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走

  天大亮的时候我才醒来,看向身边已经空了。活动一下僵硬的四肢,揉揉眼睛从地上爬起来。就见一道颀长的身影背对着阳光向我走来。
  因为逆光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他的身后金灿灿一片。想到昨天那个奄奄一息的人现在闪着金光宛如重生的耶稣,我忍不住咧开嘴笑了起来。
  这一笑不要紧我感到嘴唇干裂生疼。想到大半天没吃没喝,肚子也咕噜噜叫了起来。
  他走到跟前递给我一个水囊,几块干粮。不用问,是他在尸体身上搜刮来的。我喝口水润润嗓子,把东西放在地上,脱下沉重的盔甲,脚步也轻盈起来。太阳出来了这个就没必要穿着了。
  我绕过他的视线跑到我觉得他已经看不清我的地方,尿了人生中第一泡站着撒的尿。看着□□里那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一坨,心里又是一阵恶寒。
  回来拿水冲了冲手,拿起一块馍坐下来啃。他盯着我湿漉漉的手皱了下眉,问我:“怎么称呼?”
  我想了想,前世的名字不能用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之前以为自己过来要做富贵大小姐,想了许多诗情画意的名字也都不能用。
  “肖山”我随口扯了一个,这是之前我看过一部小说里的男主角的名字,因为作者说这个名字念出来的时候会有气流划过唇齿间,很轻盈、干净。我试着体会了几下那股唇齿间的气流,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看到清晰的远山都会想起这个名字。甚至还曾想过以后我要写小说男主角也要叫肖山。只是那时候我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男主角”。唉……
  “你呢?”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趁机也问了他。总不至于一直从心里叫他“二大爷”。他蹙眉看我,眼神中透着不可思议,继而又有些释然。
  “你竟不认得我?”“唔!”我嘴里塞着干巴馒头,点了点头,瞧着他那一脸臭屁的傲骄模样。终于知道他为啥不信他能在敌人手中活下来了。
  估计这位是个在此地家喻户晓的人物。此刻听说我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是庆幸还是失望。看表情还是失望多一些,对于这种骄傲自大的人,名声比命都重要。
  果然下一秒他就像我展开孔雀尾巴。清清嗓子,他说:“我就是乌歌的玉面阎罗乔楚。你现在后悔没杀我了吧?”
  还有嫌自己死的慢的,简直是神经病。我都懒的抬眼看他。继续艰难的就着凉水啃馒头。
  他见我并没有出现想象中闻风丧胆、大惊失色、顿足捶胸的模样。似乎有些打击自信了,抿着嘴没再说话。
  “玉面阎罗?你很厉害吗?那为什么还差点被人打死,到现在也没人来找你?”吃着噎人的饭,说出来的话也得够噎人才行。果然,我话一出口他的一张脸更黑了。
  吃得差不多了,我拍拍手站起来。对他说:“行了,你伤口不小,昨天条件有限处理的也不彻底,估计很快就会发烧,感染严重的话还是有可能会丧命。你得抓紧回去再找大夫好好看看。另外,我的国家在哪边?我要回去得往哪儿走?”
  他一脸惊诧的看向我,见我不像是开玩笑,抬手指了一下东边的一马平川。与我先前预想的路线完全相反。
  我暗叫倒霉的同时又无比庆幸自己救了他。不然真的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走到敌国阵营。不是被乱箭射死也要被当成俘虏抓起来。
  可是现在……看着遥远的小黑点一样的山脉。我内心无比愁苦。我要走这么远的路再翻过那些的山才能回得去吗?
  这小子不会是在耍我吧?要真是那样,我确定自己一定会死在回家的路上,并没有其他可能。就算有补给、没危险,累都能累死。何况现在这种缺衣少食的情形。
  而且我到现在还不清楚那边到底有没有我的家,家中又是个什么情况。毕竟连大小姐都能变成老爷们儿,我对那个万年老头先前的承诺完全不抱希望了。
  “跟我走吧,等我伤好了送你回去。”他这句话云淡风轻的飘出来,来的正是时候,很有良心而且甚合我意!
  “太好啦!”像是怕他会反悔一样,不等他话音落下我就赶紧答应了:“我也不大放心你的伤势,正好可以照顾你。”这句狗腿又暧昧的话,从一个大男人嘴里说出来,显得很诡异。
  他似是没料到我能这么没气节,连假装客气一下都没有,就兴高采烈的叛国投敌去了,忍不住轻哼一声,背着手转过身,又假装咳嗽两下掩饰尴尬。
  我却没在意,毕竟在我眼里,这些早晚都是我大中华的地界,并没有丝毫心理障碍。至于“气节”什么的在吃苦受罪面前更是不值一提。
  我坚信抱紧他的大粗腿,以“战神救命恩人”的身份跟着他,就算在敌国,待遇也不会差。反倒是回到情况并不明朗的遥远的“祖国”,处境并不乐观。
  万一回去发现自己并不是富二代,还得过上苦逼的打工生活,那可不是我想要的日子!
  来之前就说好了我是来享清福的。万年那死老头子不靠谱,我就自己争取吧!反正在哪儿享清福都一样。
  他看我打定主意,也没再拖延。从身上摸出一个类似信号弹的东西抛向天空,发出刺耳的呼哨声,响彻云霄。还带着一股红烟弥漫在空中,久久没有消散。
  对于他的这波骚操作我简直惊呆了!这个年代已经有了这么先进的东西了吗?而且古人这衣服也着实神奇。怎么就跟机器猫的口袋一样?
  昨天给他治伤虽然没扒光,但也上上下下都摸了个七七八八,我怎么就没发现他身上还藏着这么个东西?简直太神奇了!再次确定——跟着他,很明智!
  等了不大会儿,来了一小撮人马,数了数,六个人,七匹马。看穿戴和气势就不像普通的士兵,一个个长得也是人五人六的,虽然跟乔楚比差一些,搁在人堆儿里也都算得上是精神小伙儿了。
  也不等他们落马行礼,乔楚利落的翻身上马。扔下一句:“带上他。”策马就要走。
  此刻地上站着的就我一个。怕被落下,急忙跟上,喊了句:“哎!你等等我啊!”
  离我最近的那个侍卫说:“你跟着我吧。”友好地向我伸出一只手。
  我一只手被他拽着,另一只手扒着马鞍。踩着马蹬子撅着腚往上爬。
  这种高头战马和过去我在动物园里骑着拍照的马可不一样,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脾气不好!
  看我不是那武艺高强的利索人儿,就想欺负我,鼻子里嘟嘟的喷着气,流露出鄙视的神情,脚下也不安分起来,我本来就爬着费劲。它这一动来动去,我就更上不去了。
  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被围观,终于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大疆这是没人了吗?这种弱鸡也能上战场?”他话一出口,其他人也都绷不住了,跟着大笑起来。
  我本就觉得尴尬,被这话一挤兑,恼羞成怒,立刻原地爆炸了:“笑个屁啊笑,几个大男人没有一点风度,本——”“姑娘”俩字被我硬生生咽了回去。
  突然想起来我现在也是个大男人了,上战场的大男人,连马都上不去,的确说不过去。也不怪人家笑话。
  但话已至此,得说圆了。立刻改口到:“本公子,还是你们主子的救命恩人呢!你们就这个态度,没礼貌!没素质!哼!”
  挟恩图报是个很没品的事儿,但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风度了,口不择言的为自己找场子。
  不等我发挥尽兴,只觉得后腰一紧,眼前一晃就被人拎起来放到马背上。
  “抓好。”乔楚话音刚落就夹着马腹向前冲去。我暗骂一声:“赶着投胎啊!”急忙从背后抱住他。这时候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保命要紧。跑这么快摔下来不死也得残废。
  深秋季节,这会儿太阳已躲进云层,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在脸上像刀片一样割得生疼。
  我紧闭双眼把脸埋在他的背上挡风,手臂也圈的更紧了,整个上半身贴在他的背上取暖。
  我实在是太冷了!反正现在我是男的,这样也算不上是耍流氓吧,倒是少了许多麻烦。
  又跑了一会儿,我感觉耳朵都已经麻木了,身上到还好,多亏了怀里这个暖宝宝,隔着衣料都能感觉到他身体的火热。
  想到这里我才觉察到,他的体温似乎高的有些异常,不是在发情就是在发烧。身后背着个大男人赶路发情是不大可能,昨天受了这么重的伤发烧准是跑不掉的。
  在这样没有抗生素,没有消毒液的年代,伤口发炎很容易死人的!
  一阵担心过后,白衣天使上线。后悔刚才没让他多喝点水,多穿几件衣服。
  撇开这张俊脸不说,他可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单枪匹马亲手救治的病人,也是我到了这个世界第一个认识的人,目前他还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让我丰衣足食的金主爸爸,可一定一定要好好活着啊!
  正想着,马声嘶鸣一个急刹停了下来,我抬起头睁开眼睛,透过扬起的尘土看到那座雄伟高大的城池已经近在咫尺。
  青砖搭砌的城墙古朴庄严,恢弘大气,大约三四层楼那么高,两侧绵延伸展不见尽头。
  古建筑是人类文明的承载者和见证者,经历沧海桑田斗转星移,许多在千秋万代后仍能寻到痕迹。
  此刻我穿越时空,跨越千年的沧桑站在它的面前,面对年轻的它,有种不真实的恍惚感觉,从心底生出敬畏。
  似是早有准备,此刻那座圆拱形高大城门正吱嘎嘎向内打开。我一看到地方了,手臂松开,感觉到掌心的黏腻,抬手一看竟满手是血,一定是一路颠簸他的伤口又裂开了!
  不等我反应过来,只见他身子一歪,栽下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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