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就像是杀魂对于“四个肝”这种描述表示疑惑一样, 叶争流有时候也不太听得懂杀魂的意思。
只不过,叶争流的语言是夸。
而杀魂的语言, 通常都是写实。
就像是他现在驱赶着狼群进行迁徙一样, 他这么做的原因在于——
“有暴雨要来了。”
最开始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叶争流只以为,杀魂是在指代草原的夏季。
热带气候往往在夏季多雨, 离离之野自然也无法逃脱这个规律。
虽然叶争流有点不理解为何要因为雨水迁徙, 但杀魂既然这么做,想必有他的道理。
但很快, 叶争流发现, 事情好像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杀魂不只是带着狼群在移动。
正相反, 他是在用自己的狼群, 甚至联合起他统治的全部狼群, 以此驱赶着草原上目及之处的生物, 一同往东边迁徙。
这不但不同寻常,而且超乎叶争流储备的所有常识。
她曾经试探性地问杀魂:“你每年都会这么做?”
杀魂摇头,定定回答道:“只有这一回。”
说罢, 他仰起视线, 用一种非常奇异的目光直视天空, 喃喃自语道:“有雨水快要落下来了。”
“什么?”叶争流追问道:“什么雨?”
杀魂皱起了眉头:“……就是雨。”
停顿了一下, 他极力地给出了一个描述:“很危险, 是腥的。”
说出这话的时候, 杀魂已经掌握了高级狼语, 同时可以熟练地运用人类的基本词汇,甚至会在聊天时,偶尔冒出两句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方言。
叶争流每次拿到新编好的夜校课本, 第一件事就是用杀魂当教具, 验证课本的教学效果。
截止到目前为止,杀魂除了认字之外,还能够手写五百字短作文。
……至于叶争流,她已经可以用狼语造出一个包含五个词语的长句了,真可谓是天大的进步。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无法对于“雨水”的来源进行有效的沟通。
包括杀魂是如何觉察到暴雨将至这件事,叶争流用十余种方向反复挖掘,依旧没能弄明白。
这就绝不是语言障碍能够解释的了。
按照叶争流的判断,这应该是身体素质的区别。
在长久的相处中,叶争流慢慢察觉到,杀魂有一种区别于旁人的先天感官。
举个例子:耳中所听、目中所见、鼻端所嗅、口中所尝、以及皮肤所触,是人类认知世界的全部方式。
但假如有一族之人先天就生活在地下,久而久之,他们的眼睛退化掉,那么这些人将无法想象出“色彩”是什么样的东西。
即使教授给他们人类的语言,他们也只能勉强觉得:红色是烫的,蓝色是冷的,黄色是尖锐的,绿色是安静的……
因为不曾见到颜色,所以无法想象光明,更无法想象视觉是一种什么样的体会。
极偶尔的时候,叶争流能感觉到,对于杀魂来说,他们都是故事里的那群盲人。
这个从小在狼群中被养大的少年,他对于世界的认知方式,除了听、视、嗅、味、触之外,还有另一种奇异的、旁人无法理解的独特感知。
对于这场“自然而然就知道的雨”,杀魂无法跟叶争流进行精准的交流。
这不是因为他掌握的词汇不够多。
是这个人类社会,根本没有发明出可供他表达的词汇。
——假如世上所有人都是盲人,那么色彩毫无意义,也不会有人专门区分出“红色”、“绿色”和“蓝色”。
所以,在这个世上,没有人给杀魂第六感知发明出一套精准的表达词。
他只能用现有的词汇,告诉叶争流暴雨将至。他只能用人类最基础的理解,把那场代表着危险和灾厄的雨形容为“腥的”。
腥的、不好的、很危险的。
所以作为这片草原的上的王,杀魂御使着他的属族,从草原的最外围形成一个包围圈。
狼群们合力驱赶着生活在草原上的野兽和妖兽,一路追逐它们往东边而去,像是协同牧人放牧上万只牛羊的忠犬。
叶争流曾经问杀魂,他明明可以只命令所有狼群一路东去,为什么要额外费这个力气。
少年就和现在一样,随意地朝着草原挥了挥手臂。
杀魂十分平静、冷静、理所当然地回答道:“大雨要来了,我不想它们因此而死,而这是我的草原。”
他说出这话时的神气,淡然如同整片草原唯一的王。
叶争流想了想,又试探道:“那如果你的狼群们饿了……”
杀魂偏过头,迷惑地看了叶争流一眼,像是奇怪她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它们要是饿了,自己会捕猎的。”
少年随手朝着包围圈中狂奔的百兽一指:“这些都是猎物。”
这个答案显然和前一个问题有点矛盾,但从杀魂的表情上来看,他回答得理直气壮。
停顿片刻,杀魂仔细地看了看叶争流的神色,从表情中隐约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解释道:“狼追捕鹿,鹿吃掉草,草变成粪便,明年后年会从粪便里面孕育出新的草原。在最高的天穹庐之下,它们一千年前是这样,一千年后也会是这样——但这场大雨,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说话之间,便有一只黑狼窜了出去,死死地咬住一只野兔的脖颈。
半分钟后,兔子最后一次无力地抽搐了后腿。
它灰黑色的皮毛被尖牙轻易撕开,鲜美的内脏淋漓地流淌出来。两匹黑狼循着血腥味上前,一同分享了这路途中的补给。
杀魂平静地看着这一幕,和他望着日升月落时的神色没有任何差别。
他的眼中的神色同时凝结着自然的冷酷和慈悲,比之前更加像是草原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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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还跟我一起找吗?”杀魂问叶争流道。
说出这话时,杀魂的手腕上正套着一个鸟窝似的花环。
在这个迁徙的下午,他已经专心致志地寻找到了一百二十六朵鲜花,每一朵的种类都不一样。
等花环上的数目凑够了一百五十朵,他就亲手把花环带在叶争流的头上。
最近,那些牧民里最受欢迎的姑娘们,都会带着一顶这样的花环。
她们带上花,围着篝火唱歌、跳舞,皮靴踏踏地来回蹦跶,裙摆在舞蹈中快活地转成一个圆圈,杀魂全都遥遥地看见了。
既然花环是这样令人高兴的东西,那叶争流也理应有一个最好的。
叶争流伸长脖子,往杀魂的手腕上看了一眼,觉得这东西可以给后世的奥运会作参考,成为体育馆的设计模型。
至于它戴在自己头上的样子……
叶争流很乐观地想:可能这就是草原独有的风情。
她随意揉着银色巨狼有些糙硬的皮毛,问道:“还没有找到吗?”
两年来,杀魂一直在找一个地方。
他能感觉到,要寻找的地方就在草原上。
但杀魂东奔西跑了许多方向,总是找不准。
叶争流一开始也想帮忙找的。
她特意给自己抽出三天假期,借助系统的3d地图,高空俯览,把所有可能的地点都依次试了过去。
……然后全部无事发生。
叶争流非常认真地征询杀魂的意见:“那是种什么感觉?”
杀魂也非常认真地回答了她的问题:“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捂住耳朵便能听到,风里无时无刻都有隐约的气味在牵引着我,来自四面八方,散往四面八方。”
叶争流:“……不好意思打扰了,就当我没问过吧。”
毫无疑问,这又是来自于杀魂那种奇妙的“第六感”。
杀魂告诉叶争流,他是从浮生岛回到离离之野以后,才感觉到有这样一片地方在呼唤他。
这些日子以来,他的力量变强了,身体变得更灵敏了,耳朵能够听到更远、目光也变得锐利,连叶争流都会多次地出现在他的梦里……
虽然在叶争流听来,这个形容怎么听怎么像是杀魂步入了青春期,所以开始高速发育了。
叶争流对杀魂的日常安排没什么意见,她只是好奇一件事:“不是说带着我的时候,那个地方会变得很难找吗?”
杀魂直白地点了点头:“你在这里,所有的声音、路线和气味,就都被压下去了。”
听到这个答案,叶争流莞尔一笑。
活体的皮毛狼垫子实在太热,叶争流又在银狼上翻了个身,改为趴着。
她双手托着下巴,心情很好地换了个角度欣赏杀魂的脸。
时光带来的不仅是身份上的变化,两人的外貌也都成熟了不少。
初见时的杀魂,双颊上带着一层薄薄的、未曾褪去的婴儿肥。
而现在的狼神之子却已经脱胎换骨,轮廓锐利而漂亮。他正处在人生中最健壮、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像是古希腊为英俊的神明专门打磨而成的雕像。
叶争流渐渐地理解了,为什么杀魂那么愿意听自己说话。
尽管那些来自异世的词语,对于他来说简直像是一门崭新的外语,属于理解力之外的东西,但每次叶争流提及此事时,杀魂仍然眼也不转地看着她。
叶争流一开始以为他是专心向学。
后来又以为是杀魂能超脱语言,意会到精神。
直到后来,叶争流才微妙地同步了杀魂那时候的心情——
当杀魂说出“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捂住耳朵就能听到”这种远超人类理解力的胡话时,叶争流不也是目不转睛地托腮看着他。
——谁让他认真说话时的神情,就是有那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