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他从妻子裴氏手里接过年幼的女儿,摸了摸这双软底的小鞋子,做工不错,填了羽绒不怕冷着脚,正适合儿童穿着。他有心逗一逗女儿,故意夸张地大喊一声:“哇,小五的新鞋子好好看哦!要不要送给耶耶穿啊,耶耶也好喜欢?”
小五“哇”的一声哭开了,把魏征凑过来的脸推开。
她的小骨骼正是柔软的时候,以成年人难以比及的柔软度,双手抱住脚不让人碰她的小鞋子。魏征看女儿那么容易就被骗到了,感到有趣之余又不免为她感到一丝担忧,“小五那么单纯,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
虽然小五才一岁多,但是魏征已经在为她谋划了。
他知道陛下有意抬举他,想和魏家结亲。陛下的皇子不少,甚至太上皇还生了一堆呢,若是小五嫁给那群只懂吃喝玩乐泡妞打架的富二代……那他真是想拿块豆腐把自己拍死啊。
“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裴氏搭了一句,懒得理这个傻爸爸的男人。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陛下下旨难道他们家还能抗旨不成?“我们的小五生得好看,自然会有夫君呵护着她的。”
裴氏是个标准的“颜党”,在她看来,颜即正义,生得美貌的,干什么都有道理。
老公魏征就是因为年轻时候白白净净,五官俊秀,才被她一眼看上的。照她说啊,要不是魏征有张好脸,陛下整天被他烦着,早就翻脸了!
生得好看的嘛,他骂人看着也赏心悦目,即使再生气,看着美人的脸,火气也能消了一半。
不过这些话,裴氏没胆子对丈夫说。
裴氏满意地看着女儿的小鼻子和大眼睛,夸道:“我们的小五真好看哟,比耶耶更好看,是不是?”
最爱听人好话的小五止住了哭声,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她是个爱美的呢。
裴氏摸了摸女儿的小脸,真嫩啊。这可算是她这辈子最成功的作品了。她出自河东裴氏,是千年的世家大族,基因在容貌上的表达自然是不俗的。裴氏一族娶进来的媳妇个个都不差,生养出来的裴氏当然也是面容秀丽,五官端正。
照着裴氏的想法,女儿只要不跑偏,肯定是长得美的。她的女儿这般美,普通人家肯定护不住,说不定要嫁去给王爷当妃子呢。
“当王妃也好啊,比魏征这个穷打工的有钱多了。”裴氏在心里暗暗嘀咕着。
魏征的工资不算多,他又是偏向爱惜羽毛那一挂的,连“孝敬”都不怎么收。裴氏虽爱重自己的丈夫,但是这老公挣钱不给力,和其他做王妃和国公夫人的小姐妹比起来,她说没有眼红那都是假的。
这羽绒衣服和羽绒鞋子都不便宜,裴氏精打细算一番,才买了。
她在心中叹了一句:“若是我的小五嫁的好,花钱就不用愁了。”
小五看到阿娘似乎有些不开心,她握住了裴氏的手指,笑得不知愁的模样。裴氏和魏征看到女儿开心,相视一眼,也快活起来。
他们一家都不知道,小五的大福气在后头呢。十多年后,小五成功嫁入“豪门”,小五帮着婆婆打下一片商业王国,钱在她的心中只是一个数字罢了。
如今暂且不提。
开春了,山上的香椿树都开始发芽了。萧依依吃着大鱼大肉没胃口,就瞄上了树上的嫩芽,这嫩绿带红的一大片,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啊。
香椿炒鸡蛋、炸香椿、香椿拌豆腐,甚至做成香椿酱,用来拌面拌饭都超好吃啊!
香椿嫩芽的香嫩可口,带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是农村春天常见的一道菜。萧依依和李渊都是在农村里长大的,自然都这一口熟悉的风味都颇有怀念。被萧依依这么依说,李渊也有点馋了,这时候正是第一茬香椿芽,集中了一年的养分,味道和色泽都是最好的。
他把钩子绑在竹竿上,带上菜篮子就出发了。
“老爷,你这是干什么去啊?”在农场里除草的大娃子和小娃子看到了他,连忙打了一声招呼。村里的人都说李家老爷最疼老婆了,一把年纪的还体贴极了。
李渊指了指山脚下的几棵香椿树,招呼了一声,“来不来,摘香椿芽,可以用来做菜吃呢,挺新鲜的。”
能吃的?
大娃子和小娃子都眼前一亮,能进肚子的都是好东西啊。虽然他们这一代的不缺一口吃的,但是“能吃”这个字眼,对于时人而言,还是有莫大的吸引力。
“我,我们也要去帮忙呢。”大娃子举起了小手,追了上前,小娃子拔腿跑回家,那家伙去了。
大娃子没吃过香椿芽,对这种大自然的味道非常好奇。他是个不怕生的,小嘴吧嗒吧嗒的讲着话,听李渊描述说得比炒肉还好吃,顿时眼睛都睁大了。
“肉多好吃啊,这叶子当真有那么好吃吗?”大娃子见小娃子还没过来,“嗖”地一声爬到了树上,比猴儿还快。他刷刷刷地往树下扔,连李渊的钩子和竹竿都排不上用场。
大娃子摘了好几把,他怕把这树撸秃了,还留下了中间的小芽。小孩足足爬了好几棵树,摘了两三斤,才停了下来。“老爷,这里够了没?”
“够了,够了。”李渊在树下接着一大篮子香椿芽,一闻,嗯,千年前的香椿树和千年后的没什么区别,应该做菜都是可以的。小娃子眼巴巴地看着哥哥,爬树好像很好玩啊。
李渊看出来这小孩的心思,往小娃子的小脑瓜糊了一把,不许这小孩爬树。天快要黑了,要是小孩自己玩耍不小心跌了下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要去我家里吃饭吗?”李渊提起地上的篮子,笑着邀请道,“有肉有菜,管够。”
他快要当爸爸了,看着机灵的小男孩也有几分移情。大娃子和小娃子身上干净有礼貌,他也喜欢这样的小孩。
“好哇!”“嘻嘻,谢谢老爷!”
今晚的饭菜,依旧是由李渊做主厨,做了一道香椿炒鸡蛋和一道炸香椿。为了欢迎两个小客人,萧依依还去村里割了两斤肉,做了一大碗肥嫩鲜美的红烧肉。
香椿芽的硬梗去掉,洗过焯水后,再捞出来拧干水分,切成小丁,然后打入葱花、鸡蛋和少许盐,在热锅里翻炒做熟即可。香椿的清香味都被炒出来了,李渊稍微烘得干一些,带出了一股焦香。
而炸香椿也不难,把挤干水分的香椿挂上面糊,用旺火热油炸到六七分熟,再开小火慢炸,变成金黄酥脆的样子。
“好香啊。”大娃子扒在厨房门口,油那么贵,家里课不兴让他们吃油炸食品。“夫人,我们可以尝尝吗?”
萧依依笑着把装满炸香椿的盘子放到了正中央,“吃吧,刚出锅,小心烫嘴呢。”
她这话说得迟了,心急的小娃子早就捏着一块炸香椿往嘴里丢,烫到了舌尖却舍不得吐出来。小孩红着脸忍了半晌,才咔吱咔吱地嚼碎,外脆里嫩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炸面皮里加了鸡蛋和少许胡椒粉,老香了,给他一种吃肉的错觉呢。
小娃子吃到了美味,仗着自己年纪小,撒娇道:“夫人,这真好吃,我可以带些回去吗?”
家里的爹娘还没有吃到呢,他们吃到炸得脆香的香椿芽,一定会很开心吧。还有刚长牙的三弟,不知道能不能啃得动香椿芽呢。
“小娃子真孝顺啊。”萧依依喜欢这样的乖孩子,她和李渊两个人本就吃得不多,便拿着一个瓷碗装起来一小半,喜得两兄弟连连道谢。
不过香椿再好吃,比起肥嫩香甜的红烧肉,还是难以匹敌。大娃子和小娃子看懂红烧肉上来了,转往肉块夹,吃得满嘴流油都停不下来。这李家老爷的手艺真是太好了,比他们的祖母黄氏好上百倍不止。
红烧肉拌大米饭,配着清香可口的炒香椿芽,众人吃得一脸满足。
要不是刘大勇在村里喊娃娃的名字,这两兄弟还不想走呢。
“大娃子,小娃子,你们去哪里呀?快回家呀,吃饭了!”
“欸,耶耶,我和弟弟在夫人家吃饭呢!”大娃子跑了出去,喊了一声,又快步地跑进去萧依依的院子里,扒拉了两口肉。他生怕耶耶要他们立刻回去,少吃两口就亏了啊。
唉,这肉真香啊。
酱香味浓的红烧肉入口即化,那种肥美的滋味是植物难以相比的。肉汁在口中绽开,炸得整个人都沉浸在吃肉的快乐当中,无法自拔。吃腻了怎么办?再吃两口炒香椿,还能接着再战一轮。
吃得饱饱的,大娃子牵着弟弟的手,捧着一碗炸香椿,快快乐乐地回家了。
大娃子:“小娃子,夫人和老爷真好啊,请我们吃饭呢。”
小娃子:“哥,我馋啊,要是明天还能吃到这种肉就好了。”
大娃子:“……”
弟弟长得不美,想得倒是挺美的。
第63章
一进入农历五月, 萧依依的肚子就跟吹了气球似的, 大了起来。
她的脸没有太肿,但身体却变得笨重极了。尤其是那个圆滚滚的肚子,活像挂了几十斤肉在身上似的,一双36码的脚估计都肿成了38。她还爱出汗, 动一动就满头大汗, 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李渊不敢让她弯腰干活, 怕委屈着宝宝, 连刷碗的活儿, 他都包揽在身上。
李渊:好男人就是我,家务全包不在话下!
“约摸还有一个月,宝宝就要生了吧。”她摸了摸肚皮, 不再白皙,上面分布着好多血管和青筋,看起来丑死了。
转头瞪了李渊一眼, 她嗔道:“你可不许嫌我丑, 这都怪你的崽。”
宝宝把肚皮撑得那么大,生完宝宝减肥可不容易啊啊啊啊啊啊啊。
萧依依握了握拳, 打算这几日少吃一点。近日来肚子见风就长,一天胖个半斤几两的,发胖的速度让她心惊。她摸了摸手腕上越发变紧的镯子, 减肥实在是太难了。
“不怪你和宝宝,都怪我,怪我。”李渊低下头, 轻轻地亲了一下肚皮上的血管和青筋。这是他喜欢的人和孩子啊,他哪里会嫌弃呢?
他和依依姐穿越过来的身体都不年轻了,还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简直是上天赐予的礼物。
过几个月,他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有几百方的首都豪宅,他乐还来不及呢。他不贪心,只希望这个宝宝能健健康康地长大。
即使蠢一点也没关系,毕竟宝宝有个便宜哥哥叫李世民。比起一个足智多谋的嫡出王爷,上位者说不定更喜欢一个蠢萌的弟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虽然他只在教科书上看过记载“玄武门之变”的寥寥几句话,但他一直都知道,李二是个能狠下心来的人。只要他敢露出让宝宝当皇帝的念头,宝宝恐怕就活不到成人。
李渊无奈地笑了笑:“当个咸鱼还是挺好的。”
起码安全和富贵都唾手可得。
宝宝似乎感受到父母的心情,伸了伸小脚丫,在她的肚皮下撑出了一个印子。他这一动,萧依依顿时扯得吸了一口凉气,她摸了摸小脚踢到的地方,轻声地哄道:“乖宝,你也想要见到妈妈吗?再过一个月就可以出来了哦。”
李渊凑了上来:“爸爸也想你,要听话哦。”
三天后,夫妻俩没想到迎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
一辆朴素的马车驶进了刘家村,马车的规格不显,但拉车的可是好马。枣红色的马儿膘肥体壮,长鬃在烈日下反射出油亮的光泽,通体没有一根杂毛,显然主家的家底不菲。
一个大约二十岁的壮小伙架着马车,他热得抹了把脸上的汗,笑着跟村里的小孩问:“请问村里有一户姓李的人家吗?我们老爷是李家夫人的亲戚,过来拜访一趟。”
这是夫人的亲戚怪不得瞅着也像个贵人啊。
在普通的小农村里,能用上马车,买下奴仆,那就是有钱人了。
不过大娃子有几分警惕,没有轻易说出山脚小院的地址。他拍了弟弟小娃子的肩膀,小声嘀咕:“你去跟夫人老爷那里问一声。 ”
若这群人是坏人,万万不能让他们进村。
小娃子一溜烟地跑了。
他屁颠屁颠地跑到了萧依依的家门口,拍了拍外面的大门,喊道:“夫人,有人过来找您,说是你家亲戚啊。”
大金毛早就听得动静,在妈妈的允许下,直起两条后腿,给小娃子开了门。它摇着尾巴,把小娃子引进了正屋。
小孩跑了进来,他的气还喘着,小脸热得红扑扑的。萧依依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喝了一大口之后,小娃子才交代了有人要来拜访的事情。
“我的亲戚?萧氏一族吗?”
萧依依面上云淡风轻,心中紧张得一逼。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可真记不起来自己有什么亲戚。
听说她好几个兄弟,具体叫什么名字的,她都记不住了。
真怕掉马啊……
但是人家都到村子里了,不让人来拜访,也不是事儿。萧依依硬着头皮,让小娃子他们把人放进来村子。她进屋换了一身烟青色的洒金长摆衣裙,又在发髻上戴了两组鎏金透雕卷花蛾纹银梳,力争表现出一副“我过得很好”的样子。
亲人来探望嘛,大概是怕她过得不如意吧。
不多时,不轻不重的敲门声从外面传了进来。
“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