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 讨战

  深壕两侧,都布满了拒马,仔细看看,居然是因陋就简,直接把砍下来的树杈修整一下,支里八叉的被楔入到地上,盘根错节的被绳子绑在一起,就形成了一道密集的拒马鹿砦,这也太会省事了吧!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这办法着实有效!
  而且居高望去,李琛营中还竖起了一道木牌,都是用胳膊粗的树干拼凑而成,斜着戳在营中靠近营栅的位置,乃是官兵用来防箭的设施,直到这会儿,还有不少人,在营地里忙活着,有条不紊的在进行着各种完善工作。
  仔细观察一下之后,左髭丈八和黄龙、于毒等人,居然没有在李琛这座营中找到一个薄弱之处,短短一天多的时间,李琛居然率领他的部下官兵,把这里改造成了一座坚固的堡垒。
  左髭丈八的眉头顿时就拧在了一起,开始感到棘手了。
  这时候他身后的贼将之中,一个家伙挠着头骂道:“李贼这厮属什么的?属刺猬的吗?他是怎么搞的?这么快就弄出来这么一个营盘!”
  左髭丈八忍不住揪住自己的胡子,开始泛起了合计,这根他原来的计划完全不一样,他本来以为,李琛所部在这荒郊野岭之中,根本无险可守,等他率军来了之后,李琛躲无可躲,只能跟他列阵决一死战。
  原来他认为,即便是李琛和他手下有通天的本事,只要自己全军压上去,靠着人数的优势,堆也要把李琛给压死,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李琛能在短短一天多的时间里,就在这里打造出来一个坚固的营盘。
  这一下看来有点麻烦,原来野战的打算肯定是不成了,接下来看来是需要打一场攻坚战了。
  可是左髭丈八却也知道,他们黄巾军看起来很擅长攻坚战,但是实际上攻坚的能力并不强,他们依靠的还是人数的优势,用人命去填,最终才能获得胜利。
  想到这里,左髭丈八深吸一口气,下令全军停驻下来,命军中老弱开始就地扎营,卸下粮秣辎重,准备做好长时间攻坚的准备。
  但是一想这次他们带来的物资,左髭丈八就又后悔了,他原本计划这率军来到此地之后,直接痛痛快快的跟李琛来一场决战,一举将李琛这支官军给歼灭,就能打道回邺城大营了。
  所以来的时候,并未带足兵帐,兵粮也只是按照三天的量携带的,以为三天时间,足够他解决掉李琛了。
  可是当看过了李琛扎下的营盘之后,左髭丈八不那么乐观了,以李琛扎下的这座营盘,看起来强攻,也不是很容易攻破的,这一仗看来三天之内解决希望不是很大了,他带来的那些粮秣和兵帐,似乎有点不够用。
  但是事已至此,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了,传令下去,下令粮食要省着点吃,尽量能多吃两天,省的李琛的兵营没打下来,他们倒是先断粮了,另外他点了几个部下,令他们领兵立即散出去,开始在方圆二十里之内,去筹措粮秣,说的好听一点是筹措粮秣,实际上就是拍他们去抢。
  当安排下去扎营之事以后,左髭丈八也没耽误时间,看看天色离黑下来还有些时间,于是便点了军中能战的黄巾部众,朝着李琛营地逼近了过去。
  当他们在李琛营外乱哄哄了一阵,排布好阵列之后,左髭丈八问道:“谁愿意前去李贼营前讨敌骂阵?”
  当他话音一落,一个五大三粗的部将便拎着一根铁棍走了出来,对左髭丈八拱手大声说道:“末将愿意前去讨敌骂阵,将那李贼的人头砸个稀烂!”
  左髭丈八看了一下不认识这个五大三粗的家伙,于是朝着跟他来的黄龙等人扫了一眼,黄龙立即出来介绍到:“这位乃是我麾下的猛将,名叫盖盛,力大无比,乃是一员虎将!”
  左髭丈八听了之后,打量了打量这个盖盛,见他生的五大三粗,胳膊确实顶的上一般人的小腿那么粗了,也没有披甲,精赤着上身,一身腱子肉出了汗之后,油光锃亮,倒是确实挺凶悍,手中的这根铁棍乃是一根熟铁棍,被他经常持握,擦得手持的地方瓦亮,应该是有些勇力。
  于是他抱着试探的心理,点头道:“原来是黄龙你的部下,那么就让他去吧!派五百人为其观敌料阵,看看那李贼敢不敢出营应战!”
  于是这个盖盛答应一声,谢过左髭丈八,拎着他的熟铁棍就咚咚咚的朝着李琛大营的营门冲了过去。
  黄龙赶紧把自己带来的部众分出五百人,派一个手下的部将去为这盖盛观敌料阵,前天他落荒逃回邺城的时候,只带回去了几百人,回去之后沿途收罗了一批之前掉队的,加上后来溃散之后逃回去的少量部下,现在又归拢起来了一千多人,多少恢复了一些实力,但是这一千多人之中,能战的却只剩下了六七百人,其余的则皆为老弱。
  这个盖盛乃是黄龙手下的一个部将,前天因为特殊情况未能跟随黄龙出战,所以躲过一劫,但是这个盖盛听闻黄龙大败而归之后,气的哇哇暴叫,说什么他因事未来,要是他来的话,定不会让那李琛猖狂。
  这话说起来很伤人,把黄龙搞得很没面子,也让败逃回去的那些黄龙的部下们很没面子,但是这个盖盛却并不知道他已经把人给得罪了。
  这厮是个标准的莽汉,武技什么的没有多少,但是就是有一把力气,刀枪剑戟都不擅长,就喜欢用棍子,于是跟着黄龙起事之后,黄龙看盖盛力气很大,但是又不擅长使用其它兵器,于是便想办法,让人给他打了一条长一丈左右的熟铁棍,重达三十余斤,算是一件重兵器了。
  这家伙有了这条熟铁棍之后,很是喜欢,凭着两膀力气,使得是虎虎生风,加之他又是个莽汉,完全就是个亡命之徒,每次上阵不喜欢披甲,皆光着上身,只穿一条袴,抡着熟铁棍冲杀在前,还真就罕与敌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