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就是那么近的距离。她在小吃店外,街上人少的时候,甚至就可以看到他摆的测字摊。可是她就是感觉他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有时候即便他就在自己身边,她也是感觉若即若离,即便听着他的声音,闻见他的味道,可是她还是感觉两个人之间,那咫尺天涯的距离。
  带着甜蜜的淡淡酸楚。有时候在明媚的午后,她坐在小吃店外,望着他所在的方向。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声音,人世所有的喧嚣,似乎在那一刻,只成为背景。她愿意这样隔着浮华的喧嚣看着,心静如水。即使,看不到边际。
  在此岸和彼岸之间,隔着多少次的轮回。又何必执迷,今生今世,这短短一瞬间的聚会。
  李若萱偶尔会淡淡地流出泪来。然后笑自己痴。
  天气渐热了,一晃好几个月,盛夏了。
  李安然不但行走自如,已然恢复了三分内力了。但是无论如何,他也无法恢复到,他五年前刚刚回家时的状态。
  这五年,他一直受伤,一直未曾痊愈过。不久前的战斗太过惨烈,惨烈到,他五脏六腑受伤衰老,人的身体,一旦损伤严重,便再难以恢复如初。宛若人的青春岁月,一旦流逝,便难以追回。这是天道。
  李安然自然无法抗拒天道。即便他伤痊愈,他也只能把自己恢复到一个健康的四十五岁人的状态,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他不到三十岁。二十六岁菲虹山庄毁灭,他因为一场劫难,家破人亡老了二十年。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不知道吗?是,他不知道。
  他不知道为什么。为了这场劫,他已然付出了惨烈的代价,可是他就是不知道,为什么。
  不知缘由,却注定面对。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
  芸芸众生,光怪陆离的世界。每个人所遭遇的,有时候,是不知道为什么的。却还要苦苦追问,为什么呢?
  一切宗教或是科学的终极目的,就是回答这个为什么。
  但每一个答案,都不禁推敲,不堪一击。或许为什么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面对,你怎样面对。
  如此而已。所以李安然在了悟之后,现在美得,光风霁月如同拈花微笑的佛。
  连李若萱,有时候都会炫目,都会望着李安然而生慈悲心。乃至于,她会痴迷于哥哥的白发。白发啊,在哥哥的头上,倾泻而下,在日影里,在风里飘。她常常无端地以为,别人的青丝太做作太拘泥,别人的白发太苍老太无力,唯有哥哥的,那么美,洒脱飘逸。她甚至想,哥哥天生就应该是白头发的。她甚至希望,自己也变成白头发。
  方青躺在床上,左边黑暗,右边月光。
  黑暗无边,月色融融。他一遍遍想,若萱在他身前的殷勤,在他身后的注目。他不可能没看见,她故作自然的娇羞,他不可能不知道,她内心偷偷的爱慕。
  纯真的少女。半开的情怀。
  方青心绪缭乱。他一个测字的先生,他很穷。即便他帮过两次忙,若萱也不一定非得以身相许吧?
  她原来,那么憎恶自己。
  方青淡淡苦笑。世界上少了那个讨人厌的斩凤仪,多了一个无人知的方青。不好吗?
  他真的很穷。他不介意自己穷,他其实也懒得挣钱。他来到这个城市的夜晚,兜里只剩下住两晚客栈的钱。可是住了客栈就不能好好吃一顿。他选择了吃顿好的,然后住在破庙里。
  反正天气不冷,在哪儿都能凑合一宿。
  血蝙蝠弄了个女人进来,赶他走。他于是瑟瑟抖抖地往外走。他的心依旧薄凉。他坏事不做了,但不一定表示他就要做好事。他不再是人人憎恶的恶棍,可也没必要摇身一变把自己装扮成除暴安良的大侠。他从前也不是好货色,算是血蝙蝠的半个同行。虽然他瞧不起血蝙蝠,消受美人也应该华烛暖床,帷帐熏香,在破庙里,简直是煞风景的事。
  可是人,各有偏好,他也管不着。
  他出了庙门,听了若萱说的第一句话,他就定住了。
  这个女孩子的声音,好生熟悉。
  他于是很激动。有若萱的地方,就应该有李安然。
  可是他看李若萱的招数,半是相似,半是陌生。她会用暗器,应该是若萱没错。可是她其他的招数,不认识。
  他听到他们说,那个白头发的废人。
  他的心一下子就凉了。或许声音有相似,这个女孩子可能就是和若萱的声音相似。白头发的废人,不会是李安然吧?
  白头发或可是易容术,难道李安然,真的残疾了?
  不管真假,他想先救了这少女。坏事做的多了,多做件好事也没什么。他心冷硬如铁,可是既然这少女声音和若萱如此相似,那也算是缘分。
  救了她,就真真正正知道,她真的是若萱。
  那一个刹那,他流下泪来。不知道是因为欣喜,还是感怀。
  他的家没了,他所有的亲人都死了。他孑然一身淹没人海,他只是想找到李安然。
  李安然。而今这世上值得他去寻找追寻的,就只剩下李安然。找到他也不想做什么,就想叫他一声哥,然后在他面前,大哭一场。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执拗地张扬着性子,对他恩将仇报,其实他只是倔强任性罢了,他曾经有无数次冲动,蹭到哥哥怀里,哭一场。然后他告诉自己,他是男孩子,不可以。他是斩凤仪,斩凤仪不可以信任依赖任何一个人,即便他是李安然,也不可以。
  而今他不是斩凤仪了,他可以,蹭到世上仅存的温暖的亲人怀里,哭一场了吧?哭他的荒唐,他真的很后悔。
  可是真的见到李安然的时候,他突然哭不出来了。
  他的鼻子酸酸的。李安然,他的哥哥,头发竟然真的全白了,雪白。
  他真的残疾,屋里有他平日坐的轮椅。他黑雷坏掉了,内力全无,竟然被那个付清流欺负,欺负到死,也没有还手之力。
  世界怎么可以这样。即便虎落平阳,可也不用被狗给欺负死吧?
  他忽然就觉得可笑。于是他浅浅地笑,很温和很温和地再次出场。他想不笑,可是忍不住。
  当年的大哥,要杀死他的兄弟,然后被另一个兄弟杀死。
  如此让人唏嘘。
  李安然马上就认出他来了。李安然的眼睛和耳朵一向很毒。李若萱,还是那样不中用。
  他为李安然疗了伤。然后看见那个惹祸的丫头悔恨地呆坐着,恨不得把她自己杀死。
  若是他以前的性子,至少也得好好讽刺责骂几句。可是他现在是一个陌生人,而且,她很后悔,在自责。
  没有人比他更明白悔恨的滋味。所以看着李若萱,他反而很怜惜。事情出了,可也不能全都怪她。
  他自己的妹妹爱上了李安然,现在,他发现,李安然的妹妹,爱上了他。
  那个小丫头,曾经被自己调戏咬牙切齿恨自己的丫头,在他改变容貌之后,爱上了他。
  她的笑容很清澈,照顾他很细心。她很想亲近却忐忑不安。她从前不是这个样子,总以为她看上谁就会很冒失,却不想是这样的发乎情止于礼。
  看着她就想起辛柔,辛柔其实也不过是她这般年纪。因为冒失被李安然打了一巴掌,被人家打了一巴掌还死心塌地爱人家。
  心悦君兮君不知。惆怅的距离,甜蜜的情意。从不言说,总好过被人无视拒绝。所以若萱在某种程度上是聪明的,她懂得观察,掩藏和偷偷试探,他的辛柔很傻。辛柔冒冒失失告诉李安然自己爱他,可是李安然也从未放在心上。
  他调教的妹妹,固然精明能干,很功利,会算计,对人对事三分调戏七分戒备。把人性的弱点看得过于透彻,世事原本十分薄凉,在他们,就是十二分的薄凉。
  可是李安然调教出的妹妹,或许不足够精明,可是生性纯良。也不知道是怎么学的,若萱现在对人对事,没了大小姐脾气,有了几分温婉豁达的大气。笑意盈盈,和每个人熟识地打招呼,婶婶大娘地叫着聊家常,街头巷尾的小孩都叫她姐姐。路过乞丐群就洒落点零钱,小商小贩见了她主动让一让价钱。或许这些年跟着她哥哥,耳濡目染,竟与李安然有了三分神似。
  无论融于世俗,还是超脱尘外,可贵的是自然而然。
  她给自己送饭,洗衣,偶尔会过来帮他打扫房间,缝补被褥。他看着若萱,就觉得很温暖,很舒坦。躺在床上,被褥干干净净,周围窗明几净,这丫头还为他屋里摆上盆月季花,猩红的颜色,开得馨香艳丽。于是平凡的日子多了几分欢欣与宁静,他突然,就真的很想有个家了。
  前天中午,若萱给他送饭,两个青菜,一小碟红烧肉。他狼吞虎咽地吃,若萱正在帮他收拾笔墨纸砚,忍不住侧头欢笑着,脆生生唤他,“方大哥,你慢点吃,先喝口汤!”
  他倏尔就怔住了。他突然觉得若萱的笑脸很美,在热辣辣的太阳光中,美得让他有刹那昏眩。嚼饭的动作自然就慢了,却忽而闻到衣服上,散发着的皂角细微的清香。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幸福。他突然心下悄然,鼻子有点发酸。
  他快速地扒拉了几口饭,举起碗喝汤,不小心就呛到了。
  若萱跑过来为他捶背,然后整个上身伏在案桌上笑,身体乱颤,半是开怀半是责备地笑他,“方大哥你真是的,吃饭那么急,又没人抢,不喝还好,喝口汤,就噎到了!”
  近在咫尺。甚至可以感知到,她青春的呼吸。他突然就觉得面前这鲜活的少女,很灵动,很亲。亲近到,贴心贴肝。
  他伸手抚在她的头上,他突然就有一个冲动,这辈子,今生今世,拼命往死里宠她,宠死她。
  若萱却倏尔脸红了,虽然她皮肤现在略显黝黑,看不很明显。
  她缩了缩脖子,似乎想躲开他的手,但又没舍得。
  他马上撤开自己的手,心死命地疼。
  现在,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还在死命地疼。
  若萱还是纯真的少女,刚刚雕琢出的美玉。而自己,已是劣迹斑斑,一颗心百孔千疮。
  配吗?不说别人,就是若萱自己,要知道他就是原来的斩凤仪,也绝不会再喜欢自己。
  可是,难道,要瞒她一辈子?
  已经是第三个晚上了,他睡不着。往事不堪回首,却又纷至沓来。
  他曾有七房妻妾,说起来,各个都是好姑娘,可是那时候他少年轻狂,心无定所,得不到的时候费尽心思,得到手之后便了无兴趣。他到底辜负了她们,然后,还害死了她们。
  这世上被他轻薄过的女子,数不胜数。连若萱,不也是被他轻薄过?
  即便是李安然,也绝对不会把妹妹交给他。
  他原来希望自己不被任何人喜欢和信赖,可是现在知道,任何人都不喜欢信赖,是可怕的。
  他原来,觉得若萱是个并不出众的姑娘,可是现在,他自己配不上人家。
  他思来想去,就决定还是走。李安然渐渐恢复了内力,无需谁的帮助了。他斩凤仪,就该自己一个人,漂泊江湖,了此残生。再也不要招惹,情窦初开的少女,再也无法摆脱,日日纠缠的,前尘旧梦。
  罢了。就罢了。只是人生苦楚,还是无法找到一个肩膀,可以大哭一场。
  他连夜收拾包裹,不辞而别。
  告别这个城市,告别他千辛万苦找了一年多终于找到的人,告别,他刚刚萌动的,渴望幸福的心。
  幸福是一个很神圣的东西,他斩凤仪,不配得,也得不到。
  她搬来的月季,还在他曾经的窗前,迎着月光,吐露芬芳。
  他突然很想知道,若萱再也见不到他,会不会哭。
  斩凤仪只走了三天,又回来了。原因无他,他后悔了。
  他才仅仅二十六岁。了此残生,可是残生还太过漫长。一日一夜地熬起来,很难熬,他禁不住。
  与若萱在一起的几个月虽然短暂,可是惯出了他的臭毛病。吃饭店的饭觉得不对味,睡客栈的床,觉得脏。
  总之浑身不自在。他突然就舍不得,割舍不下,和若萱在一起的,优哉游哉平凡的小日子。
  大概一个人骨子里的无赖性格是无法斩除的。他又上来了那颗无赖的心。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哪怕李安然死也不同意,他也要把若萱,追到手。
  追到手,再也不故伎重演,今生今世,宠着那丫头,再也不放手。
  他回来了,李若萱欢欣,李安然也是惊喜的。
  他干脆不租别人的房子,反正李安然有一间空房,他就住了进去。
  李若萱拉着他,问他这几天跑哪儿去了,还以为他偷偷走了。
  他笑,说找李安然有点事。李若萱虽是奇怪,可是看着他们两个并肩进了屋,也不再打听。
  方大哥回来了。她甜美地躺在床上想。他住进了我们家,一定不会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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