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暗袭(上)
罗宾汉说:“其实之前我们也被高胜抓住了!但是老天有眼,龙组命不该绝,就在高胜想要处决我们的时候,政府军突然杀到,阴差阳错救了我们一命!”
罗宾汉描述的很简单,但古飞知道这其中的过程肯定是凶险绝伦。
古飞看着全副武装的兄弟们:“那你们现在这是要去做什么?是去抓高胜吗?”
罗宾汉道:“不是!高胜已经跑了!下次要抓住他可不容易了!政府军好歹救了我们一命,我们这是去帮他们完成一个小任务!”
罗宾汉把这次的突袭行动形容成一个“小任务”,要是被阿克夫听到了,估计眉毛都得跳起来。但是实话实说,这种突袭任务在罗宾汉的眼里,就是一个小任务。
古飞哦了一声道:“那你们要注意安全,千万……千万不要有人再伤亡了……”
罗宾汉点点头:“这些你就不用操心了,好好养伤!”
“嗯!”古飞道:“我会尽快养好伤,这样就能够和你们一块儿战斗了!”
出发之前,罗宾汉和阿克夫进行了最后一次战前交谈。
罗宾汉指着地图问阿克夫:“离弹药库最近的一支叛军武装在哪里?”
阿克夫指着弹药库西北部:“距离弹药库东面六十公里的一个沙漠地带,有一支驻扎着五六百人的叛军武装!”
罗宾汉托着下巴道:“嗯!也就是说,一旦我们攻陷了弹药库,这支叛军武装就会在第一时间出兵增援?”
阿克夫道:“是的!如果这支叛军武装赶到的话,我们要想夺取弹药库就很困难了!”
在这些相对较小的国家里面,一支五六百人的军队算是相当强大的一支队伍了。这些国家自然是不能跟世界上的强国相提并论,像美国、俄罗斯、中国,动辄就有几十上百万的军队,国力悬殊很大。
罗宾汉问阿克夫:“那支叛军武装赶到弹药库需要多长时间?”
阿克夫道:“沙漠地带行军速度比较迟缓,再算上反应集合的速度,以及叛军的军事素质来推测,应该在三个钟头左右才会赶到!”
罗宾汉点点头:“也就是说,你们有三个钟头的时间搬运弹药物资!丛林地形复杂,搬运物资非常不便。我建议你们走水路搬运物资!”说着,罗宾汉伸手指了指弹药库后面的一条弯弯曲曲的蓝色线条,这是河流的标识。
阿克夫点头同意罗宾汉的提议:“你的建议非常好,我会派出一支水上快艇小分队在河道里随时待命。一旦你们拿下弹药库,就向快艇小分队发送信号!”
“ok!”罗宾汉将地图卷起来揣进怀里,大手一挥:“出发!”
呼哈!
龙组队员振臂高呼,一个个斗志昂扬、精神饱满。
两辆灰绿色的军绿吉普车停在军营门口,龙组一行七人分乘上两辆吉普车。
阿克夫向他们敬了个军礼:“祝你们好运!”
吉普车载着龙组队员,一路驶出军营,穿过市区,驶向开罗市西北方向的丛林地带。这片丛林当地人称作“金鹰丛林”。埃及的国徽就是一只金色的鹰,名叫萨拉丁雄鹰。传说中,萨拉丁雄鹰就是从这片丛林里面飞出来的,所以人们把这片丛林叫做金鹰丛林。
从开罗市区前往金鹰丛林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没有高速路,只有尘土飞扬的沙漠公路。
出了市区,触目可见一片荒凉寂寥的景象。
在常年的战火纷争中,原本平坦的沙漠公路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地上到处都是深深的裂痕和大小不一的坑洞,这些都是炮弹留下的痕迹。道路两边原本有些绿色的植被,现在都已经枯死了。黄沙覆盖公路,风一吹,沙砾便漫天飞扬,刮在脸上还有些疼。两旁原本还有些房屋,但是已经在战火中毁掉了,焦黑的残垣断壁在诉说着战争的残酷,空气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公路上一个鬼影都看不见,没有一丝生机,就像走进了一个被世界遗弃的灰暗地带。偶尔在倾斜的电线杆上可以看见几只漆黑的乌鸦,它们发出嘶哑的叫声,更添死寂之感。
看着满目的疮痍,龙组队员的心中都感到无比的震撼。
毛小武颇有感慨地说:“到外面的世界逛一圈,才会觉得其实我们的祖国还是比较美好的!虽然有着很多的黑暗,但至少社会的大环境是安定的,老百姓还能安居乐业,还能吃饱穿暖,这就是最幸福的事情。看看这些生活在战火中的人们,真的要庆幸我们能够安心地活着!”
在驶出郊区十多公里之后,两辆吉普车来到了一个破烂的小镇。
小镇上设了一个哨卡,里面驻扎着政府军的一支哨兵部队。
经过和开车的士兵交谈,罗宾汉得知这里是政府军在开罗最前沿的一个哨卡。而且这个哨卡都是经过政府军的浴血拼杀夺回来的,情况最危急的时候叛军已经攻到开罗郊区,直接威胁着埃及政府。出了这个哨卡就是“无人区”,已经不属于政府军的控制范围,他们的生命安全将失去保障。
看着戒备森严的哨卡,荷枪实弹的士兵,沙袋后面架着的重机枪,还有那一张张面容冷峻的脸庞,龙组队员们也不由得被这种氛围搞得紧张起来,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中的突击步枪。
在哨卡做了登记之后,两辆吉普车穿过哨卡,扬起两尾飞扬的尘土。
哨卡里面的士兵冲远去的吉普车敬了一个军礼。
穿过哨卡之后,无人区的路况更是糟糕,当然,如果这还能够称为路的话。
放眼望去,满地都是深浅不一的坑洞,最大的坑洞直径超过了五米。要不是负责开车的士兵眼疾手快躲了过去,吉普车就得陷进坑里。众人坐在吉普车上就像在坐船一样,颠簸的非常厉害。有时候吉普车能够弹起两米多高,继而又重重地落下来,就像在坐过山车,让人惊心动魄。
两名负责开车的士兵紧紧握着方向盘,精神高度集中,一点也不敢打诨。
诸葛南星捂着嘴巴,一副想吐又吐出来的样子,面色铁青,看上去非常难受:“我滴个心肝肺呀!再他妈这样颠下去,我的五脏庙都快散架啦!”
毛小武说:“我倒不是很想吐,但我感觉小鸡鸡麻酥酥的,很想撒尿!”
贾可道:“幸好杨潇潇在前面那辆车里,要不然她得一脚把你踹下车去!”
他们所乘坐的吉普车是那种老式的敞篷吉普,在抗战电视剧里面经常都能够看见。开了没有多远,两名士兵把车停在路边上,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张黑色的丝巾,让他们围在脸上遮挡风沙。因为这外面的风沙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这是敞篷吉普车,一开起来,满天满地都是飞舞的黄沙,全都扑在他们的脸上。
当地人称这种黑色的丝巾叫做面纱,大家把面纱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小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感觉模样非常滑稽。
毛小武说:“我他妈感觉自己现在像极了一个恐怖分子!”
车队的速度在这样糟糕的路况中根本提不起来,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在国内走高速也就一个多钟头,走普通公路顶多不超过两个钟头,然而他们却足足行驶了三个多钟头,平均时速三十码,慢的让人心头发慌。
在距离金鹰丛林还有差不多十公里的地方,吉普车停了下来,罗宾汉招呼着龙组队员纷纷下车,开始步行进入丛林。
现在他们已经身在叛军的地盘上,要是继续乘车前行的话很容易被叛军的巡逻队发现,所以剩下的十公里,罗宾汉让队员们徒步前进。
他们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一个作战包,里面有清水、弹药以及备用药品。再加上身上穿戴的装备和枪械,也有七八十斤的重量。对于这些训练有素的特种兵精英来说,这七八十斤压在背上根本就没有感觉,连杨潇潇都能轻易背起。
烈日当空,高强度的紫外线炙烤着大地,把地上的沙砾晒得滚烫。热气升腾起来,队员们感觉就像行走在一个滚烫的烤盘上面,即使穿着沙漠作战靴,还是感觉到燥热难耐,脚心火辣辣地疼着。毕竟他们几乎还没有在沙漠地带战斗过,还不太习惯这里的自然环境。
终于,在午后时分,罗宾汉和龙组队员进入了金鹰丛林。
众人在丛林边缘找了一块阴凉的地方停下来休息。
毛小武摘下头盔,呼呼呼地扇着风,汗水就像掉线的珠子,哗啦啦地往下滚。
“你在做什么?”罗宾汉厉声问道。
“戴着头盔太闷热了,我取下来凉快凉快,要不然脑袋都快晕了!”毛小武说。
“把头盔戴上!”罗宾汉命令道,一脸严肃地说:“我们已经进入了敌方范围,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如果这个时候飞来一颗子弹,你会没命的!”
“是!”毛小武擦了一把汗,乖乖地重新戴上头盔。
罗宾汉正色道:“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从我们踏入金鹰丛林的第一步开始,战斗就已经打响了!明白吗?”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