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食堂风波
吃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特别是大学重来说,进来到食堂吃饭,那可是非常积极的。
广都大学尤其如此,据说这里的大学餐,连外面的人都垂涎三尺,距离近的都不免进来跟同学蹭上几餐的。
而每天一到吃饭的时间,食堂就极其地热闹,广都大学的食堂非常大,足够容纳三千人同时用餐。
每个人选择课程时间不一样,吃饭的时间也自然不一样,所以,基本上广都大学,都是全天候的食堂,白天七点开始一起到深夜十二点,都可以在里面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今天,秦凡也来到了食堂,一进入里面,一阵喧嚣之声,就让他直皱眉,这种太热闹的场面,他还真的不太喜欢。
“有,有人晕倒了!!”
“怎么办,快,快抬去校医室!!”
“是啊,快点啊...”
可是周围的人都犹豫了,现在社会那么复杂,万一被人讹上了怎么办,不过学校比较不比社会,好心人还是比较多的。
“不想他死,最好不要动他!!”
“你是什么人,又不是医生,为什么要听你的??”
秦凡的话,让那些本来想要抬人去医务室的人顿时就不乐意了,这人分明就是想要阻止他们救人啊。
“随便你,到时出了问题,最好你负得起这个责。”
秦凡面无更让话,让那个人呆了一下,这人该不会是真的懂医术的吧,还是故意唬人的、??
“鸡哥,还愣着干什么,救人要紧啊,没看到这么多人看着,万一耽误了救人,那后果就更加严重了。”
那小,弟的话儿,让那个被叫做鸡哥的顿时一愣,对啊,这么多女同学看着,自己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立场,做好事儿获得女同学的好感,想到这里,他对着秦凡道:
“小子,快让开,要不然,我就告诉老师,说你妨碍我们救治同学。”
鸡哥一脸鄙视地看着春凡,估计他也是故意想要出风头的吧。这又不是医学院,装什么深沉啊。
“如果你们动他,他死了怎么办??”
“切,你吓唬谁呢,怎么....”
“鸡哥,快看,他吐白沫了...”
“那,那要怎么办??”
那鸡可一脸的恐惧,这要是被他弄死了,不但表现的机会没得着,可能还得惹上官司啊,这可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放下!!”
秦凡冰冷地看着那鸡哥,再一次命令道
“快,快放下!!”
这个时候,他巴不得有人替他收拾这个烂摊子,至少,出了事情不用自己负责,那几个同学扔下了那个晕倒的同学,迅速地消失在食堂门口。
“操,跑得真快!!”
“是啊,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那小子是不是傻啊,他想要干什么啊??”
“谁知道呢,嫌自己麻烦不够多吧。”
看着蹲了下来的秦凡,大家对他的印象,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傻子。
只见他把那病人平往往在地上,然后从自己怀里一掏,居然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布包的细绳,把布包摊开,上面竟然密密麻麻地插满了各种型号的银针。
“嗯??针炙,难道是中医??”
“那针炙,不是用来治脚气什么的吗,能治病??”
“对啊,谁知道呢!!”
显然对于中医的了解,这些人实在是太浅薄,浅薄到以为,这些只是江湖郎中骗人的伎俩罢了。
面对周围的议论,秦凡置若罔闻,完全没有去理会,只见他沉着地施计,开始为这位病人救治。
根据秦凡的观察,这人的毛病,就是因为高热所引发的突然抽搐,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会口吐白沫,甚至会直接窒息死亡。
这病虽然不算是什么重病,但是来得非常猛,关键就得看能否碰到正确的医生。
秦凡将病人的鞋子脱掉,手指在他的脚上捏了捏,然后右手出手如电,在他脚上的太冲,行间,大敦等处下针,很快地,他的脚上就扎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有细有粗。
“看,好像那病人的呼吸变得平稳了。”
“是哦,他也不吐白沫了,看来有些效果。”
“我看啊,他肯定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了。”
“就是,会点医术,有本事报考医学院啊,肯定是被刷下来的吧。”
“不知道他学的那个专业,咱们广大好像没医学专业吧。”
“.....”
对于秦凡救人的行为,众人褒贬不一,当然说那些酸话儿的自然是那些男同学,怪他全部抢了他们的风头。
秦凡在施完针之后,银针重点在太冲穴上轻稔着,然后注入一点自己的狂龙内力,不一会儿,那病人的呼吸变得平稳,脸色也红润了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秦凡点了点头,收了银针,就快点离开了食堂。
“这人怎么回事儿??难道是治坏了??”
“我看八成是,逃跑也没用了吧。”
“管他呢,我们就等着看笑话吧!!”
“谁,谁晕倒了??”
就在这时,穿着校医服饰的人冲了进来,拨开人群,来到了那躺着的病人面前,用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观察了他的眼睛,一切都正常啊。谁治的??
“咳...”
就在这时,那学生发同一声轻咳,然后就醒了过来。
“谢谢大夫,你救了我一命!!”
看到穿着校医服饰的人,他人就明白,自己幸运地被救了,显然这样的事情,似乎不是第一次发生在他的身上。
以前的时候,他都是自己倒在地上自生自灭,等着自然醒来,这样的病,如果运气好,也是有机率自然醒来的,但也有机会永远睡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次晕倒,还有没有机会自然醒来,这一次,明显是有人救了他。
“这位同学,不是我救的你,以你的症状,我们校医是没办法的。”
“对啊,刚刚有位同学施展了银针绝学,把你给救醒了的。”
“哦,他是谁,人呢??”
那学生在人群在四处张望,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拿着银针的同学
“走了。”
“哦...”
那学生显然有些灰心,自己连谢谢都没有说,人家就走了。
“不用担心,他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以后,总有机会碰到的。”
有人适时地安慰了他一句,那人立刻眼前一亮,对啊,既然是同一个学校的,那么碰到的机率就会非常大。
而此刻,作为救了人的秦凡,他正淡然在坐在自己的宿舍,面带微笑地看着自己的舍友陆然;
“为什么又是我帮你打饭,你自己不是刚刚去了吗?明明答应帮我打饭的,为什么空手而回??”
宿舍中传来了宅男陆然非常不满的抱怨。
在这一点,两人倒是有共同之处,那就是不喜欢喧闹的环境,陆然喜欢一个人躲在宿舍编写程序,作为一个计算机天机,他只喜欢编程。
而对于一人打交道,似乎非常不擅长。而秦凡,并不是不会与人沟通,而是不想麻烦,因此,为了少出现在公正场合,两人经常互相帮忙打饭,减少露面的时间。
“你要是不去的话,我晚上让石涛把他的特产拿出来下下酒,你看怎么样??”
秦凡一脸笑意地看着陆然。
“卧靠,我去还不行嘛。”
陆然的脸色立刻就变得煞白,他犹记得,开学那天,自己吐的昏天暗地的场景,这样的事情,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
无奈,石涛似乎比较地听秦凡的话儿,正因为如此,他的特产,一般都是自己偷偷吃的,这也是秦凡要求的。
“呵呵...”
看着陆然拿着两个饭盒,就像是风一样地离开了宿舍,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这种舍友的情感,让他感觉很温暖。
闲来无事儿,趁着石涛没有回来,他把自己的字帖准备好,准备开始写诗经,那三万多字的任务,还是要完成的。
石涛最近也不知道哪儿去了,听说是加入了一个销售社,这几天社团的人去城市里面搞一个促销活动了。
目的就是为了培养他们的口才,对此,石涛放弃了用语言蹂,躏两个舍友的机会,转而去蹂,躏客户了。
这让秦凡和陆然获得了难得的安静,这两天,他们甚至有些不习惯,没有石涛在耳边唠叨的日子了。
难道人都是犯贱的不成??喜欢被折磨??
连秦凡都露出了一丝苦笑,他摇了摇头,把这个不良的念头从自己的脑海中抹去,拿去砚台,用墨棒在上面轻轻地磨着。
磨墨,这是对于书法要求高的人必须做的一个环节,古人写字都是要用墨棒磨的,现代虽然有了墨水,但是那写出来的字效果不但不理想。
而且还没有墨那种专有的清香,无法把字写同那种神韵,而来到广都大学之后,秦凡显然也已经习惯了磨墨,如果用其他的墨水来写,总让他感觉少了点什么。
不一会儿,黑棒在他的轻轻摩挲下,变成了浓浓的墨汁,浓得就像是那化不开的巧克力一样,带着一丝丝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