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了仇,金大侠
虽然时隔六年,但杨健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青年,正是当年他上初一时,学校里的校霸,韩超!
当年韩超辍学时十六岁,按理来说现在长相有所变化,但他的左脑门上却有一颗黑痣,很容易让人认出他来。另外,就算没有那颗黑痣,以杨健对韩超的刻骨记忆,也不会轻易忘记。
韩超显然认不出杨健,又或许早把杨健给忘了。听来人叫出自己姓名不由一愣,随即笑道:“哟,插针眼,看来打你的这小子还认识我。”
说完,冲杨健一扬眉道:“小子,你既然认识我,就该知道我韩超在这淮桑道上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你打了我的小弟,还抢了他的马子,说说吧,这帐想怎么了?”
杨健瞅了瞅韩超那伙人,发现除了韩超面带狠厉之色外,另外七八个也就是刚到社会上的小混混,能吓吓普通人。于是扯动嘴角一笑,道:“算账?正好,我也要和你算算六年前的旧账!”
韩超听到杨健这话,右眼微跳,不由问:“你到底是谁?”
“哼!”杨健没回答他,哼了一声照直走过来。
杨健迈步很大很快,几乎是一个呼吸间就已经到了韩超面前,还没等韩超和他的小弟们反应过来,杨健便一拳打到了韩超的面门上。
噗!
韩超应声而倒。
顿时,包括查郑彦在内的小弟们都惊呆了。
尼玛,这什么情况?老大一个照面便被干掉了,如果是黑涩会团战,这不是已经输了么?
相比于小弟们,韩超这位老大的感受要糟糕许多。此时眼冒金星不说,鼻头一热,血和鼻涕一起往外流,整个人都是懵的。但他绝对想不到,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等着他。
他双手撑地,挣扎着想起来,却被人一脚踩在胸膛上,又躺了回去。这一脚重的,他想吐血。
但韩超也不愧是老混混,躺下后硬是挺着开了口:“尼玛,都干看着搞吊,干这逼的!”
七八个小弟这才算回过神来,瞧见自家老大被杨健踩在脚下,立即都冲了上来挥舞着拳头要揍杨健。却不知道,他们的动作在杨健眼中都太慢,一瞬间,杨健脑海中便计算出许多种闪躲然后将他们击倒的路线。
于是,很快这七八个混混都陪韩超一起躺在地上哼唧。只剩下一个插针眼,因为早知道杨健的厉害没上。
“你想跑?”杨健问查郑彦。
查郑彦先点头,然后摇头,最有又点头。
杨健笑:“你跑了怎么对得起你的超哥?”
说完,一步来到查郑彦身边将其踢倒在韩超身边。
回来继续踩住韩超的胸膛,杨健低头问:“韩超,你还认不出我来吗?”
韩超这时候已经怕了,因为杨健简直太厉害了,比他见过的最厉害的黑涩会打手都厉害。而现在看样子,杨健明显是找他寻仇的,可是——
“大哥,我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啊。要不您行行好告诉我,我给你好好赔罪行不?”
面对韩超的求饶,杨健没有丝毫心软。见韩超真不记得了,他便提醒道:“你不记得我,那记得艾薇吗?”
“艾薇?大哥是说艾薇儿吧?”艾薇在韩超记忆中显然比杨健要有深度,“我以前是认识她,不过人家现在都是大明星了,跟我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啊。”
听韩超的话,看韩超求饶的样子,杨健虽然仍旧没有心软,可却突然间觉得没有了意思。他一直记得当年韩超一伙人打他的仇,曾无数次想象过怎样报复。可当真的轻而易举将仇人踩在脚下时,却又感到索然无味。
莫名一笑,杨健道:“你说的不错,艾薇现在确实和你没关系了,以后也不会有。”
说完将脚从韩超胸口拿开,弹了弹上面的灰尘,便转身离开。
“韩超,记住这顿打为什么挨的——我,就是当年艾薇的那个男朋友,杨健。”
走出巷口,杨健脚步一顿留下这句话,才没入人群。
这边,躺在地上的韩超终于想起了什么,面色变得极度难看。
这时,旁边的查郑彦好奇道:“超哥,这个杨健到底什么来头啊?”
韩超一下子坐了起来,指着查郑彦骂道:“你妈的来头!都是你这小子不长眼,害得大家挨打,兄弟们,给他长长教训!”
“别呀超哥···啊!···”
报了仇,杨健心中通透许多。他想如果能够再实现这么多年的一个心愿,或许他的念头就能够彻底的通达。现在他已经走在这条路上,相信不久就能够真正实现。
和家人一起吃过晚饭,杨健照例回自己房里去写小说。而在开始写小说之前,杨健又去豆蔻看了看。虽然《幻城》已经写完,诗歌也是一个星期一首,但上面的评论却仍旧不见少,尤其是《幻城》人气是越来越火爆。
和书友互动了几条评论,杨健忽然发现有一条站内信息。豆蔻上,除了编辑可以给作者发信息外,只有好友之间能够发信息。不过,现在杨健的豆蔻编辑张晓天都是用qq给杨健发信息,而不是站内短信。那么,这条短信又是谁发来的呢?
“冰雕蔷薇?”
点进信息,杨健便看到了发信人的昵称,同时也看到了信息内容。
“对不起无维大大,我对豆蔻的不怎么熟悉,然后这段时间又有些忙,也是才发现您加了我好友。我是您的忠实粉丝,真的感到很荣幸。”
杨健点开自己豆蔻的好友圈子,发现里面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那就是冰雕蔷薇,同时,杨健也记起了那次看到这个昵称时的猜疑。
想了想,杨健发了条信息:
“冰雕蔷薇,你为什么要取这么一个昵称呢?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信息发出去,杨健轻呼了口气,心中有些忐忑——他想见到答案,却又怕见到答案后失望。
最后,杨健索性离开豆蔻页面前往奇迹。和中午相比,《诛仙》又增加了一百多个点击十几张推荐,评论也多了三条,不愠不火。
这种情况,杨健也探究过原因。《诛仙》在原时空出现时,不仅创意新颖,文笔绝佳,剧情感人,其外部环境也很好,正是网文刚开始流行的时期,网络小说比较少。而在这里,虽然网络读者多了许多,但同样网络小说和作者也多了许多,《诛仙》在其中难免被一时掩埋,难以像原时空那般一出来就吸引来诸多人气。
不过杨健并不担心,好书就是好书,只要一有机会,《诛仙》肯定会绽放光芒的。
淮桑地处华国内陆偏南,夏天还是很炎热的,而就是这样的炎热天气里,杨健每天都是家、培训中心两点一线的走过。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三点一线,因为下午上完吉他课,朱佳灵总是缠着杨健送她回家。
“你上次把插针眼教训那么狠,他肯定怀恨在心,要是你不送我,我回家路上碰上他们怎么办?”
朱佳灵是这么跟杨健说的。
“那暑假过后呢,你怎办?”杨健问。
“暑假过后就上学了,我就不走那条路了。”
“其实你现在也可以打的回家,不走那条路。”杨健看着朱佳灵笑。
“不管,不管。总之你作为好朋友就要送我。”朱佳灵抓住了杨健的手臂。
而杨健,也不知不觉升级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杨健没有拒绝做朱佳灵的好朋友,但每次都是送到小区外面,绝不进小区一步,更不会应朱佳灵的邀请去她家里坐坐。
现实生活中,杨健过的平平淡淡,规规矩矩,而在网络上,龍華携带着《诛仙》已经开始大杀四方!
杨健的签约合同一到,《诛仙》改了状态,第二星期可乐便给了一个新书文字推。虽然小,却成为了点燃《诛仙》阅读狂潮的火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诛仙》!
这小小的一行字最先出现在武侠分类的新书文字推中,地方虽然不起眼,但看到的书友却没有一个能挪开眼睛,全都点了进去。便是金文昌这样的人也不例外,因为这句话,让他感到一种其他武侠所没有的感觉和气势。
说起来,金文昌到奇迹已经好几年了,他年纪大,每天的上网时间都有限制,不过还是坚持每天都到奇迹的武侠分类看一看。不仅是因为他本人喜欢武侠,更因为他对武侠,乃至相关的华文化有一种强大的责任感。
金文昌是他的本名,可能不怎么出名,但若是说起他的笔名,全世界,但凡对华族文化有些了解的人想必都如雷贯耳。
金镛!
半个世纪以来,当之无愧的华文武侠小说第一宗师!
他的14部小说巨著“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至今一直是影视媒体翻拍成电视电影的热门题材!他的影响力渗透到世界上华人所在的每一个角落!他的武侠,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华文化象征!
当然,在奇迹他是不会用金镛这笔名的,更不会是金文昌这个本名,而是一个很中二的昵称——金大侠。
【不会盗取金先生的创意,但把他的身份改了改,精彩剧情。读者勿怪。一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