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斗野猪

  魏明成当即和程小麦换了手里的鸡蛋,两人再次喊了起来:“斗蛋,斗蛋,斗的是开心蛋,蛋撞蛋,蛋挤蛋,谁赢谁是大蛋王,碰!”
  嘭嘭!
  两人手里的鸡蛋撞击在一起,依旧是魏明成败了。
  魏明成望着程小麦手里一点损伤都没有的鸡蛋,笑道:“小麦,你行啊,在读书的时候,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连斗蛋你也最厉害啊!”
  程小麦已经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鸡蛋在自己手里因为灵气的缘故,变得非常的坚固,而到了别人的手里,立即就原形毕露了。
  他哈哈大笑,说道:“老魏,我小时候经常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斗蛋,这种游戏看上去很简单,但特别讲究技巧,在这一方面我是老手了,你们怎么能玩得过我呢?”
  听他这么一说,方海生笑道:“算了,看来我们怎么玩,都不是程小麦的对手,还是开吃吧!”
  他剥了一只鸡蛋,咬了一口,刚咀嚼了几下,旋即眉飞色舞地叫喊道:“天呀,这鸡蛋的味道这么好?”
  在座的人吃了鸡蛋,没有一个不夸好的,还说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土鸡蛋。
  只有程小麦心里清楚,老妈是用井水煮的鸡蛋,井水里含有灵泉,这味道不美才怪呢。
  吃过饭后,程小麦抢着要买单,可硬是被魏明成给推开了。他说这次是你程小麦到县城里来的,当然由我请客了;什么时候我去水阳了,你再买单。
  程小麦急着要赶回去,魏明成开车将他送到了车站。
  从水阳镇的上街头下车后,程小麦到街上转了一圈,索性花了八百多块钱,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以后后上个街什么的,也方便多了。
  除此之外,他又买了一些玻璃缸,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进空间里了。这些玻璃缸是专门用来在空间里酿绛珠果酒的。
  他想给姐姐酿制几缸绛珠果酒,也给伍夫之弄一缸。
  想了一下,他又给爸妈各买了一款手机。
  回到家里时,爸妈都正忙着,一些事情轮不到他插手,他索性往后山那里赶去,想在那里看看能不能寻找出新的物种。
  比喻新的野生水果。
  程小麦对于这种东西,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来到后山,他正往里面走,忽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呼救声。
  他连忙向那里赶了过去,发现有一头野猪正追着一个孩子。程小麦认出那孩子是村民罗成的儿子,叫罗晓松。
  罗晓松一眼看到程小麦,哭喊道:“小麦哥,快救我!”
  程小麦赶上前去,急忙喊道:“别怕,你躲到一边去,我来对付这野猪!”他抓起地上一块石头,朝野猪身上砸去。
  野猪身上挨了重重一击,发出一声嚎叫,抛开了程晓松,恼羞成怒地向程小麦扑了过来。
  罗晓松躲过一劫,撒开两条腿往村里跑去。
  程小麦也准备往回撤,不料,野猪动作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快,一下子就追上了他,一头向他撞了过来。
  他慌忙往旁边一闪,脚下却被石头绊了一下,一跤摔在了地上。
  野猪一看程小麦摔在了地上,嘴出一对獠牙,向他顶了上来。
  在山里流行着这么一种说法:“一猪二熊三老虎”,这猪指的就是野猪。野猪之所以被排名第一位,因为这种动物最常见,破坏力也非常的强。
  特别是生长在野唇外的那对獠牙,这人要是被它顶中了,恐怕连小命都难以保住。
  好在程小麦条件反射力过人,身体快过脑子,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侧面翻身,滚开了。
  野猪扑了一个空,收脚不住,从程小麦身边冲了过去,带起一股恶风,卷起地上的腐叶,漫天飞舞。
  程小麦坐在地上,正喘着粗气,谁知,那只野猪迅速掉过身子,“嗷——”地怪叫一声,再次向他扑了过来。
  野猪性子凶悍,一旦将它惹恼了,会和你不死不休地纠缠下去。
  这次,程小麦再想躲开已经来不及了,好在他反应还算快,发现身边不知被谁丢弃的一块长竹片,迅速捡了起来,朝野猪脖子划了过去。
  如果这一幕情景若是被别人看到了,真的会笑倒的,这野猪身上的皮是特别坚韧的,一般的刀子都难以刺进的,用一块竹皮对付野猪,这与以卵击石丝毫没有什么两样啊。
  就连野猪也觉得这小子肯定是吓傻了。
  咔嚓一声,竹皮划过野猪的脖子,从脖子处传出骨骼断裂的声音,野猪惨嚎一声,带着竹片奔了几步,一头栽倒在地里,四肢一阵剧烈的抽搐后,就一动不动了。
  “真是吓死我了!”程小麦全身酸软地瘫坐在地上,抹着脸上的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过了好一阵子,他这才缓过一口气来,来到野猪身上,心说真死了?
  看着那野猪被深深划开的脖子,以及从嘴里溢出来的血,分明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程小麦从野猪身上拨出那块竹片时,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了,这种竹片能够给野猪割喉?
  想到在县城里与老同学斗蛋的事情,这才明白是右手的灵气,救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这时,程小麦发现左手擦破了一块皮,手腕处也疼痛的厉害,想必是刚才摔跤时受了伤,他从空间倒出了一点灵泉,抹在了伤处。
  疼痛立即止住了,连伤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了。
  想到黑皮被治疗好腿伤一幕的情景,程小麦心中暗暗震惊,这灵泉疗伤的效果实在是太逆天了啊。
  处理好自己的伤势,回头再打量那头野猪。
  这野猪通体是黑色的,身子骨呈倒梯形,一身的健子肉。
  野猪的鼻子比家猪略小,脖子后方是长长的猪鬃毛,一根根硬刺一样立着。两条后腿粗短结实,难怪刚刚能冲那么快。
  看这野猪庞大的身体,至少有两百多斤重了。
  想到刚才这只野猪的凶狂劲头,程小麦不由得一阵后怕。也幸亏自己赶来的及时,否则,罗晓松就出事了。
  罗晓松的父亲也是板车队里的人,他正在帮着自己建厂房忙着呢,万一他儿子有个好歹,以老爸老妈的性格,估计肯定因为自责不会再办厂了。
  程小松默默地朝野猪说一声对不起啊,你原本是保护动物,如果不是你要伤害我村上的小朋友,我也不会要你命的。
  说明白一点,是你自己寻死的,这也是你的命数!
  既然你已经死了,我也不会让你白死的,至少你身上的肉还是可以吃的,这也算是你没有白来世上一趟,总算为人类做了一点贡献!
  这为自己家省了一笔买肉的钱了。
  他正在念叨的时候,从山下传来一片嘈杂声,程土旺老俩口和板车队里的人都赶过来了,手里拿着铁锹和锄头什么的,有的还拉了板车。
  黑皮跑在最前面。
  钱红英远远的带着哭腔叫喊道:“小麦,我的儿呀,你在哪里,别吓你妈啊,你没事吧?”
  程小麦站在那连蹦带跳地招着手:“妈,我在这里,没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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