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8章 最有效的攻击
李登云早知道那双藏在裤袋里的手一定攥着什么东西,不是手枪就是匕首,当两人到两米距离那只手还没抽出来的时候,他便确定了是匕首,而不是手枪。如果是手枪的话,对方不会走到两米的距离了还没抽出来动手,因为子弹的射程可以有几百米,就算枪法再不准的枪手,在几米的范围都还是能瞄准一个人射击的。
因为知道对方的裤袋里是匕首,而且看出了对方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所以他知道对方最有效的攻击方式。
那柄至下而上的匕首直奔他的喉咙,快,狠,准!
但却半途而废。
在对方的手一动之时,他也出手了。左手抓住了对方的小手臂,并且用力压下,使对方的攻击无法进行,同时抬腿,给了对方裆部一脚。
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部位上,裆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受到重力攻击时,轻则昏厥,重则残废甚至毙命。攻击裆部,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是一般人难以拿捏攻击的准度。
在那人的身体才倒下的时候,左右边的人也已经冲近了。
左边的人先到,将手里燃烧着的香烟,当成武器一样的,用力的掷向他的面门。
这支香烟,不能对一个人造成什么伤害,这只是虚招而已,只要他以一般人的条件性反射躲避这支香烟的话,就会变得被动,对方会在他避让的时候进行致命的攻击。
所以他没有避让,而是伸手将那支劈面而来的香烟拍击回去,倒撞向对方的面门,人同时飞跃而起,一脚蹬向对方的胸膛。
对方也没有避让,而是再次伸手将香烟击回,而他人在空中,香烟无法击到面门,所以不能造成影响。
瞬息之间,他已经快蹬到对方的胸部,仓皇中,那人急退。
但他的出手,都是组合式攻击,脚虽蹬空,但落地后,抬手一肘,击中那人的面门,那人顿时一个趔趄栽倒。
他毫不犹豫,横移两步,转身,看见三四个人冲到。
其中一个人目光看着这里,但是却在与人通话。不用说,。第一直觉,对方在叫支援。
于是,他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时间重于一切。
他要与对手抢时间!在对方的援兵没到之前,结束战斗,迅速撤离。
所以,他迎着冲过来的几个人冲了上去。
三十六计中,本来走为上计。而且他若是逃,还很少有人能与他比速度。但此时却不宜逃,因为是好几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在攻击他,在没有很好掩体的情况下,他不能把自己的背后留给敌人,那样会让自己很被动,防不胜防。
再厉害的人,不是神,背后没有眼睛。
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敌人解决掉。
他迎面冲上,对方在接近他的时候,几个人散开,欲形成包围圈,但他却突然从中心位置冲向最边上的那人,对方的手都还没来得及抬起,他一脚已经蹬到了对方的大腿,对方下盘失重,顿时栽倒。
就这样,他不让对方的包围形成,采用逐个击倒的方式,因为他的出手太快,而且往往虚实变幻莫测,将对方的战术打乱,无法对他形成很有效的攻击。
几分钟时间,就将六个杀手全部给击倒,而且站不起来。
他拳脚上的力量,在拼命的时候,轻可让人伤筋动骨,重则让人残废甚至死亡。以前进行特种训练的时候,经常在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击断木棒或者砖头之类。
当“风云”组织的援兵赶到的时候,只看到了他们自己的残兵败将,主角已经消失在现场。
常风在接到汇报之后,很久才自言自语了一句:“他到底什么来路?”
是的,这是让他感到非常不安的,他摆下的连环阵,对方只要一旦出现在自己任何一个埋伏圈内,其他的人一定可以在最多不超过八分钟内支援,但对方却能在着八分钟内解决掉他手下的四个木杀手和两个铁杀手。
其本事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但更令他感到担忧的是,这个对手竟然放着眼前的大路不走,走了自己埋伏薄弱的巷子,是纯属偶然还是他够机智?要是他走大路的话,不敢说大路上的杀手一定可以解决掉他,至少能等到其他几路杀手的支援。
具有综合的格斗技术与战略头脑,充分的说明这个人经受过特殊的训练,那么他的来头,是特工?国际刑警?还是什么?
“风云”杀手组织崛起黑道,树大招风,干了不少违法的勾当,虽然有的事件没有留下蛛丝马迹的证据,有的事情通过关系摆平了,但是一个很恶劣的名声在那里,越传越大,难免会有人举报到上级,然后上级暗中派人来调查,那么,“风云”就危险了。
按照道理上讲,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人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哪里还有一般的平民百姓会管新世纪那样凶险的绑架事件,一般人见了那么危险的情况,都避之不及,除非有那种自命为国家的忠诚者,法律的捍卫者,才会愚蠢到那样不顾一切的高尚。
常风在想,如果这个人真的是针对“风云”组织而来,自己绑架人的时候他看到了,而且还让他来了自己的私人健身房,甚至还安排了人伏击他,那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可想而知。
看来,只有杀人灭口一途了。
他打了三个电话,给了组织里身价最高资格最高的三个钻石杀手:“影子”、“太保”、“非洲牛”。
一个小时之后,三名杀手相继赶到他下榻的酒店,因为这几个都是秘密杀手,他一般不会在有其他人的地方见他们,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秘密武器”的真面目。
他向三人大概的讲了一些目标的情况,并将监控里调出的目标的相片给三人都看了,记得清楚,然后再谨慎的叮嘱一定要做得干净利落,否则的话会给组织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他相信组织里最精锐的三名杀手,一定可以完成任务,这是“风云”成立以来出动的最强悍的杀手阵容,刺杀“牛人联盟”老大赵荆轲的时候,“风云”组织里只有一位钻石杀手,如果那时候有三位的话,说不准赵荆轲早已不在人世。但那次刺杀之后,赵荆轲的保镖力量增强了许多,现在就算三位钻石杀手也很难得手。
但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对手,他还是觉得很有信心,他相信这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经得住自己这三位钻石杀手的击杀。
只是,他还是莫名的觉得心里很紧张,因为事关重大。如果对方真是政府高层派来的人,那么这次击杀,只要稍有疏忽,就是满盘皆输。
杀手行业,是世界上最豪赌的行业,因为赌的不是钱,而是命。而这一次,赌的还不只是一条命,很可能是一群人的命。
常风回忆起自己这一生,因为穷,因为想过上奢华的生活,十四岁还是一个小混混的他,收了别人的一千块钱,替别人杀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人。
于是他用那一千块钱,买了套新衣服,穿着感觉春风得意神清气爽;然后找了个女人,其乐无穷的玩了一夜,然后喊了一帮兄弟在餐厅了大吃大喝了一顿。
接下来,他正享受着有钱的快乐,感叹着有钱真好的时候,警察来了。
因为未成年,而且现场恰好对他有利,加上他自己的一番比较有说服力的谎言辩解,被判断成防卫过当,于是在少管所呆了三年。
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天才的杀手,具有很强悍的思维能力,所以他才能用一个谎言帮自己脱罪,并且被警察相信。
少管所的三年,他拥有了强健的体魄,出来之后又无所事事,想过着更好的生活,于是跨入了职业杀手这个行业,而且因为觉得势单力薄,需要帮手,还把自己的亲弟弟常云也引导上了这条路。
做杀手的两种结局,要么杀人,要么被人杀,如果不想被人杀,就得把人杀掉。所以本领非常重要,兄弟俩互相切磋训练杀技,从业余逐渐变得专业起来。终于在杀手界声名鹊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有一个道理是,当你很穷的时候,可以敞开门睡觉,不怕贼偷;可是当你变成亿万富豪了,你的门得有好几把锁,睡觉都睁着眼睛,提心吊胆。常风现在是有名气有身价的人,跟头栽不起,一旦阴沟里翻船,就再也难爬起,所以每一步都走得更加的如履薄冰。
然后,他又打电话叫了自己的弟弟常云来商量。
这件事情常云还不知道,他去伤城办事才回来两天。
常云在听哥哥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也坚决的认定说:“对,这个人,无论如何咱们得把他干掉,不惜一切!”
常风说:“我把三个钻石杀手都派出马了,也是下了决心的。只是他行踪不定,住的还是那种廉价的不用身份证登记的旅馆,所以就更难找到他。上次还是一个手下偶然在街头看见他,汇报之后,跟踪到了他住的旅馆,今天的事情之后,他肯定又会搬地方了。”
常云说:“只要他还在海城这块地头上,就没有找不到的。多派些兄弟出去找吧,有必要咱们兄弟亲自出手。”
常风却有些顾虑:“如果我们亲自出手的话,有个什么不妥,就很难脱身了,至少目前我们还没有什么要命的证据被政府掌握住,我们不要中了政府引蛇出洞的招数。”
常云咬着牙说:“那怕什么,我们现在的实力有这么大,而且在不断壮大,早晚我们的力量能够让政府也忌惮三分,发展成为恐怖组织,连政府都敢叫板的。像以前那个“求利”杀手组织的马七天,“布鞋帮”的李皇城,“兄弟盟”杀手集团的李志豪。谁不是玩命之后,玩到政府都买账的。政府也是官员在操作,所以只要搞得定官员,就搞得定政府!”
常风听了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行,咱们,不成功便成仁,放开手脚干吧。”
只是兄弟俩都不会想到,对于李登云的追杀,不会是预料的那样,反而是另外一番措手不及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