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

  乔文看书的时候,看到陈迦南总是输给林子晖,其实很有些费解。陈迦南从一个四九仔跃升为和兴社双花红棍只用了两年,然后趁着港府扫黑,干掉了赵山海顺利上位,成为和兴社新一任龙头,此后将原本只盘踞在九龙城寨的和兴社发展到整个港城,杀入房地产和娱乐业洗白,将黄赌毒转为地下,时年也不过二十多岁。
  这样一个牛逼轰轰的大反派,在跟林子晖斗时,屡屡败于下风,甚至最后还被乱枪打死,怎么都觉得不合常理。
  当然,爽文里男主最大,所有逻辑都要为男主的光环让位。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社团的等级,《古惑仔》讲过一些。
  四九仔,是指社团刚刚正式入门的小弟。
  红棍,相当于金牌打手。
  双花红棍,就是红棍里最厉害的那个。
  坐馆啊龙头啥的就是老大。
  当然,这个不重要,这不是帮派文,而是讲主角如何跟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文。
  第4章
  此时站在街边的乔文,将思绪收回,对着芙蓉茶室的招牌眯了眯眼睛。
  放在他的时代,要阻止陈迦南今天的行动,也就是一个电话的事,然而现在没有手机,只能他亲自跑过守株待兔。
  陈迦南虽然凶狠暴躁,但能成为反派大佬,绝不是个没头脑的家伙。在原书中他杀了林兆明不仅全身而退,还没留下任何证据。
  而能做得如此干净利落,想必会做好万全准备比如乔装改扮,提前踩点埋伏。
  乔文觉得自己肚子又有些饿了,余光瞥见旁边有一家鱼蛋的档口,走过去买了一份,正要开吃,忽然感觉有一道视线紧盯着自己,转头一看,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正两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手中的鱼蛋,脏兮兮的小嘴巴张得老大,口水眼见就要流出来。
  他微微一愣,看了眼手中热气腾腾的鱼蛋,递给他,柔声道:给你。
  小乞儿大概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温和大方的人,惊喜不已地接过来,连连鞠躬,匆匆走到旁边脏兮兮的墙角坐下,一张脸差点扑在鱼蛋里,唏哩呼噜地开始大嚼。
  这是一个有人活在绚丽云端,有人在泥泞里苟延残喘的世界。
  乔文摇摇头,又花一块钱替自己买了一份,因为站着实在吃力,便走到一旁的长椅,一边观察着斜对面的动静,一边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林子晖舅舅这家茶室生意不错,这会儿正是进进出出人多的时候。
  乔文并没有专门盯着芙蓉茶室的大门,而是将目光留意在茶室两侧。
  一侧是个居酒屋,一侧是个杂货铺,杂货铺门口还隔出了个报纸档,偶尔有路过的人驻足翻阅片刻,然后顺手买走一份。
  一碗鱼蛋吃完,乔文的目光锁定了一道在报纸档停留已超五分钟的身影。
  那身影侧对着这边,加之暮色渐临,他看不太清那人的模样,只见穿着一件灰蓝色衬衣和黑西裤,头戴一顶鸭舌帽,肘间夹着一只公文包,是个公司上班族的打扮,与此时路上刚刚下班,行色匆匆的诸多都市男人如出一辙。
  但因为原身和陈迦南,是化成灰也能互相认出彼此的关系,所以乔文第一眼就已经靠身形确定了这人是陈迦南。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走过去将人拦下,但想了想又作罢。
  在他吃完鱼蛋的时候,街对面的陈迦南终于买下了一份报纸,只不过人并没有离开走远,而是点上一根烟,摊开手中的报纸,靠在路边电线杆子,不紧不慢地翻阅。
  翻了一会儿,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将报纸叠好,迈步走进了旁边的芙蓉茶室。
  乔文将吃完的饭盒,丢在一旁的垃圾桶,拍拍手穿过马路,也朝茶室走去。
  茶室分两层,下层都是摆着八仙桌的大厅,二楼则是雅座和雅间。
  乔文直接上了二楼。
  出了楼梯口,他目光随意扫了下,一眼便看到坐在在窗边雅座,已经点了茶,装模作样喝上的鸭舌帽男人。
  男人除了戴了帽子,还贴着胡须,看起来比本来的年龄大上许多,若不是原身对他太熟悉,这个乔装改扮,其实算得上很成功。
  乔文伫立间,茶楼女招待走过来,问:先生,几位?
  他摆摆手,径直朝那雅座走过去。
  行至一半时,雅座的男人分明是已经觉察了异样,猛得转头看过来,两只俊眉蹙成了一个八字。
  乔文勾起嘴角,朝他露出个笑眯眯的表情。
  而某未来大反派,却是忽然一脸瞠目状,唇上的假胡须还十分应景地抖着了两抖。
  南哥!喝茶也不叫上我?乔文笑着开口。
  座位上的男人只觉得脑子一懵,睁大眼睛直直望着他,简直就是个吓坏的样子。
  陈迦南生在城寨长在城寨,三天两头目睹有人横尸街头,自己也是跟人挥拳头拿砍刀长这么大的,是个十分勇猛剽悍的性子,所以这次乔文重病,他找赵山海借钱,对方给他派了个杀人任务,说若是只办好马上给他一万块,他毫不犹豫就应下来。
  他一心想着弄到这笔钱给乔文治病,一直到此时此刻,对于第一次杀人这事,都十分坦然淡定。
  因为想到杀完人,就能将乔文送去大医院,他甚至还有几分激动。仿佛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杀只鸡。
  然而此时看到乍然出现在这里的乔文,他所有的激动立刻就被打破了。
  没错,陈迦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乔文与他不一样,五六岁才跟着阿公阿婆流落到九龙城寨,那时他穿一身小西装,梳着岑亮的小分头,粉面桃腮,漂亮得似画中的娃娃,分明是从哪个大户人家走出来的富家小公子。
  事实也确实是。
  乔家原本是江浙大户人家,经历了战乱饥荒家破人亡,偌大一个家,周周转转流落到九龙城寨谋生,只剩一对老夫妇和一个年幼的孙子。来时乔家阿公已经病重,没多久就抛下太太和孙子撒手人寰。
  乔阿婆曾是个富家小姐,即使落魄也是体面人,总是穿一身旧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小孙子更是被他收拾得干净妥帖,饶是穿着打补丁的破衫旧衣,那张小脸也永远白净漂亮,谁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城寨里的孩子成日都跟泥荡里滚过的泼猴似的,陈迦南哪里见过这样漂亮的小人。那时他跑去听人说书,听到三国演义,别的没记住,就记住里面有个美人叫小乔。他觉得这个称呼很适合乔文,于是天天一口一个小乔叫了下来。
  除了容貌好,乔文还有一大特长,就是三天两头得病上一场,像个瓷器做的娃娃,仿佛手一捏就碎,风一吹就倒。
  这样的小人儿在弱肉强食的城寨里,自然是要受欺负的,陈迦南就自发地成了他的保护神,谁要敢欺负他的阿弟小乔,就得吃上他的一记大拳头。
  乔文自然也依赖他,两人从小亲密无间地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乔阿婆毕生心愿就是孙子有朝一日能走出城寨,重新做回体面人,所以省吃俭用将孙子送去外面的教会学校念书,悉心教育他出淤泥而不然。
  乔文虽然长在城寨,品性却十分高洁,对城寨的肮脏事很是不以为然。一旦发觉陈迦南做了什么坏事,必定要对他一凡痛斥和教育。
  因而陈迦南但凡干点缺德事,一定会背着乔文。他皮肉糙面皮厚,不怕打不怕骂,就怕惹乔文生气。因为乔文身体差,怄上一场,指不定就得在床上躺两天。
  前年知道他加入了和兴社,两人大吵一架,吵完乔文就躺下了,陈迦南衣不解带伺候了一礼拜才将人伺候好。
  就这么玻璃人儿,若是被他知道自己为了给他筹药费来杀人,只怕会直接气得去见阎王。
  陈迦南能不怕么?
  不过陈迦南也是个狡猾性子,很快反应过来,自己来当杀手这事儿,他连豪仔都没说,乔文哪能知道,于是在经过短暂的惊慌后,他放下心来,又终于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一番在对面坐下来的少年,瞪大一双黑眸问:小乔?你身体没事了?
  今日早上从华叔诊所离开时,对方分明就只吊着一口气,是个随时可能归西的样子,华叔也说恐怕是不好了,他当时吓得半死,几乎是哭嚎着离开的。
  然而现在坐在自己对面的人,虽然还是一副风吹就倒的虚弱模样,但白皙面颊上隐隐浮现的血色,完全昭显着这人跟断气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乔文淡笑回道:今天下午醒的,吃了东西,就好转了很多,华叔也说我没什么事了。
  真的吗?陈迦南想起他早上那半死不活的模样,仍旧是不敢置信。
  乔文笑道:我像是骗你的吗?躺了太久,实在是难受,就出来走动走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说着掀起眼皮看向对方,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一个人来喝茶呢?
  陈迦南回神,面不改色道:正好路过,有点饿了,就上来吃点东西。
  乔文朝他笑了笑,也不揭穿他,道:那正好,我也有点饿了,咱们一起吃。
  好啊。陈迦南干干一笑。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上来,问道:二位还要点些什么?
  乔文抬头一看,这位男招待没穿茶楼制服,而是穿着一件海魂衫,戴一副眼镜,斯斯文文,像个大学生。
  林子晖。
  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确定了这位兄弟的身份。
  第5章
  陈迦南拿过菜单,问:小乔,你想吃什么?虾饺如何?
  乔文将视线从林子晖身上收回,料想陈迦南对原身喜好了如指掌,便点头道:行,你看着点吧。
  陈迦南的心情从乍见乔文的惊慌,到现在只剩下确定他身体好转的欣喜若狂。至于自己此行目的,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为了乔文他可以把杀人当成杀鸡般的小事,但对方一来,这杀人放火就成了天大的事。至于如何给豹爷交差,他是一点不担心,毕竟自己就是个小小四九仔,干成了才稀奇,干不成反倒合情合理。
  想明白了,陈迦南也就豁然开朗。
  先前乔文已经几日未进食,虽然不知他身体为何忽然好转,但见他能吃东西,自然得让他好好吃一顿,于陈迦南他连价单都不看,紧着茶楼贵的吃食,一口气点了近十样,准备敞开肚子,和乔文大嚼一顿。
  二位先喝茶,其他的很快上来。林子晖替两人点了单,正要转身去交给厨房,目光落在楼梯口,看到上来的人,惊喜大唤一声,阿爸!
  然后欢快地朝人跑过去。
  乔文微微组转头看过去,是一个拄着手杖,身穿唐装的中年人,身旁跟着一个人高马大的黑西装男。
  这应该就是林子晖那个原本今晚会死在陈迦南手中的亲爹了。
  乔文只淡淡看了眼,便收回目光,又看向对面的陈迦南。
  对方在他的视线看过来时,原本放在右侧腰间的手,不着痕迹地慢慢放下下。那是他今天准备用来杀人的刀,刚刚看到林兆明出现,他下意识就摸了摸。
  虽然乔文的目光只是轻描淡写从他手上扫过,他还是心虚地抬手蹭蹭鼻子,又欲盖弥彰给对方茶杯里添上茶水:小乔,我看你还是很虚弱,吃完我就送你回家。
  乔文拿起茶杯呷了一口,淡声道:嗯。
  他用余光扫了眼林子晖那边,父子俩已经手挽手亲亲密密去了雅间。
  这个时候的林子晖,虽然是个私生子,但过得颇为富足优渥,是个很单纯快活的青年,比陈迦南这种贫民窟孩子要幸福太多。
  只要他爸不死,他应该还会继续快活下去。陈迦南也不会和他结下什么血海深仇。
  茶点上来,大大小小竹蒸笼,满满一桌。叉烧烧麦水晶虾饺,豉汁蒸凤爪咖喱金钱肚,外加两份热气腾腾的生滚牛肉粥。
  乔文怀疑原身十八年来就没吃饱过肚子,以至于他醒来到现在,总是有种饥肠辘辘感。
  这一桌子点心,着实让他再次食指大动,不等陈迦南再说什么,已经自顾地开吃。
  吃了片刻,才发觉对面的男人盯着他半晌没动,他抬头奇怪问:南哥,你怎么不吃?
  陈迦南回神,颇为夸张地叹了口气,道:平日让你多吃两口饭比登天还难,这几天更是滴米不进,我还以为你真不行了。现在看到你吃得这么有滋味,我可真高兴。
  我也不知怎么回事,今天一直觉得饿。乔文轻笑了笑,夹起一枚虾饺放在他面前的白瓷盘,南哥,你也吃。
  陈迦南弯唇一笑,连连点头:觉得饿才好,就怕你总是不饿。
  这几日他为了乔文心力交瘁,生怕一睁眼人就不在了。如今见他好好坐在自己面前,还吃得很是有滋有味,实在是不知如何形容心中喜悦,以至于将杀人任务彻底忘了个一干净,专心致志跟乔文一起吃起东西来。
  比起他的专心,乔文就要稍稍三心二意一点。
  一来是他刚来这个世界,对任何事都抱有几分好奇,二来今日在原世界中,是个对林子晖和陈迦南两人都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
  虽然陈迦南的杀人任务,因为自己的到来,应该是胎死腹中,但他总有种预感,这一天不会如此平静地过去。
  他不动声色地看了眼对面埋头大吃的年轻人。
  这家伙虽然冲动莽撞不学好,如今就是个标准的烂仔,也就是小混混。但对原身来说,依然是最值得信赖和依赖的人。
  乔文继承了原身的身体和记忆,也似乎是理所当然对陈迦南有种本能的亲近感。
  于是他心下决定,无论如何不能再让这家伙走上歪路。
  正在他暗自思忖时,余光忽然瞥到不远处一张卡座里的男人。因为从一进来,他的注意力都在陈迦南身上,并没有太留意这茶室里的其他人,若不是因为好奇,忍不住打量四周,根本没发觉还坐着一个这样的人。
  那人其貌不扬,一张古铜色的脸,目光精悍,臂膀结实,看着像是东南亚一带的人。他独自坐一桌,气定神闲地喝着茶,不知是不是在等人。
  看起来仿佛没什么特别,但乔文却莫名感觉到他身上有股浓郁的血腥味和杀气,像是从尸山血海趟过来的人。
  他想了想,如今世道混乱,东南亚还在打仗,这人很可能是从越战战场下来的。
  怕被人觉察,乔文没敢明目张胆看,只继续用余光打量。
  而就在林子晖从雅间出来时,那男人分明是抬头,朝人看过去。
  那眼神如鹰隼,绝非是随意看的一眼。
  乔文心头一怔,忽然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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