硕士,没事还在某宝上开助农直播呢。你以为凌云殿就什么废物都收吗?
  季千山捂着被敲疼的头,小心翼翼地蹭到方晏初身边,捏着他的衣角晃了晃:师小师叔,是我错了。我愿意去上学,可是上学是不是就看不见小师叔了呀?
  方晏初掀了掀眼皮,瞥了季千山一眼,心道这小子确实是个修道的好苗子,与天争与人争,明知劣势的情况下还要讲条件:怎么?你还想带着我去上学不成?
  弟子不敢。季千山讨好地笑了笑,眼神中狡黠一闪而过,但弟子初来崇明市,连路都不认识呢,小师叔能不能送我上学呀?
  他并不像什么是什么无家可归的猫猫狗狗,也不像是抱着执念而来的小小少年:方晏初心想。这类人往往对看不见的未来心有戚戚,时时刻刻提着一颗心,是万万不敢跟自己胡闹的。
  别的不说,凌云殿就有的是孤儿出身的道童,刚来的时候哪个不是唯唯诺诺地连眼都不太敢抬。
  这小子倒好,来的第一天就挤掉了自己师兄的活,死皮赖脸地赖到了自己身边。不像是流浪在外的小猫小狗,倒像是被娇宠坏了的家养宠物。
  方晏初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闲心,也许是一千多年的避世生活让他觉得有点寂寞了,又或者是道门的那个摄像头精实在是让人厌烦,这种要求他居然也答应下来了:可以。
  九月一日,崇阳市第一中学的大门口。
  看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方晏初想,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的话,他一定会郑重地拒绝掉这个无理请求,如果给这个决定加上一个期限的话,他希望是亿万万年。
  凌云殿全体成员的小师叔方晏初方长老从诞生之初到现在,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嘈杂凌乱又乱中有序的场景。
  无数学生从崇明市南南北北各个角落里蜂拥而来,直把一个小小的学校挤得快要爆炸。每个学生旁边仿佛自带七八个家长,每个家长都怀揣满满的离别与期望。更别提还有穿梭其中的老师,忙忙碌碌地维持着仅有的一点秩序。
  龙游君的年代还要比这早个几十万年,那时候莫说是学校,就连人类也才刚刚诞生,尚不知什么叫礼义廉耻道德教化,反倒是妖鬼神魔漫天乱飞,看着也不如这个刚刚开学的学校热闹。
  让一下让一下!
  请问是在这儿签到吗?
  暖瓶肥皂洗脸盆,面包鸡蛋火腿肠,学弟来条毛巾吗?
  来自人间的喧闹扑面而来,就像一壶沸腾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热气从壶口挤挤挨挨地成团滚出来,稍一接近就要被烫得皮肤通红。这种人间气息甚至比拥挤的人潮杀伤力更大,方晏初只是在门口站着就感觉自己已经被这热闹烫伤了。
  小师叔?要不你还是先回去吧,我自己也能报道的。季千山背着书包他那个包里也就装了两块点心,装饰作用大于实用价值小心地扶着方晏初和他的坐骑。
  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说一下方晏初的这个坐骑,龙游君与天同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自然不需要什么生物代步。但是热情的凌云殿弟子们还是为他添置了一辆最新款的
  自行车。
  虽然现在坐骑已经完全沦为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古董货了,但是在上世界六七十年代这可是个珍稀的好物件,二八加重的呢。
  但显然,挤在一众花花绿绿的私家车中,这辆自行车显得不是很排面。路过的老老少少无一不把目光落在这辆来自上世纪的自行车,以及车边上两个好看的男人身上。
  方晏初总是端着一副高贵冷艳的范儿,跟菩萨下凡指导工作似的,令人望之生畏。一旁的季千山就好很多了,虽然一双眼睛全落在下凡的菩萨身上,但是面带微笑一看就非常好接近的样子。
  高一的小学弟吧?来条毛巾吗?学校里自古以来就不缺机灵人,这位机灵人胳膊上搭着花花绿绿十几条毛巾,像个人形衣架子一样朝两人走了过来,住宿必备,我这比学校超市便宜一块一!
  季千山朝衣架子摆了摆手,礼貌地推了:谢谢师兄,不用了。
  哦哦,不住宿是吧?那来两支笔怎么样?我宿舍还有笔记本什么的,什么都有。衣架子显然是个成熟的生意人,走近了两步低声说道,师弟,咱们学校那边有存车处,我带你们去?
  好啊,那师兄你的笔我都包了。季千山惊喜道,单手推着那辆已经年迈的二八自行车,伸手把方晏初拉到身后,我叫季千山,这是我叔叔,他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
  叔叔好,叔叔长得真年轻。衣架子没看出季千山的防备,反而拍了拍胸脯开始介绍自己,我叫张晨,是高二的学生,以后学弟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帮忙,别的不好说,我人缘还是可以的哈。学弟,你这个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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