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大管家得了吩咐就去悄悄处理那些店铺和田地, 在此期间, 沈凌也不闲着, 白日无事的时候就观察那些丫鬟婆子, 从中找出几个忠心于原主的人。
对于那些与齐氏交好的丫鬟婆子, 沈凌一个也不打算带走。生逢乱世, 身边的人若再不忠心, 简直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证。
沈凌这么筛了一遍,发现除了大管家一家和秋荷以外,可以信任的丫鬟婆子不过三五个, 不由暗暗叹息一声。不过别庄那边,顾母还给女儿留了几个忠心的家仆,只要将来好生经营一番, 应该不愁没有人手。
沈凌提起笔, 写下了几个人名,交给秋荷, 让她私下里打听一下这几个人的风评。她虽然觉得这几个丫鬟婆子可以信任, 但就怕被哪个城府深的蒙混了过去, 因此才让秋荷再打听一遍。
秋荷将纸小心的放到自己的荷包里, 轻声道:“小姐让我办的那件事已经办好了。都是忠于顾家的一些老人, 有几个还有走远路的经验。”
沈凌想了想道:“既是如此,你让他们几人回去以后将家眷好生安排一番, 等我们出发以后就让他们跟我们会合。”将来郡城这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乱起来,还不如尽快将这些家眷安顿好, 将来那些家丁也能死心塌地跟着她。
虽然沈凌之前已经挥退了房中侍候的丫鬟, 但是两人为了保密,说话的时候不由都压低了声音,所以有人悄悄潜到了窗下想要偷听说话的动作就被沈凌听了个真切。
她现在虽没有进入练气期,但是已经引气入体,不仅身体一天天康复起来,就连五官都变得极为敏感。
那人走过来的时候虽然刻意将动作放的很轻,但还是被沈凌觉察到了。沈凌不由朝秋荷使了个眼色,有些不悦的说道:“库房里少几个摆设算什么大事,以后这样的小事就不要跟我禀告了。”
秋荷会意,提高声音道:“小姐,这怎么能算小事。那可是先夫人陪嫁过来的嫁妆,其中一件至少也值好几百两银子。”
两人说到这里,沈凌就听那人悄悄离了窗下,便对秋荷打了个手势,后者走到窗前,轻轻推开一条缝,很快便轻声道,“小姐,是奶娘齐氏。”
沈凌嗯了一声,这几日她一直不用那些加了料的饭菜,齐氏对她起疑心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很快她就要离开这里了,也无需理会这等卖主的人。何况她已经为齐氏选好了结局,她不是一心想要谋夺顾家的财产吗,就让她与顾家的这所宅子同归于尽吧!所以她很快就将话题转到了别处,又叮嘱了秋荷几句,便让她下去了。
五天以后,大管家托秋荷给沈凌带了一句话,说是那些店铺和田地都已经卖出去了,一共得了三四万两银子。
沈凌将银子收起来,当天晚上便跟齐氏说要去郊外的白云寺上香。齐氏不疑有他,试着劝了几句,但是发现沈凌已经打定了主意,便想要一起跟着去。
沈凌怎么可能让她陪着,委婉的说道:“我去白云寺上香是因为母亲的忌日快要到了,想着在那里住上几天,给母亲多抄一些经文。可是若奶娘跟着一起去了,府里没了人主持,岂不乱了套?”
齐氏正想借此机会贪墨府中的财物,被沈凌一劝就顺势留了下来。后来沈凌说要带着秋荷和冬柳一起去时,她也没有阻拦。
沈凌带着两个大丫鬟,并十几个家丁,先到白云寺上了香,与大管家等人会合毕,一行人就浩浩荡荡的往梅山而去。
梅山距离郡城这里足有几百里远,遇到官道还好一些,遇到那些尘土飞天的土道,为了保证乘坐的人不那么颠簸,马车行走的速度就放慢了许多。
这样一来,一行人走了几天,也不过走了一半路程。
这天中午的时候,一行人在官道旁边的阴凉处停下来埋锅造饭。
春末的阳光虽然比不上夏日毒辣,但是却晒得人昏昏欲睡。
沈凌下车的时候见众人都面露疲倦之色,有几个家丁还靠着马车打起了盹,就吩咐下去,用过饭歇息半个时辰再走。
大管家看了眼四外的环境,他们现下所处的地方虽然是青石铺就的官道,但是从他们清晨的时候上路起,就不曾见过其他的车队,一路寂静的很,没来由就觉得有些不安,便劝沈凌等吃了饭就抓紧时间上路。
沈凌经历这么多世界,早已看出不对来,不过她在两天前已经进入了练气期,巴不得找两个人来练手,因此明知此地会有盗匪出没也不在意,反而劝大管家好好休息一会儿。
赶路途中做的午饭自然不算精致,秋荷将一碟凉拌野菜和一碟酱瓜并一碗冬菇火腿汤摆在沈凌面前,又给她盛了一碗白米饭。
沈凌喝了半碗汤,就着野菜和酱瓜用了多半碗饭,便放下了筷子,让秋荷和冬柳自去吃饭。
众人吃完午饭以后,有上马车睡觉的,有靠着马车打盹的,还有找了处阴凉地方就地休息的。
沈凌盘腿坐在马车上,分出一缕神识查看周围环境,很快就探得官道不远处的一片林子里埋伏着二十多个杀气腾腾的匪人,正在商议要不要即刻杀过来。
有个头脑清楚的人拦住了众人,劝他们等人都睡熟了以后再动手。
沈凌查探到这里,就收回了神识,也不乔装打扮,身形一晃就利用空间的瞬移功能来到了林子里。
二十多个匪人正等着杀过去,不想眼前一晃就多了一个妙龄少女。
那少女十三四岁左右,穿着鲜嫩的绣花衣裳,更衬得眉目如画,肤白如雪,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几个前面的匪人不由咽了口口水,其中一人还道:“这么鲜嫩的小娘子抢回去做压寨夫人,大当家一定高兴得很。”
却见少女眉头微蹙,一扬手就甩出了一道火线,那火线径直落在那个开口说话的匪人身上,瞬间就将那人烧成了灰烬。
剩下的匪人不由吓得傻了,口里叫着妖怪,有心想要逃跑,奈何脚软的不行,只好跪在地上求饶。
沈凌冷着一张脸道:“饶命?难道留着你们祸害更多的无辜人吗?”她说完便作势要扬起手来,那些人吓得两股战战,求饶个不停。
沈凌顿了顿,开口道,“想要我饶你们一命也不是不可。”
那些人见有了生的希望,都道:“只要姑奶奶饶命,就是让我们上刀山下火海也愿意。”
沈凌缓缓道:“只要你们肯认我为主,我就答应饶你们一命。”她轻轻一点眉心,就逼出一滴精血,然后慢慢飘到那些匪人面前。
“划破你们的食指,将血滴到上面。”沈凌吩咐道。
那些匪人害怕沈凌的手段,争先恐后的咬破自己的食指,将血滴到上面。
末了,沈凌轻轻一点眉心,那滴壮大不少的精血就回到了她的眉心,完成了主仆契约模式。
她轻轻一个动念,那些匪人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口呼:“拜见主人。”
沈凌满意的点了点头:“你们以后既然认我为主,就要遵从我的命令。这劫道的勾当以后不要干了,你们回去收拾一下衣物,悄悄尾随在我们车队后面,以后我自会对你们有所安排。”
沈凌细细叮嘱了这些匪人一番,才回到马车里。
一刻钟以后,众人午睡醒来,便开始继续赶路。
沈凌用神识扫了一下车队后面,就察觉到了那些匪人的存在,脸上不由闪过一丝复杂之色。
主仆契约是修仙界一种最为普通的血誓,修为高的一方强迫修为低的一方签订完血誓后,前者就可以完全控制后者做任何事。
可是这种血誓有个弊端,那就是作为契约的主方修为不能高过仆方太多,要不然很容易对仆方产生影响,轻者丧失修为,后者丧命。
若不然沈凌也不会强迫那些匪人签订这些主仆契约,只有这种手上沾了人命死有余辜的人,才会让沈凌用起来毫无负担。
没了这些匪人的阻拦,众人畅通无阻的通过了官道,在傍晚的时候赶到了一处热闹的城镇。
大管家选了一个老字号客栈,要了十几个房间,总算将众人安顿了下来。
沈凌在上房里洗过澡,由着两个丫鬟擦干头发简单挽了个发髻,就下楼去吃晚饭。
客栈的大厅里坐满了一半用晚饭的客人,沈凌从楼下下来的时候,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角落里坐的一桌客人。那桌客人坐了三个商人打扮的男人,还有一个则是长相清秀的文弱书生。
那书生似是有求于那三个商人,在那苦苦哀求,可惜那三个商人谁都没有搭理他,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喝酒吃饭。
沈凌经过那桌的时候,那书生似乎终于死心,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就往外走,可是因为心情低落的缘故,不小心撞了上去。
有秋荷和冬柳护着,那书生自然连沈凌的衣衫都没有碰到。
“小姐,你没事吧?”秋荷问道。
沈凌摇了摇头:“我没事。”
那书生不好意思的作了个揖,沈凌无意为难他,便放他过去了。
吃饭的时候,沈凌占据的座位与那三个商人离得比较近,就听几人谈到刚才离去的书生。
“堂堂大男人连妻儿都养不活,还死守着书本不放,也不知是不是脑袋缺根筋。”
“早就劝他出来与我们管账,可他宁可在家坐馆也不出来,如今遇到事情就来找我们借钱,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三个人许是还有事要忙,说了一会儿话,吃完了饭便结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