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贪婪的玛门(求月票)

  华盛顿。.
  奥都普斯大楼。
  大雨淅沥沥的下着,地面渐渐有了积水,路过的行人撑起伞,匆匆忙忙的离开,但也有车子停在这里,从里面走出人,走入大厦。
  因为著名的拍卖行佳士得拍卖行要在这里举行一场小型拍卖会。
  说小,其实这场拍卖会并不小,别看他里面的人数少,但一个个都是富豪,都能够出得起价格的,而在这样的拍卖会里面拍卖的往往都是精品、珍品和真品。
  一场拍卖会下来,拍出的总金额是大型拍卖会的数倍。
  黑色的老爷车,开到奥都普斯大楼下面,啪啪一声,年轻人推开车门,撑起一把伞,来到后面,打开车门。
  “大人,我们到了。”年轻人恭恭敬敬的说道。
  这个年轻人就是约翰,德国影子的头目,威风凛凛的一个人,但在陈旭面前,他就是一个鞍前马后的小卒子。
  陈旭下车,手里捧着亡灵黑经,手腕上戴着死神之镯,腰间上挂着金锋,可谓是装备齐全。
  “又要和大人并肩作战了!”雷霆走出来,魁梧的身体连大雨伞都遮挡不住,露出了小半边身体。
  他脸上露着嗜血的笑容,“我要把敌人统统撕裂。”
  “打打杀杀并不好。”伊莫顿顶着一个光头,从车里走出来,站在雨中,“黄金、珍宝和魔法物品,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这次的拍卖会里面,有很多珍品,我全部都要拿下来。”
  “你不知道撕裂敌人多么爽快。”雷霆挑衅了伊莫顿一眼,“你这位自称是大武士的家伙,连一个普通的士兵都打不过,也有脸自吹自擂。”
  他在揭伊莫顿的老底,因为伊莫顿在金字塔里面的时候,连雷霆小队的成员都打不过,要知道,那个时候的雷霆小队还只是普通人。
  “总比你这个莽夫要好。”伊莫顿反击道。
  “走吧。”陈旭走进会场,约翰打着伞,一起离开。
  一下子,雷霆就连自己大半边身体都保不住了,彻底成了落汤鸡。
  “约翰!”雷霆对着离开的约翰呲牙咧嘴,恨不得把他抓回来,抢走雨伞。
  “雨水,很舒服。”伊莫顿摸了一下自己的光头,把落在头顶上的雨水扫去,“就是有些冷。”
  “死人也知道冷吗?”雷霆瞥了伊莫顿一眼,对伊莫顿刚才顶撞自己耿耿于怀。
  “我已经复活了。”伊莫顿道,“我不会在意你的无知,因为你的无知无法理解魔法的伟大。”
  “当一个人彻底复活的时候,他就不在是死者,而是生者。”
  说罢,伊莫顿抬脚走进奥都普斯大厦,雷霆怒瞪着,但也只得跟着走进去。
  拍卖会里面很安静,也没有什么包厢,就是一层楼,里面有很多座位,座位前面留下不小的空间,是专门盛放大型拍卖品的。
  在中央处,有一个小台子,是拍卖师的地盘,当然,有时候也会盛放小型拍卖品。
  陈旭看了一眼牌子,按照号码坐下来,心灵意志释放出去,寻找地狱巫师的踪迹。
  不过他没有找到,地狱巫师似乎没有到这里。
  约翰把伞收起来,坐在陈旭的旁边,道:“大人,我们需要竞拍其中的一些珍品吗?”
  “当然需要。”
  不等陈旭回话,伊莫顿就插嘴过来,“全部拍下来。”
  “我很喜欢这些东西。”
  伊莫顿的声音很大,在场的富豪都听到了,有些人不屑、有些人好奇、有些人欢喜、有些人冷漠。
  “是。”约翰应声道。
  完全拥有德意志银行的陈旭,是这个世界最富有的人之一,可以说,世界上流通多少马克,陈旭就有多少钱,当然,前提是扣除印刷马克的人工费和材料费,不过这两个支出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欢迎大家来到佳士得拍卖行,我们有……。”拍卖师上台,开始介绍拍卖行、介绍自己,给自己和拍卖行打广告。
  介绍完了,才开始拍卖,“下面是这次拍卖的第一个拍卖品,‘维多利亚的明珠’。”
  维多利亚女王是统治英国最长时间的一位女王,而‘维多利亚的明珠’则是她王冠上的一颗珠子。
  这颗‘维多利亚的明珠’其实不大,但是时间悠久,又带着特殊的意义,所以比普通的明珠要值钱很多。
  “三十万马克。”伊莫顿随意报价,也不管这颗明珠是不是价值三十万马克,反正不是他数钱,不心疼。
  众多富豪的目光在伊莫顿爆出‘三十万’马克的惊天高价的时候,齐刷刷的看过来,只是这次的目光里面没有不屑,倒是多了一种嘲讽。
  马克,作为德意志银行发行的一种货币,随着德国企业在全球大行其道,而成为世界的主流货币,仅次于英镑,地位还要高于现在的美元。
  尽管现在德国被认为世界公敌,但马克并没有被封杀,因为马克可以一比一的兑换华夏币,非常方便。
  另外说一句,负责发行华夏币的华夏银行和德意志银行交叉持股,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人——陈旭。
  “三十万马克一次,三十万马克两次,三十万马克三次,成交。”拍卖师也有些激动,一颗最多价值十万马克的维多利亚的明珠硬生生的拍出了三十万马克的价格,他抽成会抽到爽爆。
  至于伊莫顿有没有钱付账,他不担心,来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大富豪,身价数千万美元。
  “下一件拍卖行是‘苍穹的蓝宝石’……。”拍卖师平息了一下心中的激动,开始介绍,“这是一颗从天上掉落在奥古斯都头顶的蓝宝石,被认为是上天赐予奥古斯都执掌罗马帝国的象征,起拍价三十万美元,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一万美元。”
  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的掌权者,意思是‘神圣的’、‘高贵的’。
  这个时代的一美元大约相当于2.5马克,也就是说,这颗‘苍穹的蓝宝石’起拍价是七十五万马克。
  “七百五十万马克。”伊莫顿再次报价,给‘苍穹的蓝宝石’开出了十倍于底价的高价。
  拍卖师感觉自己心脏病要发作了,他居然把一件价值七十五万马克的‘苍穹的蓝宝石’拍出了七百五十万马克的高价,今天过后,他将会成为拍卖界的一个传奇。
  众多富豪望过来的目光再也没有不屑和嘲讽,有的只是敬畏。
  能把钱不当钱的富豪很多,但能把七百五十万马克不当钱的,就只有伊莫顿了。
  要知道,这可是七百五十万马克,换算成陈旭穿越前那个时代的美元,相当于一点五亿美金,折合人民币九个亿。
  这得多么有钱的人才能够随意把九个亿扔出去,买一件原本只价值九千万的‘苍穹的蓝宝石’。
  或许在前一刻,伊莫顿是个纨绔,但这一刻,他赫然成为众人需要仰望的存在了,哪怕他依然是个纨绔。
  “七百五十万马克一次,七百五十万马克第二次,七百五十万马克第三次,成交。”拍卖行敲下锤子,“恭喜这位先生以七百五十万马克拍下这件‘苍穹的蓝宝石’。”
  “现在我们拍卖……。”
  接下来的几件藏品,都被伊莫顿以高于拍卖底价至少十倍的价格买下,其中有件权杖叫做‘贪婪的玛门’,被伊莫顿以一个亿的马克买下来。
  而陈旭一眼就看出这件‘贪婪的玛门’上面有魔法的波动。
  玛门,执掌财富的邪神,非常贪婪,他曾经降临到地狱,指使堕落到地狱的天使挖掘财富、为它建造宫殿,是个和地狱拥有不清不楚关系的邪神。
  “这是怎么回事?”陈旭的心灵意志和伊莫顿交流,“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这个叫做‘贪婪的玛门’的权杖上面雕刻了炼金术中最高端、最恐怖的炼金术神之炼金术中的‘点金’术。”伊莫顿道。
  在听到神之炼金术的时候,陈旭小小的兴奋了一下,不过听到后面的‘点金’术,陈旭的兴奋消失了。
  “我不缺少黄金。”
  “‘点金’术可不是点石成金。”伊莫顿解释道:“他是点人成金,能够把生物转换成黄金。”
  “不过这个‘点金’术是一个失败的产品,他最多把生物点金半个小时,当然,这个时间随着生物体积的大小而变化,越大的生物,点金之后持续的时间就越短。”
  “另外‘点金’术成功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五十。”
  “你居然知道得这么清楚。”陈旭有些诧异。
  “当年有个炼金术师拿着‘贪婪的玛门’来法老的面前,施展‘点金’术,把这件权杖卖给了法老,换走了一车黄金。”伊莫顿娓娓道来,“知道真相的法老愤怒的派人追杀那个炼金术师,同时将‘贪婪的玛门’给封存在自己的宝库之中,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
  “可怜的法老。”陈旭可以想象得知了‘贪婪的玛门’真正用途的法老,是如何的愤怒,这不仅仅是黄金、还因为他被欺骗了。
  “下面一件拍卖品是‘黄金王冠’。”拍卖师大声说道,同时陈旭敏锐的察觉到有人过来了。
  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或许不应该叫做人,应该叫做生物。
  其中一个生物身体惨白,头发下面有一对尖尖的耳朵,另外一个生物则很大,身躯上有锁链。
  “是精灵王子努亚达和他的巨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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