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女子多薄命

  原来他们拐进了一条偏僻的胡同,女人们被几个侍卫挡在了胡同口。侍卫什么时候跟上的,刚才在哪儿呢?
  “王爷,以后千万别让我同你一起出来。太招摇,太拉仇恨了。”
  这架势比偶像出行壮观多了。
  可以比得上皇上亲临驾到 了吧。
  “本王也不想,可是没办法。我总不能将她们的眼睛全都挖了吧。”
  “很得意呀。可惜王爷无福消受。”
  面对这样自命不凡的人,就得给他致命的打击。
  “本王不需要消受那么多。本王有你一个奴婢就足够了。”
  面对他这样的讽刺挖苦揭短,苍黎一点儿也不生气。
  有她就够了?好笑,她可不是那些花痴女子、
  “王爷,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难道专门是来显摆,炫耀他的女人缘。
  “去给三哥赔罪。”
  “什么好赔罪的。玉娥姑娘是杀人凶手,杀人偿命,犯罪伏法天经地义。”
  虽然那姑娘是因为被伤的太深,受了刺激才会那么极端,但是世上之人,百人百态。各有各的不幸,各有各的经历,各有各的故事,怎么能滥杀无辜呢?
  “你不是说,自古痴情女子负心郎?”
  “负心汉确实该死,但是别人是无辜的!她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
  “话说王爷。到底是谁怎样伤了她的心了?”
  报复负心郎的故事,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恨到打击面如此之广,可以用三年时间杀害十个人、
  苍黎低头看了她一眼,缓缓说:“王娥姑娘以前也是大家闺秀,可惜后来因为她爹沉迷赌博留恋酒色,家道中落了。爹为了还赌债,将她卖给了舞坊。她天资聪明又勤奋长得也好看,15岁出道之后很快成了仙舞坊的头牌。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风流少年争着为她捧场,想将她娶回家。可是她都不予理睬不为心动。却偏偏她却对考场失意,来散心的穷酸书生上了心。这书生无父无母,上京赶考的费用都是乡邻们凑的。又一次落榜,他觉得无颜,面对父老乡亲。用最后的一点钱来仙舞坊散散心,看到玉娥姑娘,惊为天人。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为了让书生能在都城住下来,继续参加考试。
  王娥姑娘不惜出卖自己赚钱给地租房子,供他读书。这样过了三年,书生终于考中了举人,当了官。后来的情况你应该已经猜到了,当了官之后,他觉得玉娥姑娘的岀身配不上他,找了个富商之女成亲了。而玉娥姑娘已经年纪大了,还沦落为风尘女。很想不通,有一天从一个喝醉的客人那里偶尔得到了这种毒药,便开始计划复仇。第一个死的人自然是书生。因为他不娶她,却迷恋她的美色。后面的几位也都是她的客人。都同书生一样,发达之后,休妻另娶。抛妻弃子。”
  苍黎说的很平淡,好像在说一个戏文里的故事。
  云锦衫却唏嘘不已。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红尘女子多薄命,从来所托非良人。
  这也是将男人看得太重,太依附的原因。
  “玉娥姑娘真是想不通。跳舞跳的那么好,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命运绑在一个男人身上。她完全可以好好的跳舞,多存点钱,以后为自己赎身。再找一个差不多的男人就是啦。话说让女人养的男人,就是小白脸吃软饭的,还叫男人吗?”
  说完更是挑衅的看了眼高出她一头的苍黎。
  哼,拿她的钱,让她给工人付工资。跟吃完饭的小白脸有什么区别?
  “你是在说本王吗?本王可不靠你养着。只要本王开口,为本王花钱的女人抢破头还排不上队呢。”
  这么臭屁,干嘛要来抢她的。
  “那王爷可以将奴婢的银子还给奴婢吗。奴婢绝对不会去抢破头排队。”
  “可是本王就喜欢用你的钱。踏实!”
  凭什么她的钱就用着踏实?她的钱又不是他的。
  不想继续再同他斗嘴。闭着嘴往后让了让跟在他身后。
  他们去的是胡同那头一个叫楼外楼的酒楼。装修豪华高档气派。四面是楼,楼外有楼。
  名字倒很贴切。
  脸上透着灵气的店小二,热情的让人不好意思。
  看样子是认识苍黎。
  他几乎将腰弯到了90度带着他们上了二楼的雅间。宁王苍粟太子苍莫燕还有一位长着狐狸眼的青年男子正在品茶谈话。
  云锦衫知道她身份卑微,给大家见礼的资格都没有。低着头,自觉的顺着墙根儿溜到了留给苍黎的椅子背后。
  规规矩矩的站着。
  眼梢喵见苍莫燕对她眨眼打招呼。
  宁王眼睛也含笑看了她一眼,那位面皮白净狐狸眼的青年也看了她一眼。
  看着她很不自在。
  也不知道他们看什么看,不就是一个被主子带出来的丫鬟吗?
  看就看呗,反正也不会少一两肉。
  四个男人互相寒暄之后。
  脸皮白净,长着狐狸眼的青年就对苍黎说:“玄参一早奉太后娘娘懿旨进宫为太后娘娘医病,出得宫来,正好碰见宁王殿下,太子殿下。承蒙二位相约,说约了王爷在次见面。玄参就跟来了。”
  这青年男子好像是苍黎的朋友。
  “哦,玄参这几天辛苦了。那边情况怎样?”
  男子正是诸葛玄参。他这几天带着诸葛家所有的弟子,徒子们为运回都城的伤兵们疗伤。
  很辛苦。
  诸葛玄参微微低头:“重伤还有几个需要观察,轻伤差不多可以回家了。”
  苍黎点了点头:“还需玄参多多费心,他们都是为国为民的有功之士。”
  “多谢王爷体恤。玄参代他们谢过王爷的抚慰金。”
  原来是个大夫,怪不得就算长了一双狐狸眼。也有种悲悯慈善的感觉。
  云锦衫便多看了他一眼:白衣胜雪白白净净的还真有白衣天使的味道。
  却发现他也侧脸看了眼她,四目相对。他微微一笑,媚光四射,妖娆无比。
  云锦衫的心里便泛起了层层涟漪。
  这才是所谓的媚眼吧。
  她虽然不是医生,但是对医生这一职业从来很崇敬,悬壶救世救死扶伤。太伟大了。
  而且她最崇拜的爹就是江湖郎中类型的游医,最擅长的是接骨。他说人的骨头都是环环相套的,不管是断了还是错位了了,只要能套起来,就能治好。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这样,以前学过的人体结构只说人体有206块骨头、至于怎么长的她还真没仔细研究。但是爹真的很厉害,被他套成功的骨头几乎达百分之百。也就是说全部成功。
  她还给起了个外号叫做云天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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