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摁门铃的时候还在想, 今天是礼拜二, 也不知道这个点, 周凯在不在家。
  但是等她摁完没多久, 门就被打开了, 周凯疲惫的打个哈欠, “你怎么知道我出差回来了?”
  沈凌想怪不得这么些天看不见他的人影, 原来是出差去了,她浅浅笑道:“我是碰巧而已。本来想请你吃顿饭,不过看你这个样子可能更想睡觉。”说完转身要走。
  周凯从后面拉住她, “先别走,你那边有吃的没有,我快饿死了。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 现在特别想喝一碗热汤。”
  沈凌看他脸上满是疲惫之色, 就没忍心拒绝,“冰箱里还有炖好的一锅鸡汤, 做一碗鸡汤面怎么样?”
  周凯连连点头:“最好出锅的时候往上面撒一些香菜。”
  沈凌横他一眼:“是不是还要两道开胃凉菜?”
  周凯笑道:“如果有, 那是最好不过了。”
  沈凌道:“这么麻烦, 干脆你跟我过去吧!省得还要端来端去。”
  于是周凯就跟着沈凌去了对过, 沈凌脱掉穿好的外套, 就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
  不到半个小时,两大碗鸡汤面就摆在了餐桌上, 还有两道凉菜,一道是凉拌黄瓜丝, 一道是葱丝拌豆腐丝。
  周凯就着黄瓜丝和豆腐丝, 很快就将一碗面吃的精光,他舒服的叹口气道:“还是你做的饭最合我胃口。”然后起身,“我回去补个觉,估计一直到明天下午都不会醒。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等到明天晚上再敲门。”
  沈凌点头道:“我知道了。”起来送他去了对门。
  沈凌将自己那碗面吃完,回到空间继续码字。虽然没能庆祝自己的小小成功,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第二天不是休息日,沈凌照常起了个大早简单的做了点早饭,然后出门去学校上课。
  下午的时候,只有两堂课,沈凌到家的时候不过才四点多。她原本是想直接写小说的,可是记得昨天周凯说的那话,便去空间里拿出了一只周凯拿过来没有吃完的乌鸡,准备煲一锅汤,万一他要是来蹭饭,这汤可以分他一半。要是他没有来,便放在空间留着以后喝好了。
  沈凌将乌鸡汤炖上,又将碧粳米淘好倒进电饭煲,这才开始写未完成的小说。这篇小说里,她将男主刻画成了一个爱妻如命的好男人,不仅身份高贵,而且还对女主温柔体贴。
  从前沈凌写小说的时候,一直基于自己在古代的经历,走的都是朴素路线的写实风。可是,在与其他作者对比后,她发现,比起写实风还是稍微浮夸些的甜文更受欢迎。就好比她那时,下了班以后,也是喜欢看那些甜宠文。
  沈凌记得就在这几年,墨点网站就有篇这样的小说,当时将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个世子,平生最不喜欢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对女主情有独钟,爱的死去活来。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于是女主离家外出到一个小镇上隐姓埋名,但还是被男主找到,最终成功抱的美人归。
  当时沈凌看得时候特别投入,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机看作者更新了没。现在想想,她之所以那么喜欢那篇小说,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情。她看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象有这么一个男人,为我痴,为我狂,为我痛,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写成爱妻如命的男人绝对没错。写文的时候,她也会翻看墨点和碧水的热文,根据后世看了那么多年连载的经历,大概了解了现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爷,女主的性格则比较独立。
  只要抓好这两点,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当下读者的眼球。
  她写的正投入时,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果然是来蹭饭的周凯。不过他这次上门却没空手,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欢吗?”
  沈凌低头嗅了嗅玫瑰花香,抬头时脸上便带了笑容:“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
  周凯脸上的笑意消退下来:“看来我这玫瑰花送的并不合你心意,下次换一种花。”
  沈凌不知道他是从哪看出自己并不大稀罕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头掩饰了一下嘛,实在也怨不着她,空间里的黑土地上长了那么一大片玫瑰花。看了这么些年,她早看腻了。
  不过虽然被周凯看穿,但沈凌基于礼貌,还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找了个花瓶插上。
  周凯唇边的笑意就多了些,轻轻嗅了嗅鼻子:“好香,你在煲什么汤?”边说边往厨房走去,还挽起袖子,一副要帮忙的样子。
  沈凌也不拒绝,支使他择菜洗菜,有人帮忙,她也能节省一部分时间。有人在旁边打下手,沈凌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钟就搞定了三道热菜,加上一锅乌鸡汤,足够他们两人吃了。
  吃饭的时候,周凯便问起沈凌昨晚请他吃饭的事,沈凌便说自己写小说挣了一笔小钱,就想去外面吃饭庆祝一下。
  周凯一听她在网站写小说,便问她小说的名字。
  沈凌当即道:“不行。我不喜欢熟人看我的小说。那样我会写不下去的。”
  周凯软磨硬泡了半天,直到吃完饭,沈凌也没答应,他这才死了心,非拉着沈凌去看他这次出差回来给她带的礼物。
  沈凌有了上次的经历,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就觉得没好事,“去你家做什么,你直接拿过来不就行了。”
  周凯看了沈凌好半天,直到把她看到有些不好意思才说道:“何晓倩,你不会是怕我再强吻你一次吧?”
  被他一句话道出自己内心所想,沈凌忍不住有些恼羞成怒,“是又怎么样?”
  周凯低低笑道:“放心,这次不会了。我上次是因为喝醉酒一时没把控住。这次我滴酒未沾,再说我还有要事跟你商量呢!”
  沈凌觉得他既然将话挑明,想必是真有事和她商量,便跟着去了对门。
  周凯给她带的礼物是在苏州买的一把手工绣的宫扇,上面绣着玉兰花,看上去非常漂亮。另外还有两盒碧螺春和一些点心。
  周凯有些遗憾道:“可惜我去的时候不是秋天,不然还能带回来一些阳澄湖大闸蟹。”
  沈凌真是对他无语了,她拿起那把宫扇看了下,发现扇面竟然是双面绣,眼里不由闪过一道亮光,爱不释手的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好几遍。
  周凯微微一笑,笑容中带着几许得意,“我看你家里的布置比较偏近中式,就知道你肯定喜欢这些传统工艺品。”他将头轻轻靠在沈凌的肩上,“那家店里还有一件双面绣屏风也很不错,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去把它买回来。然后放在你家里的那间书房,你写小说写累了还可以欣赏一下上面的花鸟图案。”
  沈凌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肩膀,“你靠那么近做什么?”
  周凯起身,一本正经道:“我在观察你的皮肤。怎么觉得一段时间不见,你的皮肤比之前好了许多呢?”
  沈凌就笑道:“最近用了一款特别好的面膜,你要不要试试?”
  周凯马上摇头:“我一个大男人,用什么面膜?”他轻轻点了下沈凌的鼻子,“看来这面膜效果不错,皮肤光洁不少。”
  沈凌打掉他的手,“你忘了之前的话了?”
  周凯脸上带了几分笑意,“我只说不再强吻你,没说不动手动脚啊!”他说着话,两只长胳膊有力的抱住了沈凌,又一次说道,“何晓倩,做我女朋友吧!”
  沈凌挣脱了一下,结果被他抱得更紧,也就由他去了。她轻轻浅浅的笑道,“要是我还不答应呢?”
  话音刚落下,她就觉得腰间一紧,周凯咬牙切齿的在她耳边道:“你可以试试。”
  沈凌莞尔一笑:“好了,不逗你了。我答应就是了。”照这样的趋势下去,她迟早也得沦陷,还不如早点松口。
  周凯马上就松开她,然后让她转过身对着自己,认真的问道:“你说真的?”
  沈凌无比肯定的点头道:“真的,我答应你做你的女朋友。”
  周凯的眼里就有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喜悦,他抓起沈凌的双手,挨个将她的手指亲了一遍,一边亲一边道,“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对你好的。”
  沈凌被他亲的有些痒,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悸动,她忍不住踮脚轻轻亲了对方的额头,“那你可要说话算话。”
  周凯将她抱在怀里,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当然。”
  两人的关系定下来以后,沈凌马上就发现谈恋爱的好处。她现在写的这本小说是一篇甜文,男主宠妻如命,但是如何宠,沈凌之前还真没被宠过,有些拿捏不准,所以写起来总觉得欠缺什么。
  但是与周凯确定关系后,头一个月,周凯对她确实挺好的,沈凌索性就拿两人相处的情景当素材,写起小说来自然得心应手。为此她不由感慨万千,小说还是要源于生活啊!
  但谈恋爱也有一个弊端,那就是留给她写小说的时间不像从前那么多了。
  两人刚谈的第一个月,周凯经常以各种名目带她出去玩,比如去他常去的一家会所。那家会所坐落于古寺附近,里面亭台轩榭错落有致,环境十分优雅。
  会所的招牌菜有水库野生甲鱼、古法蒸鲥鱼、沙漠金驼掌等。沈凌第一次去吃的时候觉得这些菜都特别好吃,想不通周凯为什么还老去她家蹭饭。
  周凯吃的不多,看沈凌吃的开心,不由好笑道:“你第一次吃当然觉得新鲜,等吃得次数多了就不这么说了。”
  会所除了提供餐饮服务外,外面还有鱼塘可以钓鱼,高尔夫球场可以练球。
  沈凌对这两项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周凯见此就提议去商场购物。
  沈凌穿到现代这个世界以后,因为手里有不少值钱的东西,所以并不缺钱花。但她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一个学生,而且是普通大学的学生,不必要非得买那些名牌衣服,所以她身上的衣服还都是很普通的那种。
  周凯一提议,她马上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恐怕她身上的衣服与她现在富二代女朋友的身份有些不符,而他又不愿意直接提出来,所以才委婉的说要去商场,实则还不是奔着给她买衣服去的。
  可是沈凌对于无关要紧的人的想法可能不会看重,但是对身边亲近的人她就是另一种态度了。从前的经历告诉她,不管是夫妻还是男女朋友,有什么话还是摊开来说比较好。
  沈凌毫不拐弯抹角的说道:“是不是想去商场给我买几件衣服?”
  周凯先是一愣,继而失笑道:“你是怎么猜到的?”
  沈凌没有笑,她很认真的说道:“我穿的这身衣服是不是不大符合你女朋友的身份?”她看了一眼周凯身上的衣服,他平时穿的和她一样都是很普通的衣服,但是今天却穿了一身名牌,左手还多了一块腕表。
  周凯马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到商场逛逛,要是遇到你喜欢的衣服,当然可以买下来。要知道我作为你的男朋友,有义务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沈凌笑了下:“你不用解释这么多,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以后你若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提出来。这样大家以后才不会有什么矛盾。”
  周凯松了口气:“好吧,我确实有帮你买衣服的打算,也确实觉得你身上的衣服太过普通。虽然我并不是太在意这个,可是当下人们就只关注外表。”
  沈凌点头道:“我明白,所以我并不会拒绝。不过衣服的钱还是我自己来付吧!”
  既然说到了这里,沈凌又表示有什么话可以直说,周凯就问出了一个心里的疑问,“晓倩,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沈凌笑道:“我父母都是普通的职工,不过我之所以能买得起这边的房子是因为我在高三的时候买彩票中了几百万。”她看周凯一脸吃惊的样子,不由道,“所以你女朋友还是有一点小钱的。”
  两人坐车到达商场后,周凯兜里的电话响了,他让沈凌先逛着,自己去旁边接电话。沈凌怕他找不见自己,就进了附近的一家店面。
  店员看见是一个衣着普通的女大学生进来,不是很热情的走上前,问她有什么需要。
  这个时候正是5月份,店里摆出来的基本都是夏装,沈凌一眼就相中了店里的一款淡蓝色无袖雪纺长裙,直接开口说试一下这个裙子。
  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周凯刚好找了过来,不由眼前一亮。
  淡蓝色的长裙将沈凌的肤色衬得越发白皙,加上她身上有一种娴雅端方的气质,穿上长裙整个人就好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仕女一样。
  沈凌也觉得自己穿上这件长裙很漂亮,回试衣间换下原来的衣服便让店员把裙子给她包起来,继续去挑选下一件。
  周凯进来后,店员把沈凌当成了傍上富二代的灰姑娘,虽然眼神有些鄙视,但是态度却很热情。
  沈凌买东西的时候,从来不会受外界的影响,店员爱怎么想怎么想,她只要买到自己称心的衣服就好,才懒得这些陌生人的心思。
  后面沈凌又挑了几件衣服,结账的时候,周凯想帮着付款,沈凌直接将银行卡给了店员,笑眯眯道,“这点小钱,你女朋友还是付得起的。”
  从商场回来以后,沈凌坐在笔记本电脑面前写小说时,就将自己下午买衣服遇到店员轻视的经历稍微夸大了一下写进了小说里。她记得后来的小说里有好多这种梗,读者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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