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牙签
中年男子一脸惊骇的看着和叶婧衣扣在一起的食指,他觉得自己肯定是没有睡醒,要不然的话,谁能告诉我,自己的老大,血玫瑰组织的首领,名动天下黑道的夜玫瑰怎么会跟一个男的这么亲密?
传闻之中,大姐大不是百合吗?为什么?谁能告诉我,她什么时候养了要给小白脸了?
中年男子觉得眼前的一幕实在是颠覆了他的三观,他身为血玫瑰组织的一个堂主,本身也算是叶婧衣的亲信,从他认识叶婧衣以来,就从未见到过叶婧衣与哪怕是一个男人有过接触,就连最普通的握手都没有。长久以来,血玫瑰组织的人私下里都以为叶婧衣不喜欢男的,只喜欢女的。
在血玫瑰组织的内部有一个不算是秘密的秘密,那就是他们的大姐大夜玫瑰虽然是一个大美人,绝代无双,但可惜的只是一个百合,只喜欢女人,最讨厌接近男人。
中年男子揉了揉眼睛,想要确定一下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但是,事实告诉他,自己没有看错,错的事大姐大是百合的传闻。
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所有的传闻全都不攻而破。
如果说中年男子只是看到叶婧衣和项阳牵着手的话还好,他还可以理解为两人是兄妹或者亲戚啥的,只是关系比较好一些,但是,叶婧衣看着项阳的眼神带着化不开的浓浓的爱意就让他明白了,两人绝对是情侣关系。
“这家伙皮肤白皙滑腻,就像是一个女人一样,这简直就是典型的小白脸啊,原来大姐头并不是不喜欢男人,而是只喜欢这种奶油小生类的小白脸啊,啧啧,看他们的关系应该不是几天就形成的吧,恐怕已经在暗中藏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吧。”
中年男子心中邪恶的想着,表面上却不敢表示出丝毫,而是快步跟了上去。
“老板,我们先到安保部休息一会儿,然后再去总部吧?”中年男子小心翼翼的说道。
叶婧衣的脚步停了下来,不带丝毫感情的目光看向中年男子,看的中年男子渗得慌的时候才缓缓地点了点头道,“好,就按你说的做。”
“老板请。”中年男子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恭恭敬敬的请叶婧衣三人朝着安保部走去。
叶婧衣和项阳、孙清雅三人走在前面,中年男子跟在后面,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大姐大又怎样?等会儿还不是要变成阶下囚,啧啧,夜玫瑰国色天香,都说无人能与她的容颜相比,真不知道玩起来会是怎么样的。
想到此,中年男子顿时激动了起来,心中祈祷着赶紧到了自己的地盘,到时候,怎么处理还不是由着自己来。
“这家伙有问题。”项阳脸上带着揶揄的笑容,主动改为拉着孙清雅的手,于是乎,他左右两边都拉着一个美女,大摇大摆的在玫瑰集团内部行走着,跟在后面的中年男子见到了心中对项阳感到由衷的佩服。
试问整个天海市有谁能够做到一手牵着血玫瑰组织老大的手的同时,另外一手还牵着另外的一个女的,谁敢这样做?
“这个人,似乎并不只是单纯的小白脸那么简单。”中年男子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着,生怕这次的行动会被项阳破坏掉,他给手下使了个眼色,顿时有人离开去查询项阳的资料。
不久之后,一行人就来到了安保部,当项阳他们从电梯口走出来的时候,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场面不可谓不宏观壮丽,一条长长的走廊足足有十几米,整条走廊的两边分别站着两排黑衣大汉,让人一看就望而生畏。
“这怎么看起来有点儿像是鸿门宴啊。”孙清雅嘀咕着,看到这种场景,她不仅不感到害怕,反而带着激动。
“呃…怎么会呢?这是我们保安部最新的安保的防御手段,呵呵…”
中年男子的脸色带着不自然,虽然已经到了保安部,但这只是在楼道口,如果动起手来的话,说不定会给叶婧衣逃脱的机会,嗯,等到了里面无路可逃的时候在动手,再忍一忍,忍过了这几分钟,血玫瑰组织就是我的了。
中年男子多看了叶婧衣几眼,生怕叶婧衣看出什么来,见到叶婧衣面无表情后,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而后大声喊道,“欢迎老板回归。”
“欢迎老板回归。”
两排黑衣人全都整齐的大喊道。
“这是你最新搞出来的仪式吗?”叶婧衣似笑非笑的看着中年男子,她抓着项阳的手已经松开了,当然,如果是在平时的话,她肯定舍不得松开,但是,等会儿杀人的时候却是需要用到两手啊。
“是,属下身为保卫部的部长,平日里自然应该多多整顿保卫部的成员,让他们变得井然有序,更加符合我们集团的身份,于是属下寻思着就给他们弄了统一的着装,对他们进行特训一段时间,使得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正规的保安。”中年男子连忙说道。
“不错。”
叶婧衣淡淡的说道。
“老板请。”中年男子连忙弯着腰伸出手,想要让叶婧衣当先走过去。
“哎呀,这里环境真不错,庄严之中带着和谐,哈哈,还有人弯腰引路,嗯,以后我要经常来玩一玩。”叶婧衣还没有开口,项阳呵呵笑着松开孙清雅的手,当先走到前面去。
“我的就是你的,你想要怎么来还不是随你。”叶婧衣温柔的看着项阳。
“什么…”
中年男子顿时表示震惊了,这是什么情况,这个小白脸难道不是老大包养的小情人吗?怎么听老大的意思是要将整个血玫瑰组织送给她的小情人的样子,这个小白脸倒是有什么本事能够让自家的大姐大对他这么顺从?
“陷入爱情中的女人果然是最不可理喻的,如果还让她当老大的话,迟早会吧血玫瑰组织给弄垮了,这是老天爷让我来接手血玫瑰组织啊。”中年男子心中得意的想着,对于自己背叛老大的愧疚全都消散的无影无踪了。
项阳哈哈一笑,走到旁边站岗的一个黑衣人的身边,指了指他腰间凸出的地方,笑嘻嘻的问道,“兄弟啊,身上背着一把铁疙瘩站这么久应该累坏了吧,要不要把铁疙瘩给取出来减轻点重量啊?”
“……”黑衣人的脸色微变,不自觉的就要伸出手向腰间鼓起的地方,但是他的手刚刚举起来,就觉得腰间一股凉意传过来,低头一看,正是衣服被项阳掀开,露出了一把黑色的手枪。
在见到枪的那一刹那,叶婧衣和中年男子同时脸色大变,叶婧衣充满杀意的目光看向中年男子,“张德开,这是怎么回事?”
“大…大姐…我…”中年男子的脸色变了,目光看向那些站在两边的黑衣保镖,只见那一个个全都紧张了起来,他们的手不由自主的伸向腰间。
“砰…”
那些黑衣保镖的手还没有伸到他们的腰间的时候,只听一声枪响响起来。
“哈,不好意思,第一次玩枪,一不小心走火了,不过你们都不要动哈,谁动一下,我的枪就会再走火了,你们看这位兄台多惨啊,一声不吭,直接死了啊。”
项阳带着笑意的声音传过来,只见被他拿了枪的那个倒霉蛋胸口有一个弹孔正在流着血,已经无声无息的倒在地上了。
“砰…”
远处又有一个大汉的胸口出现一个弹孔正在汩汩流着鲜血倒下去,他的手还没有摸到腰间的枪,脸上却带着不可置信之色,为什么,我的手明明有身子当着,你应该看不到的啊,为什么?你能看出来?
可惜,他已经没有机会知道为什么就直接去了阎王殿报名了。
“你呀,别以为站的离我远我就看不到,告诉你们,我这人有个优点,那就是眼神好,知道天上的鹰为什么总是能够抓到地上的兔子吗?不仅因为老鹰的反应速度快,更因为老鹰的眼神好,总能够看到地上的兔子,说了这么多就是告诉你们,我的眼神比老鹰还厉害。”项阳笑嘻嘻的看着所有人,手中的枪还在冒着烟。
“你干什么?”中年男子张德开愤怒的看着项阳,“你凭什么胡乱杀人,这些可都是老板的兄弟,他们并没有犯什么错,你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
“哦,我只知道他们想杀我和我的女人,所以我就先杀了他们了。”项阳轻声一笑,直接将手中的枪对着张德开的脑袋,神情变冷了下来,“这些人明显是经过了特殊训练的人,而且每个身上都带有杀气,都是真正杀过人的,不要跟我说他们就是血玫瑰组织的人,如果血玫瑰组织随便一个保安就杀过人,那么,血玫瑰早就被官方给灭了,不可能存在这么久,这些应该是你或者你的上头的人特地培养出来的吧?”
眼见着项阳将枪口对准张德开,那些黑衣人全都脸色大变,纷纷将手摸向腰间。
“砰…”
又是一声枪响传过来,一个距离几人最近的黑衣人缓缓地倒了下去,叶婧衣手中拿着一把小巧的银色的手枪,淡淡的看着他们,“谁敢动,我就杀他,不好意思,我的眼神也很好,而且,我的枪法也很准。”
“老板…”张德开哭丧着脸看着叶婧衣,想要继续演戏下去。
“叫所有叛乱的人都下来吧,我跟他们好好谈一谈,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造我的反,哼。”叶婧衣冷哼了一声,眼神变得逐渐凌厉了起来。
“别以为你那点小伎俩我看不出来,张德开,就凭你也想要造反,你还没有那个能力,就连演戏都不会,你还敢跟着别人一起造反,活腻了是吧?”
叶婧衣冷笑着看着中年男子张德开,“我平日里对你们的放纵,反倒成了你们造反的动力了,真是好啊。”
“啪啪…”
随着叶婧衣的声音落下,一阵鼓掌声从走廊另外一边传过来,只见一群人缓缓的从走廊拐角处出现,当先的是两个拿着冲锋枪的大汉,在后面则是一个英俊青年男子,他穿着一件大衣,看起来非常有型,嘴角带着一缕自信的笑容,似乎全天下所有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一样。
在青年的后面还有一群人,一个个都拿着枪,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手枪,而是如今最为先进的突击步枪。
“咦,竟然还是罗斯国最先进的自动突击步枪,就连官方也没有搞到多少啊,你们手上竟然有,靖衣姐,看来你的手下的能耐不小啊。”项阳惊讶的看着他们手中的自动步枪。
“他们不是我的手下。”叶婧衣肯定的说道。
“这么说来,是有外人插手了?”
项阳的脸色冷了下来,如今的情势很明显,肯定是有外人插手要夺了血玫瑰组织,而野狼其实也只是一个枪手罢了,这也是为什么他死了,血玫瑰组织却还没有恢复正常的原因。
如果只是血玫瑰组织内部的叛乱的话,项阳并不会过多的干预,他只是会帮助叶婧衣平乱,跟在她的身边保护好她,但是,如今竟然有血玫瑰组织以外的人插手,顿时就让项阳愤怒了。
项阳微微眯着眼睛看向对面的青年,很明显,这个青年就是外来势力的代表,想要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只需要从他的身上找答案就行了。
“好眼神,竟然就连罗斯国最新出产的C1358型号的自动步枪都能看出来,啧啧,看来夜玫瑰身边还是有一些能人的。”青年鼓掌笑了出来。
“彼此彼此,小爷平日里有空的时候也会玩一玩这些玩具,这种玩具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偶尔用一用还是挺顺手的,不过,这把就不怎么样了,唉。”
项阳淡淡的笑着,直接将手中的枪给扔掉,然后从腰间掏出一盒牙签,慢条斯理的倒出一根咬在口中。
“……”
项阳的举动出乎青年的意料,他瞪大了眼睛,郁闷的看着襄阳,心中暗道:这家伙干什么?防身用的枪不要,竟然随身带着一盒牙签,他是傻子还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