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他立刻拉住了自己的衣襟,警惕的盯着甄明珠:“你干什么!”
甄明珠:“救人,脱衣服。”
元俊抿着嘴,吞咽了一下口水,说:“我……我自己能处理。”
甄明珠无语。
她深吸一口气,说:“你的伤口,都到后背了,你自己能处理?”
她指向自己的鼻子,说:“你看看,你看看我的脸,我这么好看,说是仙女儿也不过分吧。我再怎么也不至于对你有什么想法吧?跟个白斩鸡似的。”
元俊的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甄明珠厉害:“赶紧的,我既然让你进来,肯定不想让你死。”
不然她不是白承担这人进来的风险了?
大概甄明珠太过强硬,元俊犹豫了一下,终于放开了手,不过脸又开始变红。甄明珠看他一眼,说:“大男人别这么扭扭捏捏的。”
甄明珠掏出手机又看了一眼,确定没有信号,于教授是真的指望不上了。这就只能指望于教授留给她的医药箱了。
甄明珠是完全不懂医术的,她也只能按照于教授留下的东西来做,甄明珠找到标注止血的药瓶和纱布,回头一看,血男还在磨磨蹭蹭,甄明珠:“快点。”
消毒液,医用棉,纱布,止血药。
甄明珠:“我事先说好,我不是大夫。”
元俊点头:“你是道士。”
甄明珠:“……”
她不跟他一般见识。
她呵了一声,继续说:“我只能尽我自己的能力,你稍后肯定还是要出去找正八经的大夫治疗的。”
元俊点头。
这时,他也总算是不磨蹭了,甄明珠立刻动起手来,元俊被人砍了好几刀,刀刀都是奔着要害去的。甄明珠很快的处理伤口上药,因为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甄明珠紧绷着脸色,很严肃,没言语。
饶是真的大夫,也会极为疼痛,更不要说甄明珠不专业。
元俊疼的攥紧了拳头,死死抗住。
好在,她到底处理好了他身上的伤口,她又看向他的腿,说:“你的腿如何?”看起来走路有点怪。
元俊一条腿其实已经断了,他是拖着逃的,他咬牙:“腿断了。”
甄明珠深吸一口气——大难题!
第14章 发现端倪(救助,想太多,穿越者...)
甄明珠觉得,自己真是天下第一难。
她没有帮手,只能尽量回忆于教授讲过的简单处理,将这位小哥儿的腿固定住,至于更多,她还真是做不到了。这一番下来,甄明珠满头大汗。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气,说:“你可真是为难人。”
“多谢仙姑搭救之恩。”元俊脸色苍白,但是仍旧挣扎要起身跪下感谢。
男儿膝下有黄金,但是救命之恩,当是值得一跪。
只是甄明珠倒是飞快的按住他,气急败坏:“你给我老实点,我本来就是简单给你处理,你如果乱动最后瘸了,这算谁的?老实点。”
她又说:“谢是要谢的,但是跪就不用了,我受不起。”
她遭遇过两个古人,李桂花和小石头,这两个都是饥饿又骨瘦如柴,需要的更多是清淡食物慢慢饮食,但是眼下这位倒是完全不用的。他看来就是没有挨饿的人,不过他却更不好办,这是个伤患。
甄明珠看着他,说:“失血过多,给你煲个猪肝汤吧。”
元俊立刻道:“多谢仙姑。”
甄明珠觉得,这人身份地位肯定不低,不然,怎么可能这么没有眼力见儿呢。她明明拒绝了仙姑这个称呼,他还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如此称呼。
不过,算了。
反正这人明日就走了,她也不必如此计较了。
她转身去了厨房,走到一半儿,回头说:“你老实的待着,哪儿也别动。”
元俊点头:“好。”
他看着甄明珠的身影消失在厨房,厨房的一侧大窗户面向客厅,他一侧头就看到她低头正在切什么,很认真的样子。她的侧颜看来温柔极了。
只是短暂的相处就让他晓得,仙姑不是什么柔情似水的性格。
就不知道,她怎么会选择修道这条路。
只不过,这倒是与他无关,他好奇的是这里,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竟是被他遇上了,他虽然听话的没有动,但是仍旧左顾右盼。大片珍贵的玻璃,随处可见,明亮的特殊“蜡烛”,还有很多全然没有见过的物件儿。
似乎每一样都看不懂,但是又似乎有他所存在的价值。
想来这些东西任何一件拿出去,都是外人趋之若鹜的宝贝了。
甚至,他有点感谢的他那些皇兄了,虽然不知是哪个下手,但是如若不是他们下手,他恐怕没有机会来这样神奇的神仙之地,遇见仙姑。
这里很神奇,仙姑很好看。
他又侧头看向了甄明珠,这时甄明珠倒是擦手出来了,她对上伤患的眼神儿,索性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他的对面,拿出“逼问”的架势,说:“说说吧,你是谁?从哪儿来?”
元俊拉拉披在身上的衣衫,说:“我叫阿九,来自都城,来此地做生意遇到了劫匪。幸好遇到了仙姑。”
纵然是这样的时刻,他也不可能托盘而出毫无保留。
甄明珠挑挑眉,也不知道信没信,只是哦了一声,她上下打量元俊一下,又问:“现在是什么朝代?”
元俊愣住,不解的看着甄明珠,结巴:“你、你不知道?”
甄明珠理直气壮:“我避世而居,不知道不是很正常的?你且说说呀。”
元俊沉默一下,说:“如今肃朝永旺年间。”
甄明珠:果然,对上了。
李桂花,小石头,阿九,是同一时期的人。
他们都来自这个肃朝。
她似笑非笑的说:“我觉得,你家的生意一定做的很不好。”
元俊不晓得仙姑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他本就是胡诌,只能露出一抹尴尬笑容。
甄明珠:“这里都干旱困苦成这样,竟然还有人来做生意呢,卖给谁呢。”
元俊:“……”
她看了元俊一眼,觉得这人白瞎了一张单纯的脸,说话其实不怎么老实呢。
好在,一天,就一天。
明天就让他走人。
反正,沈处说过,如果真的有人穿越,他们也不倾向将成年人留下,这样风险太大。
“明天就走人哦。”她起身,碎碎念:“开个客栈,也没个正八经的客人……”
甄明珠为自己深深的惆怅,一万零一次感慨自己三百万装修就是脑子灌水了。早知道没有客人,她还装修什么?
什么!
你说这个阿九?
不给房钱的,算什么客人?
不仅不给钱,还要花她的,她的猪肝!
甄明珠幽幽叹息,打算去看看猪肝好没好,就在这时,就听到伤患九开口:“我有钱。”
甄明珠:“哎?”
她回头。
元俊真诚的开口:“我有钱,能让我多住几天吗?我、我要住店。”
既然已经是客栈,那么,他可以住的吧?
他立刻翻出自己的荷包,说:“我有金瓜子儿。”
甄明珠:“啥?”
元俊不想被撵走,他赶紧说:“我有钱住客栈,我有金瓜子儿,可以用的吧?”
不知道仙姑喜不喜欢阿堵物。
如果不喜欢,他还有头上的玉簪,他……
“可以!”甄明珠立刻答应。
元俊:“……”哦,仙姑喜欢阿堵物。
元俊从没想到,自己放在荷包里随时打赏用的金瓜子儿,在这个时候竟然能够派上用场。他深深感慨,自己出门带钱的习惯真是太好了,果然家训就是家训。
先祖的话,总归是没有错的。
出门不带钱,坑死没可怜。
他赶紧把自己一袋子金瓜子儿递给甄明珠,眼巴巴的问:“仙姑,这些够我住几天?如果不够,我还有发簪。”
甄明珠:“我擦!”
这一袋子金瓜子儿,差不多有三四十个的样子,她盘算了一下,现在金价是三百八,这一个金瓜子儿,肯定不是一克。她不怎么能约莫出来,但是二三克总是有的。
甄明珠换算了一下自己的房价,估计这人也要吃三顿,说:“如果你不吃饭,这一个金瓜子儿可以住七天。如果你吃饭,那么就四天。”
她其实已经很实在了,实实在在的说:“你伤成这样,肯定要好的好一点了,我收的不贵。”
元俊正在绞尽脑汁琢磨,自己还能提供什么东西,他思来想去,想来思去,除了皇子令牌,已然没有其他。正愁要不要把皇子令牌也抵给仙姑,冷不丁就听到这个话。
“啊哈?”
他呆滞的看着甄明珠。
甄明珠:“你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