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
百分之三十?
这么多?
也就是说,自己挣一百万,其中三十万都要交出去?
“江先生,百分之三十太多了,要不您少要点?”
十四客客气气的说道。
“不多,有个词儿叫品牌效应,你是我带出去的,当然沾了我的光呀,你要是画符箓画砸了,就是打我的脸,卖的价格高了,也是看我的面子上。”
“所以说,百分之三十绝对不多。卖出一张符箓两百万,扣除我的百分之三十,你不还有一百四十万吗?也不少了。”
在我的忽悠下,十四点点头,好像还真是这个道理。
“加油,好好学,我明天就开始教你!”
我拍了拍十四的肩膀。
孩子小,就是好,几句话说的就信了。
实际上呢?
多了一个免费的赚钱苦力,不是一般的酸爽。
而且,也不是随随便便一张符箓,就能卖出七位数的。
这张符箓,我是作为镇店之宝,一直放在店铺里。
我接手符箓店这么久,还没卖出去过。
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一张符箓几万块,十几万已经算多的了。
……
头七,回魂夜。
农村对于回魂夜的说法有很多,什么当天晚上不能呆在家里。
在房门前,放一个碗,碗里放一个鸡蛋,但同时只能放一根筷子。
想吃碗里的鸡蛋,但是一根筷子很麻烦。
意思是,让魂魄回来的时候,可以多留一段时间。
另外,在房门前,撒一些灰,据说上面留下什么脚印,自己的亲人就变成了什么动物。
老头子今晚应该会回来吧。
只是,没必要再见了。
让刘清雅和风一一出去开个酒店,魁甲在旁照顾他们两人。
随后,我驱车带着十四,就离开了。
车子内,还有已经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的林峰。
我一直驱车到古都郊外一处无人的地方,然后把林峰扔到了车外。
此时,已经是深夜了。
望着漆黑的空地,我心情颇为的沉重。
林峰自知躲不过去,逃不过必死的命运,整个人已经变的疯疯癫癫,说话语无伦次,一直在傻笑。
“现在就要弄死他?”
十四好奇道,“未免太残忍了吧?”
“没什么好残忍的,因为他老头子死了,我这个人善恶分明,不是什么圣母。”我提起铭文大剑,走向了林峰。
没有任何犹豫,铭文大剑捅进了他的肚子里。
血瞬间喷涌而出,形成了涓涓细流。
林峰的表情极为痛苦,挣扎着嘶吼。
当时,老头子就是这么死的,失血过多。
我漠视着林峰的表情和动作,直到他彻底的咽了气。
随后,我点燃了一把火,烧了整个尸体。
这是修士届的事儿,牵扯不到尘世,因此没什么问题。
现在修士届,都知道林峰被我给杀了。
海外岛屿的人,肯定憎恨我。
不仅是因为林峰之死,更因为我阻断了他们进入大夏国,以古都为跳板,染指整个大夏国的修士届。
但我知道,那些人海外岛屿那帮人肯定不会放弃。
他们还会寻求机会再卷土重来。
……
翌日清晨,一大早,我们一行人回到符箓店。
十四嚷嚷着,让我教他画符箓。
只是初上手,我发现这小子居然很有天赋。
第一张符箓,虽说有些偏差,但也还能看的过去,第二章符箓,就初见成效。
画第三张符箓的时候,已经完全成型,不熟一些三流修士画的了。
幸好,符箓的种类很多,我倒是不至于没啥教的。
画符箓,极为耗费心识,我让他画累了,就先休息一段时间,然后继续画。
一天画的符箓,争取不要超过二十张吧。
等到了晚上的时候,十四这小子画的符箓,已经差不多到我七分了。
我自认为自己够有天赋的了,从入行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我成为了一流修士,名满整个大夏国。
可十四这小子,天赋更为恐怖。
我倒是好奇,他到底有什么身份,亦或者背景,为何王格必对他如此关注?
仅依靠天赋的话,肯定不会如此。
这个世界上,不缺有天赋的人。
而且,有些东西不是天赋不天赋就能达到的。
王格必,活了数千年。
这么长的时间,哪怕他每天只修炼一个小时,这两千多年的积累,也不是凡人能追上的。
……
时间一晃到了晚上,我把十四送进了房间休息。
至于他在客厅画的那些符箓,我则是全部收集了起来,然后放到楼下,往出卖。
这些符箓还能用,对付一般的邪物没什么问题。
把这些安置妥当了之后,我才回到房间里休息。
现在已经是一月的下旬了,又快到年关了。
我从前年的七八月来到古都,一直呆到了现在。
而这一年,也是我在古都过的第二个年。
一如既往,年关之前,古都越发的热闹了起来,到处都在搞活动,一些商家搞打折,促销,目的就是为了清库存。
特别是一些大商场,天天各种理由打折降价。
对于那些喜欢逛街的妹子来说,最兴奋了。
整日各大商场、街道转悠。
这两天符箓店的事儿,基本都是我在管。
刘清雅和风一一天天中午出去,晚上回来,一买一大包东西。
我就坐在符箓店,百无聊赖。
以前没事干的时候,我还会画一画符箓,消磨度日。
现在有了十四这个免费劳力,我就不用动了。
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的天赋很强。
他画的符箓都能用,而且威力不俗。
开始的时候,十四还疑惑,问我为什么把符箓放在这里卖,不给他钱?
幸好我早有准备,说是这些符箓让那些人买回去测试测试,看看到底能不能用。
万一用不了,出事儿了呢?
我来卖,自然也担责任之类的云云。
总算是把十四忽悠过去了。
我感觉,再让他学习个半年就差不多了,他练笔的那些符箓,我感觉符箓店卖两三年都卖不完,量实在是太大了。
这可都是钱,白花花的银子。
当然,我有时候良心过意不去,也会给十四这小伙子几百块钱或者一千块钱的零花钱,让他拿出去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