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旁骛殿没有笔墨,跛叔招来鹅黄半袖的侍女,让她去库房领些。
他回身入内,走到越萧身边添了茶道:“主子,咱们在楹花坊的物件细软虽说不多,却都是您贴身用的,常看的书、画过的图也都还在那处,不若看看什么时候,老奴去把那些家伙事儿都搬来?”
把东西都搬来,感觉像是要在这里定居。
跛叔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讪讪道:“主子若是不愿,老奴就不折腾了。”
越萧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问道:“跛叔,你对越朝歌的态度好像发生了变化?”
跛叔被揭穿,忙道:“先时老奴以为她和宫里那天杀的是一伙,没想到她救了主子的命,还让太医院调了药给您祛疤,如此不说,老奴、老奴觉着……”
他抬眼看了越萧一眼,有些不敢再说下去。
越萧察觉到他的欲言又止,道:“跛叔但说无妨。”
跛叔这才道:“老奴觉着,主子有个伴也挺好。长公主对主子没有坏心,事事照顾体贴周到,也没有为难过主子,有她当伴,主子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这些老奴都看在眼里。”
越萧手指一顿,“我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吗?”
他明明还学会了生气。
想到这里,他又想起上回,也是越蒿来郢陶府的那个晚上,越朝歌喝醉了酒,就在那摇椅上赖着往他腰上系蝴蝶结。她的手指隔着轻纱落在他身上,那种细细痒痒的感觉,叫他有了不该有的反应,偏生她全然不知,一味只顾戏耍。
越萧的目光越过低矮的茶桌,往窗边的摇椅看去。
跛叔笑着,恰巧鹅黄半袖的侍女送来了笔墨,跛叔便接了过来,走到内室的书桌旁,把笔架笔洗镇纸都放了上去。
越萧也起身走了过来。
他铺开宣纸,抬手研墨。
白皙修长的手骨节分明,抓着墨石,机械地转着圈。
跛叔帮他把镇纸押到纸角,道:“主子很久不写字了。”
越萧鲜少挥毫泼墨,相比于书画,他更喜欢研究机括箭弩,能用到笔墨的地方,多是他画的机括草图。
他的确很久不写字了。
越萧提笔,顿了顿,换用左手提笔蘸墨落于纸上。墨水在纸上晕染开来,他手臂动作着,不多时便搁了笔,拿起纸张吹干,而折叠起来,交给鹅黄半袖的侍女,让她呈递越朝歌。
看完全过程的跛叔目瞪口呆。
他没有反应过来:“主子你……”
越萧坦然自得,若无其事地拿起边上的《资治通鉴》,翻出一篇周纪看了起来。
越朝歌正在书房翻阅典籍,研究血玉如何修复。
鹅黄半袖的侍女到心无殿找她不着,便到书房来寻。
书房是郢陶府四个不得擅入的场所之一。侍女站在门边,鞠着身子,恭谨道:“启禀长公主,旁骛殿的公子差奴婢来送信。”
越朝歌头也不抬:“旁骛殿到这里也就几步路,还用得着他写信。碧禾,你去拿进来。”
碧禾称是。
越朝歌起身濯了手,擦干净,接过碧禾递来的纸,展开一看,瞳孔蓦然放大。
第20章 情敌(二) 2021/5/23更新……
纸上的字迹,称潦草还算是夸它了。越朝歌逐字校对,才勉强看出越萧这是在同她说,他不与他共进晚膳了。
越朝歌一阵安静。
过后,她亲自开了门,告诉还等在外面的鹅黄半袖侍女,道:“你回去告诉他,日后要递什么消息,用不着写信,直接叫人带个口信即可。”
那侍女称是,便回了旁骛殿,如实转告越萧。
越萧听言,唇角动了动,脸上不仅没有任何羞窘,反有种得逞的喜悦。
跛叔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越萧见跛叔神色惊讶,慌忙收起嘴角微不可察的笑容,继续看他的周纪。
书房里,碧禾捧着越萧的“草书”,惋惜摇头:“都说字如其人,怎么暗渊公子那样容色殊绝的人物,偏写了这么一手……”
“烂字。”碧禾不忍心说下去,越朝歌却毫不留情。
碧禾听她出声,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把纸一叠,凑到她跟前道:“长公主字写得好,不如教教暗渊公子,他这字实在是拿不出手。”
越朝歌闻言,瞧了她一眼:“自打本宫同你说了,本宫同他相处得比较舒服之后,你这一下午跟本宫提了他三五次。怎么?不若把你调到旁骛殿贴身伺候着?”
“长公主!”碧禾见越朝歌故意曲解她的意思,愤愤跺脚,不说话了。
越朝歌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随手把越萧的信搁在一旁,继续翻阅手上的书册,提笔在纸上誊录修补血玉的法子。
照她查阅的古籍记载,越萧那块血玉并非不能修补。只是当真要修补的话,难度很大,耗时极长,工序精细繁复,需要一个懂玉的人来当帮手。
与越朝歌有往来的人里,只有梁信能担此任。
越朝歌写完修补的法子,吸了口气,搁下笔。
“去请梁信过府一叙。”
碧禾正在烹茶,闻言偏过头问:“现在么?今晚陛下说要来府上用膳的,梁公子过来合适吗?”
越朝歌一怔。越蒿要来,她倒是忘了此事。
“那就先搁置,明日再说吧。”
越蒿要来,大抵是觉着越萧在她郢陶府还是过得太舒服了,亲自来敲打敲打她。
越朝歌垂下眼,看见桌上越萧的信,长长舒了口气,起身道:“走,去旁骛殿。”
日头西斜,越朝歌走在路上,问身边的碧禾道:“陛下说了什么时辰到吗?”
碧禾道:“只说了来用晚膳,没说什么时候来。”
越朝歌道:“来了就让他等等。”
“这……”碧禾睁圆了眼,“这恐怕不妥吧?”
叫当今天子等着,这事儿也只有长公主能做得出来了。
越朝歌垂下眼,快步往旁骛殿走去。
“小弟弟在看书呐?”
人未到,声先至,一道张扬悦耳的声音伴随着金铃声响,传入耳际。
越萧抬起头,便见一道鲜亮的绛色衣裙翩跹而入。
不同于昨日的素雅清致,她今日又恢复了以往的风格,色调明艳动人,绛色襦裙以墨绿裙头束在胸上,腰间垂下两条鸽子血玉镶金宝钿裙饰,裙饰带尾坠有细小的金铃,随着她的步履发出细碎清响。
“本宫瞧瞧,看的什么书呀?”
她步履轻盈,身子一歪,直接坐到他面前的案上,一双晶亮好看的眼睛勾魂摄魄,直勾勾盯着他。
越萧抬眼和她对视,只觉得一股气血顺着脖子冲到耳根,散发出叫人难以招架的热气。
他的眸色还算淡然,骨节分明的手指一动,合上书册,让她看了书名。
越朝歌垂首,伸出葱白的手指,抽走他指尖的书。
“你的手很好看。”她随口夸了一句。
越萧眸色微动,手指搁在桌上,淡淡道:“和梁信比,谁的好看?”
听他提起梁信,越朝歌还以为她听岔了。
向来高岭之花,不关心世事的越萧,居然提到了梁信。
她回想起今日刚从旁骛殿出来时的那抹黑影。
想来,小弟弟是听见了她说的话,不自觉地开始同梁信比较。爱比较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从前年纪尚轻还是个小豆丁的时候,越萧显得老成持重,眼下身量伟岸挺拔,反倒小孩子心性起来。
不过他这个心性,倒让越朝歌乐了。
她凑近脸去,近距离四目相对,道:“小弟弟——想让我说你的好看,还是说梁信的好看呢?”
越萧听着,面色淡然,似乎什么答案都无所谓。
越朝歌笑了起来,携起他的手,一根一根掰着手指,笑道:“自然是你的好看。你的手指比他的长些,或许是习武的缘故,骨节分明,指骨笔直,像清雅脱俗的竹节。”
她实话实说,越萧的手确实比梁信的好看。
越萧的重点却不在这里,他感受着手里温软的柔荑,忽而问道:“这么说,你观察过他的手?”
越朝歌一愣,觉得越萧今日实在反常。
“怎么,小弟弟今日对梁信颇感兴趣?”她站起身,绕到他身后,俯下身贴耳问了这么一句。
两人的脸颊只有咫尺之遥,越萧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梁信不梁信,当下只耳根发麻,气血逆流,轰然不知所措。
他垂着眼,不敢轻动。
越朝歌见他整个人僵住,微微后撤了一步,掩口而笑:“罢了,你同连澜一般,也不经逗。”
越萧:……
连澜又是谁?
“连澜就是本宫的护卫统领,”越朝歌似乎看穿了他的疑问,道,“罢了罢了,不重要,眼下更紧要的,是宫里那位今夜要来,定是要看你受本宫侮.辱,合该先应付他。”
越萧眸光晦晦,不置可否。
他道:“这回想应付得过越蒿,得去凤凰台。”
凤凰台下的暗室,他进去过一次。
人人都说越朝歌性子恣睢,恃宠而骄,暴虐无度,可他在越朝歌手下唯一一次见血,是那一次越朝歌在他心口黥了个“王”字。人人都说越蒿清正爱民,宽仁厚道,可没人知道中宫殿后,又有多少女子死于非命,多少扈从侍卫血流成河?
无论实情如何,会做表面的人总是被夸赞,默默不语的人总是因种种众所不及的长处被诋毁。
越萧敛下眸,忽然道:“外头有关于你的传言,你没想过要澄清吗?”
越朝歌还想想凤凰台的事,闻言一怔,道:“澄清什么?澄清本宫并非恃宠而骄?还是澄清本宫其实钟情于你,别无面首?”
有如巨大的铜钟高落,狠狠叩住越萧。“钟情于你”四个字落入耳里,越萧耳畔轰鸣,久久震彻。
越朝歌拍了拍他宽阔结实的肩膀,“人有很多面,本宫可以恃宠而骄,也可以安命知事,可以钟情于你,也可以泛滥情|事,他们看到本宫哪一面,就配哪一面。本宫从来不会为这些流言所定义。你不也无所谓发肤之痛,言辞之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