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秦九洲:不想成人之美;芳华,越挫就要越勇
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秦九洲听着,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昨儿个,芳华在他面前哭,今天换这小子哭,真是要折磨死他了。
在这些个侄女侄儿当中,他是最惯着阿政的,他总觉得这小子活得比他舒服多了,因为身体问题,谁也不敢欺负他,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用藏着掖着装着。
他呢,他不一样。
从家族方面来说,他是家里最小的长辈,得有长辈的样子,不能和晚辈一般见识,得处处让着他们,管着他们。
从个人生活学习能力上面来讲,他的脑子比别人活,智商比别人高。
是的,读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容易,而生活中没有值得他太过期待的人和事,可令他做事有冲劲。人生的每一步都按着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在走,平淡的生活,没有大惊大喜大的起伏,他觉得特别的没成就感,渐渐的,就少年老成了。
可这种滋味并不好,太寂寞。
人有七情六欲,就该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会失落迷茫,受到惊吓时会害怕……人就该拥有各种情绪。可他没有,总是表现的异常冷静。
哦,不,最近,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也出现了某些焦躁与不安——因为芳华,那个女孩,能扰乱他的心境,挑动他的欲念,让他控制不住的去想她,牵挂她。
而这个女孩,也正是让阿政现在在他面前痛哭流泣的主因。
说真的,他真见不得这小子哭,大约是因为长辈意识太强了,又和他走的最近,但凡他遇事,他都会帮忙。
他看得出来,他对芳华是真的用情很深。
古人云: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他都已经忍着不去有所作为了,还想让他怎么样?
难不成,他该精心策划一件事情,直接让这俩孩子把证领了,硬是将这生米煮成熟饭吗?
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他愿意去做,还是有法子的。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说了,这小子这脾性,要是不好好改改,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又能怎么样?
整不好,婚内还会鸡飞蛋打,到时,难道还要让他去收拾烂摊子?
婚姻的是自己的,得靠自己去经营,别人根本使不上力的。
恋爱也是自己的,怎么维系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凭自己的本事来。
所以,他不会再同情他。
结婚不是小事,得担起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担的责任,不是哭哭闹闹就能把问题丢给别人,让别人来操心的,只要他一日没完全长大,就一日没资格娶人家。
他不想芳华活活被他糟踏了。
因为,他会心疼的。
是的,在阿政和芳华之间,他的心,偏向芳华。
*
因为遇上一点事,就自暴自弃,从来不是芳华的作风。
从小到大,她接受的教育是:越挫,就要越勇,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生活可以负我,我不能为难自己。
这种性格,是打小养成的。
芳华小的时候,因为一场事故,眼睛差点瞎掉。
那时,她曾一度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看了多个医生,最终的结论是:“得换眼角膜……”
那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从她有记忆开始,就带给了她各种鲜艳的色彩享受,每个人见到小芳华,都会叹赞:
“哎哟,这眼睛,真大,真黑,乌溜溜的,灵性十足的……真是太漂亮了……”
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因为那个事故,看不到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了。
是的,那时候,她望出去的人和物,永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灰朦朦的轮廓,且是每况愈下。
如果不好好治,还有可能永远陷在黑暗当中,从此成为脸孔上一对没什么用处的装饰品。
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一旦失去眼睛,她就成了一个没用的残废,会成为家里最大的负担,她的人生也会就此惨淡无光。
家里人都希望可以把她的眼睛治好。
可是在这个器官捐献还这么保守的年代当中,普通人想要换眼角膜,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那时,爸爸愁,妈妈愁,哥哥愁,妹妹也愁,不仅愁眼角膜,更愁手术费——那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与他们这样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管治还是不治,压力都是巨大的。
芳华是一个很乖巧美好的孩子,不想家里人担忧,小小的她想了又想,最后抱着妈妈爸爸冷静的表示要放弃治疗:
“爸爸,妈妈,咱不做手术了。看不见没关系的,我还能听你们说话,一样的不是吗?眼角膜这种东西,得到的机率太小。我们不要为了这小机率,折腾的全家上下没好日子过。我认命。我真的认命。”
那时,她就已经很懂事了,身体上的痛,看不见东西的不便,让她时不时摔着,永远的黑暗,叫她很无助,但为了宽慰家里人,她表现的很坚强,很乐观。
住院的那段日子,她一直笑,从不闹,医院的医生护士都说:“这是我们接诊过最可爱的小病人。”
其实,她嘴上是这么说,可心里是盼望可以重获光明的。
看不见的世界,她没办法像正常人那样欣赏万物,更没办法读书写字,也不能学弹钢琴了,在那样一个越来越黑暗的陌生世界里,她是那么的不适应。
可她不想哭,也不想闹,她不想爸妈伤心难受,她的心态一直保持的很好。
有个不知道长什么模样的大哥哥曾赞过她:
“二妞,你乐观的就像一颗热力十足的小太阳,我得向你学习。你比我强多了。”
现在的她,受了高等教育这么多年,心志是成熟的,抗压力比起儿时自是要强大多多了,所以,即便心里再如何难过,总会走出来的。
为此,她没有在家多待,吹干头发,换了衣裳,就去了光影。
在光影门口,她遇上了邵东坡的奥迪正从里头出来,和她错身而过时,他停下来,探出了头:
“咦,芳华,你来了啊,手机怎么一直打不通?”
“不好意思,邵先生,手机……丢弄了。”
芳华有点不好意思,现在已近中午。她这班,上的也太任性了点。
“那就赶紧买一个去,找你一上午呢……”
“真是对不起……您找我有事吗?”
“事情倒是没有……哎,你……真没事吧……眼睛红红的,哭过?家里又出什么事了?”
邵东坡那眼睛可尖了,一早就发现她神情不对劲儿,暗自琢磨着,这小姑娘今儿个上午没来,手机也打不通,十有八~九,那视频的事,是闹到她这边了。
这不,刚刚他才和老秦通过电话,那闯祸的小祖宗正在他那边吊点滴呢,看来事情很复杂啊!
“没事,睡得不好。”
她摸了摸自己那脸蛋,其实睡的还是满好的,只是被阿政这么一闹,心情差了点。
“那就补觉去。不用来上班。反正蔚编的脚也崴了,都没来,直接在家养着呢,没个五六天是好不了的……所以,公司也没什么事,你呀可以去休息好了再来。对了,买手机的钱可以到公司报销的。两千块以内,都能报的。这是公司福利。回头过来直接找我签字就行了……”
芳华有点接不上话:“……”
她是真的真的不明白,这个邵东坡怎么就这么照顾她?
那么,邵东坡是怎么想的呢?
只要这小仙女和韩启政分了,老秦肯定会有所行动,他当然得事先和她搞好关系啦,说不定就是未来老板娘了,他还在琢磨要怎么推波助澜才是最合适的呢……
*
彼时,城市的另一个地方。
一个眼镜男正在向他的BOSS禀告:“先生,那个季北勋最近又在调查秦太太的死亡事件了。好像还找到了新线索。”
那个男人一边处理文件一边勾了勾那性感的唇角:“线索是我故意放出去的,只是想把游戏玩的更精彩一点而已。现在你要做的事,密切关注那个小姑娘。只要确诊怀孕,就把那团火给我挑起来……”
他笑得迷人,心里愉快的想着:到时,阿洲,我看你还怎么忍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