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谋已久的追求
064蓄谋已久的追求
去大千马场放马狂奔毫无疑问是奢侈的,就算在府城,也没多少人消费的起。一个时辰五十元石的资费,足以让九成以上的人望而却步。
以长孙云裳的个性,如果要来放松,她一定会来放马。
这是她唯一喜欢的运动,而独城刚好就有一家。
将自己好生打扮了一番,已经不再是那副傻帽富公子样,一袭青衫,看上去有几分文采风流的方凌,来到马场门口时,见旁边有一架小轿,心头一喜。长孙云裳果然在里面。
他万万没想到,雅风楼的云裳姑娘,竟是长孙云裳!
这等天下罕见的美女,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他绝不会认错!
和长孙云裳的交集并不算太多,但这却是方凌前世爱上的另一个女子。
话说回来,但凡是男人,碰到长孙云裳后,很难不被她的绝世姿容震慑,不生出男女之情。
可惜,以长孙云裳的地位,当时的自己差的实在太远。有一个马兰的前车之鉴,方凌也便没有展开追求。
但是追求之心,却是由来已久。
甚至于,他暗中观察研究过长孙云裳的各种喜好,也曾想象过,自己如果展开追求,应该去怎样打这一场仗。
因为想追求当时的长孙云裳,无异于是参加一场战斗。
而这一世,居然在这里,提前了数年,遇见了她!
既然如此,前世没有发出的炮弹,现在就立即开始吧!
何况,长孙云裳的背后,还有一个大秘密,大宝藏存在。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她!
牵了一匹汗血宝马,挽起裤腿,光着鞋子,方凌扬起脖子,以四十五度的忧郁眼神看着天空的白云,光着脚踩在冰凉的草地上,一步一步,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看起来云淡风轻。
一个男人要吸引女人,死缠烂打乃是下下之策。面对长孙云裳这样的姑娘,死缠烂打就更加糟糕愚蠢之极。男人就应该像骄傲的孔雀,将自己身上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出来,不动如山,等着女人上前搭讪,让她们被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悄然外泄的王八之气所吸引。
对长孙云裳,方凌了解的很清楚。她看中一个人的内心,她喜欢内心清澈不惹尘埃,她喜欢男人的风骨,她喜欢与众不同,她是固执的完美主义者,见不得半点瑕疵。她喜欢自然,她喜欢宁静,她甚至享受孤独。她不在乎一个男人目下有多么窘迫,却相信最卑微的男人都可以成长为天下最巅峰的强者,只要男人表现出足够的努力、自信和睿智。
方少侠对症下药,不敢说手到擒来。不过他相信,漂亮的长孙云裳一定要被自己斩于马下。
“姑奶奶,我求求你,快点过来看我卖弄风骚吧!”方凌心里痛苦的呻吟着,他已经在草地上光着脚走了半个多时辰,这么走一点屁用都没有,只是在等着让长孙云裳过来看看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可是这妞儿不配合,太不给面子!
无奈,还得继续这么作下去……
终于,一阵狂奔的马蹄声从远处响起,方凌心中一喜,做出的恬淡姿态越发安详和柔和。哪知这队人狂奔过去,依稀有个冷冷声音说了句:“那个人有神经病!”
随即很快就没影子了。
方凌偷偷转过脸看了看,却见奔过去四男一女,分明不是长孙云裳。
方少侠心里默默流着眼泪,深深的感觉到泡妞真他娘的考验人的耐心。
“咦……那不是……”方凌觉得过了很久很久后,远处传来一个女子奇怪的声音。
方凌心中一喜,眼睛微眯,牵着马,一步一步走在地上,怡然自得的样子。他听的分明,说话的是长孙云裳的贴身婢女蕊初。
马蹄声由远到近,到了方凌身前三丈时停下来。蕊初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方凌微微睁开眼睛,点了点头,淡笑道:“真巧!”
随即又眯上眼睛,怡然自得似乎高山崩裂于前也能面色平静不起波澜的姿态,眼角的余光瞥着在天空缓缓移动的云彩,像是全然沉浸在这幅美丽的画卷中。
蕊初不满的努起了嘴,她见到的男子,哪一个不使劲朝姑娘拍马屁套近乎?方凌这幅姿态,让她觉得一定是在惺惺作态。
方凌的确在惺惺作态。
不过,两世为人的方堂主,绝不会让她们看出来。
兴许是心情已然放松,长孙云裳饶有兴致的看着方凌,淡淡笑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到了马场,不骑马,反而牵着马在走路?”
“你骑马是为了什么?”方凌不答反问。
歪着头想了想,长孙云裳道:“感受那种风驰电掣的速度,听着耳畔呼呼的风声,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变小!”
“你喜欢无拘无束,你的内心渴望自由!”
方凌停下脚步,终于舍得睁开眯缝着的装比眼睛,施施然道:“攘臂极力,撼大摧坚,虽能奏一时之效,却非长久之策,不如滴水穿石,徐徐入手,久久建功。所以,我一直喜欢平静。”
说到这里,方凌伸开手臂,指着正上当头的太阳,指着远方连绵不绝的峰峦,指着一望无际的草地上那条宛如缎带的河流,轻声道:“你看,那天地日月,恒静无言。河流山川,世代蔓延。沉静的东西总能存留的久远。你再看天际的流星,或者地上的火种,足够猛烈,足够璀璨,能存留的,却是短短一个瞬间!”
这番言论,倒是让长孙云裳和蕊初齐齐一愣,两人顺着方凌所指的地方,都在思索着什么。
方凌心底暗喜。果然,这种与天地相关,又别具一格的卖弄风骚,登时惹得长孙云裳的注意引起她的兴趣。他了解这个美女,当下继续装道:“练功,苦修,并非生命的全部,反而像禁锢人的枷锁。当所有人都在努力提升修为,刻苦修炼时,这种风气便禁锢了人打开另一片天地的钥匙,发现另一种美丽的眼睛。我本俗人,旁人修炼,我自然也要修炼,而且要比别人更加努力,如此才不会默默无闻。我修炼不是为了变强,更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有足够的实力,去守护自己的精神国度。”
长孙云裳的兴致明显更浓,立刻追问道:“精神国度?如何守护?”
“这就是我来马场的目的。”
方凌微微一笑,竭尽全力的做出那副与世无争的淡然,慢慢悠悠的道:“我渴望内心的绝对平静。就像现在,我的意识都散落在天地之间。我似乎能从鸟儿的歌唱中感受到它们的快乐,从蜂蝶的飞舞中敬重它们的勤劳。云彩会随着我的脚步而移动,清风会驻足在我的身前久久逗留。我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大地在我脚下跳动。它如此仁慈,承受着世间一切种种。它如此慷慨,随意丢下去一颗种子,它就会馈赠丰硕的果实。它如此博爱,给予天地万物生长的肥沃土壤。它又如此忠诚和坚贞,哪怕遭遇任何不幸,都不会改变坚持的信仰……每当我感受到这一切的时候,我就会非常愉快,我会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丽,哪怕我仍在困苦中挣扎,心中总有一盏希望的灯。”
长孙云裳眼里异彩涟涟,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平淡的男子,突然觉得他如此强大,因为他有着别人没有的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
而且,他的许多想法,居然与自己如此相似。不同的是,他一直在做,而自己只是想想而已。
方凌心底暗笑。这番说辞,前世心中不知酝酿了多久。
毫无疑问,长孙云裳已经对自己滋生出好感。
事实上,他哪里有自己嘴上说的那么细腻和伟大?
看着小姐从未向任何一个人露出的神采,蕊初心头一突,马上道:“你说的这么好,那你为什么非要来马场,却不去别的地方?干嘛不去大街上感受你的这些鬼东西?如果你真有这么高的精神追求,穷山恶水之间,不也一样吗?”
“蕊初……”长孙云裳蹙了蹙眉,略略有些不满。
方凌微微一笑,继续云淡风轻的道:“你知道为什么月亮会在晚上升起吗?”
“为什么?”蕊初奇道。
“因为白天,有光芒万丈的太阳,带给世界光明。皓月之辉,怎及得上骄阳万丈?在太阳的光芒下,月亮必定黯然失色。于是它在晚上出现,它在另一个时刻带给人光明,它的皎洁才如此打动人心。所以,人要出现在合适的地方。”
方凌欣然道:“现在我不是在赶路,所以也不会身处穷山恶水之间。没有为人治病,所以不会在药堂。我只是为放松心情,缓解压力,此地绿草如茵,举目远望,山川草木,白云天空,最是豁达心胸的好去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来到这里。”
“说的真好!”长孙云裳拍掌喝彩,眼波如水。
方凌笑眯眯的道:“罢了,在美女面前这么嚼舌根的卖弄和表现,实在太累。一个不好,还要被蕊初姑娘当成居心叵测,奸猾下流轻薄之徒。我继续我的幻想,两位姑娘请便!”
这句话也非无的放矢。长孙云裳喜欢坦诚,偶尔还喜欢一点小幽默。
长孙云裳莞尔点头,正要策马离开,像想到什么,在蕊初惊诧的目光中,突然下马,脱了鞋子,牵着缰绳,模仿方凌的姿态,娇颜朝天,妙目微阖,莲步轻移。
然后,她转过头问道:“公子,你什么时候离开大千马场?”
“或许是今晚,或许还要三两天。”方凌笑道:“等我觉得彻底放松了,也便该回去了。对我而言,这里是逃避的一个好去处。”
看着长孙云裳学着自己的样子,一步一步的离开,方凌心里乐开了花。这小妞儿果然对自己有了感觉,快上钩了。
不过,火候还差一些。
接下来的半日里,方凌仍然装模作样的以四十五度角仰视天空。后来实在忍不住这种鬼样子,连自己都觉得恶心,想了想,干脆躺在草地上。暗地里,却在一直观察大千马场的出口。
到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仍不见长孙云裳离开,方凌心里美的冒泡,心知多半是因为自己,美人儿才留下了。
“小姐,我们今晚真的不回去了吗?”大千马场的阁楼上,蕊初问道。
长孙云裳趴在窗口,看着数里外的某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从这里看去,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看不到他的脸。
“他还没回去呢!”长孙云裳随口道。
“他?谁啊?小姐,你难道看不出来吗,这个家伙故意接近你,是不怀好意的!”蕊初痛心疾首的提醒道。
“怎么会不怀好意呢?”长孙云裳悠然道:“我虽然常来马场,但是早做好了安排,任何人都不知道。他来这里,根本想不到我们会来!”
“那倒也是,这应该是巧遇!”蕊初无奈的点头,又道:“可是我总觉得他对小姐不怀好意。以小姐的容貌,天下哪个男子见了不得往上粘?他偏偏故作姿态,以为自己的手段高明的很,哼!”
“蕊初,你错了,你高估了我,也低估了他。他所说的东西,在我看来,都是无比真实的。因为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只是,我从来没有尝试着像他那么去做。只有内心纯净无比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感悟。他的人格,毋庸置疑!”长孙云裳淡淡道:“今日我模仿他的做法,牵着马,不过走了几里,心底却前所未有的平静。”
“小姐,你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上了他……”蕊初难以置信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