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怪人与歌
博肯列兴奋过后,很快就陷入沉睡,没过多久,呼噜声盖过了骆驼的吐息声。泰斯走到帐篷外的火堆边,不断把木材加进去,静静看了一夜的星星。
等到第二天博肯列醒来,满怀歉意的他接过了拉骆驼的职责。泰斯有了休息的机会,躺在板车的货物箱上,随着板车上下起伏,泰斯也渐渐入睡。
两人日复一日共同前行,交替做着各种劳苦的事情,休息时也不忘相互对抗,虽然路上也曾遇到过流落的野兽,凭着两人的默契与,一路上基本安然无恙。
从沙漠之地吉萨出发,穿越波利苦沼泽,翻越尤姆大草原,泰斯一行终于看到了远处的乔戈瑞山脉,穿过这片山脉就是他们的目的地,北境。
北方的旅行者都在草原停下了脚步,除了特殊货物的商人,很少有旅者会尝试翻越那座大山。泰斯二人坐在草地上,旅途中遇到的同行者正为他们送行,游吟诗人巴尔德正调试着他的木琴,围坐着的人们谈论着泰斯一路的经历。
……
话题已经来到了北方,这里强盗猖獗,当地的守卫仅会守护富人的财物,至于外地来的商人,更是需要交上一笔不少的“保护费”,国王的军队虽然驻守在此地,但他们只是一群欺软怕硬的懦夫,从来不会离开草原的中心,尤姆镇。
初来乍到的泰斯二人,早就被强盗盯上,还没有抵达小镇就被强盗拦了下来。
这群强盗十分有纪律。一开始,只有五名手拿木棒的小混混,博肯列连弯刀都没有用上,用拳头挡下攻击,把木棒统统缴械,反手就将这五人全部敲倒在地上。
这五人刚倒下,又来了十名早已等候的强盗,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好手。看见对方拔出武器,泰斯将弯刀抛给博肯列,手握弯刀的博肯列更是势不可挡,对付这些只有体力的家伙,他毫不留情砍向对方的弱侧,凭着自己的技巧和超过常人的力量,以一战十,轻松将他们击倒。
又有更多的敌人从远处出现,泰斯早已在默念第一法则,用黄沙在木箱上画出符号。不等这群强盗走近板车范围,一道道沙墙突然出现,打乱了他们冲刺的步伐,再加上泰斯时不时丢出几块大沙球,沙球虽然威力不大但看着十分吓人,配合博肯列野蛮的挥砍,一时吓住了这伙强盗,强盗们发现这块骨头十分难啃,很快就带着倒下的同伴逃离这片区域。
而泰斯和博肯列也没有清扫战场的时间,立刻赶着骆驼,以飞快的速度远离了这片地方。也多亏了他们跑得快,强盗的首领很快赶来了战场,虽然已经无法追上他们二人,但让手下画下了两人的长相。
……
“好了吗巴尔德,我们送你的山羊肠可是沼泽里的好东西,如果不是遇到了快死掉的白泥山羊,你也许这辈子都见不到‘凶兽’的琴弦呢。”
游吟诗人终于弄好了自己的新乐器,轻轻嗓门,观众们挺直腰板,认真期待着他的歌谣。
“我们曾经终日游荡,
在故乡的青山上,
我们也曾历尽苦辛,
到处奔波流浪,
今天我们举杯痛饮,
歌唱着我们的情谊,
愿真情如花似火,
愿光明永恒照人。”
众人将水杯举起,发出喝彩,随着巴尔德的琴声,绕着泰斯二人起舞。这里的人们来自王国的各个地方,有寻找亡夫的妇人,有渴求知识的学者,有散布教义的僧侣,有被流放的贵族,还有许多不愿透露目的的旅者。
欢乐的离别很快就结束了,众人纷纷和泰斯他们告别。如果有机会的话,泰斯和博肯列一定会再次见到他们,旅途还在继续。
……
北地的寒风被乔戈瑞山脉隔绝,数百年风霜的摧残下,巍峨绵延的大山被刮出了数道伤痕,再加上不怕死的冒险者与贪婪的商人,道路就从山脚延申到了山头,日积月累,出现了无数条通往北方的道路。
泰斯二人面前的这条路叫作南风小径,正是穿越山脉最短的一条道路,虽然道路狭窄,但是很适合他们两人。
博肯列拖着骆驼在山脚停下,坐在后方练习的泰斯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从板车上跳了下来,两人早已换上了冬天的衣物,并排站着仰望眼前的山脉。靠着贱卖商会的东西,两人资金非常充裕,他们早已买下了厚实的旧皮衣,顺便也给骆驼买了防寒的物件,那是用麻布包裹着干草和碎棉的大帽子,正好可以遮住骆驼的耳朵。
泰斯二人面前是看不见宽度的蓝色大山,以及那破烂不堪的指示牌。两人是带着刀走到前列,因为一位衣着华丽的人正靠在指示牌旁。山脚下是一片荒瘠,目光所及的地方没有一丝人影,这身穿一身红色的人显得格外可疑。
那人也看见了蓄势以待的泰斯二人,不再靠着指示牌,轻轻拍打着柔顺的衣物,带着古怪的口音,用着浮夸的语气,朝着泰斯和博肯列走来。
“欢迎光临,来自远方的朋友们。我正在前往北方的一场盛大晚会,你们能不能…”
这人穿着一套赤红的镶金大衣,这种衣服需要几十名工匠的努力,他们需要将棉籽花的果实用手搓成细细的线,然后用鱼骨仔细缝纫。而在这寒冷的北方却穿着这样的薄衣服,可见此人对自己的身体非常自信。深棕色的头发,瘦长的脸型,再加上不同的口音,泰斯二人虽然没有见过北境生活的人,但此人的样貌肯定不是来自北方的家伙,两人死死盯住那人的双手,随时准备进攻。
博肯列的手一直握着挂在腰上的长刀,泰斯也立刻后退一步准备着沙球的咒语,两人小声交谈着对策。
“这人的实力怎样?”
“不行,我看不出来。”
“但他身上的东西很值钱,而且只有一个人,我们不如…”
那人又走近了一些,泰斯二人正好能看清对方的长相。除了眼睑狭小外,他脸上涂抹了女人用的粉霜,略显朴实的鸟喙鼻与精致的薄唇格格不入,再加上金银项圈与手环,踏着羊皮靴的这个男人让泰斯目瞪口呆。
若不是因为此人太过异常,博肯列早已扭过头,真是惨不忍睹的长相与令人作呕的品味。
“停下。”
对方一步步走近,泰斯和博肯列也没能商量一个办法,所以他们还是用守卫的老办法,先盘问再弄清理由。
“别担心我的朋友,噢不,请不要这么粗鲁。”
这人看见博肯列拔出长刀,终于乖乖停下了靠近的脚步。
“我只是想找个伴走过这山路,呵呵…你们看起来又结实,又可靠。”
那人用手捂住嘴,神情和语气都在模仿着女人。
“我想你应该找找其他人。”泰斯自然不会相信这种骗小孩的理由,见对方只是微笑着不曾后退,于是放出更狠的话:“我们在为吉萨商会办事,任何可疑的人都会被我们当作敌人,商会的敌人。”
“噢,商会,敌人。”那人发出“咯咯”的笑声,“如你们所见,我不过是被遗落在此的可怜人,连武器都没有哩。怎么会…”
那人双手翻花摆在头顶,原地转了个圈将大衣飞起,这是真把自己当作舞会中的角色了,不过也令泰斯相信,这人确实没有带任何危险的东西。
“对啊,怎么会成为你们的敌人呢?…等等。”
那人是用“男人”的语气叫出了“等等”二字,显然是发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那人用力闻了闻,眼珠一转好像知道了想找的东西,又露出那灿烂的笑容对着泰斯说道:“你身上有不属于你的东西。嗯…让我来想想是哪位大人物给你的入场券…”
“动手,尽量不要切碎了那件衣服。”
泰斯两人虽然听不懂对方说些什么,但这个怪人身上的玩意明显能卖个好价钱,荒郊野岭没人看见就是天赐良机,而且对方没有武器,这么近的距离肯定也来不及施展法则。
泰斯立刻将数个小沙球射了出去,将手中的弯刀用力丢向对方的脑袋。博肯列绕开沙球攻击的正面,绕了弧线的距离冲向那人,等他跳起腾飞时,沙球全部命中了这怪人。经过数个月的练习,泰斯的沙球终于可以达到“武者”拳头的力度,被全部沙球砸中的怪人立刻后退了两步,虽然身形狼狈但他的笑容不减。
博肯列毫不留情地从怪人的肩膀砍下去,早已磨好的长刀裹着肉与碎骨一路从肩膀砍断数条肋骨,然后从怪人腰间抽出红色的刀刃。虽然这人身上的怪事太多,比如,未经锻炼的身躯能在寒风中穿着这样的衣服,但重伤的怪人决然没有了生还的可能性。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怪人嘴角流着血,发出隼鸟般的嚎叫声,即癫狂又欣喜,吓得博肯列后退数步。
“真是期待啊,北境的晚会一定很美妙。”
怪人叫完最后一句,睁着眼睛,带着满脸笑容,慢慢失去了气息。
泰斯和博肯列只当遇见了一位疯子,见对方确实已经死去,博肯列也壮下胆子前去收尸。
博肯列取下了昂贵的金银,撕下干净的衣料,回到了板车上。两人甚至没有埋葬尸体的兴趣,就丢在路边等待野兽进食,泰斯拉着骆驼走上了小径,把这怪人的事情抛在脑后。
虽然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只是失手杀了一个相貌丑陋的怪人,两人并不觉得有什么愧疚。博肯列觉得泰斯的指挥是正确的,对方那么弱还带着值钱的东西,真是不知死活。而泰斯也认为这是正确的决定,荒郊野岭没有其他人看见,没付出任何代价,却收获了贵重的金银,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
在两人踏上南风小径后,云端出现身形巨大的白鹰,如同巨船从天空俯冲坠向怪人死去的地方,巨鹰用黑色的喙将剩余的尸体吞下,贴着地面双翅一挥掀起两道旋风,巨鹰再次冲入云端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