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那一股子浓郁的鸡屎鸡毛味儿,珍珍太熟悉了。
她不由得想起上次季六娘说的给他个好差事, 最近确实没见他去搬砖了, 莫非这老太婆指的“明路”就是杀鸡?
既然有疑问, 她就留心观察了两天,发现不止老二奇怪, 王丽芬奇怪, 就连来狗猫蛋也不对劲。平时馋得能舔灰的孩子,最近居然饭也不怎么吃得下, 顶多半碗番薯叶子稀饭,也不偷糖罐了。
“猫蛋来一下。”
小丫头屁颠屁颠跑进大房,她现在对大娘可谓言听计从, 深深的被她跟季六娘干架的气势所折服……当然,最重要的, 她今年上一年级了,大娘教她语文课。
再熊的一年级小孩子都是怕老师的, 跑得太快居然崩出个屁来, 臭得林珍珍当场去世。
“你们最近吃啥好东西,都躲着大娘呢。”绝对是短时间内吃了大量蛋白质才能放出这么毒的屁。
“没有, 没吃啥。”
“还跟我装大尾巴狼,我都看见好几次了, 你跟来狗打嗝一股子鸡屎味儿, 难道是吃鸡……”
“我们没有吃鸡屎, 我们吃鸡屁股!”小丫头终究没她哥老道,“傻子才吃鸡屎,我们没有。”
“哪儿来鸡屁股?”
小丫头双手背在身后, 紧闭嘴巴,爸爸妈妈哥哥都不许往外说的,虽然她觉着大娘不是外人,可……唉,为了以后还能有肉吃,大娘只能暂时当外人。
石兰省方言,所谓的“鸡屁股”其实又叫“鸡翘”,就是鸡拉屎的器官,因为无论怎么清洗总有股鸡屎味儿,传说那是给整只鸡吸收并储存毒素的部位,吃多了会生癌,好些人家杀鸡的时候都直接割了喂狗。
而那部位呢,脂肪丰富,淋巴管密布,毛孔又黑又粗糙,确实有碍观瞻,哪怕农村人也嫌弃它。
林珍珍想起那玩意儿就犯恶心,这算是石兰省“特产”,曾有同学骗她吃过一次,烤过金黄焦香,一咬一嘴油,满满的脂肪和胶原蛋白,在不知道它是啥部位之前确实挺好吃的。
后来嘛,当然是吐了。
没想到,二房四口居然天天吃鸡!屁!股!
事情很简单,季世明跟着季六娘,天天跑养鸡场给人杀鸡拔毛呢。国营养鸡场跟肉联厂一样是肥差,干部职工们不兴养鸡,想吃鸡肉得用票,而这两年黑市比以前“嚣张”多了,农民们自个儿养的鸡拿黑市上比养鸡场的肥,还便宜,养鸡场不就效益不高了嘛。
杀鸡拔毛破腹的脏活累活,就让自家穷亲戚来干,给点小钱打发。
季六娘不知怎么回事跟人搭上线,你带我,我带你的,拉进去三个人。当然,她自个儿偷奸耍滑,找的人肯定就要吃苦耐劳手脚麻利的青壮年,珍珍觉着她肯定在这三人身上吃人头费啥的,就跟后世的包工头差不多。
而季世明呢,不仅得到一份比搬砖轻松不耽误工分的活计,又能悄悄捡鸡屁股回来当肉吃,何乐而不为?
“大嫂千万别告娘,猫蛋爹好容易能……能补贴家用,我求求你了。”王丽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不知道的还以为林珍珍怎么欺负她。
“你哭啥,我又没把你怎么着。”其实,她是有点心凉的,替老头老太,虽然他们嘴巴是厉害,可这家里无论吃啥他们永远吃最少最差的,干活永远干最累最苦的。这老二一家子可真够能的啊,自个儿偷偷躲着吃了这么多天“肉”,居然连亲爹娘也不让尝一口。
珍珍还真不是馋他们的“肉”,随着越来越融入这个家,她心里越来越不得劲。一开始她是喜欢闹闹哄哄,可总这么闹哄,付出的永远是老人和季渊明,打小算盘的永远是老二老三,她觉着挺没劲的。
王丽芬横起袖子抹了把鼻涕,祈求道:“下次猫蛋爹再拿鸡屁股家来,我们叫你一起吃,好不好大嫂?”
珍珍嘴角抽搐,“我可以不吃鸡屁股,你转告鸭蛋爸爸,我今晚得跟他去一趟养鸡场。”
“这……不……哎呀大嫂你干不了,杀鸡拔毛又脏又臭,恶心着呢,你这样漂亮又爱干净的文化人干不了。”
林珍珍神秘一笑,不说话。
王丽芬急了,“大嫂你别是真的想去杀鸡?”
“别废话,让他走的时候喊一声。”回头,不想理人了。
就在二房两口子战战兢兢担惊受怕一整天后,吃过晚饭,一大家子各回各屋窝炕上,珍珍换上一身婆婆的脏衣服,把辫子盘在脑后,又往脸上抹点锅底灰,瞬间成熟很多,看起来像二十五六的婚后妇女一般。
就连季世明见了,也惊讶得张大了嘴,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看来,讲卫生确实挺重要的。
无论男女,只要换身干净衣服,洗洗头脸刷刷牙,谁不得年轻几岁?
珍珍猜的不错,季六娘做中间商吃人头费呢,一个礼拜只假模假样去干一天,钱却一分不少拿。幸好,今儿她偷懒,珍珍有时间跟几个男人套话。
除了季世明,另外俩人一个叫季聪明,一个叫季光明,都是白水沟的同族兄弟,按辈分都得叫她一声大嫂。兄弟仨都是老实人,除了珍珍主动搭讪基本无话,走路也急冲冲的让她差点跟不上。
养鸡场全名叫“清河县利民养鸡场”,听说民国时期就是一个大买办的私人物业,那个年代瘟疫频发,他就把养鸡场建在山里,还大手笔的挖了一条公路直通公社主干道,到县城非常方便。后来几经易主,解放后收归国有,这几年越发不成气候,在全市十几家养鸡场里压根排不上号。
而那座山呢,居然就在白水沟生产队后面,中间隔着两座小山包,抄近路半小时就到了!
兄弟仨熟门熟路来到鸡场后门,远远的就闻见一股鸡屎味儿,珍珍屏住呼吸,六千只鸡的排泄量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难怪她有几次进后山的时候,刮东南风那几天隐隐觉着有怪味儿。
“大嫂就在这儿等着,我去问问杨主任,但你没干过,可能……”季老二话未说完,珍珍等不及他的吭吭哧哧,“我问你,你们每天杀几只鸡?”
兄弟仨对视一眼,算了一下,“过节一百只,礼拜天八十,平时就六十左右。”
“那平均能上七十吗?”
“能。”
珍珍绕着后门溜达一圈,“那拔下来的鸡毛你们咋处理?”
其实,不用问她也猜到了,后门左右两侧都是土坡,腐烂的鸡毛发出恶臭,周围的野草树木也比别的地方粗壮,秋天了叶子依然是墨绿墨绿的。
这说明,营养好。
大多数人只知道鸡粪是好肥料,家里养鸡的,见到泡鸡屎都得搂自留地去,却不知道鸡毛也是顶好的肥料。珍珍专业课上学过,鸡毛的含氮量很高,是一种含氮为主的综合性肥料。
而且,跟动物粪便和化学肥料不一样的是,鸡毛作肥料不会烧根,最适合种菜种花和种果树!
“这玩意儿又脏又臭,咱都给扔土坡上,场长同意的。”
林珍珍眼睛一亮,那就是不要钱的。
“这样,以后你们杀完别扔,全给我带家去,我按重量给你们钱。”
“大嫂你要鸡毛干啥?可臭着哩!”
林珍珍心说,鸡毛用处可大呢,别说沤肥好,嫁接的苹果枣第一年最是需要肥料的生长期,拿去就是雪中送炭,要是沤肥用不完也能做别的啊,鸡毛掸子,鸡毛毽子,鸡毛枕头,鸡毛扇子……
“我给学生做教具用。”
兄弟仨自动默认是毽子之类的玩具,家里杀鸡的时候孩子也会捡鸡毛玩,倒是不足为奇。
“但需要你们帮我保密,我准备明年元旦节的时候用教具带着孩子们上公社表演节目,赢个大奖回来……”
大家连忙点头,这年代的人啊,集体荣誉感特强,绝对守口如瓶。当然更不可能要她的钱,不说季渊明会做人,每次回来都不忘关照同族兄弟们,让人如沐春风,就是眼前的“大嫂”也是村小的老师,大家伙的孩子都是她教的呢!这也是为孩子们好,为生产队好。
“大嫂你放心,以后我们帮你洗干净再带回去,前几天扔的还没臭,得有百来斤吧,你要不嫌弃的话待会儿我们洗干净给你带回去?”
那可真是意外之喜!
一夜之间,林珍珍就成为拥有两百斤鸡毛的人啦!
幸好季家院子大,有足够的地方将鸡毛摊开晾晒。这样的动静自然瞒不过狗鼻子的季六娘,她爬墙头一瞅,害,鸡毛啊,也不嫌脏。
季老太一听珍珍说能做肥料,这满院子的鸡毛顿时成了金疙瘩,这年代最缺啥呀?不就是肥料嘛!这路上啊,捡到泡臭牛屎都是撞大运。
而且,她还无师自通的把鸡毛分类,公鸡尾巴毛又长又漂亮,颈毛不长但毛色光泽尤其好,有红的绿的黑的紫的,阳光下还能反射不同的光,至于小绒毛就不用洗太干净,反正都是要施枣树下的。
现在的枣树已经长得非常结实了,新发的枝芽有小指粗,还有几颗着急的居然开了枣花。别的酸枣树果子都快落完了,它们才开花,你就说奇怪不奇怪?
要以前,大家还觉着小女孩子说话夸张,可现在,她亲手嫁接的苹果枣不仅活了,还反季节开花了,让人不得不感慨“有文化就是好”。
这不,有文化的林珍珍轻轻挖开枣树根脚的泥土,不能伤及树根,把鸡毛围着树根埋了一圈,再把土盖上,浇半桶水,完活儿。
每棵枣树埋二三斤,也只用去冰山一角。珍珍还挺发愁的,剩下的小山似的鸡毛该怎么处理?兄弟仨每晚都给送十几斤来,院子很快就要堆不下了。
“看把你愁得,你不是说能做鸡毛枕头?那我把鸡毛壮衣服里也能穿不是?还省了棉花钱。”老太太是真脑袋灵活,这年代缺衣少食,珍珍只想到“食”,却忘了“衣”。
城里干部有棉花票,可农民没有啊,大横山区又不产棉花,眼见着深秋就得换棉袄,供销社每次限量供应的棉花干部们排队走后门都抢不上,哪有农民的事儿?
以前,季家都是破了再破,补了再补,最穷那几年还往里头塞过稻草。
“臭点算啥,大不了多漂洗几道。”老太太背着一篓篓鸡毛出门,几天就给洗得干干净净,直晒到几乎闻不见鸡屎臭才壮进棉衣里。
***
到周末,珍珍提出想回娘家看看超英,老太太自然同意,“别忘了带上那对鸭子。”
抱的第一窝鸭苗,她专门给林丰收留一对母的,还很贴心的多喂了半个月,喂得又肥又圆,走起路来只看见它们扭肥屁股。
天天给它们打鸭草找蚯蚓的来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精心呵护的卫红和卫花俩姐妹花就要被送人了,他能不哭吗?一想到以后每天回家再也没有胖鸭子围着他转,他的世界都崩塌了。
林珍珍实在是想笑,来狗同学,虽然小眼睛小鼻子小心眼的不招人喜欢,可他有颗爱心啊!尤其是对卫红卫花,真是他的好朋友,就连写作业也要把它俩搂怀里放腿上,写着写着睡着了,他宁愿麻着腿也不敢动一下。
“放心吧,我姐家不会吃你的好朋友,只养它们下蛋。”
“真不吃它们?”那么肥那么圆滚滚的小身子,肉得多香啊。
“我发誓,除非它们作死。”抱着卫红卫花,林珍珍憋着笑说,至于它们的麻麻灰鸭子,好像爱上了孵化,不仅不下蛋,不关心一茬茬被送走的孩子,居然又开始孵下一窝了。
真·流水的小鸭子铁打的鸭麻麻。
自从胡来宝进砖厂当搬运工后,林家的日子起色很明显,厨房里放着两大缸苞谷碎,中间还藏着五斤白米,那可是净净的一粒杂粮和谷颗子都没有的白米,才拿出来就能闻见米香味那种。
赶美深深地吸了一口,“香吧小姨?这可是我妈跟人换的新米,给我哥养胃。”
林珍珍也馋,但她能控制住口水,“嗯嗯,快放回去,每天早晨给他熬一碗稀饭,要有猪肝啥的加进去还能补血。”
林超英的面色,不止肺虚,还贫血。
“嗯呐!我爸前天刚从黑市割了一两回来,我哥不愿吃独食,非得跟我们分着吃,你说他倔不倔哪?”
这就是林珍珍最喜欢超英的地方,他瘦弱,但他心善,他热爱劳动,跟她在支教班见过的想当网红的同龄人完全不一样。可惜就是性子太弱了,又不爱出门,在村里也没啥小伙伴,刚进门就看见他拿着本赶美的课本看,怪可怜的。
十二岁的男孩子,正是漫山遍野疯跑的年纪啊。
但现在好了,他脚边围着卫红卫花,嘎嘎嘎的叫着,熟悉他的气味后干脆翅膀一耷拉,坐他鞋子上睡觉了。小伙子就盯着软软的黄绒绒的两小只,不知不觉笑起来。
第一次被其他生物依赖的感觉,真好。
“傻笑啥,咋今儿回来了?”林丰收刚下工,杂乱的短发粘在额头,鼻尖上的汗水干了变成一层薄薄的盐粒子。
“我姐家在这儿,我想我姐了不行吗?”
林丰收哈哈大笑,“小嘴儿真甜,赶美给你小姨泡蜂蜜水来。”
“好嘞!”厨房里传来刮蜂蜜罐子的声音。
泡出来满满一大碗,珍珍喝一口,非得逼着姐姐和超英赶美都来一口,蜂蜜少了,其实不怎么甜,可大家心里都是甜的。
“去去去,不喝你们嘴巴子。”林丰收嫌弃的推开,顺便说起正事来,“渊明给你写信没?”
珍珍红着脸点点头。别说,季渊明这家伙还不赖,上个月来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家里人的,一封是她的。虽然说的话差不多,可给她的似乎要更琐碎,就连字也更周正些。
他平时斯斯文文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文化人,谁知写的字却……嗯,小学生就是小学生。
见此,林丰收倒是放心了,“那你来是啥事儿?”
“送鸭子。”
“拉倒吧,这多大点事儿,带个话让你姐夫去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